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相杀,皆能把对方杀死杀个同归于尽,岂不太奇太怪?”依笔者看,古文献的记载虽然多有不合情理之处,但正因这样才给后来者许多想象空间。因为文字中记叙的是两个民族之间土地矛盾引发的战争,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比如:民族关系、民族的迁徒,时间关系,其中还包括双方酋长的性格等等不便细说,不便在“图经”中加以详细叙述,所以才称“经”,所谓“经”就是点到为止罢了。《益都耆旧传》言巴王被废之后曾封于濮江之南,号“铜梁侯”。合川符近确有山名铜梁,以地名作爵名在古代很普遍,也是一种习惯。合川的濮江为什么更名垫江?这跟钓鱼山会盟的说法作了一个很好的注解:所谓二王会盟,击剑互杀,其实就是争夺濮江地区的一次流血战争,最后是巴人占据濮江流域,濮人败走,所以封侯加爵,改濮为垫;但双方的首领,也许在这场战争中,都死于钓鱼山之战场。 濮人虽然离开川东,钽留在川东的分散的濮人仍然不少,他们同川东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其中一部份与巴、賨结合构成了僚(獠)族。左思开《蜀都赋》中称“去绵巴中,百濮所充。”正是此意。杨雄的《蜀都赋》也说“东有巴、賨、绵亘百濮。“均可证实在春秋战国的夺地战争后,濮人仍未全部撤离川东,特别是川东的山区。另外,许多濮族百姓也不管你谁当酋长谁封侯的事。賨族就是板盾蛮,在唐代称为“南平僚”,宋代则称“渝州蛮”,这个民族与濮族的习俗不尽相同。如濮族的婚娶是男娶女,賨族是“女先以货求男”,以致“贫者无以嫁,则卖为婢。”(《新唐书、南平僚》)。但賨族有悬棺葬的习俗,后来为濮族中的“都掌蛮”一大支族吸收,也实行悬棺葬的习俗,才有至今留在川南的濮人悬棺(指宜宾市珙县。这些习俗,后面另文专述)。濮与巴、賨结合而成的僚族,在明代万厉以后,川南的濮人也都改称僚了,所以,后来的史学家,就把僚作为濮的延续。 在汉代,由于西汉的抑制政策,使濮族屡受打击。汉高祖立国初期,对西南边疆采取关蜀故徼的封闭政策,直到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才开始在濮道、青衣道设置管理边境贸易的关市。汉武帝登基后,热衷于开拓疆域,但在西北受阻于匈奴,便把眼光紧盯住西南,竭力谋求拓展,但因朝廷对少数民族不是善言说服,推诚相与,而是抑抑制、威胁,以致引起他们“阻道”、“杀吏”,本来在秦时已经修通的五尺道和置的郡县,到汉时皆废。直到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听张骞之言,又派遣使臣四路出动,想打通前往身毒的道路,但阻于昆明。元鼎五年南越反,汉武帝在平定南越时,便向濮族开刀。先是杀了犍为郡太守,又将且兰酋长杀了,把原属于夜郎的部份地方(今都匀、黄平)分置牂牁郡。牂牁郡的方要民族此时(汉书中又)称夜郎,而夜郎在此以前属百濮系统,这在史学界的看法是一致的,这种一致也是必然的。《太平寰宇记》称:“自夜郎、滇池、邛都,人皆椎髻,左衽,邑聚而居,知耕田。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俗多游荡,而喜讴歌,略与牂牁相类。”可见夜郎、滇池、邛都、牂牁都是濮族。而汉武帝杀夜郎王,诛且兰酋长,兵威滇王,等等,都是对濮族采取的压抑政策,给濮族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建元六年置犍为郡时,治所在今贵州省的遵义,当时的十二属县中,武阳(今彭山县)与南安(今乐山)原属蜀郡,改隶属犍为郡。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唐蒙开五尺道,犍为郡治由遵义到南广(今筠连县与珙县交界处,其实,早在秦时此地已经开通五尺道)。汉武帝平南越,杀犍为郡守、夜郎王,分置牂牁、越雟、沈黎、汶山四郡,已是元鼎五、六年间的事了。分郡后的犍为郡比以前小了许多,但南安、武阳仍属犍为郡。直到东汉时,郡治才移到武阳。而犍为、牂牁、越雟三郡的主体居民仍是濮人。其他民族,有羌、彝等,也有少数藏族杂居。当时濮道、南安等地,处于中原各民族与西南少数民族的交汇区,是各族人民文化交流之地。 汉武帝的抑濮政策与对百粤的抑制政策是一致的。一方面,朝廷与外域既要沟通,又要有这些世居边围的少数民族作为一道缓冲的屏蔽,另一方面又要防备少数民族中的某些强悍力量坐大,威胁到他的统治根基。古今中外的独裁统治者,莫不是大好武功权欲狂,把扩张兴图作为自己巍巍功德的目标。即使是在已经臣服的地方,稍违“圣意”便要引来血劫之灾。当然,汉武帝也不是只顾对少数民族实行高压,在策略上也施展了“大棒加胡萝卜”的又打又拉政策。如元鼎五年平定南越后回师击杀了夜郎王,置牂牁郡又另封了牂牁王,赐给王印。又如在公无前一百年(元封二年)汉武帝“以兵临滇”,强迫滇王“举国降”,却又赐给金银珠宝,新授王印,给以亲善。但这些举措并未买得人心,以至牂牁濮民骚乱,拥众“阻城”。而滇族则在汉武帝重新封王授予印后,举族悄然离去,脱离了汉朝的统治。牂牁与滇,都是百濮族系统的民族重成员。昆明族虽非濮族系统,但自古同滇族往来,在汉武帝为通南商道的用兵过程中同样受到沉重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