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宣传本会, 六、不作有损本社形象和利益的事。
会员代表的条件:一、代表必须是会员,能代表社员的意志与利益; 二、代表必须有一定的中文网络文学造诣,有一定的参加中文网络文学社议事能力,经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代表选举后必须经筹委会或社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社员代表的权利:一、享受社员的所有权利; 二、参加全国社员代表大会; 三、选举或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报告,作出决议; 五、联名提议召开代表大会,提出大会讨论预案。 社员代表义务:一、爱会守法. 二、忠实履行本会章程; 三、代表社员的根本利益; 四、参加本社代表大会,认真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五、积极参与本社各项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社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不作有损于本社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主持日常的工作。 常务理事会由社长一人,副社长三至五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三人,其余常务理事20人组成。常务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产生后选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社长推荐,常务理事三分之二通过当选。常务理事任期五年,连选可连任,但不得连任超过二届。
常务理事原则要求在中文网络文学创作与批评中有较高成就者担任。要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中青年占三分之二以上,女性常务理事占20%以上。常务理事必须由社员代表大会到会多数通过始得当选。社员代表由各省分社选举产生,名额由总社分配,亦须在中文网络创作与评论有较高造诣者担任。各省分社必须承认本社章程,其成立须经本社准准。在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委会成员须具备上述常务理事规定的条件,经“榕树下”网站留言板投票产生,以获多数票推荐得以当选。筹备委员会名额为十一人,其分工由当选之委员商定。 中国中文网络文学社代表、筹备委员会成员和常务理事,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多数社员、代表认为其不符合条件,或者不称职者,经大会投票罢免,改选他人。 常务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以上会议,社员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会务工作由筹备委员会及今后产生的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国中文网络文学社创办中文网络文学刊物,向全世界发表优秀的网络文学诗文。由常务理事会组织刊物编委负责经营,其经营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网络文学社经费。在此之初,为文学社的创立与刊物的创建,接受海内外的企业、个人的资金捐赠。刊物经费由社常务委员会负责审核,常务委员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在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全体与会代表报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财务收支预决算由代表大会作出审查决议。 本社资产由常务理事会负责管理,在本社终止时,经清算后上交中宣部。本社不作中文网络文学活动以外的经营业务,因此不向金融机构作任何贷款和担保。 本社章程的修改权属全国社员代表大会。 主席: 周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