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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

媒体:于正抄袭不道歉却生意好 反映恶劣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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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文星 发表于: 2014-11-18 09:31:01|只看该作者

于正回应抄袭琼瑶:我们都参照《红楼梦》


原文标题:于正回应抄袭琼瑶:我们都参照《红楼梦》

  11月16日,青年编剧于正在北京出席对台湾著名作家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辩驳了琼瑶针对其抄袭的质疑。
  研讨会上展示了琼瑶方面向法院提交的其认定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于正解释说,《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偷龙转凤、公主下嫁等历来就有,而大构架他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雷同,其实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主要的人物和发展命运的框架,尽管客观上感觉跟红楼梦不像,只是把几个人并在了一个故事。21条的情节《红楼梦》全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于正还强调,他认为一个故事是否原创,主要还是看主体思想以及表达出来的“最终的感觉”,于正认为两剧在大的情节构架、人物性格、台词表达、结局乃至价值观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她讲的是两个女人跟一个男人的爱情故事,我是一个升级打怪兽的片子,女主角大多数都是经历,爱情只占小部分。”
  新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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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文星 发表于: 2014-7-14 18:31: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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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著作权案 法院驳回于正管辖异议申请

琼瑶上诉于正侵权
  5月底,琼瑶(原名陈喆)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编剧于正(原名余征)等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于正及三个出品方分别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希望将案件移送至浙江、湖南等地审理。今日(7月14日)下午,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微博发布三中院的裁定书,裁定依法驳回了各方案件移送审理的申请。如被告不上诉,案件将继续在三中院审理。

琼瑶诉于正侵权索赔2000万
  今年4月,琼瑶通过微博发公开信,向广电总局领导控诉编剧于正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称《宫锁连城》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各个方面都与《梅花烙》十分吻合。一时间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琼瑶更在接受新浪娱乐独家专访时,心碎神伤称需要靠安眠药助眠,更放话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5月27日,琼瑶委托王军的律师团队一直诉状将于正和出品方等五方面告上法庭,要求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摄制权等著作权权利;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一切电视播映、信息网络传播、音响制售等全部复制及发行行为;向五被告索赔2000万RMB。翌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受理此案。

法院驳回于正管辖异议申请
  三中院受理此案后,被告于正及《宫锁连城》的出品公司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和东阳星瑞公司,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浙江嘉兴、湖南长沙、浙江金华等地的法院审理。不过,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出品单位之一的被告万达影视公司,其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在三中院的管辖内,因此驳回于正及部分出品方提出的异议。
  此外,于正提出的剧本《宫锁连城》和电视剧《宫锁连城》是不同的诉讼标的,应分别起诉的申请,法院也不予支持,认为琼瑶一并提出主张,并无不当。采访中王军律师表示,如果被告不就裁定上诉,案件将继续在三中院审理,如果被告上诉,要视二审的情况而定,再进入实体审理阶段。(陈家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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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天文星 发表于: 2014-5-29 09:31:00|只看该作者

于正回应遭琼瑶起诉一事:法律会给出公正结果

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宫锁连城》“抄袭侵权”事件昨日又有最新进展。琼瑶方代表律师王军昨日上午在微博中透露琼瑶起诉于正及其制作公司的著作权案已经立案。当天下午,于正作出回应,称“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昨日上午10:28,琼瑶方代表律师王军在微博中透露,“琼瑶老师诉电视剧《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其制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权案,今天上午已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立案。期待案件的审理能够为影视行业的原创保护提供判例参考。”
  随后,代表琼瑶的“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第一时间转发了王军的微博,并称如果胜诉会将所得赔偿捐赠给慈善机构,“经过一个月的填表、公证、办理各种手续,终于,控告于正侵权的案子正式进入法院了!感谢律师团队的辛劳!本案如果胜诉获得赔偿,将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赠给慈善机构,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据报道,琼瑶的代表律师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琼瑶方提出2000万赔偿请求,索赔不是目的,最终希望能规范行业行为,估计未来两三个月将会开庭审理。王律师还透露,琼瑶健康有所恢复,未来开庭是否出席,还待沟通。
  此前有媒体爆料称该侵权案将于本月27日正式立案,不知是否与该消息有关,于正在26日晚上发表了一段独白总结人生。于正表示,“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更为巧合的是,就在27日王军发表微博半小时前,于正发布了“宫系列”第五部《宫锁同心》的剧本,还附上一个捂嘴而笑的表情,似乎与前一天晚上微博中的“一笑了之”相对应,其态度颇耐人寻味。而直到昨日17:42,于正在“抄袭侵权”事件持续一个月后终于对此事作出回应,称“今天看到了琼瑶起诉一事的新闻报道,我一直希望这件事能够进入法律程序正常解决,也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记者:孙晓倩)
5# 华蓥山
 红叶 发表于: 2014-5-28 09:32:00|只看该作者

琼瑶正式起诉于正抄袭 索赔2000万胜算无把握

  中新网北京5月27日消息(上官云)近日,琼瑶控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经典作品《梅花烙》事件引发热议。27日上午,琼瑶委托两位代理律师王立岩、王军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琼瑶本人并未出席。王立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索赔金额为2000万,如果拿到这些赔偿,在扣除必要的维权成本后,将捐给大陆慈善机构。“未来琼瑶是否出庭则视案件审理需要而定。”王军则表示,重点不在赔偿上,而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胜算不敢妄加揣测,但会朝最积极的方向努力。”

琼瑶起诉于正在内五被告:需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琼瑶控诉于正抄袭一案已经持续发酵月余,引来媒体关注。对于琼瑶的各种控诉,于正曾在26日晚通过微博疑似回应,“人生嘛,第一阶段:怀才不遇,痛苦度日,第二阶段:迈向成功,遭人嫉妒,第三阶段:功成名就,才华丧尽!都苦,所以,一笑了之!”
  琼瑶27日上午在微博表示,经过一个月的填表、公证、办理各种手续,终于控告于正侵权的案子,正式进入法院了!感谢律师团队的辛劳!本案如果胜诉获得赔偿,将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赠给内地的慈善机构,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本次案件的被告共有五位,分别是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立岩分析,于正方无论回应与否均不影响法院正常诉讼审理过程,“今天提交的具体证据包括相关涉案片子在内的一些物品,随后将会进一步提交证据。”
  由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已经在湖南卫视播出,王立岩谈到,此举不会影响维权行为。该案的重点是法院确认侵权行为的存在,“这对琼瑶老师的感情造成很大冲击,她的心情还在慢慢恢复中。”
  王军肯定了这种说法。他告诉记者,赔偿金额最终由当事人确定。在按规定缴纳诉讼费后将很快立案并进入通知当事人的阶段;琼瑶本人对这件事则感到十分痛心,希望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本案件从评估到正式立案大概要两个月时间,期间准备资料花费时间较多。该事件发生后,琼瑶确实曾经停笔,但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好多了。”

律师:起诉涉及影视剧改编权 原作者权利亟待保护
  起诉状主要内容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此前曾有律师指出,如果琼瑶从改编权角度起诉的话,胜算会较大。琼瑶代理律师王立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件本身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问题,“而改编权属于影视剧核心权力,会有所涉及。”
  于正之前回应“抄袭说”表示,“没文化的人才认为他抄袭”。对此,王立岩反问:“电视剧开播以来,很多网友都给出评议,也有网站做出民意调查,那对于这种说法,是不是所有的网友都没文化?”
  由于琼瑶年纪较大,王立岩说,在立案阶段会授权律师处理,未来是否出席庭审视案件审理需要而定。他同时指出,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最终结果都会对文化产业、传媒产业、维权现状给予良性指引,公众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一些,这不仅仅一个个案问题。原作者堪称原创产业的基石,目前侵权花样层出不穷,他们的权利亟待保护,“不管是琼瑶老师个人,还是其他权利人,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证据收集并未遇到困难,主要是案件涉及大陆以外地区,需进行必要的公证、认证程序,一个月的时间已经非常短,手续办理也非常顺利。”王立岩认为,这也能体现海峡两岸对知识产权维护的合作。
  至于是否选择和解、于正事先是否与琼瑶私下联系过等问题,王立岩称不便透露,“我们只是根据案件进程与琼瑶老师进行必要的沟通。至于具体审理周期则要依据法院流程。”
  关于本案件胜算几何,两位律师均表示,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不能妄加揣测,“我们会朝着最积极的方向努力。”
  截至记者发稿,于正方还未作出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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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红叶 发表于: 2014-5-4 10:32:00|只看该作者

作家爆料于正涉嫌抄袭已十年 成“赢家”有奥秘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近日对“琼瑶起诉于正抄袭事件”进行积极回应,称:“两岸已于2010年签署《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但愿琼瑶会等来一个公正的说法;但愿法律会正告抄袭者,剽窃应负法律责任;但愿电视台会引以为鉴,不给抄袭者生存空间。
  36岁的于正出道至今十年,频频被网友揪出有“抄袭嫌疑”,但“于正剧”收视红火,虽骂声不断,仍有人把他尊为“金牌编剧”。最近,76岁的琼瑶阿姨终于忍无可忍,公开指责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梅花烙》,她怒发公开信致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此剧,称自己“心如刀绞,一气病倒”,并正式启动了法律诉讼程序……

涉嫌抄袭已十年
  这一事件社会反响热烈,超九成网友对琼瑶表示支持,苏有朋、赵薇、林心如等知名演员纷纷声援,不少作家、编剧甚至批评于正是抄袭“惯犯”,一向有“于抄抄”的臭名。甚至连曾与于正合作过的编剧李亚玲、瞬间倾城等也站出来,爆料于正曾指使抄袭。李亚玲揭露,5年前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并称抄袭只要不超过20%,如果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将剧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如今,他编剧的《宫锁连城》终于问世。可见,这一抄袭就是故意所为。
  于正涉嫌抄袭可追溯到10年之前。上海作家、《萌芽》执行主编傅星是第一受害人。金鸡奖最佳编剧贺子壮昨天告诉本报记者:“当年我约于正与傅星编写电视剧本《带我飞,带我走》,剧本主要情节和人物关系都是傅星的,但于正却瞒着我们将剧本出书,只署他一人名字。事发后于正告饶,写来‘道歉赔款’纸条,傅星未做追究。现在想来,当时是过于宽宏大量了,也助长了他的抄袭气焰!”傅星说,这事发生在2003年,他是第一编剧,于正随后加入创作,但于正却窃为己有,将它改成电视小说,只署名于正。事发后,于正想赔1万元了事,最后约定赔3万元,如今10年过去,他连1分钱都未赔。“当年如果我们穷追不放,就不会让他这么恶劣的剽窃行为越来越嚣张。”

成为“赢家”有奥秘
  窃取他人劳动成果是应该受到社会指责的,但问题是,像于正这样屡屡被指抄袭者却在电视圈一路畅通,成为抄出来的“人生赢家”,这实在是荧屏一大悲哀。在网友列举的“于正抄袭史”中,于正不是把多个经典剧情合并到一个剧里,就是把经典剧情只作为全剧的一个重要部分,再加入其他庞杂线索,这样就能为雷同找出很多借口。他几乎每部剧都有“抄袭”之嫌,《楚留香传奇》抄《火舞黄沙》、《胭脂雪》抄《凤凰四重奏》、《大清后宫》抄《金枝欲孽》,《贤妻良母》抄《家好月圆》,《宫锁心玉》像极了《步步惊心》,《美人无泪》又与《甄嬛传》出奇雷同,《美人天下》则抄袭美剧《越狱》、《凤还巢之连城》陷入与网络热门小说《华胥引》抄袭风波……一次质疑也许偶然,众多质疑恐有问题,“于抄抄”外号不胫而走。
  令人遗憾的是,电视台却热衷于与于正频频合作,并把他称之为金牌编剧。一个严峻的事实是,原创需要时间,并有市场风险,但抄袭成功之作不仅省时省力,并能确保收视。收视带来的赚钱效应,使不少电视台和于正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一起,急功近利的荧屏竞争环境,是于正总能成为最后“赢家”的真正奥秘。

不给抄袭以空间
  面对外界指责,掌握了抄袭20%诀窍的于正也总能化险为夷。因为,抄袭与雷同、巧合又很难进行区分,这是他常以一句“纯属巧合”轻松过关的原因,他甚至以成功者自居,嘲笑外界批评“纯粹就是嫉妒!”
  目前,琼瑶起诉于正抄袭事件仍在升温,尽管琼瑶呼吁停播此剧,但此剧仍在湖南卫视红红火火地热播。于正回应琼瑶不认同抄袭,称“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事件如何发展,人们正拭目以待。对抄袭事件如果没有震慑,这将对中国的原创作品产生负面影响,并会助长影视界已悄然盛行的抄袭之风,当下“于抄抄们”比比皆是,令人痛心疾首。
3# 峨眉山
 又亮又热 发表于: 2014-4-29 10:31:00|只看该作者

琼瑶告于正能赢官司吗?律师:难度大但有胜算


原文标题:琼瑶能打赢官司吗?律师:难度大,但有胜算

  等了十多天也没能讨回个公道,相反侵权剧集还大有登陆其他平台的迹象,昨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的《宫锁连城》侵权,诉诸法律维权。
  此前琼瑶发表公开信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时,记者就曾咨询过本地律师。在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看来,相较其他律法,我国的著作权法算是最先进、也是最复杂的法学分科之一,所以即便脱胎于《梅花烙》的《宫锁连城》已经成为一部新的作品,琼瑶也不乏打赢官司的胜算。比如琼瑶想告于正借用自己的剧本却没署名,有署名权的保护;认为其作品有大篇幅相似,可告其侵犯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有小段抄袭,也有复制权的保护。而于正所谓的“20%不算抄袭”理论,在法律上也完全没有这样的量化比例,因为就侵权本身来说,只要构成实质性的相似,哪怕比例很小,抄1%也算抄。当然,有胜算的同时难度也相当之大,因为相似作品间侵权与否的关键是看“借鉴创意,还是抄袭表达”,前者无法界定侵权,后者则属于典型侵权,在影视行业来看,更多的是“高级抄袭”,即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做一些综合性的判断。
  而大众总在强调的“著作权法不够完善”、“编剧维权难”云云,在律师看来,也不算客观。邱律师认为,我国的著作权法可以说已与国际接轨,与其指责法律不公,不如去反思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而琼瑶在76岁高龄仍不惧官司麻烦,坚持走法律途径维护个人权利,不管输赢都会成为正面的榜样。正如琼瑶自己所说,“期望我的案件对于中国影视产业的良性发展起到点滴作用”,当行业内的管理者暂不能为受害人提供保护,就算法律对抄袭者的打击只能微乎其微,也要拿出鸡蛋碰石头的勇气对着这污浊不堪的现状撞出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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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红叶 发表于: 2014-4-22 23:07:59|只看该作者

于正抄袭事件再起风波:被指正5年前就已开始

  4月15日下午,《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
  在这封信中,琼瑶控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抄袭《梅花烙》:“我们核对剧本,这才惊知,所有《梅花烙》的剧情和桥段,全部被此剧盗用!”并贴出相似桥段为证,要求湖南卫视停播《宫3》。琼瑶还表示,“已经被欺凌到无法沉默”,甚至“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琼瑶还声称抄袭致使正在创作的新剧《梅花烙传奇》停摆。
  《宫3》作为于正《宫》系列第三部,讲述了富察王府的嫡福晋为了保住地位偷龙转凤,用亲生的女婴(连城)换回来一个男婴(恒泰),20年后,连城恒泰巧遇并相爱。之后,醒黛公主被皇帝指婚嫁于恒泰,她一心喜欢着恒泰,但因为嫉妒连城而对其进行多番迫害。
  看着相似的人物情节设定,网友们也力挺《宫3》抄袭《梅花烙》的说法。对此,于正通过长微博进行了回应。于正表示“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于正认为这些相似的段落只算“继承与发展”。
  虽然《宫3》出品方经视文化负责人何小姐表示,目前并未收到湖南卫视停播消息,也没有收到其他卫视停买的消息,“如果真的涉及侵权并有法庭裁决,公司会按判决执行”。
  作为旁观者,编剧李亚玲透露,5年前,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被我拒绝。他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5年后他编剧的《宫3》终于问世。”(通讯员:吴立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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