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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十九大后6名中管干部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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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头 发表于: 2019-2-20 10:38:00|只看该作者

退休不等于进入“保险箱” 多地主动投案官员人数上升

源自:法治周末
原文标题:退休不等于进入“保险箱”多地主动投案官员人数上升

  现年66岁的陈建设,在退休15年后,选择了投案自首。
  2月16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履历上看,陈建设16岁就参加工作,51岁退休,工作时间35年。他此前在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了12年,从流通科副科长升至办公室主任兼党组书记。1998年6月开始,陈建设调任绍兴市副市长,其间在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年,陈建设出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1年之后提前退休。如今以投案自首的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距离其退休已长达15年之久。
  官员退休后落马,并非个案。此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在退休11年后被立案调查,陈建设则刷新了此项时长纪录。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刊文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一系列动真碰硬的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坚定决心,让许多仍怀揣避罪幻想的违纪违法干部逐渐认清形势,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去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自首。半个月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也投案自首,这让安徽省凤阳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史成龙意识到“再不自首,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8月20日,史成龙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在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多个省区市纪委监委公布的2018年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数据显示,主动投案的人数呈现出上升趋势。
  去年,湖北省共有10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而往年全省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官员屈指可数;湖南省从严查处了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案件,全省投案自首和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同比增长5.8倍。
  此外,河南省共有238人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吉林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人数也同比大幅增长。
  去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宣传监察法、召开警示教育会、发布敦促自首公告、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督促包括6类监察对象在内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抓住机会,主动说明问题。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步入歧途的官员主动向组织交待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一股风潮。投案自首的官员从在职官员到退休官员,从省部级扩展到了县处级。
  去年,四川省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存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群众“一卡通”等问题的两万余人主动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挂牌运行一个月,有27人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然而,投案自首不等于从轻处罚,对于部分违纪违法人员“假投案”或交代问题避重就轻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严肃查处。广东省四会市非党员干部周林妄图通过“假自首”蒙混过关,最终在纪律法律震慑下,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多万元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并将涉案款项全额上缴。
  (郝若希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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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er222 发表于: 2019-1-24 15:53: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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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反腐惩恶形成强大震慑 93人主动投案自首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河北:反腐惩恶形成强大震慑 93人主动投案自首

  新华社石家庄1月24日电(记者:齐雷杰)外逃近4年的红通人员李宝华从法国回国投案自首,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原副巡视员、省人民医院原院长赵文清自动投案,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投案自首……2018年,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多管齐下“打虎”“拍蝇”“猎狐”,形成了强大震慑,共有93人主动投案。
  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去年全省共立案39842件,党纪政务处分42148人,移送司法机关648人。审查厅局级干部82件、县处级干部974件。
  去年,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审查了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金卿,河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立芳,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建立,河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庆恩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在反腐败强大震慑之下,去年王社群、赵文清等93人主动投案。河北省还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持续推进“2018年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44名。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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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坝河 发表于: 2018-11-19 16:53:00|只看该作者

河南130多湖北40多 艾文礼之后违法官员扎堆自首

源自:新浪新闻综合
原文标题:河南130多 湖北40多 艾文礼之后违纪违法官员扎堆儿自首

源自:观海解局

  法制晚报(记者:庞岚)今天,《监察法》颁布之后第二名投案自首的副部级干部王铁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梳理发现,继率先自首的艾文礼在7月底投案之后,主动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的违纪违法官员名单,已经排成了长长的一列……

曾经的“铁腕书记”被开除党籍 主政信阳时出现过“官员别墅群”
  今年8月投案自首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有了最新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决定给予王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其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王铁,男,1957年10月生,汉族,河南泌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
  从简历来看,他曾任河南省贸易厅副厅长,河南济源市委书记,河南信阳市委书记、市长,河南副省长等职。
  2007年初,王铁任职河南信阳市委书记时,发布了“五条禁令”,其中一条引起全国关注,其内容为:“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当年8月,王铁透露:“禁酒令”实施半年来,政府接待费用仅酒水一项节约近4300万元。当时,“铁腕书记”的称号落在王铁头上。
  目前看来,号称“铁腕书记”的王铁后来还是崴了腕子。经查,王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在省委换届前搞拉票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等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相关通报中称,王铁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王铁自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在王铁治下,信阳还曾曝出过“最牛官员别墅群”。
  2009年中纪委曾通报:经查,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当时,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林青被行政记过;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熊传明被免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胡敏,副局长董元成、曹晓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监察法》颁布后首个自首的副部官员是三鹿“救火队长”曾要求他人为其在京购房
  在《监察法》颁布之后,王铁是第二名投案自首的副部级干部,第一名则是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
  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艾文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10月19日,艾文礼被开除党籍,10月30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艾文礼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艾文礼作出逮捕决定。
  相关通报显示,艾文礼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不法商人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伙同家人大肆敛财,要求他人为其在北京购房;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此前观海解局曾报道,2008年三鹿事件爆发后,时任承德市委书记的艾文礼临危受命,出任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任市长。2008年10月,担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的艾文礼接受《河北日报》采访时表示: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紧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为群众着想;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从速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查处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人。

三天前舟山副市长投案 本月初西双版纳政法委书记自首
  11月16日,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副市长傅良国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傅良国,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舟山普陀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简历显示,傅良国的仕途全在舟山市度过,曾任普陀区沈家门镇党委书记、朱家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普陀区委政法委书记、定海区副书记、舟山港务管理局局长等职。2014年起任舟山市政府党组成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定海区委书记。2017年8月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1月6日,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被证实投案自首。刀勇,男,傣族,1967年3月出生,云南景谷县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此前观海解局曾报道,刀勇自首前,该州首个留置对象是反贪局原局长杨锋。经查,原反贪局局长杨锋除了收受财物、套取公款,还向与案件无关人员发送案件机密信息,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各地违纪违法官员纷纷自首 河南130多人 湖北40多人
  8月4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投案自首。8月底,王社群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
  8月9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委发布消息,焦作市副市长魏超杰自动投案。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发布通告,魏超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也是在8月9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自动投案。简历显示,刚振涛曾任通化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城乡建设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8月20日,安徽凤阳县政协副主席史成龙自动投案,成为安徽省处级干部中自动投案“第一人”。安徽省检察院10月29日发布消息,史成龙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滁州市检察院指定,目前正由天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2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佳木斯市郊区政协主席张建国主动向党组织坦白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并到市纪委监委自首。
  8月下旬,无锡市一周内有三名干部投案自首:8月23日传来消息,无锡市梁溪区常务副区长陈红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自动投案;8月24日,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光明村经管站站长杨虎,在妻子的规劝下,鼓起勇气到惠山区纪委监委投案;8月27日,反复权衡多时、内心备受煎熬的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苏挥也选择主动投案。
  8月29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委发布消息,郑州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乔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
  8月30日,河南信阳息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
  也是在8月30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武汉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正处级)钟鸿刚严重违纪违法,先后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9月3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段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
  9月13日,湖南邵阳市邵东县原反渎局局长赵伟初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称自己诈骗他人金额巨大。
  据澎湃新闻报道,经警方初步查实,赵伟初扣除还本付息后累积集资诈骗金额达1.8亿。赵伟初供述,其自2007年5月份起,以炒股资金不足为由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四处借款,数额巨大。
  日前,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专访时透露:截至10月15日,包括1名省级干部在内的135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主动投案,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加快构筑。
  11月1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则报道,湖北省40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投案自首。文章披露,今年9月19日,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胡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以亲属的名义入股分利的问题;9月22日,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薛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收受管理对象贿赂问题;同在9月22日,黄冈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张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问题……文章说,20天内,黄冈市公安系统先后7人主动投案自首。究其原因,与黄冈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的落马不无关联。
  据报道,汪治怀落马后,身为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的潘天山坐不住了。汪治怀被双开的第四天,潘天山主动向黄冈市纪委监委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他与涉黑人员参与黄沙开采、利用职务影响在与他人交往中违规获利以及违规建造私房等问题。潘天山的举动催生了投案自首的“多米诺效应”。

迷途知返、悔罪悔过才是正确出路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有这样一篇文章:迷途知返悔罪悔过才是正确出路。
  文中谈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第三十八条则对主动交代进行了界定: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了这一要求,并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6年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作了衔接,在第三十一条作出明确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如今,一些干部主动投案自首,并因此被提出减轻处罚建议的案例说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要受到惩处,任何人都不应有侥幸心理。只有迷途知返、真诚认错悔错,才能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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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8-11-17 20:08:01|只看该作者

湖北今年40名干部自首 黄冈公安系统20天7人投案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湖北今年已有40名干部自首,黄冈公安系统20天内7人投案

  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今年7月31日早间被通报“投案自首”以来,纪检部门陆续发布了各地官员“投案自首”的消息。
  例如,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近日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专访时透露,截至10月15日,(河南)包括1名省级干部在内的135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主动投案,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加快构筑。
  11月1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在4版刊发文章《今年以来,湖北省40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投案自首──反腐“满格信号”催生“自首效应”》,披露“今年以来,在高压反腐和宣传舆论的强大攻势下,湖北省已有40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拾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向组织投案自首,作出正确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中,重点提到了湖北黄冈市公安系统多人投案自首的情况。
  文章披露,“今年9月19日,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胡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以亲属的名义入股分利的问题;9月22日,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薛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收受管理对象贿赂问题;同在9月22日,黄冈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张某主动向该局纪委交代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问题……”
  文章说,20天内,黄冈市公安系统先后7人主动投案自首。究其原因,与黄冈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的落马不无关联。连日来,汪治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的通报经全国各大媒体曝光后,备受关注。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介绍,汪治怀落马后,“身为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的潘天山再也坐不住了。汪治怀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第四天,潘天山主动向黄冈市纪委监委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他与涉黑人员参与黄沙开采、利用职务影响在与他人交往中违规获利以及违规建造私房等问题。”
  潘天山是一名有着32年警龄的“老警察”,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促使他主动投案自首,除了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市纪委监委对其涉案线索扎实准确的初核。“针对群众反映潘天山2016年11月以来的多个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立即展开初核,对与案件相关联的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其在黄冈市黄州区公安局工作期间参与侦办的40余件刑事案件卷宗进行仔细查阅,最终锁定可疑案件。面对办案人员无法辩驳的细致初核,潘天山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选择争取主动,放弃侥幸心理,投案自首。”黄冈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潘天山的举动催生了投案自首“多米诺效应”,此后与汪治怀相关联的6人纷纷选择投案自首。“汪治怀案发生后,市公安局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不仅打消了‘迷途者’的侥幸心理,更唤醒了他们对组织的信任,促使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黄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员介绍。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各地纪委监委在通报中附上“投案自首”等词汇的“新风向”,始于今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的通报。此后,全国各地陆续通报官员投案自首消息。
  就在本月,云南和浙江纪检部门还陆续公布了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副市长傅良国涉嫌违纪违法,投案自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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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取 发表于: 2018-10-13 07:28:00|只看该作者

中纪委机关报:落马官员接连投案自首释放什么信号

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原文标题:[观察]他们,为什么选择自首?

  “看着同事一个个被‘揪出来’,我非常焦虑……逃避终究不是办法,与其担惊受怕,还不如主动投案。”前不久,浙江省象山县公路管理段东陈站站长林某来到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林某的举动催生了“多米诺效应”,此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县公路管理段党总支书记钱某、工程管理科科长翁某等6人相继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从全国范围来看,从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到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再到新近回国投案的海南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袁陵南,一系列“投案自首”的连锁反应释放出越来越强烈的信号──在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的当下,对于已步入歧途的党员干部而言,丢掉侥幸、迷途知返才是唯一正道。

“早点投案才能早点解脱”──
高压态势持续强化“自首效应”不断放大

  8月23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无锡市梁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红升自动投案的消息。一周之内,无锡市又相继有两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从处级领导干部到企业一把手再到基层干部,无锡这三人所涉案件虽毫无关联,但促使他们投案自首的原因却是相同的。
  “前几天看到陈红升主动投案的报道后,对我触动很大。”正如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苏挥所言,“我的问题是逃避不了的,要把握机会,早点投案才能早点解脱!”4天后的8月27日,苏挥到惠山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无锡的事例并非个案。党的十九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动真碰硬的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坚定决心,让许多仍怀揣避罪幻想的违纪违法干部逐渐认清形势,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的正确道路上来。
  把握住机会的还有安徽省凤阳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史成龙。今年6月,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接到对史成龙的举报,并对问题线索展开初核。调查组逐步接近违纪事实,让史成龙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7月,他在手机上看到艾文礼主动投案的新闻,内心受到强烈冲击。而半个月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的投案自首,“彻底成了压倒我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想我再不自首,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除了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实际行动打虎拍蝇,彻底打消违纪违法人员的侥幸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向违纪违法人员“喊话”,进一步强化震慑氛围。
  6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出《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敦促在惠民惠农领域,尤其是扶贫领域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及其他人员,在8月15日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同时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与此同时,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通告,并结合宣讲会、公开栏、坝坝会等形式督促有关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四川省共有24971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清问题,上交违纪资金7363万余元。

6个一起主动投案的监察对象──
监督触角不断延伸 堵住孤注一掷的“后门”

  今年3月颁布施行的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随着监督触角的不断延伸,贪腐的“漏网之鱼”越来越少。
  监察法颁布不久,江西省修水县纪委监委就收到一封反映该县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与用电公司职工合伙贪污公司电费款的举报信。
  4月2日,当核查组正准备去该公司了解情况时,该公司党支部书记黄卫东、经理周雄军、工会主席兼南崖电站站长王名胜等6人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监察法出台后,我特别关注了监察对象范围的规定。”周雄军坦陈,“这两天思想负担特别重,感觉自己的行为要败露了,知道纸包不住火,思前想后,说服大家一起来向组织坦白……”
  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逐步收紧反腐败的天罗地网,持续挤压违纪违法人员的侥幸空间。而监察法规定的12种调查措施更成为各地纪委监委的履职利器。
  2017年底,当听闻滁州市纪委正在调查自己时,71岁的南谯区乌衣镇党委原副书记朱龙余决定一跑了之。为迫使朱龙余早日投案,调查组一方面对朱龙余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同时由公安机关对朱龙余实施网上追逃;另一方面,对朱龙余及相关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进行冻结和查封,防止朱龙余及其家人处理涉案款物。
  重重压力之下,今年7月7日,朱龙余主动到当地纪委监委投案。“正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监察措施实用性、操作性很强,办案人员通过适当运用监察措施,使被调查人认识到除了主动投案别无他路。”滁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此外,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到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再到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不断转型升级监督方式方法,堵住违纪违法人员孤注一掷的后门。

一封特别来信发布后,十余人主动交代──
贯彻宽严相济的理念 唤醒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陈红升主动投案消息发布的第二天,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光明村主办会计杨虎下定决心主动投案。他把微信的头像换成一张“从头再来”的图片,“从那一刻起,自己要改过自新,用行动来弥补因自己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政策感召下,违纪违法干部逐步放下心理包袱,唤醒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对组织的信任。
  朱龙余主动投案后,主动向党组织申请交了最后一笔党费。“选择回来直面自己的问题后,我感觉踏实多了。”面对办案人员,他忍不住眼圈泛红、声音哽咽,“回想起从前种种,我深感对不起多年来组织对我的关怀和培养,如今将被开除党籍,我主动向组织申请再交一笔党费,完成我如今最大的心愿。”
  “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公职人员,综合考虑问题性质、严重程度、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安徽省滁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些违纪违法干部痛改前非、真心悔过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一次次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
  “请同志们以我为鉴,赶紧悬崖勒马,尽早放下心理包袱向组织坦白,争取宽大处理……”这一封特别来信的内容,出自广东省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原主任蔡勇之手。此前,蔡勇因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等公司谋利多次受贿,被清远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对违纪干部以同志相称,重温党章党规帮助其寻回初心……组织的关怀一点点感化蔡勇,他写下这封言辞恳切的信规劝与他类似的人早日悬崖勒马。信件发布后,该中心副主任当天便主动向市纪委监委交代自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十余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随后,又有十余人陆续主动到市纪委监委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
  “无论是执纪监督还是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一颗真诚之心、大爱之心,才能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说。(记者:王卓)
源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6# 青城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3 11:27:02|只看该作者

江苏纪委官员:越来越多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日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登文章《纪检监察干部这一年:“慑于法纪威严 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文章称,慑于法纪威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今年仅江苏淮安一地就有3名县处级干部主动到纪委投案。另一方面,江苏510廉政账户金额明显增多。这些都体现了当下反腐败的震慑作用。
  江苏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唤春:慑于法纪威严 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
  2014年,从我自己这一块工作看,最明显的感受是,从中央纪委到我们各级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力度都加大了,办案效率、震慑力度以及群众参与热情都显著提高了。
  我这儿有一组数据很说明问题。截至2014年11月,我们江苏全省立案10610件,同比增长11%,其中地厅级干部案件27件,增长108%;县处级干部案件246件,增长60.8%;乡科级干部案件1208件,增长31.7%。
  我们现在办案数量一直在增加,任务重,压力大,这就倒逼我们提高效率。以前,我们查办一个厅级干部从立案到结案,大概要4至5个月,现在普遍缩短为三个月以内。
  虽然办案强度大了任务重了,但我感觉办案难度与以前相比其实是下降了。因为就整个大环境而言,形成了反腐败高压态势,震慑力度增强,更容易突破腐败分子心理防线,查办起来也就更顺利了。当然,即使面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大案,我们也更有底气了。
  现实情况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慑于法纪威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主动投案。今年仅淮安一地就有3名县处级干部主动到纪委投案。另一方面,江苏510廉政账户金额明显增多。这些都体现了当下反腐败的震慑作用。
  可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我们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情况。办案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现在压力大,任务重,很多办案人员都是连轴转,有的办案人员甚至同时参与查办3个案件,强度可想而知。很多人都是忘我的工作,没有节假日休息。据我了解,有的同志孩子正中考,有的老人生病住院,有的老婆生孩子,都没办法去陪伴照顾。
  还有,我们的办案手段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掌握信息优势,为办案提供强有力支持。总而言之,这些都还有很大提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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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0-11 05:47:00|只看该作者

四部委发文称外逃经济犯投案自首可减处罚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袁国礼)昨天,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4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督促在逃境外经济犯投案自首,今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并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部门表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都适用该通告。

自动投案可减轻处罚
  据了解,4部门此次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是为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给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统称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通告明确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1日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如果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逾期不投案从严惩处
  通告中强调,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人员,帮助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保护有关组织和个人积极举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动员、规劝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目前已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先后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

追访
我国将建外逃人员数据库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
  黄树贤指出,凡发生外逃事件的地方和部门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否则就是失职,必须追究责任。同时,将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专栏,接受海内外的举报。将根据追逃追赃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对象,聚焦重点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把追逃追赃工作提升至构建国家间政治与外交关系的战略高度,表达我方主张,做好重点国家工作,推动有关国家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风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党员干部出入境证照、出入境资金监控等方面的管理,防止腐败分子外逃。
原文标题:外逃经济犯投案自首可减轻处罚)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0-10 18:27:00|只看该作者

四部门要求外逃贪官12月1日前投案自首

源自:央视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主持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四部门发布通告 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首】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通告,今日起至12月1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如投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从严惩处。中央纪委: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央视记者刘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草原夜空 发表于: 2011-6-5 19:37:04|只看该作者

《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在逃犯罪人员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限令所有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
  二、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限令期限内,自动投案的在逃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在逃犯罪人员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五、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脱逃的服刑人员投案自首的,在追究其脱逃等犯罪刑事责任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七、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投案自首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适用非监禁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八、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原则上给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九、凡知悉在逃犯罪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严格为检举揭发人员保密,并对其依法予以保护。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及时抓获在逃犯罪人员,并得以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为在逃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等帮助其逃匿,不得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犯罪人员。如果查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四姑娘山
 偏执狂 发表于: 2011-6-5 04:07:58|只看该作者

词目释义

投案
  投案,即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章裕昆《文学社武昌首义纪实》:“越二日,海鸣投案。幸得各报声援,两人均判徒刑一年半寝事。”柳青《创业史》第二部第八章:“我办下啥错事要到乡上去投案?”

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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