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更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渝府[2007]69号文)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7]325号)批准,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BANK OF CHONGQING CO.,LTD,英文简称BANK OF CHONGQING。经重庆银监局核准,公司金融许可证中文名称由“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银行”);英文名称由“CHONGQING COMMERCIAL BANK CO.,LTD,变更为BANK OF CHONGQING CO.,LTD,机构编码B0206H250000001。
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名称由”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于2007年09月19日起统一启用新印章。
该公司本次名称变更,对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享有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