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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破晓红尘|查看: 19813|回复: 54
[灾害·事故

爆炸点变景观带?当留寸土警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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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彬 发表于: 2020-6-15 07:46:01|只看该作者

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6月13日,浙江温岭发生石油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14日,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当地宣传部门通报,截至14日上午9时,该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爆炸现场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据6月14日《新京报》)。
  爆炸产生了巨大威力,周边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飞来横祸,令人震惊,也让人无比痛惜!众多网友在为当地群众和救援行动祈祷的同时,也密切关注着职能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进展。
  媒体报道,据浙江高速交警消息,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爆炸非追尾引发。那么,这场罕见的惨烈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装载环节出了问题,还是运输中哪里操作不当?为何会发生二次爆炸?是否按照指定路线、车速行驶?是否存在疲劳驾驶?高速路周边民居、厂房规划是否存在距离过近情况?涉事车辆是否存在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没通过问题?涉事车辆管辖地执法部门是否对涉事车辆采取过事前警示性干预?是否存在所谓的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做法?以上这些,有的是媒体的质疑,有的是网友的说法,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对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这都是以后调查的重点,也是公众的期待。
  因为能源供需异地,因此存在远距离运输的普遍需求。而车身贴着危险警示标志的油罐车,走在路上相当于一颗移动的炸弹。从公共安全角度考虑,包括油罐车在内,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始终应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因为一旦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物品极易发生泄漏,释放到空气中,可能造成的危害波及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污染之重,都将是不容小觑的。
  对此,确须警钟长鸣。广大民众,面对可疑危险,应减少围观,学习紧急避难技巧;司机朋友们,应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性认识,学习路遇时如何科学处理的方法;此事件也给道路规划、居住区域规划部门打了一针,要强化安全距离意识──高速公路事故对同行车辆、周边影响有大有小,从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考虑,危险品运输车辆走专用道路是否可行?与居民点安全距离是否有必要扩大?
  从教育警示和执法角度,职能部门有责任强化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定监管措施,压实责任,加强资格审核、法治教育、驾驶人员管理、车辆检测、实时监控、不规范操作提醒和强制性干预等全流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这根弦牢牢绷紧、时刻不放松。
  这次事故,绝对值得危险品运输全行业反思、总结并吸取教训,生命安全永远重于泰山。该行业应与职能部门一道,根据最终调查结论,抓紧补齐短板、封堵漏洞,织牢织密自身安全保护网、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网和公共安全防护网。
44#
 威而柔 发表于: 2020-6-15 06:37:59|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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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槽罐车爆炸 危化品运输“走钢索”

源自:第一财经
  温岭槽罐车爆炸 危化品运输“走钢索”
  设备、人员、管理、执行、监管……危化品运输链条上的任何一环掉链子,都会造成安全崩坏
⊙作者:章轲 邹臻杰 计亚

  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致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相关救治和核查工作还在进行。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温岭接公安和大溪镇方面报告,位于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根据温岭市政府新闻办14日上午的最新通报内容,浙江省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应急管理部消息显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这次事故涉事车辆归属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记者致电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公司的很多高管13日晚上已经分头行动,有一部分已经到达现场。出事的两名司机分别为熊姓和谢姓,(公司)已经联系上了他们家属,具体事务还在等待有关部门认定和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官方微博表示,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第一财经从一名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士处了解到,爆炸对现场破坏严重,关于事故的起因和界定,目前仍在调查中。
  救援仍在进行,损失巨大
  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重伤24名,生命体征平稳。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损失情况还在统计。
  第一财经记者从应急管理部官网获悉,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调度指导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处置工作,已派副部长孙华山带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
  在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温岭市常务副市长朱明连表示,现场救援共投入挖掘机等大型抢险救援机械设备30多台(套),出动各类救援车辆151辆、参与救援人员2660多人次。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地进行之中。
  伤员救治工作也在进行中。第一财经从温岭市委宣传部了解到,14日下午,从宁波出发的直升机抵达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将部分伤员转运至杭州的浙大二院进行救治。
  据初步判断,目前没有发现明显污染现象。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现场排查搜救,全力抢救伤员,并进一步做好建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发生次生危害。
  涉事企业曾聘用无资质人员
  救援处置工作仍在继续,其背后的事故认定、法律归责及危险品的安全运输等问题受到热议。
  根据启信宝信息查询,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叶岩福,股东包括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液化气公司、瑞安市燃料公司、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瑞安市仙马液化气有限公司等,大股东是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比是30.2521%。而叶岩福则持有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37.5%的股份。
  第一财经记者进一步查询相关工商信息,发现该公司从2016年以来,共有11次行政处罚,原因包括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等。
  上海正源(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霆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车辆驾驶员的行为或涉嫌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从该运输企业多次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内容来看,该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多次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在本次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排除驾驶员操作不当。不过由于该驾驶员已在本次事故中身亡,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且,由于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即二次事故。这其中的情况就较为复杂,要看二次事故的发生中是否还有其他涉嫌犯罪的情况。”林霆说。
  林霆表示:“我个人认为,这一事件的直接管理主体可能还涉嫌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违反的是关于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违章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中。林霆认为,本案中该企业有相关从业资质,但是从行政机关处罚的其他内容来看,该企业的从业人员存在只是普通驾驶员的情况,并未取得从事特种危险品行业的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企业为了谋取利益,有关管理者还要求从业职工强行运输,那么有关责任人应当涉嫌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倘若是槽罐车本身出现了问题,应该如何处理?林律师解释,“由于槽罐车属于特种车辆,也就是危险品车辆,那么其在储存、安装、运输的过程当中应按相关规定去操作。比如,安全阀是否拧紧?有关部件是否老化?以及是否排除气体泄漏等一系列安全隐患?”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槽罐车司机不仅是驾驶员,更是安全责任的负责人,且其驾驶为特种车辆不仅要有驾驶证,也需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也就是业内所说的“两证必须齐全”。如果驾驶员所驾驶的槽罐车有相关违规操作,那么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就极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一位熟悉危险品运输法律纠纷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11次的行政处罚一方面说明了行政机关在这个过程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仅有行政罚款、没有责令其限期改正,这也是不到位的,行政机关可能也存在某些失职行为。同时,作为涉事车辆单位的间接管理人员,其明明知道车辆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却仍然违反规定操作,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此外,后续对于遇难者、房屋倒塌等善后事宜该怎样进行法律赔偿呢?林霆律师告诉记者,危险品运输这类企业都是有强制保险的,后续相关的理赔可以先走保险的渠道进行,再由涉事车辆所在企业就不足的赔付部分承担责任。
  重要部件损坏?罐车超载?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是储存、运输液态石油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近年来,相关事故时有发生。
  最近就有一起发生在6月7日晚。当时,一辆装载21吨液化天然气的危险品槽罐车途经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浙江省新昌县沙溪段时与一辆运输钢卷的集装箱半挂车发生碰撞,致液化天然气槽罐车侧翻、泄漏并起火。所幸处置及时,并未造成重大事故。
  根据辽河油田消防支队2016年的专业研究结果,通过对此前15年中的100例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可归纳为六种:车体失衡、碰撞刮擦、超高通行、设备老化、罐车超载、介质问题。
  液化石油气槽罐罐壁的设计钢板较厚,一般的冲击或撞刮不易导致罐壁破裂以及泄漏。发生事故的泄漏,绝大多数是由于罐体的阀门、液位计等变形、损坏所致。而罐车超载也会导致骇人的结果。
  由于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装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至少要保留15%的空间。1978年7月11日下午,西班牙发生了该国历史上最大的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导致200多人死亡,主要原因即为罐车超载。
  当时,几吨重的车体被炸飞到140米之外,16毫米厚的钢板碎片最远的炸飞三百多米;半径二百米的范围内,升起三十多米高的蘑菇云;爆炸巨响传出几十公里,几公里外的门窗玻璃都被震碎。
  这辆槽车是在早晨灌装的,它的灌装量超过90%。到了中午气温升高,在公路上行驶受到阳光直射,槽内的饱和蒸气压上升,膨胀的液化石油气使槽体发生了爆裂。据计算,槽车内跑出的液化石油气在一万立方米以上,随后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有几十万立方米,其爆炸威力相当于百余吨TNT炸 药。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3#
 今夜有雪 发表于: 2020-6-15 01:54:00|只看该作者

温岭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 危害为何如此严重

源自:科技日报
⊙记者:李禾

  6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据初步调查,6月13日下午,牌照为浙CM9535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由宁波开往温州,行驶在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时发生了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人员24名,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一辆装载量约为20吨的液化石油气(简称LPG)槽罐车,爆炸时为何会引发如此巨大的危害?

液化石油气泄漏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并伴有少量的丙烯和丁烯等。通常会加入一种强烈的气味剂乙硫醇,这样,一旦泄漏会很容易被发觉。
  数据显示,1公斤液化石油气的热值约为46100千焦,1公斤TNT炸 药的爆炸能量约为4200千焦。因此,1公斤液化石油气完全燃烧的热量约等于10公斤TNT炸 药的能量。而一颗手 雷含有约50克TNT炸 药,也就是说,一只家庭常用的满罐煤气罐,爆炸热量相当于3000颗手 雷,足以炸毁两层楼房。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奎孚14日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能量并不等同于威力,TNT炸 药爆炸反应的时间一般为十万分之一秒,能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巨大的压力和冲击波;而液化石油气爆炸反应时间约为数百分之一秒至数十分之一秒,产生的压力一般为几十大气压。因此,相同质量的液化石油气爆炸产生的威力小于TNT炸 药。
  但是此次爆炸为何威力如此巨大?陈奎孚分析说,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槽罐有15个大气压,一旦罐体、阀门或管路破裂,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就会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此外,此次爆炸发生在房屋密集区,被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引发了二次爆炸。”陈奎孚说。
  槽罐车是一个封闭的罐体,为了分散液体对罐壁的压力,罐体一般为圆柱体;考虑到各类油品热胀冷缩的情况,不能装满。装载液化石油气的罐体有效容积一般是在50~60立方米之间,满载系数约为90%。罐体上部有安全阀,正常情况下,罐体是封闭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副教授麻庭光表示,从视频可以看出,爆炸现场的冲击波非常强。只有液化石油气和空气预混到一定的化学计量比才能发生。通常液化石油气泄漏的过程中,不一定会发生爆炸,因此本次事故的泄漏过程、挥发过程和爆炸过程,还有待深入调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
  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可能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一起运行中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公安部交管局表示,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爆炸并非因追尾引发。
  我国是危险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据统计,每天有近300万吨危险物品在道路上运输。
  陈奎孚强调,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来说,后期维护、管理成本高,企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投入,国家相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比如为提高车辆运输的安全性,包括危货车辆在内的货运车辆均需要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但该装置主要针对的是防止小汽车追尾钻入货车后下部,对罐车罐体后部的防护几乎没有。车道偏离和前向碰撞预警曾经是推荐安装,部分省份要求全部安装,部分省份没有这项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JT/T1285-2020)是一项专门针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危货车辆标准,常压罐车需要安装后部防护装置,该装置能预防追尾碰撞对罐体后部的撞击,新车要求强制安装车道偏离预警和前向碰撞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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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厚 发表于: 2020-6-15 00:25:47|只看该作者

浙江温岭7名受伤儿童均无生命危险 其中2名病情较重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浙江温岭7名受伤儿童均无生命危险 其中2名病情较重

  中新网杭州6月14日电(记者:郭其钰)记者14日晚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下称“浙大儿院”)了解到,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中共有7名儿童受伤,其中5名为轻伤,2名病情较重,目前生命体征都比较平稳,无生命危险。
  13日事故发生后,当晚浙江62名医疗专家增援温岭。其中浙大儿院儿童烧伤领域副主任医师赵雄、重症领域主任医师杨子浩连夜赶往温岭,对受伤的7名患儿逐一评估会诊,对危重症患者制定一对一治疗方案。
  “事故发生后,7名患儿已被收治进了手足外科、肝胆疝外科、五官科等不同科室。我们到前方后,对患儿一一会诊,并制定了诊疗方案。”赵雄说。
专家对事故受伤患儿进行诊治。 浙大儿院 供图
  其介绍,5名轻症患儿多被震飞的玻璃、硬物刮到、刺伤,面部、身上伤痕较多,有的伤口较深,但情况尚好,都算外伤。还有2名患儿情况较重,其中一名眼睛被震飞的硬物所伤,另一名肺部被炸伤。
  杨子浩介绍了2名病情较重患儿的情况:“那位肺部被炸伤的患儿,家离事故现场较近,不仅肺部被震伤,还吸入了有害气体,但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未插管抢救。那位不幸眼部受到创伤的孩子,面临眼球坏死的风险,但无论如何,目前最为要紧的,还是先‘活下来’。”
  据了解,由于目前患儿病情稳定,两名儿科专家已从温岭返回杭州。同时浙大儿院已做好准备,若患儿病情有变或加重,将以最快速度转运至杭州治疗。 ●
  浙江温岭大溪发生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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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网 发表于: 2020-6-15 00:10:40|只看该作者

13名温岭危重伤者转杭治疗 多人烧伤深度面积超90%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13名浙江温岭危重伤者转杭治疗多人烧伤深度面积超90%

  中新社杭州6月14日电(钱晨菲)14日21时10分,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中的5名危重症伤员通过陆路方式,转运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下称“浙大二院”)接受治疗。截至目前,共有13名伤员被转运至该院,烧伤的深度面积多在90%以上。
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中的5名危重症伤员转运杭州。浙大二院供图
  记者从院方获悉,上述5名危重伤员于当日18时许于浙江温岭出发,通过急救车转运抵达浙大二院滨江院区。5名伤员病情危重,其中4人烧伤面积均在95%以上。
  6月13日16时40分许,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冲出高速公路,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截至发稿,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
医护人员在进行救治。浙大二院供图
  事故发生后,浙大二院第一时间派出六人医疗组前往现场救援,包括烧伤、重症、呼吸、急救等领域专家。除一线支援外,共计13名危重复合伤、重度烧伤患者分别从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台州恩泽医院转运至杭州。其中,8名危重症伤员当日下午通过空中和陆路方式抵达杭州,其中空中转运2名,陆路转运6名。第二批5名重症伤员于当晚陆路转运。
  “今天转运过来的,都是非常危重的伤者,烧伤的深度面积多在90%以上。在伤者进入综合ICU后,医护人员首先要进行生命体征和烧伤、创伤整体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核实,同时确保呼吸通路和液体循环通路的建立和维持。”浙大二院党委书记王建安表示,该院已汇集了相关专科的核心专家,对伤者的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和确立,尽最大努力做好救治工作。 ●
  浙江温岭大溪发生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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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风 发表于: 2020-6-14 21:56:10|只看该作者

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 专家:“伤害比巡航导 弹的威力还要大”

源自: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标题: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专家:“伤害比巡航导 弹的威力还要大”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浙江温岭市境内发生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图片来源:中新视频截屏)
  浙江温岭市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人员24名。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一辆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原计划由宁波开往温州,行驶到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时,突然发生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
  爆炸后的现场惨烈,槽罐车车体在爆炸后发生了解体,卡车车身部分残骸飞向了匝道内侧的绿化带,匝道右侧部分近20米护栏从车道炸飞,槽罐罐体则被炸飞到距爆炸点距离约三百米处。途经现场的一辆汽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记录到,一辆汽车直接被炸飞到4层楼高,现场还发生了二次爆炸。
  据官方初步调查,该车牌照为浙CM9535,属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此前有消息称,事故原因疑似一辆客车追尾槽罐车引发爆炸。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博今天辟谣称:经初步调查,浙江温岭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

改装后的槽罐车可装上百吨液化气
  此次爆炸造成的危害超出了很多人意料。现场视频显示,高速路上,一辆车先起火,随后发生爆炸,火光冲天。距离槽罐车爆炸现场一公里之外的一处厂房,爆炸引起的冲击波将玻璃震碎,卷帘门全部变形,附近民房也有多处坍塌。槽罐车爆炸后,车头被扎落在高速路下的草坪,只剩下残骸。
  上游新闻报道,此次爆炸事故中,受损最严重的是良山村的台州甲乙机电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正是工人上班时间,因距离爆炸现场最近,也成为受损最严重的地方。
  “从这次爆炸产生的后果来看,我觉得这次伤害至少比巡航导 弹产生的威力还要大。”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教授金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一些化工厂发生爆炸,液化气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他也是第一次遇到。
  液化石油气是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之一,是石油和天然气在适当的压力下形成的混合物,以常温液态的方式存在,生活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是作为做饭燃料。液化石油气极易燃烧,当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到明火便会爆炸。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金涛介绍,汽车罐车运输是主要的运输方式,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汽车罐车运输机动性更大,灵活性高。
浙江温岭市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救援现场。(图片来源:中新视频截屏)
  “我不知道这个槽罐车大概装了多少,现在国内有些槽罐车是改装过的,改装后可以装上百吨的液化气,至少也可以几十吨。储存这样巨大能量的槽罐车一旦发生爆炸,后果非常可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但是他强调,目前无法确认这辆槽罐车有多大,装载多少液化石油气,“首先得确定它有多大的容量和载重量”。
  据金涛介绍,液化气出现泄露爆炸,一般有三种原因:第一是现场出现交通事故,液化石油气槽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气罐裂开,液化气泄露;第二是装罐的阀门出现问题;第三是司机故意为之,但是事发地点在高速出口而非人流量更大的地方,从逻辑上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6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在微博辟谣,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排除了交通事故这个因素。
  在刘铁民看来,这辆罐车是在行驶中爆炸还是停下来爆炸的,这点很重要。如果停下来后爆炸,原因就比较复杂,就要看周围的环境是否有明火,或者其他原因。如果是行驶中发生的爆炸,一般来说,危险化学品在设备、防爆设施,以及驾驶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规则,都可能会有问题。刘铁军强调,除了澄清没有和其他车辆碰撞,该车有没有和周围的建筑物,比如电线杆、树、路障碰撞,都应该去排除。
  刘铁军指出,危险品出事故很多,大多数事故本质上都不是设备设施的原因,而是和相关人员违规、违法有密切关系,但目前对事故下结论还为时过早,“目前可以排除雷击或者重大路面塌陷等情况,排除这些,其他的都是人的原因。”
  据媒体报道,两名槽罐车司机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

监管力度不够
  此次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涉事企业为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9.5万元,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为叶岩福。
  有媒体梳理发现,该公司近5年来,共有10次行政处罚,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测、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证在线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等。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非常严格,非专业性车辆不能运输危险化学品,专业车辆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反复设计、考察、维修,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对危化品运输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
  2005年3月29日,江苏淮安市境内一辆载有35吨液氯的槽罐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液氯大面积泄漏。事故造成29人死亡,214人中毒。此后,危险品运输开始推行定位管理系统,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和行轨迹追踪。
  危险品运输车也被强制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以湖南省为例,该省明确要求,未加装、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危险品运输罐车为不合格产品。如果液体危化品运输罐车未加装或未合格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而且通过交警年审、运管年审,一旦出现违规发生事故,相关单位将受到严格的法律追究责任。
  然而仍有企业在上述安全环节“钻空子”。在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大吨小标、小车大罐、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违规情况十分常见。此次涉事企业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就曾聘用无证人员押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经查,驾驶员李发明驾驶、押运员张福相押运浙CM6337厢式货车从瓯海茶山装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瑞安塘下,途经104国道线丽岙路口时,被检查发现该车押运员张福相出示的押运员证系伪造,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据了解,押运员张福相当时才押运了4天,其押运员证件是从湖北老家花了2000元购买的,未参加学习及考试。
  在刘铁民看来,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造成的破坏力和杀伤力都非常大,然而针对这种特殊行业,并没有实行特殊的管理制度,即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监管机构。传统的监管机构往往存在人员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
  刘铁民认为,此次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问题,更反映了中国在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中,监管力度还是不够。他建议,监管效力的加强,不仅要看政府发了什么文件,建立多种监管队伍,对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更重要的是保证企业的政策执行力,同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企业经营人员、运输人员都必须制定十分严格的准入制度。
  浙江温岭大溪发生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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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点小女子 发表于: 2020-6-14 21:35:54|只看该作者

13名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重伤患者已转至杭州治疗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13名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重伤患者已转至杭州治疗

  6月14日傍晚,从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转院的两名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重伤患者,被救援直升机送至杭州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至澎湃新闻发稿,已有8名事故伤员被直升机、救护车送至该院,晚间还会有5名伤者转来。
医护人员正在将一名重伤患者运上直升机送往浙大二院救治。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图
  据了解,已转运的伤员年龄最大的94岁。据浙大二院烧伤科主任韩春茂介绍,第一批8位患者的烧伤面积多在90%,除了94岁的这位,还有一位81岁,另几位在70岁、60岁以上。稍晚转院的5位病人均在70岁以上,病情较重。
  13日16时40分左右,一辆槽罐车在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的高速公路上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厂房倒塌,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人员24名。
  浙江温岭大溪发生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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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曲河 发表于: 2020-6-14 20:44:00|只看该作者

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致19死172伤!涉事企业曾被行政处罚10次

源自:国际金融报
原文标题: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致19死172伤!涉事企业曾被行政处罚10次 来源:国际金融报 央视新闻

  6月13日16时46分许,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出口处,一辆由宁波开往温州的槽罐车发生爆炸。今天(14日),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该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
  已致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
  浙江省温岭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介绍,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损失情况还在统计。
  住院治疗的172人中,24人重伤,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省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两千多人参与救援24小时不间断搜救
  事故发生后,各级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现场救援等6个工作组,迅速投入工作。
  现场救援共投入挖掘机等大型抢险救援机械设备30多台(套),出动各类救援车辆151辆、参与救援人员2660多人次。
  现场划分为3个作业区,分别为A区(民房区)、B区(北侧厂房区)、C区(南侧厂房区),每个作业区均安排了2支以上建筑坍塌专业救援队,分组开展24小时不间断搜救,设置安全观察哨12处,实时监测和预防二次坍塌危险。
  截至14日8时30分,现场救援力量共搜救出23名被困人员。救援还在持续进行中。
630多名医护参与伤员救治
  此外,当地一共出动了630多名医护人员投入救治,省地两级62名专家第一时间抵达温岭指导,参与救治。目前,受伤人员在台州市恩泽医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治疗。每家医院都有1名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开辟绿色通道。对伤势较重的人员,一对一成立救治小组,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方案”,逐一加以会诊,全力以赴做好救治工作。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正在救治伤者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此次收治伤者最多的医院,一共有79名伤者在此救治。伤者主要是烧伤、外伤、爆炸伤、颅脑损伤等。此外,家属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置工作已开始进行。
  目前事故现场周边没有发现明显污染
  台州、温岭两级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周边的空气和水体开展实时监测,并对下游河道进行封堵,防止对下游水质造成次生污染。据初步判断,目前没有发现明显污染现象。
  涉事槽罐车运输企业曾被行政处罚10次 其中4起交通事故纠纷
  据了解,此次事故中涉事槽罐车所属的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危险品货运、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注册资本59.5万元。
  相关行政处罚显示,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10次,合计罚款金额超过14100元。其中4次的处罚原因显示为“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2次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处罚,2次因“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
  此外,法律纠纷方面,该公司从2014年至2019年,涉及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截至12时20分浙江高速路况信息
  G15甬台温高速台州段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继续施救中,目前温岭西、台州与临海南双向进口关闭,温州方向台州南、临海北、三门进口关闭,温州方向临海南出口会视流量情况分流,温向水洋枢纽把车辆引流至台金高速;
  同时,宁波段往台州方向姜山、奉化、宁海北、宁海南、宁海收费站进口协助关闭;
  S28台金高速,双向转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水洋枢纽实行卡口措施,台州方向白水洋、临海西进口、双向临海市区进口协助关闭,金华方向沿江、涌泉、章安与杜桥进口协助关闭;
  G1522上三高速,往三门方向白鹤、天台、洋头进口也在协助关闭控流。
  目前双向温岭西出口依然无法下高速,请要温岭西下高速的车辆,改从雁荡或者台州南下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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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兮兮爱人 发表于: 2020-6-14 20:26:00|只看该作者

车俊袁家军指导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处置工作

源自:浙江发布
原文标题:车俊袁家军指导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处置工作

14日,省委书记车俊在省指挥中心指导槽罐车爆炸事故处置工作。浙江日报记者 梁臻 摄
  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我省各级救援力量争分夺秒、昼夜不断,全力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截至14日下午6时,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住院治疗,目前仍有5人失联。
  继13日作出批示、连线指导后,省委书记车俊14日一早来到省委省政府值班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故处置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在温岭看望部分重症伤员,慰问一线医护人员,进一步研究部署事故处置工作。陈金彪、王昌荣、刘小涛、卢斌在省委省政府值班应急指挥中心参与指挥;冯飞、王双全,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继续在现场指导。
  在省委省政府值班应急指挥中心,车俊通过视频查看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情况,视频连线事故救援指挥部,先后与袁家军、冯飞、孙华山等连线,详细了解现场搜救、伤员救治、遇难者善后和群众生活安排等情况。车俊向遇难者表示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和受到事故影响的群众表示慰问,向奋战在搜救、救治现场的上千名消防、公安、武警、医护、基层干部和志愿者表示敬意。
14日,省委书记车俊在省指挥中心指导槽罐车爆炸事故处置工作。浙江日报记者 梁臻 摄
  车俊指出,爆炸事故突如其来,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坚决、最负责的态度,采取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当前,第一位的要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细之又细的作风尽快完成现场搜救工作,不漏一处、不漏一人;搜救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和伤亡。
  要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集中医疗资源抢救危重患者,对轻伤人员分门别类进行治疗。
  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抓紧开展房屋安全和财产鉴定,引导群众在确保安全前不回家。
  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采取一人一专班,做好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周到细致安排好受影响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车俊强调,这起重大事故反映了在安全生产特别是危化品运输领域仍存在安全漏洞。全省各地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坚决消除重大隐患,特别要强化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平安防线。
14日下午,省委书记车俊赴浙大二院看望转送到杭州救治的部分危重伤员。浙江日报记者 梁臻 摄
  当天下午,车俊在陈金彪、成岳冲陪同下,赴浙大二院看望刚刚转送到杭州救治的部分危重伤员。车俊向医护人员了解伤者伤情、救治方案等情况,要求医院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集中调配专家、采取先进措施,制订一人一策治疗方案,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挽救伤者生命。
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袁家军代表省委、省政府和车俊书记向连夜奋战的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希望他们进一步发扬救死扶伤、连续作战的精神,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做好每一位伤员的救治工作。袁家军指出,当前事故处置的重点正从搜救转向救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把救治生命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集全省之力把伤亡减少到最低,科学有序、用心用情做好救治和处置工作。要迅速调集全省最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取全国医疗力量支援,竭尽全力做好每一位伤员的医疗救治。特别是对危重伤员,按照“一人一方案、一团队”的要求,一对一成立救治小组,严密观察、应转尽转、全力救护,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
袁家军强调,有关各方面要争分夺秒抓紧组织后续处置工作。
  一要抓紧核实核清伤亡人员,反复排查确认,确保不漏一人。
  二要抓紧清理现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加强周边环境监测,严防次生灾害。
  三要稳妥细致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切实做好事故影响地区建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要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以危化品运输、重型货车、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记者:浙江日报 王国锋 余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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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听风语 发表于: 2020-6-14 19:44:22|只看该作者

温岭槽罐车爆炸未与任何车辆接触 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源自:第一财经网
原文标题:温岭槽罐车爆炸未与任何车辆接触,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仍在继续,其背后的事故认定、法律归责及危险品的安全运输等问题受到热议。
  根据温岭市政府新闻办14日上午的最新通报,浙江省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国家应急管理部消息显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官方微博表示,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
  截至14日上午,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损失情况还在统计。其中重伤人员24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伤员救治工作也在进行中。第一财经从温岭市宣传部了解到,14日下午,从宁波出发的直升机抵达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将部分伤员转运至杭州的浙大二院进行救治。
  第一财经还从一位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士处了解到,发生爆炸的槽罐车并未与其他车辆发生过接触,由于爆炸,现场被破坏得比较厉害,关于事故的起因和界定,目前仍在调查中。
救援现场
  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如何对该事故的性质进行法律界定?这对于后续的执法、处罚又有怎样的影响?
  上海正源(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霆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该驾驶员的行为或涉嫌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从该运输企业多次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内容来看,该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多次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在本次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排除驾驶员操作不当。不过由于该驾驶员已在本次事故中身亡,所以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且,由于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也就是说发生了二次事故,这其中的情况就较为复杂,要看二次事故的发生中是否还有其他情况涉嫌犯罪。”林霆说。
  林霆进一步对记者表示:“我个人认为,这一事件的直接管理主体可能还涉嫌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的是关于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违章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中。林霆认为,本案中该企业虽然有相关从业资质,但是从行政机关处罚的其他内容来看,该企业从业人员有很多只是普通驾驶员,并未取得从事特种危险品行业的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企业为了谋取利益,有关管理者还要求从业职工强行运输,那么有关责任人应当涉嫌构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如何理解槽罐车本身有无问题?林律师解释,“由于槽罐车属于特种车辆,也就是危险品车辆,那么其在储存、安装、运输的过程当中应按相关规定去操作。比如安全阀是否拧紧、有关部件是否老化以及排除气体泄漏等一系列安全隐患。”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槽罐车司机不仅是驾驶员,更是安全责任的负责人,且其作为特种车辆不仅要有驾驶证,也需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也就是业内所说的“两证必须齐全”。如果驾驶员所驾驶的槽罐车有这些相关违规操作,那么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的话就极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记者也注意到,该涉事槽罐车归属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而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浙江瑞源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瑞安液化气公司、瑞安市燃料公司、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
  根据进一步工商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该槽罐车所属的公司从2016年以来,共有11次行政处罚,原因包括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等。
  后续归责与赔偿
  一位熟悉危险品运输法律纠纷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11次的行政处罚一方面说明了行政机关在这个过程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仅有行政罚款,如果没有责令其限期改正,这也是不到位的,行政机关可能也存在某些失职。同时,作为涉事车辆单位的间接管理人员,其明明知道车辆存在的多种安全隐患,却仍然违反规定操作,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此外,后续对于遇难者、房屋倒塌等善后事宜该怎样进行法律赔偿呢?
  林霆律师告诉记者,危险品运输这类企业都是有强制保险,后续相关的理赔可以先走保险的渠道进行,再由涉事车辆所在企业就不足的赔付部分承担责任。
  如果届时车辆所属企业因此破产而无力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政府是否有义务来为企业托底赔偿呢?
  林霆律师进一步解释,从法律层面来说,政府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在受伤群体中有一部分困难群众,或者因房屋倒塌造成身体残疾,其后续的救治等医疗费用,可能会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来进行救助。
  是否可以参照此前的天津滨海爆炸事件的赔偿方案,即由天津瑞海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政府则更多承担的是扶持性的责任?
  “天津滨海爆炸事件有其特殊性,由于其主要责任人是国企单位,所以最后国有企业的资产本身不能承担赔偿费用的话,不足部分可以由政府来托底。但在这个槽罐车爆炸事故中,该主体是一个由民营控股的企业,遇难者的各类损失就会由该单位的资产来进行赔偿。”林霆对记者表示。
  浙江温岭大溪发生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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