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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5-11-5 10: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儒家义利观的主流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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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 张克政
  义利问题实际上是关于一个社会确立何种伦理价值导向、一个人确定何种人生价值目标的重大问题。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由此可见义利问题的重要。义利问题虽可从多学科、多层面予以观照,但它主要是一个伦理学问题,而且是伦理价值观的核心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史、伦理学史上,关于义利问题的讨论贯穿始终。在历史上,当政者和士大夫对义和利有不同的申述和阐发,其中,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心态影响最大最深的是儒家义利观。

儒家严辨义利
  历史上,儒家所谓义、利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尽相同。从形式上说,儒家的义有两种意涵:其一,义是道德方面无条件的应该,即所谓“义,人路也”;其二,义是在某种情形下做某种事的道德方面的最好方法,即所谓“义者,宜也”。从内容上讲,儒家区分义与利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是谁之利”,即公私的标准:他人之利、社会之利是义,公利即义;自己之利、一己私利是利,私利即利。二是“为谁之利”,即动机或目的的标准:以求他人之利、社会之利为动机或目的的是义;以求自己之利、一己私利为动机或目的的是利。
  可见,儒家所谓义,实质上以他人之利、社会之利为内容,而且是为求他人之利、社会之利而求他人之利、社会之利;利,则以自己之利、一己私利为内容,而且是为求自己之利、一己私利而求自己之利、一己私利。

儒家的义利关系
  儒家关于义利关系的探讨,可分疏为两个问题,一是义利孰轻孰重,二是义利可否兼容。
  重义轻利,这是儒家对义利孰轻孰重问题的回答。先秦儒家重义轻利,孔子把重义抑或重利看作小人和君子的分水岭,主张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孟子提倡重义轻利;荀子也主张先义后利。汉代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提出“正其宜(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观点,主张贵义贱利。宋明道学家进一步发展贵义贱利的主张,并且受佛教禁欲思想的影响,把儒家的义利观极端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南宋事功学派和明末清初实学派实现对宋明道学的反动,主张义利并重,认为既要有利又要合义,义不离利。可见,在历史发展中,儒家义利观虽呈现出逐步极端化的趋势,但在后世儒家中,这一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又得以纠偏。因此,大致可以认为,儒家在义利观上,主要的传统是重义轻利。
  义利对立统一,这是儒家在义利可否兼容问题上的主张。由于儒家严辨义利,强调义与利的界限,所以有论者认为儒家有将义与利对立起来的思想倾向。其实,深察儒家义利观发展史,就不难发现,儒家虽确有将义与利日益对立起来的趋势,但儒家并没有严格地将其对立。先秦儒家虽然把义视为高于利的价值目标,但并非完全漠视利,他们不反对为义求利,只是反对见利忘义,反对把利当作第一位的价值目标。董仲舒虽有贵义贱利的倾向,但也并未完全否认利的必要。而宋明道学家的义利对立的主张因事功学派和实学派而得以拨正。因此,在义利可否兼容这一问题上,儒家的主流思想认为义利辩证统一,即义与利不仅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申言之,义与利统一于“为公”。
  显而易见,历史上,儒家义利观的主流是:严辨义利,重义轻利,义利对立统一。儒家义利观的主流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提倡的“公义为重,兼顾私利”的义利观大有相通之处。

儒家义利观主流的当代价值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体主体性得以迅速催生并不断增强,人们开始对重义轻利的传统观念进行反思,“利”的价值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对历史的批判与反思,个体价值、个性需要、个体利益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强化,这对于破除传统义利观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过多制约,肯定人们追求合理的个人利益、物质利益的正当性确实具有积极意义。然而问题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对“重义”的反思,是通过“扬利”的路径实现的,而这又极易导致重利轻义现象的发生乃至泛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源于义利关系失衡的道德失范现象常有发生,近年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只讲私利而无视道义、唯利是图和见利忘义等现象就是明证。可以说,人们已经由重义轻利的片面走向了重利轻义的片面。
  因此,在传统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消解且义利关系失衡的社会背景下,如何纠正人们极度膨胀的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的观念,进而构建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义利观,就成了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理论课题。重利而不轻义,扬义又不贬利,义利统一是构建新型义利观的基本理路。新型义利观的构建意味着该义利观主导地位的普遍确立,而这种确立不能自发进行,因此,要构建新型义利观,除了要借助于一定的外在手段进行必要的舆论引导之外,还必须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义利观,开掘并利用传统义利观中的合理因素。在我国现阶段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若能借鉴和吸收儒家义利观主流的合理内核,则既能对义利关系失衡的现象起到补偏救弊的作用,又能为新型义利观的构建提供可资汲取的思想养料。
  概言之,只要我们全面认识包括儒家义利观主流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哲学、伦理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加强对优秀传统哲学、伦理思想的精神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就一定能有效解决当代伦理道德建设中存在的诸如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等问题,进而使优秀传统哲学、伦理思想成为新时代鼓舞人们前进的精神力量。
  (本文系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金项目(ZYZ201102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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