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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濮人|查看: 13763|回复: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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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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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8 09:30:03|只看该作者
未入兴国”的徼外之民,是不一定理会的。商旅则是按地方规矩,沿途纳财取保,由于收了钱财的地方首领给予信物,保证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人货安全。出了这片地方,又向下一个地方首领纳财投保,就这样一程程往前走,直达目的地。当时,蜀身毒道已有千年历史,它是民族迁徙,交流的走廊,也是民间互通有无的孔道。它是连接各段自然通道形成的民间古道,后来经几个朝代的官府拓宽、修筑、加固等工程措施,成了一条“官道”。
张骞在汉武帝面前,只谈到了蜀布和邛竹杖,其实当时从蜀地销往掸国(缅甸)和身毒、大夏(阿富汗、一说希腊)等地的物资,多达数千种。其中较大宗较重要的是:生丝、绸缎、蜀布、药材、邛竹杖、松脂、虫蜡、茶叶、毛皮、铁器、花椒、蜂蜜、漆器、草帽等等。进口的物资主要是宝石、玉石、象牙、琥珀、珍珠、海贝、黄金、犀角等等。既是换取各取所需的商品,或者说是珍宝,试问蜀布及邛竹杖之类又算什么“宝”,竟让人经过重重险阻,道道关卡,马驮牛载,迢迢万里运到巽国他乡去当成奇货出售,这其中奥妙,难道不值得深思?如果作一番历史的回顾,我们就会发现:如像蒟酱一样,邛竹杖又是出自濮人之手,而蜀布中的一部份,也是出自濮家机织造。
濮人简直是天生的生意人,他们的精明能干,不亚于犹太人,说起来,濮人真有点“资本主义的冷冷酷”。这个民族长期(商周到秦汉)都有买人口的陋习,“乏用则鬻卖儿女”。他们的果园产品是为了谋利,他们在南丝古道上的积极奔波同样是为了赚钱。就说邛竹杖吧,邛地的竹有多种,其中有一种节大、杆细、实心、节短的竹,由于长得不规整,节疤多,当地土著人都是砍去当柴烧。濮族老人偶尔用它当拐杖助步,发现这种竹杖轻巧、坚韧、弹性强、纵向承受力大,节疤坚硬,不破不裂、拄地时不打滑,安全可靠耐用。这种竹做别的东西不行,做拐杖却是宝贝。濮人试着在卖篾货时捎带去卖邛竹杖,在集市上大受各族老人的欢迎,于是这种不同于木杖、藤杖的竹杖便逐步行销开去。当地人当然不称它为“邛竹杖”,他们给大节疤竹取了个土名:“铁杆儿竹”。唐宋时,又改名叫“罗汉竹”。
濮族手艺人把这种竹子做成手杖,远销身毒。这种竹在西南数有唯有邛都(今西昌)产量最大,自今也还有少量出产。现在成片生的地方,唯有马湖地区(古代也是濮人聚居地)。濮人就地取材,伐竹竹制杖,是一条生财之道。我们说邛竹杖是濮人的外贸产品,并不是捕风捉影的杜撰,其根据就是邛地自古以来就是百濮休生养息的世居之地,其他民族很难深入其境,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明朝中叶,濮族佚散,彝族、汉族逐渐取代了他们为止。而在此前,谁也不能否认,濮族对“铁杆儿竹”的竹源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竹源在他们的手里,制作工艺并不繁杂,商品需求量大,有货不愁销路,濮人当然要把制作竹杖的生意紧紧抓在手里。(抓不抓本生也就在他们手里)而当时各种外销货物都有专门商家,在各产地分设收购点,叫做“竹庄”。产品不同,行名有别,按质定级,银货两清。行庄既按产品分别行业,又按商家的帮口籍贯,总行所在地按郡邑区别。有的产品,产地比较集中,如濮人独有的蒟酱、邛竹杖,设几个收购点,有一批濮族雇员专门在濮族村寨按季收购就可以了。但其它一些商品则不行,如桐油、虫蜡、蜂蜜、是有季节性的。蜀绸、蜀布、生丝、铁器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和专业的收购网。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交易方式和运销方式。这些商家与外商接触得多,熟悉行情行规,了解国外需求,如果没有市场,邛竹杖不会远销至大夏。在琳琅的外贸产品中,邛竹杖算是土特产中独领风骚的濮人产品了。那未,在外销的蜀布产品中,濮人是否有一席之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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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8 09:30:54|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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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个问题不难,但先要弄明白:什么是蜀布?
秦汉以前,中国没有棉花生产,有少数棉纱、棉织品,是作为交换物资从印度经缅甸流入中土的。(近年据考古学者发现,称:武夷山古船悬棺中曾发掘出3600~~4000年前的苎麻、丝绸、棉布等残片。这种情况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一种产品很可能经过辗转传送而到达一些以为很难到达的地方,成为一个“例外”,一个“意外”的可能性。譬如二十世纪从南美发掘出中国的十八世纪的器皿;发现中国人的村落、武当山的文字、神像。甚至有考古学家发现五千年前中国人到达美洲的证物。按说当时的人无法制造飘洋过海的大船,不可能到达美洲大陆,可是偏偏又有无可辩驳的铁证。因此只能算是“例外”和“意外”。武夷山在福建,地处沿海,偶有巽国船只到达,用他们的货物换取当地的货物或补充食物,也是可能的。因“天有不测风云”,在大海上航行难免有被意外的风浪将船只推到一个料想不到的地方。)既然秦汉之前中国无棉,蜀布当然不会是棉布。也可以肯定,蜀布不会是丝绸,因为早在战国时期,身毒孔雀王朝已经对中国的生丝、丝绸各有专称,不会把丝绸叫做蜀布。张骞在大夏见到的若是丝绸,更不会把它称为“蜀布”。但因蜀布的记载仅出现在《史记》的《大宛列传》和《西南夷列传》,连《货殖列传》也不著录,没有较明确的说明蜀布到底为何物,故也给史学界带来一些困惑。有人说,蜀布是一种丝和麻的混纺品名,因为《唐书》上有“巂州(县名,在四川,今称越西)丝布”这种品名,而且是贡品。巂州就是古邛都一带的濮人聚居区,仅时的越巂郡,唐袭称巂州。“丝布”是不是蜀布呢?不是。首先,我们说丝布并非丝与麻混纺而织成的布。在当时,要把动物蛋白的丝与植物纤维的麻均匀地混纺,并解决冷热、干湿的膨胀与收缩率,是有工艺上困难的。而且,在当时也无必要去搞这种混纺品。所谓丝布,我认为就是用苎麻精纺的布,史称“苎布”,它具有丝一般的光泽,而且爽滑透气。精纺细织而成的苎布,不仅外观光泽如丝绸,且较丝绸挺拔,不易折折皱。它不是丝绸,胜似丝绸,故被称为丝布,因其主要产地在濮人聚居的越西,故史称“巂州丝布”。
但它也不是蜀布。蜀布是一种没有丝绸光泽的麻布,也称“夏布”。“夏布”的称呼很普遍,也有称“夏麻布”的,它的含义已不可考,或云为“夏族自古相传的布”,或云为“夏天穿上凉爽的布”。也许两种理解都对,那就给夏裔说增加了一点论据。织造夏布主要用的是白麻,在宜宾濮地麻塘坝,自古盛产白麻与苎麻(注:自古上述濮人地都产麻),白麻最多,长势高过成人头顶。濮族家庭纺织就是用这种麻。而越西的郡属十五县中,会无(今会理)、定笮(盐源)、三绛(黎溪)、台登(冕宁南部)、阑(越西北部)等地方,也产白麻和苎麻。这些地方也多濮人与其他民族的混居地区。
濮族妇女自古有织造的传统技艺,她们绩麻纺纱,用原始的布机织造一种幅面不宽的布,又有史称叫“班布”,这种班布也就是夏布、蜀布了。不过作为商品,是要按收购的行庄要求来纺织的。在当时的条件下,蜀布分有色和无色(本色)两种。据印度孔孔雀王朝(公无前327~187年)的一位大臣考底利耶著的《政事论》一书所载:“脂(支)那地产丝及红黑或黑白两色的织皮。”“织皮”也就是中国人称的“布”。这种红黑与黑白色的布,就是运到印度去的蜀布。至于染色是先织后染,还是先染后织,就不清楚了。不过,《唐书》记载说巂州曾贡给朝廷“丝布”和“花布”,看来濮地有比较成熟的染色工艺。
蜀布既是夏麻布,就不是濮人的垄断产品,因蜀人也精于纺织,而且是丝绸之乡。历史上产麻布最有名的、最多的地方是荣昌、隆昌,(这一这县的麻布在“文化大革命”时,也在销往国外。在历史上这几县都属濮人聚居地。)荣、隆二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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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8 09:31:51|只看该作者
麻布直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都还盛产不衰,在蜀身毒道的古代贸易中,濮人的产品只能是其中的一个部份,除了邛竹杖和蒟酱外,濮地产的生丝、夏布及其它产品丰富了川滇外贸物资。蜀布在当时能走俏,是因蜀产的麻布轻柔、滑爽、挺括、透气,很适合缅甸、印度、阿富汗地区气候的穿著。而这种麻织品,也是川滇少数民族自古以来所喜爱的服装用料。如居住在泸沽湖畔的摩梭族人,他们在举行成丁礼和酬赠定情礼品的时候,都必须有一套麻布缝制的衣裤或裙裾才能成礼,用其它代替也是不行的。直至今天,宜宾、西昌、凉山、昭通等地的少数民族,对麻布仍然偏爱,情有独钟,这是千百年留下来的衣著习惯。
岁月悠悠,古道漫漫。
 
这条历经数千年,绵延数千里的古老的国际通道,不仅仅是商品流通的渠道,也是民族流动的走廊,宗教传播的孔道。例如缅甸北的克钦族,原是我国黄土高原的一个民族,大约在公七世纪时,部份克钦人由青藏沿横断山脉自北向南迁移,到分元十五世纪又沿亲敦江和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从南向北返徙,在我国这部份克钦人即景颇族人。留居缅北的仍称克钦族人。又如我国的傣族,在东汉初年曾从瑞丽江沿伊洛瓦底江而下,进入缅甸定居,是为“掸族”,曾立掸国,与中国王朝友好,经商纳贡不绝。濮族与古滇族融合的“滇濮”、“僚濮”,于汉武帝时也沿南丝道移向龙川,有的也流动至缅甸。至于宗教,中国的道教传向缅甸,印度的佛教传入滇川,都是在东汉前期便已开始了。这条古道在汉时曾传播过张陵的天师道,不但在缅甸有所传播,而且还传到了真腊(柬埔寨)和迦摩缕波(现为印度的阿萨姆),对印度密宗的形成和炼丹术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南丝古道它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的岁月沧桑,但它仍有不少的路段依稀可观。在今喜德、姚安、越西、南华、腾冲、宜宾等地都有古道遗足迹可循。有些路段是用十分坚硬的花岗石捕筑,由于长年马踏人踩,已经是凹痕累累,从这些史足迹,可以想象当年日过千蹄的马帮盛况!善于经营的濮人当然不会只从事竹杖、蜀布的生产,他们中在南丝道上跑马帮的人、当脚夫的人、做老板的人、充当保镖的人也不会少。濮族是个悬棺葬、凿齿、椎结、击铜鼓、文身的民族,这些虽不是濮族全体共有的习俗,但不少支系族人吸收了这些习俗而代代相袭。在白居易的《骠国乐》诗中有“玉螺一吹椎结耸,铜鼓千击文身踊”的句子,骠国即唐时称谓的缅甸,又古称朱波国,宋元以后称缅甸。从诗中可以设想:那献舞者是个椎结、文身的人,用铜鼓强烈的节拍伴奏,以螺号为乐。舞者很可能是移居骠国的濮人。在古代,特别在云南与缅甸的两边,人们对所谓“国界”的概念是十分淡薄的,他们彼此往来,历代如此,谁管你那“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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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9 18:40:19|只看该作者

《长刀劲弩走天涯》

[作者  万一二]
商王朝后期令百濮进贡文犀、象齿  濮人参与灭商的牧野之战
濮侯不能统率百濮,各支族自行其事  退返川东,退返川南
汉武帝实行抑濮政策
 
 
在商代的六百多年间,有关濮族的史籍几等于零。能称得上“史”的,大约也只有三五句文字。一是《逸周书、王会解》云:“伊尹受(汤)命,于是为四方令曰:──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毒(此字古文献中加有‘王’部)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至于文中所言“伊尹”,笔者首先要讲几句。伊尹是商王朝早期大臣;而令“百濮”纳贡便是商未期之事,(约商王武丁以后才有的事,因当时商王武丁已灭蜀了,对此笔者在《两具青铜人头像引出的探索》中有明确的剖析。此前,蜀地的百濮及蜀国与商王朝并无官方往来之事。)但《逸周书》中为什么又这样记载呢?我的理解是:“伊尹受命”一词,因商王朝刚灭蜀,在这遍土地上的诸部族按“伊尹所制定”的诏令办之意思。是指按过去的老规矩(商初期制定的)令蜀与濮纳贡,换言之,按商王朝建国初期的规定,所以出现“于是为四方令”一句。伊尹时代距离商后期约五百余年了,是不可能商汤叫伊尹下的一道命令。因这一句记载,过去有学者曲释为:要南方一些部族向朝廷进贡,但是,商早期蜀地的百濮与蜀就与商王朝有官方往来之事了,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
商晚期要求进贡的命令,没有具体分派各部族谁贡什么,但从濮族居住区域来看是可以判断的。《国语、楚语》言:“巴、浦(濮)之犀、牦、兕、象,其可尽乎?”当时四川及川、滇、黔地区原始森林区较多,濮地多牦牛、兕(野牛类)、犀、象,也有孔雀。“文犀”、“象齿”是要濮人和蜀人进贡的。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掘的四川广汉三星堆,出土实物中就有大批量的象齿。在商代的六百多年间,濮族正处于稳定、发展、开拓的阶段。向东,沿长江出三峡进入江汉流域,向西,沿南丝道不断伸延。同时另一部份已在北盘江今贵州靠近川南的地面落脚。而商王朝作为当时一个庞大的奴隶制国家,几百年的发展也处于鼎盛时期。商武丁以后,开始走向衰退,尤其是到了商末期的纣王时代,荒暴肆虐,周武王大会天下八百诸侯,盟誓商郊:“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矛、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史记、周本纪》)从这段史籍中我们能知道,濮人曾不远万里派出自己的子弟兵,参加了周武王的义师,在牧野大战中出了力。庸蜀等部族比较大,濮能与他们并立,可见其强大。至于西南八部族为什么要参加伐商纣,不是本文重点论述的,但必须讲几句的是,在商晚期武丁时代大规模的东征西讨,在巴蜀境内的(西南八部族)诸部族方国,大多受商王朝的压迫,重者灭国,这在商代出土的甲骨文中都有明确记载。纣王于鹿台自焚后,天下归周。周武王大封天下诸侯,濮也受封百濮,立国于今川南的宜宾市,即后世所称之“僰(濮)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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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9 18:41:24|只看该作者
濮虽有了侯,但内部却互不统率,缺乏中央集权和霸权主义的首领。从百濮在川南的历史状况可知,濮族的脉系,支族都是按血缘家支系统分别由族长,头人管辖,支族与支族间互不相属,只有同宗同族的联系。百濮没有共同的首领,其原因可能是农业生产的性质决定的。不断繁殖的人口对土地提出不断的需求,拓展的结果势必使各支族越离越远。各地的情况不同又需要各支族自行解决。族人对各自的土地依赖使他们不能不疏远开去。事实上农业民族除了与干旱、水害、虫灾等等作斗争占据了主要精力外,他们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注意别的支族在干什么。于是在历史上便产生一个奇怪的现象:同是濮族,在习俗上却不尽相同。如有的地方的濮人要文身、凿齿,有的濮人却不搞这一套。有的地方濮人实行悬棺葬,而另一地的濮人仍然照老方法搞大石葬。──各不相属的结果,使繁荣昌盛的濮族在春秋战国时的几百年间丧失了许多血汗开拓的良田沃土,不断被削弱,在汉代又被各个击破,到明朝中期更使整个濮族几乎灭亡。虽然他们也曾分立国称王,如夜郎王、滇王、邛都王等,但确乎没有一个能像成吉思汗或努尔哈赤那样的领袖人物,最后不得不上演一场历史的悲剧。
濮与周的关系,史籍不详载,只是在周成王时濮人曾献丹砂。同厉王时,濮人却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抗暴战争,联合了二十多个部族反周。周厉王亲自出征,才平息了这场叛乱。这就是《宗周钟》铭文所载的:“南国报(报字无扌手旁)启舀处我土,王敦伐甚至,扑伐厥部。报(无扌部)子乃遣间来逆昭王。南夷、东夷其见廿有六,年。”“报”即“濮”;“报子”即“濮子”即“濮王”。这里的“昭王”的“昭”有学者释为是形容词,示光明之意。铭文大意说濮王联络了南夷东夷诸部族攻伐周厉王,周厉王平息了这场动乱,将此事铸于钟鼎之上。我认为“南夷、东夷其见廿有六”一段话:是指当时的各部族(濮系统),参加造反的共有二十六族系;至于,释读“年”字,这里并非是指今人对“年月日”的理解,古人对“年”的理解,按商周时人是指一种“凶猛”的动物,在此是“凶恶”之意。
濮族在江汉流域的经营,与逐渐强大起来的楚人(早期称百越)发生了土地矛盾。楚王蚧冒及楚武王时(约公元前757~~689年间,正是春秋混战时节)双方磨擦日甚,濮人和平发展的时代结束了。到楚武王接替了王位后,楚人开始了大规模的挣抢土地战争,驱逐濮人,压迫濮人。《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武王“始开濮地而有之。”公开的夺地战争爆发了。濮人在江汉地区与楚人相比,毕竟是少数,在楚人进逼下被迫退返三峡,退回川东,与在川东长江流域的族人会合。然而,兵力强盛大肆扩张的楚人不但侵夺了濮人在江汉的土地,还节节向巴地进逼。巴楚之间的矛盾尤来以久,不是这里三言两语能概括的,也是征战不断。春秋战国各侯国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变革时期。春秋时的一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见于文献者大约只有十几国(这里指的是中原地区)。楚国在公元前四世纪任用吴起,“明法审令”,“南平百越,兼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中战国初年,成了诸侯中的一霸,开始吞并巴国的土地。巴的黔中及国都枳(涪陵)先后被占领。巴在楚的压迫下,只能向川东退发,向濮人争夺生存空间,于是,新的夺地战争又在川上演。
《与地纪胜》云:合川县钓鱼山上有座双墓。《图经》称:“巴王、濮王曾会盟于此,酒酣击剑相杀,并墓而葬。”这段文字隐藏着一个战争悲剧。濮人在楚的压迫下已经退出汉汉流域,退至胸妒忍(云阳)、临江(忠县)、平都(丰都),直至濮江(后改称垫江,在今的合川)一带。可是巴人又与其争夺土地,所谓“会盟”,便是双方首领谈判;谈判破裂后而“酒酣击剑相杀”的火拼场面。濮人不撤离濮江,势必爆发战争,最后是濮人败走川南。什么巴濮王酒酣,有学者以为是“胡言”,理由是:“会盟未必饮酒,饮酒未必至酣,而两王皆‘酣’,皆要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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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9 18:42:25|只看该作者
剑相杀,皆能把对方杀死杀个同归于尽,岂不太奇太怪?”依笔者看,古文献的记载虽然多有不合情理之处,但正因这样才给后来者许多想象空间。因为文字中记叙的是两个民族之间土地矛盾引发的战争,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比如:民族关系、民族的迁徒,时间关系,其中还包括双方酋长的性格等等不便细说,不便在“图经”中加以详细叙述,所以才称“经”,所谓“经”就是点到为止罢了。《益都耆旧传》言巴王被废之后曾封于濮江之南,号“铜梁侯”。合川符近确有山名铜梁,以地名作爵名在古代很普遍,也是一种习惯。合川的濮江为什么更名垫江?这跟钓鱼山会盟的说法作了一个很好的注解:所谓二王会盟,击剑互杀,其实就是争夺濮江地区的一次流血战争,最后是巴人占据濮江流域,濮人败走,所以封侯加爵,改濮为垫;但双方的首领,也许在这场战争中,都死于钓鱼山之战场。
濮人虽然离开川东,钽留在川东的分散的濮人仍然不少,他们同川东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其中一部份与巴、賨结合构成了僚(獠)族。左思开《蜀都赋》中称“去绵巴中,百濮所充。”正是此意。杨雄的《蜀都赋》也说“东有巴、賨、绵亘百濮。“均可证实在春秋战国的夺地战争后,濮人仍未全部撤离川东,特别是川东的山区。另外,许多濮族百姓也不管你谁当酋长谁封侯的事。賨族就是板盾蛮,在唐代称为“南平僚”,宋代则称“渝州蛮”,这个民族与濮族的习俗不尽相同。如濮族的婚娶是男娶女,賨族是“女先以货求男”,以致“贫者无以嫁,则卖为婢。”(《新唐书、南平僚》)。但賨族有悬棺葬的习俗,后来为濮族中的“都掌蛮”一大支族吸收,也实行悬棺葬的习俗,才有至今留在川南的濮人悬棺(指宜宾市珙县。这些习俗,后面另文专述)。濮与巴、賨结合而成的僚族,在明代万厉以后,川南的濮人也都改称僚了,所以,后来的史学家,就把僚作为濮的延续。
在汉代,由于西汉的抑制政策,使濮族屡受打击。汉高祖立国初期,对西南边疆采取关蜀故徼的封闭政策,直到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才开始在濮道、青衣道设置管理边境贸易的关市。汉武帝登基后,热衷于开拓疆域,但在西北受阻于匈奴,便把眼光紧盯住西南,竭力谋求拓展,但因朝廷对少数民族不是善言说服,推诚相与,而是抑抑制、威胁,以致引起他们“阻道”、“杀吏”,本来在秦时已经修通的五尺道和置的郡县,到汉时皆废。直到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听张骞之言,又派遣使臣四路出动,想打通前往身毒的道路,但阻于昆明。元鼎五年南越反,汉武帝在平定南越时,便向濮族开刀。先是杀了犍为郡太守,又将且兰酋长杀了,把原属于夜郎的部份地方(今都匀、黄平)分置牂牁郡。牂牁郡的方要民族此时(汉书中又)称夜郎,而夜郎在此以前属百濮系统,这在史学界的看法是一致的,这种一致也是必然的。《太平寰宇记》称:“自夜郎、滇池、邛都,人皆椎髻,左衽,邑聚而居,知耕田。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俗多游荡,而喜讴歌,略与牂牁相类。”可见夜郎、滇池、邛都、牂牁都是濮族。而汉武帝杀夜郎王,诛且兰酋长,兵威滇王,等等,都是对濮族采取的压抑政策,给濮族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建元六年置犍为郡时,治所在今贵州省的遵义,当时的十二属县中,武阳(今彭山县)与南安(今乐山)原属蜀郡,改隶属犍为郡。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唐蒙开五尺道,犍为郡治由遵义到南广(今筠连县与珙县交界处,其实,早在秦时此地已经开通五尺道)。汉武帝平南越,杀犍为郡守、夜郎王,分置牂牁、越雟、沈黎、汶山四郡,已是元鼎五、六年间的事了。分郡后的犍为郡比以前小了许多,但南安、武阳仍属犍为郡。直到东汉时,郡治才移到武阳。而犍为、牂牁、越雟三郡的主体居民仍是濮人。其他民族,有羌、彝等,也有少数藏族杂居。当时濮道、南安等地,处于中原各民族与西南少数民族的交汇区,是各族人民文化交流之地。
汉武帝的抑濮政策与对百粤的抑制政策是一致的。一方面,朝廷与外域既要沟通,又要有这些世居边围的少数民族作为一道缓冲的屏蔽,另一方面又要防备少数民族中的某些强悍力量坐大,威胁到他的统治根基。古今中外的独裁统治者,莫不是大好武功权欲狂,把扩张兴图作为自己巍巍功德的目标。即使是在已经臣服的地方,稍违“圣意”便要引来血劫之灾。当然,汉武帝也不是只顾对少数民族实行高压,在策略上也施展了“大棒加胡萝卜”的又打又拉政策。如元鼎五年平定南越后回师击杀了夜郎王,置牂牁郡又另封了牂牁王,赐给王印。又如在公无前一百年(元封二年)汉武帝“以兵临滇”,强迫滇王“举国降”,却又赐给金银珠宝,新授王印,给以亲善。但这些举措并未买得人心,以至牂牁濮民骚乱,拥众“阻城”。而滇族则在汉武帝重新封王授予印后,举族悄然离去,脱离了汉朝的统治。牂牁与滇,都是百濮族系统的民族重成员。昆明族虽非濮族系统,但自古同滇族往来,在汉武帝为通南商道的用兵过程中同样受到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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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纪朋 发表于: 2006-9-12 14:18:30|只看该作者
考证的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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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12 19:58:37|只看该作者
看介绍得知,耿版主好收藏。不知对青铜器喜欢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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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12 22:34:07|只看该作者
未入兴国”的徼外之民,是不一定理会的。商旅则是按地方规矩,沿途纳财取保,由于收了钱财的地方首领给予信物,保证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人货安全。出了这片地方,又向下一个地方首领纳财投保,就这样一程程往前走,直达目的地。当时,蜀身毒道已有千年历史,它是民族迁徙,交流的走廊,也是民间互通有无的孔道。它是连接各段自然通道形成的民间古道,后来经几个朝代的官府拓宽、修筑、加固等工程措施,成了一条“官道”。
张骞在汉武帝面前,只谈到了蜀布和邛竹杖,其实当时从蜀地销往掸国(缅甸)和身毒、大夏(阿富汗、一说希腊)等地的物资,多达数千种。其中较大宗较重要的是:生丝、绸缎、蜀布、药材、邛竹杖、松脂、虫蜡、茶叶、毛皮、铁器、花椒、蜂蜜、漆器、草帽等等。进口的物资主要是宝石、玉石、象牙、琥珀、珍珠、海贝、黄金、犀角等等。既是换取各取所需的商品,或者说是珍宝,试问蜀布及邛竹杖之类又算什么“宝”,竟让人经过重重险阻,道道关卡,马驮牛载,迢迢万里运到巽国他乡去当成奇货出售,这其中奥妙,难道不值得深思?如果作一番历史的回顾,我们就会发现:如像蒟酱一样,邛竹杖又是出自濮人之手,而蜀布中的一部份,也是出自濮家机织造。
濮人简直是天生的生意人,他们的精明能干,不亚于犹太人,说起来,濮人真有点“资本主义的冷冷酷”。这个民族长期(商周到秦汉)都有买人口的陋习,“乏用则鬻卖儿女”。他们的果园产品是为了谋利,他们在南丝古道上的积极奔波同样是为了赚钱。就说邛竹杖吧,邛地的竹有多种,其中有一种节大、杆细、实心、节短的竹,由于长得不规整,节疤多,当地土著人都是砍去当柴烧。濮族老人偶尔用它当拐杖助步,发现这种竹杖轻巧、坚韧、弹性强、纵向承受力大,节疤坚硬,不破不裂、拄地时不打滑,安全可靠耐用。这种竹做别的东西不行,做拐杖却是宝贝。濮人试着在卖篾货时捎带去卖邛竹杖,在集市上大受各族老人的欢迎,于是这种不同于木杖、藤杖的竹杖便逐步行销开去。当地人当然不称它为“邛竹杖”,他们给大节疤竹取了个土名:“铁杆儿竹”。唐宋时,又改名叫“罗汉竹”。
濮族手艺人把这种竹子做成手杖,远销身毒。这种竹在西南数有唯有邛都(今西昌)产量最大,自今也还有少量出产。现在成片生的地方,唯有马湖地区(古代也是濮人聚居地)。濮人就地取材,伐竹竹制杖,是一条生财之道。我们说邛竹杖是濮人的外贸产品,并不是捕风捉影的杜撰,其根据就是邛地自古以来就是百濮休生养息的世居之地,其他民族很难深入其境,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明朝中叶,濮族佚散,彝族、汉族逐渐取代了他们为止。而在此前,谁也不能否认,濮族对“铁杆儿竹”的竹源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竹源在他们的手里,制作工艺并不繁杂,商品需求量大,有货不愁销路,濮人当然要把制作竹杖的生意紧紧抓在手里。(抓不抓本生也就在他们手里)而当时各种外销货物都有专门商家,在各产地分设收购点,叫做“竹庄”。产品不同,行名有别,按质定级,银货两清。行庄既按产品分别行业,又按商家的帮口籍贯,总行所在地按郡邑区别。有的产品,产地比较集中,如濮人独有的蒟酱、邛竹杖,设几个收购点,有一批濮族雇员专门在濮族村寨按季收购就可以了。但其它一些商品则不行,如桐油、虫蜡、蜂蜜、是有季节性的。蜀绸、蜀布、生丝、铁器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和专业的收购网。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交易方式和运销方式。这些商家与外商接触得多,熟悉行情行规,了解国外需求,如果没有市场,邛竹杖不会远销至大夏。在琳琅的外贸产品中,邛竹杖算是土特产中独领风骚的濮人产品了。那未,在外销的蜀布产品中,濮人是否有一席之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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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濮人 发表于: 2006-9-12 22:35:34|只看该作者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难,但先要弄明白:什么是蜀布?
秦汉以前,中国没有棉花生产,有少数棉纱、棉织品,是作为交换物资从印度经缅甸流入中土的。(近年据考古学者发现,称:武夷山古船悬棺中曾发掘出3600~~4000年前的苎麻、丝绸、棉布等残片。这种情况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一种产品很可能经过辗转传送而到达一些以为很难到达的地方,成为一个“例外”,一个“意外”的可能性。譬如二十世纪从南美发掘出中国的十八世纪的器皿;发现中国人的村落、武当山的文字、神像。甚至有考古学家发现五千年前中国人到达美洲的证物。按说当时的人无法制造飘洋过海的大船,不可能到达美洲大陆,可是偏偏又有无可辩驳的铁证。因此只能算是“例外”和“意外”。武夷山在福建,地处沿海,偶有巽国船只到达,用他们的货物换取当地的货物或补充食物,也是可能的。因“天有不测风云”,在大海上航行难免有被意外的风浪将船只推到一个料想不到的地方。)既然秦汉之前中国无棉,蜀布当然不会是棉布。也可以肯定,蜀布不会是丝绸,因为早在战国时期,身毒孔雀王朝已经对中国的生丝、丝绸各有专称,不会把丝绸叫做蜀布。张骞在大夏见到的若是丝绸,更不会把它称为“蜀布”。但因蜀布的记载仅出现在《史记》的《大宛列传》和《西南夷列传》,连《货殖列传》也不著录,没有较明确的说明蜀布到底为何物,故也给史学界带来一些困惑。有人说,蜀布是一种丝和麻的混纺品名,因为《唐书》上有“巂州(县名,在四川,今称越西)丝布”这种品名,而且是贡品。巂州就是古邛都一带的濮人聚居区,仅时的越巂郡,唐袭称巂州。“丝布”是不是蜀布呢?不是。首先,我们说丝布并非丝与麻混纺而织成的布。在当时,要把动物蛋白的丝与植物纤维的麻均匀地混纺,并解决冷热、干湿的膨胀与收缩率,是有工艺上困难的。而且,在当时也无必要去搞这种混纺品。所谓丝布,我认为就是用苎麻精纺的布,史称“苎布”,它具有丝一般的光泽,而且爽滑透气。精纺细织而成的苎布,不仅外观光泽如丝绸,且较丝绸挺拔,不易折折皱。它不是丝绸,胜似丝绸,故被称为丝布,因其主要产地在濮人聚居的越西,故史称“巂州丝布”。
但它也不是蜀布。蜀布是一种没有丝绸光泽的麻布,也称“夏布”。“夏布”的称呼很普遍,也有称“夏麻布”的,它的含义已不可考,或云为“夏族自古相传的布”,或云为“夏天穿上凉爽的布”。也许两种理解都对,那就给夏裔说增加了一点论据。织造夏布主要用的是白麻,在宜宾濮地麻塘坝,自古盛产白麻与苎麻(注:自古上述濮人地都产麻),白麻最多,长势高过成人头顶。濮族家庭纺织就是用这种麻。而越西的郡属十五县中,会无(今会理)、定笮(盐源)、三绛(黎溪)、台登(冕宁南部)、阑(越西北部)等地方,也产白麻和苎麻。这些地方也多濮人与其他民族的混居地区。
濮族妇女自古有织造的传统技艺,她们绩麻纺纱,用原始的布机织造一种幅面不宽的布,又有史称叫“班布”,这种班布也就是夏布、蜀布了。不过作为商品,是要按收购的行庄要求来纺织的。在当时的条件下,蜀布分有色和无色(本色)两种。据印度孔孔雀王朝(公无前327~187年)的一位大臣考底利耶著的《政事论》一书所载:“脂(支)那地产丝及红黑或黑白两色的织皮。”“织皮”也就是中国人称的“布”。这种红黑与黑白色的布,就是运到印度去的蜀布。至于染色是先织后染,还是先染后织,就不清楚了。不过,《唐书》记载说巂州曾贡给朝廷“丝布”和“花布”,看来濮地有比较成熟的染色工艺。
蜀布既是夏麻布,就不是濮人的垄断产品,因蜀人也精于纺织,而且是丝绸之乡。历史上产麻布最有名的、最多的地方是荣昌、隆昌,(这一这县的麻布在“文化大革命”时,也在销往国外。在历史上这几县都属濮人聚居地。)荣、隆二昌的麻布直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都还盛产不衰,在蜀身毒道的古代贸易中,濮人的产品只能是其中的一个部份,除了邛竹杖和蒟酱外,濮地产的生丝、夏布及其它产品丰富了川滇外贸物资。蜀布在当时能走俏,是因蜀产的麻布轻柔、滑爽、挺括、透气,很适合缅甸、印度、阿富汗地区气候的穿著。而这种麻织品,也是川滇少数民族自古以来所喜爱的服装用料。如居住在泸沽湖畔的摩梭族人,他们在举行成丁礼和酬赠定情礼品的时候,都必须有一套麻布缝制的衣裤或裙裾才能成礼,用其它代替也是不行的。直至今天,宜宾、西昌、凉山、昭通等地的少数民族,对麻布仍然偏爱,情有独钟,这是千百年留下来的衣著习惯。
岁月悠悠,古道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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