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又有文字,又有音乐,又有图片,并有摄影,咋办,我可是曾经常这样发帖的,只是这段时间玩游戏去了,没这么发,万一我有好帖,包罗这些,点哪个呢
孟良 发表于 2009-2-5 20:14 生活的乐趣就是要:把复杂变成简单。
同理,想简单一点,选择你帖子中最亮的一点通过一个图标,简单明了地传递给你的受众。
也就是说,如图片最好看,就选择图片;音乐最好听,就选择音乐;如它们都只是配角,则选择文字。
其实,你是有创造力的人,可多花精力在于原创,这才是你生命存在的意义。打油诗也很好,同样也是创造。
此处唯一要批评的是,你上面的文字不应用“半角”的标点符号,而应用“全角”的。对待自己的文字,要比对待自己的脸面更重要。(上面的话,都是我的原创哈,这可算是“雷康语录”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