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4082|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思娴 发表于: 2016-1-4 07:53: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广安老人义务带外孙女 却索要40万抚养费

 [复制链接]
源自:四川法制报
  外公外婆“义务”带外孙女,女儿、女婿离婚后,老两口起诉要求两人支付带养费40余万元……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以原告无证据驳回原告诉求。
  据介绍,因女儿张小芬和女婿成刚外出打工,张强、谢丽老两口便将外孙女带在身边照管、抚养多年。后来,张小芬和成刚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张强、谢丽认为自己原来是基于亲情照看外孙女,现在女儿、女婿离了婚,被告原来没有支付的抚养费现在就应当支付,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按每月3000元支付135个月的抚育费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被告照管子女,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原告为被告照管子女期间,与被告系亲属关系,与被告形成的委托合同,既存在有偿或无偿的约定,更有血源亲情的成份,原告没有提供被告每月向其支付生活费、劳务费3000元的证据,致法院无法确认其诉称的事实。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400500元生活费、劳务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文中人物系化名)(雍剑波)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思娴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思娴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思娴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宜宾男搭朋友车自驾游半路出车祸 两人差点反目成仇 上官吉庆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3 02:52,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