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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李锦莲不满293万元赔偿 代理律师:最高检收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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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6-13 09:01:01|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20年后无罪还乡:那些人能给我道歉吗?

源自:中国青年报
李锦莲站在自家的旧屋中
原文标题:无罪还乡

  李锦莲忍不住发怒了。无罪出狱一周后,他发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贴在村委会门前,宣告他无罪、消除影响的通告不见了。
  村委会的干部说,可能是“最近风雨太大,给吹掉了”,但李锦莲认定,通告就是被人撕掉的。
  被杀人的罪名压了20年后,李锦莲把那一纸无罪的通告看得比什么都大。
李锦莲站在耕地前
  1998年,李锦莲被认定为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幼童,次年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后来经过了二审,又两次在江西省高院进行再审。二审和第一次再审均在关键情节缺乏证据印证,且审讯过程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维持一审判决。
  今年6月1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审终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改判李锦莲无罪。
  老家吉安市遂川县的亲戚给回村的李锦莲办了仪式,鞭炮从村口响到家门口,绵延几公里,还给他挂了大红花。李锦莲也在出狱后的一周里,参加了很多场聚会,把洗冤的过程一遍遍讲给20年未见的亲友听。
  但如今,老家的村民依旧议论纷纷,相信和不相信他的人都有。有村民在网络上说,“李锦莲就这么无罪了,那当年那两个孩子不是冤死了吗?”
  李锦莲最初被认定为有重大作案嫌疑,是因为吃了毒奶糖死去的两名幼童的母亲,和他有两性关系,案发前不久分手。
  一审开庭前,李锦莲当时的律师朱中道和章一鹏十分自信,他们认为此案毫无客观证据,毒糖的来源和放置,“一丁点证据都没有”。唯一的认罪口供,也在之后的律师会见时被李锦莲指为“刑讯逼供”。可整整10年过去后,年逾70岁的朱中道写文章感叹,“我在李锦莲案的代理方面,书写了约70万字的材料,发出一二百封快件和挂号(信),也求助各路菩萨和神仙……”
  在这漫长的过程里,李锦莲家在村中遭受了不同于往日的对待──小儿子李平幼时探监时哭诉,称因父母不在被欺负、殴打。李锦莲的母亲则在13年前的一次探监时告诉他,“邻居家在咱被‘抄家’时笑得挺欢”。
  案件侦破过程中,李锦莲的妻子也被带走,历经数日审讯,还经受了部分村民的过激行为。当时正值秋收,她央求村民帮忙收割,可当时无人愿与涉嫌杀人的家庭扯上关系。
  提审几天后,这个农妇自杀身亡。
  母亲最后一次探监是在监狱的“亲情会见”上,两人不吃饭,面对面地哭。老太太说自己的眼睛快哭瞎了,心脏痛得不想活,就为等儿子洗冤。2012年,母亲去世,子女们怕仍在服刑的李锦莲伤心,隐瞒了这一消息。
  6月1日宣判无罪这天,江西省高院的一位副院长向李锦莲鞠躬致歉,李锦莲愣住了,“你们是好人,能让过去那些人给我道歉吗?”后来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回村那天,身披红花的李锦莲一度有些开心,但在家门前,看到自家旧屋漏雨、腐烂、即将倾倒,他一时没认出来。
  20年前,这栋房子是村里最好的。李锦莲彼时种地、养猪,是村里的能人大户,亲友们称他“勤快且活泛”。同村的孩子辍学打工,或者饿肚子,女儿李春兰是村里第一个读高中的女生,两个弟弟则有吃不完的饼干作零食。
  如今这些饼干盒子积满尘土,躺在漏雨的屋顶下。它们早已空空如也。
  2011年,最高法指令开启再审,在江西省检察院明确提出案子有瑕疵,称“本案证明李锦莲作案的直接证据就只有他自己的有罪供述”“公安机关在办案方式、方法和相关程序上,存在争议和不当之处”“不排除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江西省高院依旧维持了原判。这让李锦莲几乎崩溃,并拒绝签收裁定书。
  李锦莲服刑之初,和狱友说自己是冤枉的,大部分人嘲笑他,并不相信。夜里想起妻子母亲,他痛哭到无法入睡。
  出狱后这几天,李锦莲每天还是睡不到一小时,家人比过去更频繁地出现在梦里。6月2日回老家那天,他在妻子和母亲的墓碑前祭奠,不停用头磕向墓碑,几近出血。
  近日视频通话时,他看到小儿子李平消瘦,敏感地想,儿子胃病严重,是因为幼时双亲不在,无人照顾。如今李平在外地工作,想第一时间回家探亲,李锦莲很高兴,却又坚决不允许他请假,让他不要再为自己耽误任何事情。
  “在监狱里,(主要)想自由,出来后想得更多了。”李锦莲曾经是要强的人,“总要活得不逊于别人”。他一个人挑200多斤的担子,地里亩产比别人家低都坐不住。可过去20年里,女儿李春兰忙于申诉,没有固定工作,也未能成家,还欠下了几十万元外债。在外地成家的大儿子则至今未敢将自家情况向媳妇家坦白。大儿子结婚时因为穷,只摆了一桌简餐,家里连“囍”字都没贴。
  朱中道多年前就说,李锦莲在监狱里服刑,女儿则在外“服刑”,还让李锦莲劝女儿先把婚结了。这些话李锦莲都记得,知道自己把女儿“耽误”了,可探监时还是让女儿“多跑跑”,这是他洗冤唯一的指望。
  李春兰说,20年来,她为父申诉的总次数“至少200多次”。无论是北京还是南昌,许多单位的回复都是让她“把材料放下”或者“去别处”。
  在亲友的记忆里,20年前的李锦莲家绝非如此无助。李锦莲性子直,脾气火爆,动辄骂人,遇事直来直去,甚至不惧在村里得罪人。如今他瘦了近30斤,一只耳朵几乎失聪,在狱中落下了肠胃炎和胆囊炎,左臂已无法伸直。江西近期受台风影响时降暴雨,暂时收留李锦莲的亲戚却婉言提醒,“不方便长期住下去”。这令李锦莲感到羞愧,虽然亲人并未明确逐客,可儿女和他还是主动收拾行李离开,再去寻找收留他们的家庭。
  如今,他感觉自己脑子愈发迟钝,不可控的怒气只在极少数时间按捺不住,伴随着过去20年的委屈彻底爆发。
  刚出狱那天,李锦莲回到遂川,直接入住宾馆,拒绝见任何亲戚。最终被说服的他,刚见到亲戚们就破口大骂,“20年了!除了我妈和儿女,没有一个人来看过我!没人管过我啊!”
  “我心里难受,不存在原谅、和解。只是我现在一无所有,恨他们有什么用呢?”李锦莲说。
  他嘴上嘟囔着不想再和这些亲戚交往,可这几天下来,他们邀他吃饭、相聚,他还是赴约,和阔别20年的亲友拥抱、哭泣。“他们以后表现好的话,毕竟还是亲戚。”已然直不起腰的李锦莲垂着头讲,“过去不来看我,可能是真觉得我杀了人吧。”
  类似的态度让李锦莲无比焦躁,他陷入了茫然无措的境地。身在狱中,他尚有明确发泄的目标,比如在狱中坚称无罪,常年不背行为规范,每年年终填写汇报材料,服刑理由也都是写上“无罪”“冤案”。
  可如今恢复自由,李锦莲反倒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做什么能进一步改变处境。他有时会说,自己要尽快追责,讨一个公道,也让这样的错事得到提醒,不再发生。可站在自家那栋长满了青苔,雨水滴到床上,蝙蝠和马蜂做窝的破屋子前,他身上的力气又被抽干,嘟囔着“我就是个流浪汉”,声称自己除了先找个安身立命的家,对未来“没有任何梦想”。结果到目前为止,再审的代理律师都没能和他就国家赔偿和追责,开展任何有实际价值的讨论。
  八旬老人章一鹏20年来始终关注此案。几天前,他偶遇20年前参与此案的市法院和检察院的两名退休干部,对方主动谈起李锦莲无罪释放这事,称“过去是‘疑罪从轻’,现在是‘疑罪从无’,所以改判了。总的来说,过去和现在的判决都没错。”
  章一鹏没直接反驳,只是装了支架的心脏隐隐作痛,“可以说压根儿没有实证的案子,他们还是不觉得自己错了。”
  类似事情无论儿女还是律师,都不敢和李锦莲说,因为他已足够悲观。
  他喜欢回忆20年前自家的强势,旋即又联想到“20年白白浪费了”“被人超过了”。他自己在这期间得到的东西实在乏善可陈:比如习惯了半饥半饱,如今吃得好就会拉肚子;待惯了班房,如今也只有在小房间里才觉得自在。
  或许,时间终会发挥作用。比如出狱一周后的饭局上,亲戚已经不再愁眉苦脸地提起冤狱,而是给他倒酒,还唤他打牌,希望他开心点儿。李锦莲则端着一杯酒,喝不下去,因为“20年没喝了,不太习惯”。至于打牌,“早就忘了玩法,都忘了。”
  在那场气氛尚可的饭局上,女儿李春兰只扒了两口饭,就开始和律师通话。信号不好,听不清楚,她起身到了门口,最终又站到了雨中。女儿淋雨的一瞬间,李锦莲手中的筷子也停住了。他直愣愣地盯着屋外的身影,脸上笑容消散,眼中泪光可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程盟超文并摄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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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6-4 11:01: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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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者李锦莲回乡:祭奠死去的母亲和自尽的妻子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洗冤者李锦莲回乡:把无罪的消息讲给三位逝者听

⊙记者:代睿 发自江西吉安

  离开茂园村20年后,李锦莲已经完全认不出自己的家乡了。
  “这以前是我们家的地啊”,女儿李春兰指着路边一处已经荒芜的田地告诉他,坐在身边的父亲一生不吭地看着车窗外。
  20年来,村子里修了新的路,以前的稻田上盖起了房子。李锦莲家的老房子旁,不少邻居盖起了新式的二层小楼。
  一栋白墙黑瓦的传统赣式民居矗立在一片稻田后面,那是李锦莲的家。因为年久失修,不少瓦片已经脱落。
李锦莲家的老房子(图片中间白墙黑瓦的房屋)附近已盖起新式房屋
家里的老房子已经年久失修
  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68岁的李锦莲看起来像是一个外乡人,站在原地看着周围盖起的新房有点茫然,喃喃地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20多年前,李锦莲家的房子是村里面“顶好的房子”。家人的印象中,当年的他勤劳能干,养猪种树,家里的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
  入狱之前,李锦莲体格健壮,自称感冒药都没怎么吃过。李锦莲的姐夫黄居中说,多亏了他的底子好,换了别人未必有命活着出来。
6月2日下午,李锦莲回到阔别20年的家乡江西省遂川县茂园村
  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亲戚们用一台面包车把李锦莲从遂川县城送回雩田镇茂园村老家,亲人们为他准备了一个大红花挂在胸前,鞭炮从村委会一路放到几公里外的家门口。
  他这次回家的目的之一是要祭奠三位逝者:母亲、妻子和曾为他辩护17年的律师朱中道。
  李锦莲上一次见到母亲是在13年前,2005年,李春兰带着奶奶和弟弟李平一起去探监,那也是李锦莲在监狱的20年中唯一一次见到母亲。
  当时监狱里搞亲情餐,16块钱一份,可以让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李锦莲和母亲两个人一直在哭,只有年纪尚小的小儿子李平吃了东西。
  李锦莲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当时对他说的话,“仔啊,你出生的时候八字怎么那么不好啊,遭了这样的冤狱。”儿子只好安慰母亲,希望她长命百岁,等儿子回来尽孝。
  会见结束的时候,看着母亲几乎弯成90度的背影,李锦莲意识到,这可能是今生的最后一次见面了,“心就像被刀割的一样。”
  此后,年迈的母亲无法亲自去几百公里外的监狱探监,但每次见到孙女,老人总会问“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李春兰回忆,奶奶说她心脏疼的难受,忍着不死就是要看到儿子回来。
  2012年,在李锦莲再审被维持原判一年之后,老人在一次意外摔倒后去世。那一年的某一天,监狱里面的李锦莲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面,几个人把一副棺材推进了他的家里。
  “虽然梦里看不到棺材里面的人,但我就觉得可能是母亲不在了。”此后,每次女儿去探监,他都要询问母亲的情况,但李春兰总是告诉他,奶奶身体还好,只是很想他。
李锦莲在母亲墓前祭奠
  老人去世后,家人把她葬在了老房子后面的山上。6月2日下午,面对周围长满杂草的坟墓,未能生前尽孝的李锦莲抚碑痛哭良久。
  下山的路上,李锦莲指着满山的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些都是出事前两年他和妻子陈春香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亲手栽种的。如今,当年栽下的5个竹苗已有十几米高。
  除了竹子,山上还种了杉树、板栗树和杨梅树。李锦莲出事后的几年,李春兰在外申诉,家里只剩他母亲和不到10岁的小儿子李平。有时候,小李平跑到自家山上拣板栗,附近的村民拦着不让他捡,“欺负他没爸没妈”,回忆起这段过往,李春兰仍然觉得心酸。
  1998年,李锦莲被抓走后,妻子也被带到乡政府讯问。回家之后没几天,这个在李锦莲口中“极贤惠极善良”的农村妇女服农药自尽。
  抱着妻子的遗像,李锦莲仍使用20年前的昵称“春香仔”,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为了自己的事情把性命都陪上了,“如果有下辈子,我还娶你做老婆。”
  至今,李春兰仍觉得自己母亲当年是被逼致死,她说,父亲的事情解决之后,她要为母亲讨一个说法。
6月2日,李锦莲无罪释放公告贴在了茂园村村委会大门口
  前一天下午3点,江西高院第二次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当天下午1点多,他从监狱被直接送到法院,李春兰提前给他准备了一件条纹衬衫,这也是李锦莲在漫长的申诉生涯中,第一次没有穿着囚服出庭。
  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后,在这个两次维持他死缓判决的法院里,副院长胡淑珠在一个小房间里亲自向他鞠躬道歉。随后,法官向他介绍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
  李锦莲回忆,在听完国家赔偿的事项后,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他想到了逝去的母亲和妻子,还有为了给他申诉付出20年青春的女儿,“拿什么来赔偿呢。”
  离开监狱那天上午,李锦莲托送饭的工作人员把被子、草鞋、没用完的卫生纸和一个茶杯送给了狱中的一位老友,20年前他刚入狱的时候结识了这个狱友,李锦莲觉得他“本质好,不说谎话,跟监狱里其他人不一样。”
  曾有同监室的人知道他在申诉,嘲讽他“还能冤枉好人吗”,李锦莲从此不再跟其他人聊自己的案子,因为“从他们嘴里听不到好话。”
李锦莲在狱中手书的部分申诉材料以及历次审判的裁判文书
  离开那天上午,李春兰从监狱带走了父亲的全部“财产”──一包厚厚的申诉材料,里面还珍藏着一封老律师朱中道在2013年写给李锦莲的信。
  “锦莲弟弟,你好”,朱律师生于1936年,长李锦莲14岁,老家也在茂元村,曾在遂川法院工作,1983年起成为律师。1998年11月,朱律师大儿子的同学练秋生给他打来电话,请他为舅舅李锦莲辩护,随后寄来200元人民币作为辩护费用。
  朱中道找到老同学章一鹏共同为李锦莲辩护,后者曾任吉安地区检察院刑事检查处处长。两位老法律人从一开始就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李锦莲投毒,因此从一审、二审一直到申请再审都坚持作无罪辩护。
  2011年,江西高院再审李锦莲案,在检察机关认为该案有证据不足和矛盾等问题的前提下,法院仍维持了死缓判决。
  维持原判的决定没有让朱中道放弃,在给李锦莲的信中,他写到,“我鼻咽癌,半瘫,去年又发生心脏病,但为维护法律尊严,为公平正义,我们还在申诉,因为你2006年委托书写的代理时间到改判无罪止。我们两个老人,希望看到李锦莲案再审改判,宣告无罪。”
  朱中道最终失约,2015年7月12日,老律师抱憾离世。死前放不下的,仍是李锦莲的案子。
6月2日晚,李锦莲在朱中道律师墓前祭奠
  3年之后,在朱中道的墓前,李春兰哽咽地把父亲案子改判的过程叙述给地下的律师,从申诉开始一直讲到法庭辩论直至宣判的各种细节。
  “我要给朱律师讲得细一点,因为他这个人最仔细、最认真,如果我讲得不细他肯定要让我重新讲。”李春兰相信,朱中道泉下有知,也可以放心了。
  在给李锦莲的信上,朱中道还提到了李春兰的个人问题,他催李锦莲劝劝女儿赶紧结婚。为了给父亲申诉,李春兰一直未婚,从24岁到44岁,她把20年的时光全部用在了申诉上。
  最开始,李锦莲申诉的法院是江西高院,为了方便,李春兰从遂川跑到南昌打工,在高院附近的超市找了份工作。
  “不敢当收银员,因为有时候要溜出去,钱丢了赔不起。”她在超市当摆货员,每天10点左右就跑到高院,看看当天是不是院长接待日。
  后来,李春兰每攒一点钱就到北京去申诉,最常去的两个地方是最高检和最高法,这些年去了多少次,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有一次,李春兰从北京回家的时候已经身无分文,只好从火车站逃票,“一路上怕的要命,看见查票的就赶紧躲到厕所里面”。
  为了给父亲申诉,李春兰这些年自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在与记者聊到案件中的哪些取证不合法时,她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引用《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条文。
  这也许要感谢父亲当年支持她读书上学,李春兰当年是茂元村第一个读到高中的女孩,年轻的时候身边不乏追求者。一位初中同学曾一直暗恋她,两个人彼此都有好感,但父亲出事以后,她害怕组建家庭会影响申诉,选择不再与这位男同学联系。
  “他曾说过要陪着我一起申诉,但我没有答应。”李春兰不接对方电话,收到的信也不回。小伙子没有办法,只好找到家里,把给她买的衣服和钱留给了家里的弟弟李平。
  “如果我爸爸没有出事,也许我们后来就在一起了。”这次父亲平反后,李春兰准备找到这位男同学,把当年他留下的那300块钱还给他。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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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8-6-3 01:01:06|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出狱先给母亲上坟 身体好些申请国家赔偿


原文标题:“毒奶糖杀人犯”19年冤狱昭雪:先给我妈上坟,跟她说我清白了!)

  “我要去给母亲上坟,跟她说我终于获得了清白。她为了我双眼都快哭瞎了。”
  被指在奶糖里投毒,毒死情人两子的李锦莲被改判无罪后,第一个想到了几年前带着遗憾撒手而去的老母亲。6月1日下午,李锦莲因涉嫌故意杀人服刑19年后,江西高院再审宣判此案,法院认定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李锦莲无罪。宣判后,江西高院副院长胡淑珠代表该院当面向李锦莲赔礼道歉。随后,李锦莲接受了北京时间记者采访,他说出狱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给母亲上坟,待身体状况好一些的时候,再申请国家赔偿。
改判李锦莲无罪的判决书
  今年6月1日,江西省高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定和判决,宣告李锦莲无罪。
律师制作了航拍图片,还原案发现场
  江西高院再审认为,原审依据李锦莲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物证和技术鉴定,认定李锦莲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条件,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李锦莲供述实施犯罪的关键情节缺乏证据印证,在案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李锦莲实施了犯罪行为。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规定,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莲锦莲有罪。对原审被告人李锦莲及其辩护人、江西省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李锦莲无罪的意见,予以采纳。
  江西高院宣布撤销原审裁定和判决,宣告李锦莲无罪。宣判后,江西省高院副院长胡淑珠代表该院当面向李锦莲赔礼道歉,并告知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宣判后,北京时间记者联系到了李锦莲和他的女儿李春兰。44岁的李春兰说,宣判后,她本想安排父亲李锦莲在南昌多呆一晚,与律师商量国家赔偿的事情,但判决无罪后,她与父亲就被几个人推上了一辆汽车,被送往老家遂川县。
宣判无罪后,李锦莲把囚衣脱下扔掉
  6月1日晚近11点钟,李锦莲才回到遂川县,与三个弟弟一个妹妹相聚。“我父亲蹲监狱的19年里,家里亲戚从来没有聚过,过年也都是我和弟弟在家默默流泪,看着别人家欢天喜地。”李春兰看见年迈的父亲和几个同样白发苍苍的兄妹相拥而泣时感慨道。
  在妹妹家稍作休息,李锦莲和几个兄妹情绪逐渐平稳后,他们找了一家附近的大排档边吃边聊。对于命运开的玩笑,几个人纷纷感慨。
李锦莲和兄妹们吃大排档
  “我姑姑哭着说我父亲以前是兄弟姐妹中身体最壮的,经济条件最好的,如今瘦了很多,而且一无所有。”李春兰哽咽的说。
  李春兰还说,出狱后父亲做的第一件事是洗了澡,他想彻底告别过去,父亲还说回到村里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的母亲上坟。
  李春兰说她会陪着父亲给奶奶上坟,也开始考虑帮父亲申请国家赔偿的事情。目前最困扰她的是,家里的老房子是木质结构的,年久失修,无法住人,父亲的住宿成了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用20年时间为父亲伸冤的李春兰,谈及个人生活时,她说想结束漂泊的生活,希望安顿下来找一份固定工作,也希望能够早日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回到生活的正轨上来。不过她也担心自己过了适婚年龄。“我以前条件挺好的,学历在我们村很高,工作好收入高,想找对象很容易,现在心里就没底了。”说完,李春兰沉默了良久。
  随后,北京时间记者又联系到了李锦莲,他说话带着浓重的江西口音,语速很快,心情显得有些激动。记者只能靠一旁的李春兰翻译才能听懂他在说什么。
  “宣判前一天,我一整晚没睡觉,睡不着,我被冤枉了20年,终于要看到头了,既开心又难过,我这20年的生活无法用语言形容啊。”李锦莲说。
  当被问到出狱后第一件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时,李锦莲说,6月3日是他的生日,他打算给母亲上坟。“我被抓时,母亲已经70多岁。正是我该孝敬他的时候,我却不在身边。母亲曾到监狱里看我,双眼都快哭瞎了,我看着心如刀割,也无能为力。”
  李锦莲叹了叹气接着说,他有好多想弥补的事,但全都没办法弥补了。“我老婆极其贤惠善良,因为我的事,生生被逼死了,我的女儿,受了很多委屈,44岁还孑然一身,这些都是我无法弥补的。”
  对于国家赔偿,李锦莲说,自己已年近古稀,什么都不懂,会把此事交给律师。至于赔多少钱,李锦莲无奈的说:“多少钱都弥补不了,多少钱也买不回我在母亲身边尽孝,也弥补不了我对妻子的亏欠,买不回我女儿20年的青春。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

案件回顾
  20年前的1998年,在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48岁的农民李锦莲,正值青壮年,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下有3个子女,最小的儿子才7岁,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因为身体好、勤快,李锦莲家的经济条件在村里属于中上等,还盖起了2层小楼,然而几颗奶糖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和家人的命运。
  1998年10月9日18时许,茂源村发生一起中毒事件,11岁的男孩李某林和10岁的李某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
  次日,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锦莲被警方带走。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作过11次有罪供述,但之后全部翻供,称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锦莲与同村肖某某有多年的两性关系,被肖的家人发现后,肖某某提出断绝两性关系,引发李锦莲的不满。1998年10月9日,李锦莲将一包“速杀神”鼠药,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伺机放在肖某某家附近的石壁上,致使肖的两个儿子捡到毒糖食用后死亡。
  李锦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0年5月23日江西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锦莲坚称无罪,在狱中共申诉223次。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该案。但2011年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2月,江西省高院向李锦莲送达再审决定书。
  今年5月18日上午9时10分,江西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检方认为,该案在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证明李锦莲存在故意投毒的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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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6-2 15:01:00|只看该作者

蒙冤者李锦莲:赔多少都弥补不了对家人的亏欠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感谢每一个帮助我的人”独家专访“毒糖杀人案”蒙冤者李锦莲

  “哥哥不要哭,哥哥高兴点”。李锦莲的妹妹一边哭着扑到他怀里,一边念叨着。6月1日晚10时45分许,李锦莲在江西省遂川县与三个弟弟一个妹妹相聚。19年未见的兄妹几人,再见时已是白发苍苍。
  当天下午,江西省高院对“毒糖杀人案”再审宣判。法院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改判李锦莲无罪。
  李锦莲已服刑19年──1998年,这位遂川县村民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后,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1年,该案被最高法调卷审查后,江西高院决定再审,但结果仍为死缓。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案件经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后,最高法于2017年指令江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18年5月18日,案件第二次再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改判无罪后,李锦莲接受重案组37号独家专访,他说自己亏欠家人,但全都没办法弥补。事发不久妻子去世,当时最小的孩子才7岁“像孤儿一样”,也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此外女儿一直为了他的事情奔波,40多岁还单身一人。

现场
19年兄妹重逢抱头痛哭

  6月1日晚近11时,69岁的李锦莲在女儿李春兰陪同下,从南昌到达遂川县。街道昏暗的灯光下,几个人伫立街边,看到有车经过迟疑着靠上前,李春兰摇下车窗喊了声“姑姑”,几人赶快上前奔向车门。
  被搀扶着的李锦莲下车便与弟弟妹妹抱在一起,几个五六十岁的人哭做一团,妹妹边哭边劝哥哥要开心,几个弟弟哭着说“对不起”,这么多年没能去监狱探望,而李锦莲也泣不成声:“你们为啥不去看我,是不是因为这事看不起我!”
  回到妹妹家,兄妹几人情绪逐渐平稳,大家找了间大排档,一边吃,一边闲聊往事。“你以前很能喝的啊”,弟弟说以前和李锦莲两个人能喝一瓶白酒,但如今李锦莲摆摆手,让弟弟倒了一小杯啤酒。
  兄妹几人围着李锦莲不停地感叹:“他以前是我们当中身体最壮的,现在真是瘦了好多”。
  看到父亲与家人团聚,44岁的李春兰也十分感慨,她说,父亲在监狱的十几年间,家中亲戚没有聚过:“人家过年欢天喜地,我家日日流泪,怎么聚啊!”
  李春兰说,出狱后父亲做的第一件事是洗了澡,她发现父亲身上的肋骨清晰可见,觉得很辛酸。她本想安排父亲在南昌多呆一晚,与律师商量国家赔偿的事情,但判决无罪后,她与父亲就被几个人推上一辆汽车,被送往老家遂川县。
  “以后不再想四处漂泊打零工,希望在固定的地方安顿下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李春兰随即又表示,这么多年都在为父亲申诉奔波,现在突然不用忙碌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什么。
  至于成家问题,李春兰说心里很没底,毕竟已经过了适婚年龄。“我以前是县里女孩子学历比较高的,想找很容易。”但时至今日,她已经没有了往昔的自信。
19年来第一次与两个弟弟相见,李锦莲不断擦拭眼泪。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谈改判无罪
“像风吹乌云见太阳”

  重案组37号:宣判前一晚睡得好吗?
  李锦莲:前一天上午告诉我,第二天宣判。我晚上就没睡,睡不着啊。想着被冤枉近20年,终于要看到头了,既开心又难过,想起这20年的痛苦,无法用语言形容。
  重案组37号:听到无罪的时候,你心里什么感受?
  李锦莲:我当时就是想感谢,感谢依法治国,感谢最高检最高法,感谢现在法院的工作人员,感谢我的律师们。每一个帮助我的人,我都会真心去感谢他们。
  重案组37号:无罪释放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李锦莲:出来以后第一件事是洗了个澡,也算是洗掉晦气吧。女儿给我带了一身干净衣服,我出来后就换上,把之前在监狱的衣服都扔了,不带回家。然后就赶回老家和亲人团聚。
  之前像是呆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出来以后就像风吹乌云见太阳一样。如今回到遂川,我都不认识老家的路了。
李锦莲在妹妹家中与兄弟姐妹团聚叙旧。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谈国家赔偿
“弥补不了对家人的亏欠”

  重案组37号:对国家赔偿有什么计划吗?准备申请多少?
  李锦莲:赔偿我不懂,这个交给律师。至于赔多少钱,多少钱都弥补不了。买不回我对母亲和妻子的亏欠,买不回我女儿20年的青春,她现在一个人无儿无女。
  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我40多岁时年轻力壮的身体与精神。我现在已经年近古稀,一无所有,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
  重案组37号:2011年那次,大家都觉得案件有希望了,你当时是什么感受?
  李锦莲:那次申诉到最高法,当时觉得蛮有希望。开庭前,狱警叫我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还说可能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我就把我申诉材料都装好,带去法庭,结果法庭仍宣判我有罪,我把材料交给女儿,又被带回来了。
  重案组37号:这次再审前,有没有和当年一样的担忧?对结果有信心吗?
  李锦莲:心里还是有点怕的,狱警又让我收拾东西,说了和那次一样的话。但这次不一样,我在监狱学习知道,十九大以后,全社会依法治国,所以我特别有信心。之前法院庭长法官也都很关心我的情况,每次都会询问我的身体。
李锦莲在妹妹家中与兄弟姐妹团聚叙旧。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谈未来生活
“要去母亲坟前告诉她我出来了”

  重案组37号:6月3日是你生日,打算怎样度过?
  李锦莲:都这个样子了,还有什么好过的。(注:家人表示,要全家聚在一起为李锦莲过生日)
  重案组37号:出来最想做什么?
  李锦莲:好多想弥补的事,但全都没办法弥补。我的母亲,事发时70多岁,正是儿女要尽孝的时候,我却无颜见她。母亲到监狱看我,哭了两个小时,都快哭瞎了。她走的时候,我看见她驼着的背,心里像刀割一样,当时就想,不知道还见不见得到她最后一面。
  还有我老婆,极贤惠极善良,也去世了,我是说不清的痛苦(注:1998年10月,李锦莲被警方带走,21天后妻子去世)。小儿子几岁就没爹没娘,相当于孤儿一样。还有我女儿,为了我的事放弃青春,放弃一切前途,至今四十多岁还单身一人(注:案发时李锦莲大女儿25岁,小儿子7岁)很多痛苦,这些今生是无法弥补了。我就希望这个女儿,下辈子不要再做我女儿了。
  重案组37号:女儿因为忙着申诉至今未婚,你有劝过她放弃申诉找个好归宿吗?
  李锦莲:没有让她放弃申诉,毕竟她帮忙申诉更容易些,我自己在里面申诉太难了。但我也总劝她找个好归宿,她找的人,首先要能接受我家的条件、能接受她一直在帮我申诉这个事情。
  重案组37号:准备去给母亲上坟吗?准备说点什么?
  李锦莲:母亲去世我也没能送终,这是一生的亏欠。要去上坟跟她说我出来了,但到时可能说不出话来。
  重案组37号:听说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今后还打算在老家生活吗?
  李锦莲:那房子泥木结构的,快不行了,但我现在一无所有,只有老房子,那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李锦莲接受重案组37号独家专访。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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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6-2 04:01:03|只看该作者

江西“毒糖杀人案”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

源自:新京报
  6月1日下午三点,江西省高院对“毒糖杀人案”再审宣判。法院以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改判原审被告人李锦莲无罪。李锦莲已经服刑19年。
  1998年,江西省遂川县村民李锦莲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导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之后,李锦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1年,该案被最高法调卷审查后,江西高院决定再审该案,但再审结果仍为死缓,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案件经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后,最高法于2017年指令江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18年5月18日,案件第二次再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江西高院认为,原审判决的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除李锦莲本人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其犯罪。“首先,犯罪工具──桂花奶糖来源不明去向无法确定。其次,李锦莲制作有毒桂花奶糖的过程无法得到其他在案证据的印证。再次,相关证人证言无法证明李锦莲投放有毒桂花糖。第四,可以确定两名被害人是因服食鼠药死亡,但无法证明是李锦莲家鼠药致被害人死亡。第五,桂花糖包装糖纸和塑料袋未检测到李锦莲的指纹。”
  据此,法院认为李锦莲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撤销原审裁判,判决李锦莲无罪。
  听到无罪判决,李锦莲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他女儿李春兰在旁听席上忍不住捂住嘴。6月3日是李锦莲的生日,父女俩终得以团聚庆祝。
  宣判后,江西高院派车直接把李锦莲送回老家。
  李锦莲案从发生到再审改判无罪的20年中颇多曲折:11份有罪供述,李锦莲写法不同的签名,始终无法确认的案发现场和不知从何而来的桂花糖……该案两度申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一次阅卷审查一次指令再审,令此案备受各界关注。案件背后有三代律师、多名法官以及人大代表持续的推动,在案件改判的时刻,他们有人已经离世。

缺证、孤证与有罪供述中的“连”与“莲”
  1998年10月,在厦门一家布厂打工的23岁女孩李春兰接到江西老家的电话──母亲突然去世。踏进家门后她才发现,母亲猝然离世与父亲李锦莲被公安带走有关,而在她心目中那个“为人正派,脾气火爆又好打抱不平”的父亲,被锁定是一桩杀人案的嫌疑人,李春兰听村里人说,父亲与同村肖某有不正当关系,在桂花奶糖中放入毒鼠强,毒死了同村肖某家的两个男孩。
  “一个月内母亲去世、父亲被抓,家里还有两个弟弟要照顾,小的那个当时只有7岁……”李春兰说自己感觉“天塌了”。在她的脑海中,父母感情很要好,并且在村里非常勤劳,因此,李家一家虽然都是农民,但经济收入不错,父母一直供李春兰念完高中。“我的学历在当时县里的女孩中,都属于很高的”。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李春兰不能理解父亲与肖某的关系,更无法相信,父亲是下毒杀人的凶手。
  冷静下来的李春兰,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周围的亲朋求助,恰好她表哥的同学父亲是做律师的。1998年,李春兰委托了朱中道律师帮忙代理父亲的官司。
  今年83岁的章一鹏在吉安地区做了28年检察官。1997年退休后,作为法律工作者,所代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就是李锦莲。
  “朱中道是我中学同学,当时他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一同代理一起发生在遂川县横岭乡的杀人案。”章一鹏说,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啊”。一来是与同学一起办案可以相互学习,二来是,案子发生在他最熟悉的吉安地区。
  看到案件的证据后,章一鹏的感受是:“要是我还在任,这个案子肯定过不了,起诉不了!”
  根据检方的指控,1998年10月9日下午约6点钟,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发生两个男童中毒死亡事件:时年11岁的小林与弟弟10岁的小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警方从现场发现三张“桂花奶糖”包装纸。经鉴定,糖纸上被检出“毒鼠强”成分,小林、小红是“毒鼠强”中毒死亡。10月10日,该村48岁的村民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
  在章一鹏看来,案件的几个核心证据都存在很大问题。首先,作案工具即掺了老鼠药的桂花奶糖来源不明。案卷材料显示,警方曾调查了遂川县一对店主夫妻,两人明确表示,李锦莲曾在其店内买过米和白糖,但没有买过桂花奶糖,那么桂花糖从何而来?
  其次,关键证人的证言是孤证。在李锦莲案件的证据材料中,能直接证明李锦莲犯罪的一份证言来自村民袁头仔,她说自己当时在本村大屋场三岔路口,听见李锦莲对其儿子讲“去解小便后”,朝肖某(受害男童母亲)家方向走去。案卷中,收录了四份袁头仔的证词。
  对于这份证据,章一鹏认为疑点重重。根据走访调查,可以确认这个袁头仔与李锦莲在村里素来有矛盾,因此她的证言很可能对李锦莲不利;而袁头仔的证词是唯一的证词,没有旁证,属于孤证;章一鹏不止一次想问证人:“你是干农活的还是监督李锦莲的?你说看到小便,大概多久,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看到了?”
  最后,办案机关提供的、可以直接认定李锦莲犯罪的证据,是他在侦查阶段的11次有罪供述,而章一鹏留意到,李锦莲在十几次的供述中,有时签名是“连”,有时签名是“莲”。在第一次会见中,他向李锦莲提出了这个问题。
  李锦莲的回答是:“莲”是真话,“连”是假话。“有罪供述都是不带草头的。”

一审二审全是死缓
  在开庭为李锦莲辩护前,章一鹏与朱中道做了大量的功课,两人的意见是,为李锦莲做无罪辩护。
  “我现在还记得朱律师当时抱着一大卷卷尺,去村里一米一米地量,手绘出了地图。”李锦莲的女儿曾经这样回忆,按照证人证言与案发时间的估算,李锦莲当天的行程应该没有时间投毒作案,为了证明这一点,朱中道律师实地进行探访,并制作了第一张实景还原图作为辩护的证据。
  在一审二审的辩护词中,章一鹏指出此案是一件“毫无犯罪事实,毫无犯罪证据”的冤案。
  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锦莲不服,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于2000年5月23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李锦莲与同村的肖某有多年的婚外两性关系,1994年两人的奸情被肖某丈夫的弟弟李某发现。1998年3月,肖某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6日,李锦莲的母猪和狗被人毒死,李锦莲怀疑是李某所为。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在遂川县城罗某店里买了四包“速杀神”鼠药,10月6日又在遂川县城买了十粒“桂花”奶糖。
  10月9日上午李锦莲去盘珠乡坛前村的内兄家做客,拿出一包“速杀神”鼠药,用火柴秆将鼠药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将奶糖重新包好后放进一个红色食品塑料袋中带在身上,接着带其7岁的儿子小平去内兄家做客。当天下午4点多钟,李锦莲与儿子从坛前村返回,约6点钟到达本村大屋场三岔路口,该三岔路口离肖某家不远,李锦莲以解小便之名要其子在路口旁等待,李锦莲则朝肖某家方向走去,乘机把装有四粒毒糖的塑料袋放在肖某家附近的石壁上。不久,肖某两个儿子小林和小红捡到四粒毒糖,食后均中毒死亡。

最高院阅卷审查 再审仍是死缓
  二审过后,因为案子判决结果“想不通”、“生气”甚至有些“心寒”的章一鹏退出了辩护,但他开始帮李锦莲留意有经验去打冤案的律师。
  “法律文书中,对于奶糖的来源,有‘县城市场’、有‘遂川县城’;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制作毒糖、丢糖投毒的目击者,制作毒糖的工具,出现了‘火柴秆’(二审裁定书)、‘木柴秆’,(起诉书、一审判决书)等多种不同说法,那到底应该是什么?判决书的用词怎么能这么轻浮呢?”章一鹏说,毒死两个孩子,不判死刑,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当时法官心里也没底。而忽视证据中的问题,是办案人员缺乏“责任心”。
  二审之后的李春兰,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为父亲申诉。从那时起一共申诉了多少次,李春兰自己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醒着睡着躺着站着脑子里全是申诉。因为申诉,李春兰没法去找正式的工作,靠着摆地摊和打零工作为糊口的收入,如果在南昌申诉,她就在南昌打零工,挣的钱再用来继续申诉,申诉过程中,两个弟弟交给老家75岁的奶奶照顾,遇到弟弟们要交学费,李春兰就咬着牙500、1000地向亲朋好友去借。
  而作为吉安籍人大代表,北京中医医院原院长李乾构,自2002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以代表意见建议形式,呼吁最高法院重审李锦莲案。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2005年,鉴于全国人大代表连续提出建议,最高法院决定调取李锦莲案案卷,重新审查,2011年2月24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这是这些年我家最高兴的时刻。”如今44岁的李春兰回忆起7年前,眼睛里仍然闪着光,但随即又迎来让父亲最绝望的时刻,2011年9月14日案件再审开庭时,狱管让父亲已经准备好了行李准备离开监狱,但江西高院再审该案后,于2011年11月10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此前对李锦莲的死缓判决。
  而再审过程中,章一鹏提出的证据疑点,仍旧没有得到解答。办案人员所说的李锦莲制作毒糖的火柴秆一直未能找到,辩护人曾申请对案发现场的糖纸进行指纹鉴定,再审判决记录显示:“皱折的糖纸经技术处理无法提取指纹,故对指纹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

律师、人大代表、法官合力
  再审后,朱中道找到了老校友,曾经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退休后仍从事刑法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张泗汉参加并组织专家论证,并且在2014年李锦莲案再审后,形成了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结论认为“此案是一典型的存疑案件”。该意见书此后被呈送到最高法院。与案子结下十几年不解之缘的章一鹏说,看到案件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声援,自己特别感动。
  章一鹏在此期间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其中包括当时《南方周末》的记者刘长,2013年,刘长撰写报道,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到李锦莲案。当时,受访与采访的两个人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不到5年后,刘长接过了章一鹏手中的辩护“接力棒”。
  李春兰说,随着案件被社会进一步了解,她遇到的好人越来越多,三拨代理案件的律师不仅免费代理,还自行垫付各种费用。“一个叫张亚光的退休法官,和朱律师章一鹏同岁,他看到媒体报道父亲的案子后,在网上写了十几篇文章分析这个案子,他写得很客观很厉害。他有什么新的信息,有什么动态,该怎么做往哪走,遇到法律问题他都会指点我。”
  2015年,朱中道律师去世。李春兰回忆说,2014年10月份,已经躺在病床上的朱中道看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打电话给她说:“你看现在国家的政策多好呀,四中全会专门说到了司法改革,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坚持到底。”
  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案进行再审。再审决定下达后,李锦莲家人委托中闻律师事务所易延友和刘长担任辩护律师,从报道案件到为案件做辩护人,刘长说这也是非一般的经历与缘分。
  2018年5月18日,案件在江西高院再审开庭。17日晚间,章一鹏在妻子的陪同下坐火车赶到南昌旁听庭审,从现在回看过往,这位已经83岁的老人感慨道:“我时间不多了,这个案子完了,我的人生打了句号,画了圆圈,这个案子不平反我死不瞑目”。

李锦莲案件全记录
▲ 1998年10月10日 李锦莲被批准逮捕

▲ 1999年5月20日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吉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锦莲公诉

▲ 1999年7月6日
  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0年5月23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开庭审理,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 2002年9月6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通知书驳回李锦莲申诉。

▲ 2003年6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李锦莲申诉一案转交江西省检察院办理,该院前后复查一年多,决定不予抗诉。

▲ 2011年2月24日
  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 2011年11月10日
  江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此前对李锦莲的死缓判决。

▲ 2017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案二次再审。

▲ 2018年2月12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李锦莲送达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再审决定书。

▲ 2018年5月18日
  李锦莲“毒糖杀人案”在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

▲ 2018年6月1日
  江西省高院宣判李锦莲无罪。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巍 发自江西南昌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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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毒糖杀人”案平反:对当事人是失去20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毒糖杀人”案平反:对我们是冤案一件,对当事人是失去20年

  公平如镜,大道如矢。

▲ 3D:李锦莲无罪!江西“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宣判 已服刑19年。视频来源:动新闻。
⊙作者:沈彬

  冤案平反,又下一城。6月1日,备受关注的江西李锦莲“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宣判,江西省高院判决李锦莲无罪。
  此案的定罪和翻案过程相当曲折、离奇,历时近20年,经过2次死缓判决,最高法一次调卷审查、一次指定再审,整整3代律师为之奔走,其中有律师甚至感慨“这个案子不平反我死不瞑目”。
  1998年,江西省遂川县发生两名孩童中毒死亡案件,当时法院认定李锦莲是凶手,认定其与同村的肖某有多年的婚外两性关系,奸情败露后,李不满肖某提出断绝两性关系就买了鼠药里加入“桂花”奶糖投毒。
  “错案总是相似的”,核心的问题都是客观证据的缺失,没有凶器、现场指纹、目击证人等客观证据和直接证据,主要依赖于被告人的口供定案,且背后常有刑讯逼供的阴影。
  本案也是如此,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制作毒糖、丢糖投毒的目击者,制作毒糖的工具,出现了“火柴杆”、“木柴杆”等多种不同说法。定罪的依据主要靠口供,李锦莲在十几次的供述中,有时签名是“连”,有时签名是“莲”,李称:“‘莲’是真话,‘连’是假话。”“有罪供述都是不带草头的。”
  尽管证据不充分,但当时的办案人员还是做了所谓“留有余地的判决”,这其实就是饱受司法界诟病的“疑罪从轻”问题。说到底,就是没有坚持贯彻法定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让法律的公信力打了长达20年的折扣。
  可以说,此案是检验是否坚持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的一块试金石:该案没有直接的客观证据,定罪就是靠口供,只要坚持“疑罪从无”就只能改判无罪。
李锦莲。拍摄:刘长。
  事实上,在今年5月此案启动第二次再审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两位出庭检察员就已经与辩护人达成一致:“建议法院坚持证据规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改判无罪。”这次的再审没有重蹈7年前的覆辙,李锦莲终于迎来了平反。这次的昭雪,也可以看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无罪推定的时代进步的一个注脚。
  “无罪推定”是1997年版刑法明确的原则,证据不充分就不能定罪,这也是当年李锦莲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之前有相当多的法院并没有坚持这一法治底线,对明显证据不足的案件搞“疑罪从轻”,对一些明显冤案搞“留有余地”的判决,结果积累了大量存量问题。
  近年,最高检、最高法多次强调杜绝“留有余地”的判决,严格按“疑罪从无”判案。但严格按“疑罪从无”解决存量问题,依然需要司法机关拿出很大的担当和勇气。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正义,有赖于个案正义的实现,冤案的平反是其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最近几年,中国平反冤假错案进入了快车道,从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到乐平冤案、福建缪新华案、安徽“五周杀人冤案”、吉林刘忠林案一系列陈年冤案得以翻覆。很多陈年冤案因为年头久远、物是人非,要全面查清事实,其实已经很困难了。但只要拿出司法智慧和勇气,坚持全面适用“疑罪从无”,解决存量错案,很多错案就能得到纠正。
  公平如镜,大道如矢,坚持依法治国,就得在个案中坚持那条“细细的红线”。李锦莲案等一系列冤案的集中平反就昭示着,“疑罪从无”原则切实推动了司法进步。
⊙沈彬(媒体人)

  关押19年后“李锦莲投毒案”再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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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6-1 18:01:00|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再审案审判长:法院要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李锦莲再审案审判长:法院应深刻反思,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本案审判长、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本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决定再审的依据是什么?
  :本院(2011)赣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作出后,李锦莲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7)最高法刑申371号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锦莲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指令我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

  :本案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本院再审认为,虽然原审依据李锦莲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物证、技术鉴定等证据,认定李锦莲有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条件,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李锦莲供述实施犯罪的关键情节缺乏证据印证,在案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证明李锦莲实施了犯罪行为。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李锦莲有罪。对原审被告人李锦莲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李锦莲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撤销原判,宣告李锦莲无罪。

  :本案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有哪些值得反思的地方?
  :李锦莲被再审宣判无罪,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当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
  一是要强化证据裁判理念,严格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既要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审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既要审查证据的客观性,也要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对缺乏客观证据,主要依据口供定案的案件,特别要注重审查口供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者疑点,是否达到定案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二是要强化互相制约原则。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切实把好关口,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尤其是要摒弃重配合、轻制约的观念和做法,真正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落到实处。
  三是要强化依法纠错理念。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等,一定要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程序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审查。对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要及时依法进行再审纠正。
  四是要强化审判人员素质建设。要在更新司法理念、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各方面多管齐下,全面提高刑事审判人员审查判断证据、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及严格遵守各项程序规定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队伍建设上切实保障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本案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后,国家赔偿如何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18年6月1日,本院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后,即已告知他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李锦莲向本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后,本院将会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

  :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本次再审中,经组织检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同意本案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此,李锦莲在再审庭审时亦予以认可。故本案再审庭审中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李锦莲改判无罪,那么本案的真凶到底是谁?
  :本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锦莲不构成犯罪,宣告李锦莲无罪。至于本案真凶是否另有其人,因并非本案审理范围,本案无法作出审理判断。在判决李锦莲无罪的同时,本院将同步函告公安机关,建议其继续侦查该案,争取查明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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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8-6-1 17:01:01|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被改判无罪 江西高院副院长当面赔礼道歉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江西高院改判李锦莲无罪,法院副院长当面赔礼道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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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6-1 17:01:01|只看该作者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曾两度申诉至最高法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李锦莲无罪!江西“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宣判

  6月1日下午3时许,江西李锦莲“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宣判,江西省高院判决李锦莲无罪。
  1998年,江西省遂川县村民李锦莲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导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之后,李锦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1年,该案被最高法调卷审查后,江西高院决定再审该案,但再审结果仍为死缓,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案件经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后,最高法于2017年指令江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18年5月18日,案件第二次再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李锦莲案发生到再审(改判)的20年中颇多曲折:11份有罪供述,李锦莲写法不同的签名,始终无法确认的案发现场和不知从何而来的的桂花糖……该案两度申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一次阅卷审查一次指令再审,令此案备受各界关注。案件背后还有三代律师、多名法官以及人大代表持续的推动,在案件改判的时刻,他们有人已经离世。
李锦莲。刘长 摄

缺证、孤证与有罪供述中的“连”与“莲”
  1998年10月,在厦门一家布厂打工的23岁女孩李春兰接到江西老家的电话──母亲突然去世。踏进家门后她才发现,母亲猝然离世与父亲李锦莲被公安带走有关,而在她心目中那个“为人正派,脾气火爆又好打抱不平”的父亲,被锁定是一桩杀人案的嫌疑人,李春兰听村里人说,父亲与同村肖某有不正当关系,在桂花奶糖中放入毒鼠强,毒死了同村肖某家的两个男孩。
  “一个月内母亲去世、父亲被抓,家里还有两个弟弟要照顾,小的那个当时只有7岁……”李春兰说自己感觉“天塌了”。在她的脑海中,父母感情很要好,并且在村里非常勤劳,因此,李家一家虽然都是农民,但经济收入不错,父母一直供李春兰念完高中。“我的学历在当时县里的女孩中,都属于很高的”。对于突然而来的变故,李春兰不能理解父亲与肖某的关系,更无法相信,父亲是下毒杀人的凶手。
  冷静下来的李春兰,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周围的亲朋求助,恰好她表哥的同学父亲是做律师。1998年,李春兰委托了朱中道律师帮忙代理父亲的官司。
  今年83岁的章一鹏在吉安地区做了28年检察官。1997年退休后,作为法律工作者,所代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就是李锦莲。
  “朱中道是我中学同学,当时他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一同代理一起发生在遂川县横岭乡的杀人案。”章一鹏说,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啊”。一来是与同学一起办案可以相互学习,二来是,案子发生在他最熟悉的吉安地区。
  看到案件的证据后,章一鹏的感受是:“要是我还在任,这个案子肯定过不了,起诉不了!”
  根据检方的指控,1998年10月9日下午约6点多钟,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发生两个男童中毒死亡事件:时年11岁的小林与10岁的弟弟小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警方从现场发现三张“桂花奶糖”包装纸。经鉴定,糖纸上被检出“毒鼠强”成分,小林、小红是“毒鼠强”中毒死亡。10月10日,该村48岁的村民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
  在章一鹏看来,案件的几个核心证据都存在很大问题。首先,作案工具即掺了老鼠药的桂花奶糖来源不明。案卷材料显示,警方曾调查了遂川县一对店主夫妻,两人明确表示,李锦莲曾在其店内买过米和白糖,但没有买过桂花奶糖,那么桂花糖从何而来?
  其次,关键证人的证言是孤证。在李锦莲案件的证据材料中,能直接证明李锦莲犯罪的一份证言来自村民袁头仔,她说自己当时在本村大屋场三岔路口,听见李锦莲对其儿子讲‘去解小便后’,朝受肖某(受害男童母亲)家方向走去。案卷中,收录了四份袁头仔的证词。
  对于这份证据,章一鹏认为疑点重重。根据走访调查,可以确认这个袁头仔与李锦莲在村里素来有矛盾,因此她的证言很可能对李锦莲不利;而袁头仔的证词是唯一的证词,没有旁证,属于孤证;章一鹏不止一次想问证人:“你是干农活的还是监督李锦莲的?你说看到小便,大概多久,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看到了?”
  最后,办案机关提供的、可以直接认定李锦莲犯罪的证据,是他在侦查阶段的11次有罪供述,而章一鹏留意到,李锦莲在十几次的供述中,有时签名是“连
  有时签名是“莲”。在第一次会见中,他向李锦莲提出了这个问题。
  李锦莲的回答是:“‘莲’是真话,‘连’是假话。“有罪供述都是不带草头的。”
李锦莲家。受访者供图

一审二审全是死缓
  在开庭为李锦莲辩护前,章一鹏与朱中道做了大量的功课,两人的意见是,为李锦莲做无罪辩护。
  “我现在还记得朱律师当时抱着一大卷卷尺,去村里一米一米地量,手绘画出了地图。”李锦莲的女儿曾经这样回忆,按照证人证言与案发时间的估算,李锦莲当天的行程应该没有时间投毒作案,为了证明这一点,朱正道律师在实地进行探访,并制作了第一张实景还原图作为辩护的证据。
  在一审二审的辩护词中,章一鹏指出此案是一件“毫无犯罪事实,毫无犯罪证据”的冤案。
  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锦莲不服,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开庭审理,并于2000年5月23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李锦莲与同村的肖某有多年的婚外两性关系,1994年两人的奸情被肖某丈夫的弟弟李某发现。1998年3月,肖某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6日,李锦莲的母猪和狗被人毒死,李锦莲怀疑是李某所为。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在遂川县城罗某店里买了四包“速杀神”鼠药,10月6日又在遂川县城买了十粒“桂花”奶糖。
  10月9日上午李锦莲去盘珠乡坛前村的内兄家做客,拿出一包“速杀神”鼠药,用火柴杆将鼠药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将奶糖重新包好后放进一个红色食品塑料袋中带在身上,接着带其7岁的儿子小平去内兄家作客。当天下午4点多钟,李锦莲与儿子从坛前村返回,约6点钟到达本村大屋场三岔路口,该三岔路口离肖某家不远,李锦莲以解小便之名要其子在路口旁等待,李锦莲则朝肖某家方向走去,乘机把装有四粒毒糖的塑料袋放在肖某附近的石壁上。不久,肖某两个儿子小林和小红捡到四粒毒糖,食后均中毒死亡。
老律师朱中道在用卷尺一点点测量后,绘制的现场图。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

最高院阅卷审查 再审仍是死缓
  二审过后,因为案子判决结果“想不通”、“生气”甚至有些“心寒”的章一鹏退出了辩护,但他开始帮李锦莲留意有经验去打冤案的律师。
  “法律文书中,对于奶糖的来源,一会是‘县城市场’、‘遂川县城’一笔带过;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制作毒糖、丢糖投毒的目击者,制作毒糖的工具,出现了‘火柴杆’(二审裁定书)、‘木柴杆(起诉书、一审判决书)等多种不同说法,那到底应该是什么?判决书的用词怎么能这么轻浮呢?”章一鹏说,毒死两个孩子,不判死刑,也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当时法官心里也没底。而忽视证据中的问题,是办案人员缺乏“责任心”。
  二审之后的李春兰,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为父亲申诉。从那时起一共申诉了多少次,李春兰自己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醒着睡着躺着站着脑子里全是申诉。因为申诉,李春兰没法去找正式的工作,靠着摆地摊和打零工作为糊口的收入,如果在南昌申诉,她就在南昌打零工,挣的钱再用来继续申诉,申诉过程中,两个弟弟交给老家75岁的奶奶照顾,遇到弟弟们要交学费,李春兰就咬着牙500、1000地向亲朋好友去借。
  而作为吉安籍人大代表,北京中医医院原院长李乾构,自2002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以代表意见建议形式,呼吁最高法院重审李锦莲案。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2005年,鉴于全国人大代表连续提出建议,最高法院决定调取李锦莲案案卷,重新审查,2011年2月24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这是这些年我家最高兴的时刻。”如今44岁的李春兰回忆到7年前,眼睛里仍然闪着光,但随即又迎来让父亲最绝望的时刻,2011年9月14日案件再审开庭时,狱管让父亲已经准备好了行李准备离开监狱,但江西高院再审该案后,于2011年11月10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此前对李锦莲的死缓判决。
  而再审过程中,章一鹏提出的证据疑点,仍旧没有得到解答。办案人员所说的李锦莲制作毒糖的火柴杆一直未能找到,辩护人曾申请对案发现场的糖纸进行指纹鉴定,再审判决记录显示:皱褶的糖纸经技术处理无法提取指纹,故对指纹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律师、人大代表、法官合力
  再审后,朱中道找到了老校友,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退休后仍从事刑法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参加并组织专家论证,并且在2014年李锦莲案再审后,形成了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结论认为“此案是一典型的存疑案件”。该意见书此后被呈送到最高法院。与案子结下十几年不解之缘的章一鹏说,看到案件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声援,自己特别感动。
  章一鹏在此期间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其中包括当时《南方周末》的记者刘长,2013年,刘长撰写报道,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到李锦莲案。当时,受访与采访的两个人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不到5年后,刘长接过了章一鹏手中的辩护“接力棒”。
  李春兰说,随着案件被社会进一步了解,她遇到的好人越来越多,三波代理案件的律师不仅免费代理,还自行垫付各种费用。“一个叫张亚光的退休法官,和朱律师章一鹏同岁,他看到媒体报道父亲的案子后,在网上写了十几篇文章分析这个案子,他写得很客观很厉害。他有什么新的信息,有什么动态,该怎么做往哪走,遇到法律问题他都会指点我。”
  2015年,朱中道律师去世。李春兰回忆说,2014年10月份,已经躺在病床上的朱中道看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打电话给她说:“说你看现在国家的政策多好呀,四中全会专门说到了司法改革,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坚持到底。”
  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对李锦莲案进行再审。再审决定下达后。李锦莲家人委托中闻律师事务所易延友和刘长担任辩护律师,从报道案件到为案件做辩护人,刘长说这也是非一般的经历与缘分。
  2018年5月18日,案件在江西高院再审开庭。17日晚间,章一鹏在妻子的陪同下坐火车赶到南昌旁听庭审,从现在回看过往,这位已经83岁的老人感慨道“我时间不多了,这个案子完了,我的人生打了句号,画了圆圈,这个案子不平反我死不瞑目”。
代理“李锦莲案”的第一代和第三代律师。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

“李锦莲案”全记录
  1998年10月10日,李锦莲被批准逮捕。
  1999年5月2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吉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锦莲公诉。
  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开庭审理,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李锦莲上诉,维持原判。
  2002年9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通知书驳回李锦莲申诉。
  200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李锦莲申诉一案转交江西省检察院办理,该院前后复查一年多,决定不予抗诉。
  2011年2月24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1年11月10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此前对李锦莲的死缓判决。
  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案二次再审。
  2018年2月1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李锦莲送达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再审决定书。
  2018年5月18日,李锦莲“毒糖杀人”案在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
  2018年6月1日,李锦莲“毒糖杀人”案二次再审宣判,判决李锦莲无罪。
⊙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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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5-29 08:01:00|只看该作者

江西李锦莲案有望31日再审宣判 此前已服刑19年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江西李锦莲案有望本周四再审宣判 此前已服刑19年

⊙记者:代睿

  5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江西李锦莲代理律师处获悉,李锦莲杀人案再审有望于31日下午宣判。
  18日,江西李锦莲杀人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李锦莲2011年之后,时隔7年再次站上江西高院的审判席。参加旁听的人员告诉记者,检察官当庭建议法院依法改判李锦莲无罪。
  1998年,江西遂川县农民李锦莲被怀疑用奶糖毒杀同村的两名儿童。1999年,江西吉安中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锦莲上诉后,江西高院在2000年维持原判。
  2011年,江西高院曾经再审李锦莲案,但最终维持了李锦莲有罪的判决。目前,李锦莲仍在江西南昌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6日止。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3日,李锦莲将迎来其68岁生日,若法院当庭改判其无罪,他将有可能在20年后重新回到江西遂川老家过生日。
  18日的庭审结束后,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曾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她相信法院会改判她父亲无罪,希望父亲能尽快回家。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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