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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蜀教师|查看: 2028|回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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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学者眼中的乔石:忆中佛协五代会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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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6-14 21:27:00|只看该作者

乔石任中纪委书记时曾否决纪委政法委联合办公

源自:新京报
  1987年,乔石接棒陈云,成为1978年中纪委重建后的第二任中纪委书记,自此直到1993年调任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担任中纪委书记的五年多,各级纪检机关查处党内违纪案件874690件,处分党员733543人,其中154289人被开除党籍,42416人移送司法机关。733543名受处分的党员中,省军级110人,相当于每年查处22名省军级官员。

主张纪委与政法委各司其职
  乔石履新中纪委书记时,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他面临的首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摆正纪检部门与政法部门的关系。
  司法部原副部长佘孟孝2012年发表的回忆文章中说,“当时,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人主张纪检部门与政法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有人主张公、检、法各部门提前介入纪检部门查处的重大违纪案件,便于以后连线跟踪查处违法案件”。
  “对这些主张,乔石毫不含糊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佘孟孝在文中写到,对于政法委跟纪委的关系,乔石有以下四大主张。
  查处违法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必须由国家司法部门来承担;查处违纪是以党章和党的组织纪律规定为准则,必须由党的纪检部门来承担,二者各司其职,不能合在一起。
  纪检部门查处违纪案件中,发现有的党员涉及违法犯罪,先要处理违反党纪行为,然后再把涉嫌违法犯罪材料转交给检察部门,由检察部门依法确定立案不立案、起诉不起诉。各按规定程序办,不能违反法定程序。
  纪检部门把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交给司法部门查办后,要尊重法定的公安部门的侦察自主权、检察院的检察自主权、法院的审判自主权,不能再作任何干预。
  司法部门在办理纪检部门提供的违法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如案情有新的发展,应跟纪检部门通气。
  “从此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都按此办理,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步入了各司其职的正轨”。

23年前中纪委报告中列举的不正之风
  1992年10月9日,中纪委九次全会召开,这是乔石担任中纪委书记的最后一次中纪委全会。
  工作报告中回顾过去5年的工作时提到,“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是当时的工作重点,并列举出了不正之风的具体情形: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弄权勒索,利用职权用公款送子女入学,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挥霍浪费……
  报告中的“今后工作建议”部分提到,“各级党委要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指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佘孟孝在文中回忆说,“他一直认为反腐倡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保证。他一贯主张要从源头上解决权力的监督问题,使所有掌权者,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受到各方面多渠道的监督,使权力只能依法为民服务,而不能为己谋利,这样才能使腐败现象无法成风,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

建立纪委信访机制 铁道部两副部长落马
  目前,举报信访是纪检部门“打虎拍蝇”的重要线索来源。纪检部门信访机制的构建者,正是乔石。他履新中纪委书记后,就建立了覆盖各级纪检部门的信访制度。其担任中纪委书记的五年多,全国纪检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49万件次。由此查处了大批贪腐官员。
  当年原铁道部两位副部长的大案,就是从当时的群众举报中发现的线索。据《环球人物》报道:1988年,中纪委信访部门陆续收到许多举报线索,检举时任铁道部副部长张辛泰以权谋私。没多久,铁道部另一名副部长罗云光的严重失职和受贿问题被发现,中纪委要求张辛泰赴郑州,协助调查罗云光案。张辛泰表面上“协助调查”,暗地里先后3次潜回北京,接受他人贿赂。1990年5月,办完罗云光案后,中纪委集中调查张辛泰的受贿线索,张辛泰自以为天衣无缝:“送礼人送东西时,我当时不在北京,现在正要向组织说明。”最终,中纪委工作人员在郑州查到了张辛泰潜返北京受贿的证据,张辛泰终告落马。
⊙记者:王姝
原文标题:乔石任中纪委书记期间 否决纪委政法委“联合办公”)
2# 四姑娘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6-14 14:07: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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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法律 党不遵守谁遵守

源自:综合
  乔石曾经回忆说:“其实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革命的真正含义,只知道要天下的穷苦百姓都能够过得上好日子,要为天下百姓谋取福利。但是随着阅历和经历的丰富,才明白这些和革命本质上是一致的。”
  乔石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曾任中共中央华东局青委统战部副部长,酒泉钢铁公司设计院院长兼钢铁研究院院长,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研究员、副局长、局长、副部长、部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1996年4月被古巴哈瓦那市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确立革命的人生道路
  1924年12月,乔石出生在上海市一个普通职员家庭。父亲受过新学教育,青年时代做过职员。由于家境贫寒,母亲8岁时就被送到纱厂当童工。乔石半岁的时候,五卅运动爆发,思想进步的母亲也加入到罢工队伍。自幼为生活所迫而当童工的苦难经历,厂方对产品质量要求的苛刻,日本老板在中国工人面前耀武扬威的傲慢态度,使乔石的母亲对世道不公、人间不平的现象产生强烈的不满。那时,母亲含辛茹苦,“为了活命,为了能够把乔石四兄妹抚养成人,不得不每天起早摸黑地在纱厂里劳作十几个小时”。但坚强的母亲宁可自己忍饥受寒,也要供养乔石读书。这使乔石有机会接受正规的学堂教育,一直读到大学。
  长大成人后,令乔石不堪回首的是他在幼年时代常常听到母亲劳累一天回到家后的痛苦呻吟。因此,乔石从懂事起就认定要为家庭分担责任,不让弟弟们受饿。回忆当年的情景,乔石曾经说,我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可以说我家只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小职员背景。等到抗日战争开始以后,家里连小职员的地位也维持不了了。当时家里还有几个弟弟,我就开始负担自己的生活。所以说,我从小就生活在清苦的家庭中,我参加革命的时候很年轻。
  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母亲的生身之恩和养育之劳对乔石影响很大。乔石常常说:“母亲就是我最好的老师。”在母亲的教育熏陶下,乔石自幼酷爱读书。曾在乔石身边工作的同志说:“喜欢读书、做事认真和孝顺双亲是乔石的特点。”据乔石回忆,他曾分别在青年学生时代和和平建设时期,两度集中时间,认真地将几十卷本的《列宁全集》通读两遍,并先后做了3000多张资料卡片,在每张卡片上都用钢笔一丝不苟地详细注明篇名、页码、内容摘要和分类编号。“字迹之工整与道劲,令人过目难忘”。
  让天下穷苦人不受衣食温饱问题困扰的朴素情感,使乔石较早选择了投身革命。1940年8月,年仅16岁的乔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后,在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时,新华社发表的新闻稿称乔石“在抗日战争中确立了革命的人生道路”。乔石曾经回忆说:“其实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革命的真正含义,只知道要天下的穷苦百姓都能够过得上好日子,要为天下百姓谋取福利。但是随着阅历和经历的丰富,才明白这些和革命本质上是一致的。”
  参加革命后,乔石即开始组织上海学生运动,先后任上海南方中学、光华附中地下党支部委员、书记,上海同济大学地下党总支书记,上海地下党学委总交通、新市区委副书记,上海市北一区学委书记,浙江省杭州市委青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市委青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青委统战部副部长等。回忆往事,乔石说:“在上海的那段日子里,我过着非常危险的生活,尤其是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那段时期,我要时时警惕着被特务盯上,但这是我为理想奋斗的最重要的时期,因为那时我就一个信念:人民都应该得到温饱。这也是当时入党的梦想和动力。”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文化大革命”期间,乔石受到错误批判,被下放到基层锻炼,吃尽苦头,并祸及子女。但乔石对党无丝毫怨言。他把党比作亲爱的母亲,说,母亲错怪了孩子,孩子怎么能够怨恨母亲?
  粉碎“四人帮”,伟大的祖国迎来了新的春天。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乔石说:“为何‘文化大革命’能泛滥十年,因为(我们)没有注意改进民主和法制。”“正因为这个惨痛教训,中国从70年代末开始注重法制,强调长治久安,以法治国。”特别是1985年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后,乔石十分重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他认为,民主法制建设是治好国家的必由之路。他提倡学习和借鉴国际的成功经验,但反对搞“西化”,照搬别国的模式,主张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并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循序渐进,不断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是乔石领导下的中央政法委每周例会讨论的主要议题。1987年4月,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第一次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召开,乔石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当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要学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加强法律监督来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6月,乔石又提出要加强经济方面的法制建设。他强调:“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政府转变管理经济的职能,逐步由过去那种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活动,转变为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间接控制和调节经济的运行,把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结合起来。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经济立法的重要性,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学会在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制定一系列经济法律来管理经济活动。”
  加强法制建设,没有精通法律的专门人才不行。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乔石决定从学习培训抓起。1986年3月4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乔石专门强调学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法干部把加强学习和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理论上和思想上弄清“现代化建设与法制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端正党风、经济改革与打击犯罪的关系”,从根本上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想的能力,正确地坚持党的方针和原则。1987年6月,在筹建监察部时,乔石就提出:“人大常委会对监察部期望和要求很高。”“监察部进人重要的是注意干部素质,首先是政治素质……作为监察部的干部,素质要好,知识面要宽,作风要正,自己不正就很难监督别人……总之,监察部进人要注意政治素质,又要有一定专业知识,各种年龄层次的都要有,年轻人要有相当数量。要选调一批骨干。”他要求“监察部一开始就要树立一个好风气”。在《把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建成人民热爱的队伍》的讲话中,乔石提出要“坚持从严治警”,“关键就是领导班子要带头”,“要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努力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素质好、有理想、守纪律、懂法律、通业务、有文化的坚强队伍,建设成为有现代技术装备、反应灵敏、训练有素的队伍,使这支队伍能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能够为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为人民的利益任劳任怨”。
  1993年3月27日,乔石担任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进一步加大推动立法工作的力度。他指出:“现在我们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很重,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1994年12月16日,在接受香港《中国法律》杂志记者采访时,乔石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一,立法要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第二,局部利益要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第三,立足于中国国情,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第四,地方人大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重要补充;第五,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在这次回答记者提问中,他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的任务:一是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二是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三是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法律,四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96年底,已制定了《公司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票据法》、《乡镇企业法》等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严于律己的楷模
  乔石认为,惩治腐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保证党的各级干部廉洁自律,必须严格执法,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的答记者问中,乔石说道,我们坚决反对腐败,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依法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乔石特别重视对各级干部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乔石谈民主与法制》一书中,专门论述遵纪守法的问题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人人养成守法的习惯》、《要使已经制定的法规更好地发挥作用》等多篇。1994年6月在贵州省考察时,乔石再次谈及这个问题,并要求“大家都得依法办事。宪法和党章都规定了,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法律,党不遵守谁遵守?你如果不把法律当一回事,还能叫老百姓遵守法律吗?”
  乔石说,抓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他要求各级政法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模范,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去教育和带动广大干警。
  乔石是严于律己的楷模。他私人生活很低调,以至于大部分乡亲邻里都不清楚自己村里有这么一位“大人物”。对家人,他有一个原则:家人、亲戚、朋友都不能够通过他的关系谋取职位。并每每鼓励子女们树立自尊、自强的信念,走自己的道路。在乔石的严厉要求下,子女们都能够自食其力。他的女儿就读的学校是普通的中学和大学。他要求家人:不要出风头,好好做好自己的事情;能够不公开讲话就不公开,能够不参与就不参与;不要在乡里炫耀自己。
  对待同志,乔石热情、厚道。对待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老同志,乔石更是敬重不已。1990年10月27日,乔石和夫人郁文到北京医院看望病重的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常务副部长李一氓。李一氓对病床前的乔石说:“我不久前闹了一场重病,可以说从死亡边缘上挣扎了过来。我现在趁思想还比较有条理的时候,请根据我的话整理成一个遗嘱,经我看过签名,作为依据,由乔石同志保存。”接着,李一氓口述了他的遗嘱:“我的后事从简。只称一个老共产党人,不要任何其他称谓。不开告别会和追悼会。火化后我的骨灰撒在淮阴平原的土地上。我身后的事,委托乔石同志照顾。此后请乔石同志在我身体状况变化时报中央。”原件已交中央档案馆保存的这份遗嘱,展示了老共产党人李一氓的高风亮节,同时也反映了他对乔石的高度信任。放心地托付后事于乔石,充分证明乔石的高尚人格,也说明乔石与老一辈革命家李一氓的深厚友情。
  凡是与乔石共事过的同志,都给他很高评价。国务院原副总理兼秘书长、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委员长田纪云撰文称赞:“乔石同志是一位老资格的共产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他工作稳重,为人厚道,光明磊落。在工作上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既坚持集体领导,又注意发挥每个领导成员的积极性。”司法部一位副部长也撰文称赞:“乔石同志历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从不显示自己、宣扬自己,从不提自己所做的众多好事,从不讲自己所立下的种种功劳。”“乔石同志既高屋建瓴,又实事求是;既解放思想,又稳妥推进,他领导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他是我们政法战线杰出的领导人,为我国政法工作的历史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同时他也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我们伟大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经济学界泰斗厉以宁曾撰文说,在八届全国人大期间担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五年,从乔石委员长身上“我所学习到的东西使我终身受益”。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办公厅副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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