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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流出地基层政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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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民族报  : 汤夺先
寨老作为当代侗族社会的非正式权威,在村寨管理和纠纷解决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与传统社会相比,寨老的作用还是弱化了很多。资料图片
  少数民族规模性的人口流动加强了民族地区与外界在资源、信息等领域的交流,同时为过去相对稳定的民族地区带来了许多变量。这些变量在改变当地经济生活的同时,也改变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过程和结构,影响着民族地区的政治生活。

务工人员为基层民主发展奠定了经济、政治知识基础
  政治生活需要以经济生活为基础。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时候,人们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以解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无暇也无力顾及社区、村庄的公共事务并参与政治活动。只要未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人们一般对政治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及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少数民族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务工收入大大提高了民族地区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为民族地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保障了自己的基本需要后,人们就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其他事务。而且人们经济收入增加后,其经济权益意识不断觉醒,更多地参与政治活动,便可以更好地维护现有的经济利益,甚至能争取更多的物质利益。因此,更多的人开始通过选举、民主监督等途径,参与到基层民主政治之中。
  同时,外出务工或经商的经历丰富了流动人口的政治知识。民族地区多处于边远地区,地理区间相对封闭,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人们较少依赖外界社会。因此,他们对于民族社区外的政治事务关注度较低,所获取的政治信息也较为有限,缺乏必要的政治知识。在民族地区的人们外出务工、与外界接触面逐渐扩大后,他们逐渐开始关注国家政策、形势等,不断丰富其政治知识。
  有研究者在甘肃青海两省所做的调查显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政治符号,如国旗、国歌等,以及国家领导人的知悉程度比较高;他们普遍关心国家大事,特别是关心国家有关农村和农民的政策,并通过新闻媒体以及自己实际工作体验,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相关政策以及自己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等,逐渐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治知识相对丰富后,对流出地公共事务活动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
  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的凯棠苗族地区,当地女性未流出凯棠地区前,一般不过问家庭以外的事务。从2000年开始,规模性的人口流动让一些女子外出见了世面,开阔了视野,也体会到自身价值,意识到自身的政治责任感,于是开始在修水塘、调节家庭纠纷等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凯棠地区苗族女性所体现出的政治责任感打破了此前该地区女性在政治活动中的缺席状态,使凯棠地区基层民主政治朝两性平等均衡的方向发展。
  尽管流动人口会通过日常联系、回归家乡等契机,将自己增加的政治知识传递给留守在家的亲友或邻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留守人口的政治认知和政治参与性。但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的工作生活重心主要放在流入地,致使其在家乡的基层政权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活动中长期缺席,阻碍了他们的政治参与,较少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及民主监督等公民基本权利,这对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少数民族人口参与政治的基本形式,然而由于留守的弱势群体很多都缺乏社区认同感,不愿参加社区活动。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民族地区大多数留守人群不乐于参加社区政治活动、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法参与或不愿参与社区政治活动的局面,民族地区的群众参政议政也就难免流于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长期外出打工的年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的城市中无法享有应有的政治权利,而在流出地又无法真正享有政治权利,最终成为民主政治权利享有的“盲区人群”,陷入到真正意义上的“权利贫困”境地。

人口流动强化了基层正式权力组织功能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民族地区村寨的权力格局中,呈现出正式权力组织与非正式权力组织并存的形态。一般基层的正式权力组织,如党支部和村委会,代表的是国家基层政权。例如,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芭蕉侗族乡,正式的权力组织体制大体分为四大班子,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联络组。其中,党委是执政党的基层组织,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政协联络组是地方性的统战组织。非正式权力组织如乡老集团、宗教组织、合作组织等,代表的是宗族、宗教以及民间团体的权力。例如,在甘肃省宕昌县新坪藏族地区,非正式权力组织包括“苯苯”阶层、“吉巴”、“牌子”和乡老集团。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村庄经济合作组织。
  一般而言,民族地区的正式权力组织掌握着国家及当地社区的发展总政策,控制着民族地区建设的各类资源,因此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治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传统上,非正式权力组织中的乡老享有民间承认的权威地位,宗教组织还掌握着民族地区宗教的话语权,非正式权力组织在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协调矛盾、间接影响社区事务决策等作用,也是维系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人口流动规模逐渐增大,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民族地区的基层权力组织,使得民族地区的两种权力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发生了变化。
  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地流入城市中,自身思想观念、价值观等都产生了变化,从而打破了民族地区传统、同质的社会状态,民间权威逐渐由传统老人型向经济精英型过渡。乡老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及协调的功能开始弱化,部分民族地区的宗教组织也开始萎缩、衰落,而正式权力组织在民族地区公共事务中的地位逐渐凸显,功能也得到强化,民间传统社会由礼治型向法治型过渡。尤其是当前,一些针对民族地区农业、牧业发展的资金、经费以及很多具体事务都需要通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与实施,这使得社区内村委会等正式权力组织受到了较以往更多的关注。
  以新坪藏族地区为例,人们对于民间纠纷的调解,在传统社会中主要依靠乡老们调解,现在则不同于以往,34.3%的人会选择找村干部解决,23.9%的人选择找社区中有权威的乡老解决,41.8%的人选择双方私下解决。
  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外流,一些民族地区的宗教组织出现传承危机,宗教组织在民族地区的声望下降,难以发挥其原有的功能。比如,新坪藏区的“苯苯”阶层逐渐式微,甚至连年轻的“苯苯”也开始外出打工,“吉巴”、“牌子”组织也趋于瘫痪,原有的一些功能现在逐渐消失。

人口流动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
  在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中,党支部、村委会等正式权力组织中的干部是国家政权在民族地区的代言人、决策者,他们不仅代表着国家在基层社会中的形象,还影响着民族地区的政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加上近年来,民族地区的正式权力组织功能及影响力逐渐加强,对基层正式权力组织中干部的选择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把一些有能力的少数民族精英人才选拔到基层政权中去,对于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民族地区的青壮年因为自身文化程度和外出务工的经历,民主意识和政治认知等高于其他人,相对而言属于民族地区的精英群体。有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希望通过参与到农村或牧区的基层政权中,带动人们致富,促进家乡发展,最终使得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模式逐渐趋于理性化、现代化与民主化。比如,民族地区很多村庄出现了一些年轻的民间精英分子或新型的民间权威层,他们多在城市中通过务工经商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后返回家乡,抱着实现村庄发展的心态积极参与到地方事务中,用新的理念带动人们的社区事务参与行为,完成了自身从经济能人到基层政治精英的身份转变,或者是实现了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兼而有之的身份状态。近年来,广西仫佬族聚居地区的凤梧村在实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过程中,一批外出打工返乡者中的佼佼者脱颖而出,成为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人,凤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14名成员中,有10名是打工返乡者,他们在村委会、村党支部等村级政治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一些少数民族精英人才的回归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发展,但是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出的规模化、精英化程度远远高于回归的少数民族人口,带给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负面影响也更大。有研究者发现,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年农牧民对政治符号的认知水平明显高于老年农牧民,男性农牧民认知水平比女性平均高出近13个百分点。但这个相对精英阶层的人口大规模流出民族地区,当地就难以选出较高水平的基层干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少数民族人口由于外出经商,不仅取得了较丰厚的经济资源,拥有了较广的人际关系网络,而且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了解较多,政治素养得到很大提升,在民族地区的地位和威望也随之上升,他们在民族地区属于典型的“能人”与精英分子。但是,这部分人参与基层政治活动的愿望并不强烈,他们中的一些人只愿意成为经济中的好手,不愿意参加到基层政治中来。
  不仅如此,早期流出的一部分少数民族人口中,有一些就是民族地区的农村基层干部。他们多为当地思想活跃、思路清晰且有一定知识的农村精英人才,他们的外流导致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再加上村干部后继乏人,一些稍有能力者都在外面打工且不愿担任村干部,极大地削弱了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力量,使得农村基层政权运营处于近乎瘫痪状态。这对于民族地区基层民主政治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日趋复杂的民族关系影响着基层管理
  大部分民族地区地处偏僻,交通闭塞,加之语言、风俗等方面的差异,与其他民族交往较少。在传统社会中,民族地区社会相对来说同质性较强,盛行的也是民族内部的联姻,人们与外界异民族的交往机会有限,因此大多具有较为狭隘、内敛、戒备的民族心理。
  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数以百万计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打破了计划经济市场体制下以地域为核心的交往模式,从而为民族间联系、交往、互相了解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规模化的人口流动,促使民族地区人口与外民族的交往心理开放化,促进了民族间的互相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工作生活中逐渐培养出对其他民族的信任感,与其他民族交往的心理也从防备状态朝着开放状态转变。这些外出的少数民族人口在外流、返乡的“钟摆运动”过程中,与外民族交往心理的变化自然会影响到留守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
  人口流动现象加剧,增进了民族交往,但在民族间直接交往的过程中,也容易产生直接的利益摩擦,加之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相互交织,也意味着摩擦、矛盾甚至冲突等出现的可能性加大,这些都增加了民族间交往的复杂性。进城的少数民族成员,一方面在保持浓厚的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又最直接、最频繁地与流入地文化接触。另一方面,他们不仅与同一城市的同民族和本民族地区有着密切关系,而且与其他城市的本民族成员也有广泛的联系,他们之间互相传递的不仅仅是经济信息,还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各种信息。
  这就使得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处于敏感的位置。不仅如此,民族地区还有很多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人口流入,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民族之间交往的主体,使得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发生主体更加多元,加大了民族关系问题发生的几率,对民族地区基层管理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但总体上而言,由于人口流动背景下民族间交往的深度、广度得到不断发展,各民族间的交往逐渐构建出“谁也离不开谁”的和谐共生关系图景。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07CMZ012)、安徽大学杰出青年培育项目(编号:SKJQ1002)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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