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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乐摄宝|查看: 6912|回复: 18
[硬件

充电宝还是充电爆? 移动电源沦为质检黑名单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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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巴哥 发表于: 2014-9-5 10:21:00|只看该作者

重庆市消委会发布充电宝试验结果:全部不合格

源自:新华网
  现在市面上的充电宝品种繁多,你在购买的时候会考虑哪些因素?是不是贵的输出量一定就大?便宜的一定就差?昨天,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市面上26种移动电源的比较试验报告。

试验器材:
26个移动电源,最贵的599元

  本次比较试验,从重庆新世纪世纪新都、苏宁电器江北步行街店、泰兴电脑城江北店和石桥铺店、网上京东商城等卖场,购买了标称容量为10000mAh(毫安时)左右的移动电源26个,产地涉及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
  每款在商场的售价大都在200~400元之间,最高的599元。网购最低的仅66元。
  26个样品的品牌为索尼、沃品、爱客、飞利浦、爱国者、飞毛腿、小米、领先者等。

试验标准:
充电8小时,25℃环境下看放电性能

  “检测的依据是《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都是在充电8小时后,在25℃常温环境下的放电性能。针对重庆夏天气温高的特点,还特别做了在55℃高温环境下的放电性能的测试。”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说。
  比较试验委托重庆电信研究院进行。
  徐京说,结果仅对本次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型号产品的质量状况。

检测结果
包装上的容量不等于输出容量
最低的输出量只占42.64%

  徐京说,目前绝大多数移动电源都没有标出其实际输出的容量,这次实验的26款中只有8款标注了内置电芯容量或是电池容量,其他的什么都没写。
  从检测结果来看,26款移动电源USB接口的输出容量,与产品外包装上标称容量均存在一定差异,大多数的移动电源实际输出量只达到标称容量的60%左右。其中25℃时,上70%的只有两款,最低的是42.64%。“这是因为电芯的电量在通过转换装置和安全保护电路,其输出电量大打折扣。”
  徐京说,有些消费者将外包装上所注明的容量,误认为移动电源可以实际输出的容量。“标称容量不等于输出容量,也许它标示的是10000mAh,事实上它的输出容量只有45%,也就是4500mAh。”

输出容量大小与价钱关系不大
  记者看到,最贵的599元的充电宝,标称容量是8800mAh,它在25℃下的输出容量是5758mAh,占65.4%。
  最便宜的69元的充电宝,标称容量为10400mAh,25℃输出容量是6994mAh,占67.25%;55℃时输出为7318mAh,占70.37%。
  其中,输出量最大是在网上购买的99元的充电宝,标称容量为10000mAh,它的输出量有7310mAh,占73.1%;55℃下也有7029mAh,占70.29%。

常温和高温下输出容量差别不大
  重庆的夏天气温高,所以这次比较试验作了25℃常温状态下和55℃高温环境下的实际输出容量的测试。
  除个别品牌在不同温差环境下输出容量差别较大外,绝大多数品牌的输出容量值变化不大。在标称容量10000mAh的前提下,25℃时,最高能达到7310mAh,最低的只有4264mAh。在55℃时,最高有7223mAh,最低为4000mAh。

单看输出容量和价格,不能确定质量
  “从本次测试的输出容量看,标称容量相同的情况下,每款移动电源实际输出的容量相差不大。”徐京说,但因移动电源的品质主要取决于电芯和电路保护装置,因此其材质的不同,内部保护性能不同,可充用的次数不同,都可能增大产品的成本,所以单看其输出容量和价格并不能确定移动电源质量。
  衡量一款移动电源的优劣,要从充电性能、耐用性、安全性、外观等几方面综合考量。“例如,你买个充电宝回家,一次性能充很多次,但是后面发现,再给充电宝充电的时候,就不行了。”
  “就目前来说,买到的充电宝的输出容量能占60%,就已经很不错了。”

充电宝应有多重保护,但现在很少注明
  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说,目前从国内市场来看,移动电源是一新兴产品,无论是国家还是厂商都没有一套完善的行业规范和参数标准。
  “真正好的充电宝是有多重保护的,例如,有防过充保护、超电压保护、防撞击或尖锐物刺激保护等。”徐京说,如果移动电源没有防撞击等这些保护,就有可能发生爆炸,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飞机上移动电源都不能托运了。”
  “但是现在的充电宝都没有注明是否有这些保护,有些写了,也写得很模糊,比如说有三重保护,到底是哪三重不知道。”
  “我们也呼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尽快推进移动电源市场行业标准的制定、完善。”

选购和使用充电宝应注意
  1.查看产品标志是否齐全,目前市场上较正规的产品标志应有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制造商、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制造日期或批号、标称电压、执行标准编号、警示说明等。
  2.电子设备要求的输入电压范围,要在移动电源输出电压范围之内。
  3.移动电源只能应急时使用,不应过度依赖。不要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玩手机。
  4.要参照说明书内使用建议使用。
7#
 蜀猴 发表于: 2014-8-26 06:22:00|只看该作者
判断充电宝是否可带上飞机
可通过电压、容量计算额定能量

  此次民航局主要按照额定能量(单位:Wh,瓦特小时)判断充电宝是否可携带上机,但有的充电宝上没有标注这个指标,旅客可以查看标注在充电宝上的电池电压和容量,根据民航局公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自己计算。
  记者仔细查看了充电宝,发现大多数除了标称容量(单位:Ah或mAh,安培小时或毫安小时)以外,还会有标称电压(单位:V,伏特),有了这两个数据,就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得出额定电量的数值:电量(Wh)=电压(V)×标称容量(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但是一般的充电宝都会用毫安时(mAh)来标记容量,这样就需要进一步换算,将毫安时除以1000得到安培时(Ah)。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0mAh,其容量为:7600mAh÷1000=7.6Ah,额定能量即为:3.7V×7.6Ah=28.12Wh。
  成都商报记者在几个主流的购物网站上,一般给手机、平板电脑充点的充电宝容量大多都在20000毫安时以下,电压一般都在3.7伏特,按照公式计算,一般的充电宝能量值都不超过74瓦特小时(Wh),完全符合民航局可以携带的规定。
⊙记者:胡沛 熊玥伽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6# 青城山
 蜀猴 发表于: 2014-8-26 06:22:00|只看该作者
标称读数不清不能上飞机
  前几日,从首都机场回成都的市民胡先生携带充电宝过安检遇到了麻烦。因充电宝上只标明了电压(单位:V,伏特),但没有标明容量(单位:AH,安培小时),在机场安检人员的劝说下,胡先生只得花了20元,通过机场快递公司用邮寄方式将充电宝从北京陆运送回成都。据新京报报道,相关规定出台后,半个月内,首都机场T3航站楼平均每天能收到旅客自弃的充电宝100多个。
  民航局专门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出台规定,并不是杞人忧天。不久前,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名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过安检时被拦下,其执意要将充电宝拆开查看电量标示,其间充电宝发生自燃。“标示不清楚的充电宝一律不允许携带上机,旅客可以选择自弃或者在机场快递公司柜台办理快递业务。”首都机场安检人员表示。
  而判断充电宝是否超标并非只看外观,据介绍,正规的充电宝会标明生产商以及额定能量或者电压、容量等数据,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
  据成都机场安检站负责人介绍,现在安检人员都掌握一个标准,一般不超过2万毫安时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一般不会超标,目前平均每天大约有230个额定能量疑似超标的充电宝被拦下,需要航空公司进行“二次确认”;平均每天有810个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旅客被要求取出后随身携带。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部分航空公司方面了解到,在成都机场确实有部分不合规的充电宝被拦下禁止携带上机,不过这一数字涉及到各家航空公司,所以无法完整统计。
5# 华蓥山
 蜀猴 发表于: 2014-8-26 06:22:00|只看该作者
  值得一提的是,抽样中不乏打出“小米”“去哪儿”等互联网知名品牌的充电宝,居然都是山寨货。
  值得一提的是,在针对充电宝把关最严的航空运输管理上,民航局本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专门推出了新规,明确规定充电宝禁止托运,且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瓦特小时)。
  而成都机场昨日提供的数据显示,成都机场在对旅客及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平均每天进行开包检查确认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大约230个;此外,平均每天有810个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旅客被要求取出后随身携带。

充电宝过安检须单独拿出
  8月7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明确规定充电宝禁止托运,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公告还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双流机场了解到,旅客过安检须将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单独拿出来,超过民航局规定的额定能量上限不得带上飞机。
  “充电宝跟手提电脑、相机一样,现在都必须从手提包和背包中拿出来进行安检。”据成都机场安检员介绍,充电宝如果没有提前拿出来,在过安检的时候一定会被要求开包检查重新过检,“这样其实是耽误了旅客的时间。”成都机场方面提醒旅客,可以提前对充电宝能量额度进行计算,以免耽误过安检时间。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4# 金佛山
 蜀猴 发表于: 2014-8-26 06:22:00|只看该作者

成都机场日均截下810个托运的充电宝

源自:成都商报
记者走访
虚标容量的确存在

  昨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成都市场时,多个充电宝销售商直言,某些杂牌产品存在虚标情况,“充不了那么多次。”在百脑汇附近一家电子产品店铺,销售人员拿出一款促销价39.4元的充电宝,并对记者说,“这款电容量12000毫安,价格便宜,但不知能充多少次。”
  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充电宝生产规范和检测标准,众多小品牌厂商采用劣质材料生产山寨产品甚至是三无产品,这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要么电不够,要么会爆炸?充电宝的质量问题再次引发担忧。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上周日曝光了充电宝(即移动电源)存在的安全性问题。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全国抽检显示:在售的32批次(包括8批次三无产品)共224件充电宝,竟全部存在质量风险,其中“容量虚标”“输出电压过低或过高”“塑料外壳不阻燃”以及“重物冲击可能短路自燃”等问题最大。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23 04:27:00|只看该作者

首都机场执行民航局新规 每天拦下百余充电宝

源自:新京报

  不久前,T3航站楼,一名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过安检时被拦下。其执意要将充电宝拆开查看电量标示,其间充电宝自燃。首都机场供图
  (记者:郭超)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民航局对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作出规定以来,半个月内,首都机场T3航站楼平均每天能收到旅客自弃的充电宝100多个。
  8月7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同时,明确充电宝禁止托运。

充电宝须拿出来过安检
  昨日,首都机场安检口,安检区外广播提示旅客将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单独拿出来过安检,超过民航局规定的电量标准不得带上飞机。
  一位去往沈阳的旅客经过安检时,因为充电宝电量超标被拦下。在安检员的劝说下,他将充电宝放入弃物袋。
  据安检员介绍,充电宝如果没有提前拿出来,在过安检的时候一定会被要求开包检查重新过检,“这样其实是耽误了旅客的时间。”

判断是否合规不看大小
  据机场安保公司统计,T3航站楼每天过检约6万人次,其中有六成旅客会随身携带充电宝。安检时发现,其中约10%的充电宝是“三无”产品,无法通过安检。
  昨日,机场保安公司东区四科副科长吕文甲拿出一个袋子,里面装满了旅客自弃的各种充电宝,最小的只有打火机大小。
  吕文甲说,判断充电宝是否超标并非只看外观。“我们安检员是通过充电宝上标明的额定能量以及其他数据来判断是否合规。”吕文甲称,正规的充电宝会标明生产商以及额定功率、电流量等数据,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旅客也可以通过这些数据自己判断,一般超过32000毫安,额定能量就可能超标了。
  “有的充电宝即使不超标,但所有指标数都看不清了或者干脆没有标明,那我们也不会让其过检。”吕文甲说,旅客的充电宝如果不合规,可以自弃,也可以到快递公司设在航站楼的柜台办理专业邮递。

■ 提示
市面正规充电宝大多数符合标准

  “瓦特小时”是电功率单位,但有的充电宝上没有标注这个指标,旅客可以查看标注在充电宝上的电池电压和容量,根据民航局公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自己计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毫安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伏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无需民航公司批准即可携带上机。

计算公式
  1.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
  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电压(V)×容量(Ah)
  2.若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培小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0mAh,其容量为:7600mAh÷1000=7.6Ah,额定能量为:3.7V×7.6Ah=28.12Wh
原文标题:首都机场每天拦下百余“危险”充电宝)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8 14:27:00|只看该作者

民航局:乘飞机最多带2个充电宝 容量不明禁带

源自:京华时报
  昨天,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今后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充电宝禁止托运。民航局方面表示,鉴于国内充电宝的大量使用,出于飞行安全的考虑,民航局出台了相关规定专门强调充电宝的风险性。
  京华时报记者平亦凡

■ 发布 超标充电宝不得上飞机
  充电宝,是指主要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
  民航局在《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不能托运。同时,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未标明额定能量,也不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民航局方面表示,“在飞机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而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据记者了解,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而此项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机组人员。

■ 原因 充电宝存在安全隐患
  事实上,早在2011年7月,民航局就公布了《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对旅客或机组成员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作出过类似规定,而俗称的“充电宝”其实属于备用锂电池。
  民航局宣传部部长钟宁告诉记者,此次是专门针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是为了再次强调飞行安全问题,“充电宝是近两年的新生事物,有越来越多的旅客使用,不过也发现了很多‘三无’产品,这对飞机安全来说是很大的隐患,这也是此次民航局专门为此发布公告的原因。”
  多位机场安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充电宝在摩擦或碰撞中很易产生高温、火花,如果将其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的话,就要经历高空低气压环境等比平时更加严苛的环境考验,一旦不慎起火,将危及飞行安全。此前,国内客机上就出现过充电宝冒烟、起火的情况,甚至还有旅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时发生爆炸。据媒体报道,2013年6月2日,南航CZ6917发生移动电源冒烟事件;7月29日海航HU7364发生移动电源爆炸事件。
  “充电宝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不让托运就是为了一旦发生危险,能发现、好处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顾胜勤表示。

■ 提示
市面大多数充电宝在允许携带范围内

  事实上,“瓦特小时”是电功率单位,如果想知道自己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要求,可以根据民航局公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查看标注在充电宝上的电池电压和容量来自己计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正好达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携带的容量上限。
  “参照上述标准,大部分的充电宝都是可以登机的。”首都机场安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但是,没有标明任何数值的充电宝不允许携带,这样的充电宝会被暂时保管在机场,旅客可凭借票据来机场取。”
  多位机场安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机场方面已经开始按照民航局的要求进行安检。

■ 如何判断充电宝能否带上机
  充电宝上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
  1.额定能量≤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2.100Wh<额定能量≤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3.额定能量>160Wh 严禁携带
  4.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严禁携带
  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
  1.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VXah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Ah)时,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Ah,其额定能量为:760mAh÷1000=0.76Ah3.7V×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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