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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施行后首个节假日,警方发出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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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红星新闻
  6月10日,端午假期迎来最后一天,同时也是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施行的第一个节假日。成都街头的非机动车是否按要求行驶?红星新闻记者走上街头,实地走访相关情况。

▲ 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9日14时许,记者来到牛市口附近,在东大街与二环路交叉口看到,电动自行车载人通行、不佩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的现象仍有存在。记者在该路口观察的10余分钟里,看到有38名非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10余辆非机动车载人通行,4辆非机动车通行时占用机动车道。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未佩戴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理由大多是不方便、“天气太热,懒得戴”、忘记戴了等。

▲ 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载人
  随后,记者来到海椒市街与东大街交叉口,此处路口车流量较小,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偶有出现。记者在此处等候约20分钟,共有3辆非机动车出现闯红灯的情况。记者随机采访了两位逆行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其中一位表示还不清楚已经实行新规,另一位则表示后续会注意,按照规定安全骑行。

▲ 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出规范。其中,驾驶非机动车时未佩戴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驾驶人将会被警告或处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市民出行务必驾驶合法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合格证上是否标注有“电动自行车”一项。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不在骑行过程中使用手机、切勿酒后驾驶。驾车行驶中,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记者:闫宇恒/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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