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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李锦莲不满293万元赔偿 代理律师:最高检收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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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李锦莲不满293万元赔偿 代理律师:最高检收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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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锦莲,男,1950年生,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人。1998年,李锦莲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导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在经过一审、终审之后,李锦莲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江西高院再审,但再审结果维持原判。
  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人持续申诉,2017-7-9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锦莲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第二次指令江西高院再审。
  2018年5月18日,李锦莲“毒糖杀人”案在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6月1日下午3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李锦莲无罪。
  2018年7月18日,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了4140万元国家赔偿申请。8月6日,江西省高院就李锦莲再审无罪国家赔偿一案听取意见。江西高院相关法官、李锦莲及其家属、两位代理律师参与了听取意见。9月18日,李锦莲获得293万余元国家赔偿。10月,李锦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包含要求15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最高院收下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回执。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李锦莲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李锦莲、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无罪赔偿赔偿决定书》,决定维持江西省高院做出的293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决定,并驳回李锦莲的其他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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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青蛙》设计师:青蛙是丈夫 不是儿子 乘客在飞机滑行时不就座 煽动要求为航班延误赔偿
3# 峨眉山
 红星 发表于: 2018-8-7 16:08: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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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糖案”李锦莲家属:未能就国赔金额达成一致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与江西高院未能就国赔金额达成一致

  8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江西省高院获悉,当日上午10时,该院就李锦莲再审无罪国家赔偿一案听取意见。江西高院相关法官、李锦莲及其家属、两位代理律师参与了听取意见。
  据李锦莲女儿李春兰透露,当日,双方未能就国家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
  1999年,江西遂川县农民李锦莲因被指控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儿童而被江西吉安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对李锦莲一案做出再审判决,认定其无罪,当庭释放。7月18日,李锦莲向江西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两天后,江西高院发布消息称已决定对李锦莲再审无罪赔偿案立案。
  封面新闻记者此前了解到,李锦莲国家赔偿请求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902694.6元、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以及申诉支出50万元,合计41402694.6元。
  李春兰回忆称,在6日的听取意见会上,李锦莲方面详细说明了每条赔偿申请的理由,法官针对每一条理由回应了法院方面的意见。
  李春兰对记者表示,在听取意见会上,法官提出了通过协商解决国家赔偿的建议,随后李锦莲方面表示同意并随后提出了协商的金额。据记者了解,该金额显著低于此前国家赔偿书中申请的金额,但双方目前并未就这一金额达成一致。记者从李春兰处了解到,双方还将就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
  8月6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与江西高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李锦莲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该院暂无更多信息披露,如有相关消息将发布在官网。对于后续是否将针对该案国家赔偿事宜进行公开听证,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红星 发表于: 2018-7-22 12:01:01|显示全部楼层

李锦莲向监委提控告:针对刑讯逼供和追责错判机关

源自:法晚快讯
原文标题:李锦莲:迟到的公正终于等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子渊)2018年6月18日,在无罪出狱四十多天后,李锦莲重新回到江西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还向监察委提交了控告材料。由于被错判有罪坐牢近20年,李锦莲的国家赔偿申请高达4100余万元。
  1998年10月9日,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两名男童食用几粒“桂花奶糖”后意外死亡,李锦莲被认为有重大嫌疑。案发后第二天,李锦莲被警方带走。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做出11份有罪供述,但后来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
  随后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被告人李锦莲与肖某香有多年两性关系,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与李锦莲断绝两性关系,李锦莲对此不满。1998年9月27日,李锦莲用火柴杆将鼠药调入四粒“桂花奶糖”,肖某香两个儿子将毒糖食用后中毒身亡。因此,法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李锦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锦莲坚称无罪,不断申诉。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该案。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开庭再审此案,庭上检方认为,该案在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证明李锦莲存在故意投毒的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院改判李锦莲无罪。
  2018年6月1日15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宣告李锦莲无罪。李锦莲案持续近20年,先后经历三任代理律师、两次重审,终于有了结果。

◇ 对话
李锦莲 暂时住别人家等待国家赔偿 没跟死者家人见过面

  出狱后的李锦莲心里还是放不下这19年的牢狱之灾,他非常敏感,始终念叨着司法部门的过错,尤其是对于自己房子危旧无处居住、老婆和母亲去世、女儿为自己的案件奔波耽误生活等事情耿耿于怀。
  对于李锦莲和他的女儿李春兰来说,当年的有罪判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所以他们仍旧小心谨慎。出狱之后,女儿李春兰还在刻意保护着家人,她不让弟弟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记者的身份也小心核实。李春兰还没有给父亲配手机,自己也一直用着老款手机,甚至无法使用微信,她说并不是买不起,而是想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放在申请国家赔偿和错案追责上。
  “出来了,终归是好的。公正终于等来,只不过太迟了。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生活还远没有走上正轨。”李锦莲和女儿异口同声的说。
  法制晚报:被释放出来的那天,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6月1日出狱的,重获自由很不容易,但还是很气愤,本来我们想留在当地商量一下赔偿问题,但法院派了车子把我直接送到遂川,还不让我从正门出去,最后是从法院后门离开的。
  法制晚报:见到你的时候,女儿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宣判无罪的时候,女儿就在法庭上,她到法院接的我,当时在法院女儿就哭了很久,不过现在回来不是很烦了,心情好些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她,我做了20年(实际不足20年)的牢,她也陪了我20年,到现在都44岁了,都没有结婚。
  法制晚报:出狱以后有没有去看看亲戚?
  李锦莲:看了,还去我母亲和老婆的坟祭拜。我母亲2012年去世的,女儿一直瞒着我,怕我生气,怕我激动。6月1日出狱的时候我才知道。6月2日回到家,我就去母亲的坟前哭的很伤心。后来又去了我老婆的坟,也很伤心,一个好好的人,我被关起来没多久她就死了,才四十多岁。
  法制晚报:出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身心方面感觉怎么样?
  李锦莲:身体还是不好,还得去做个体检。心里也有很多事情放不下,国家赔偿的事情还没有做完,还要向监察委控告公安刑讯逼供的事情,另外我老婆的死,我也要讨个说法。
  法制晚报:现在生活怎么样,还习惯吗?
  李锦莲:生活还行,主要是没地方住,无家可归了。以前我老家的房子好大,现在二十年没有人住,老婆死了,女儿一直给我申诉,也没有精力照看房子,成了危房。现在住在我女儿的同学家,还是不方便,而且也不能老住在别人的家里。
李锦莲被释放后回到家,原来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而邻居家都改了新房,让他颇为感慨 图片为受访者提供
  法制晚报: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房子破败了,是什么感受?
  李锦莲:我是6月2日回家的,到了家门口我都不认识了,全都变了,物是人非。房子前面的路都没有了,村里人都盖了新房,我那个房子以前是村里最好的,现在别人家都是新房,我的房子最破。
  法制晚报:村里人现在怎么看待您这个案子?
  李锦莲:因为之前江西省高院审判庭的庭长到村里贴了公告,说明了我无罪的情况,村里人也都知道我没有什么罪。不过我回去之后没有去任何人的家里,没有跟村里人过多交流。
  法制晚报:您是因为邻居那个姓肖的女子的两个孩子死亡的案件坐牢的,出来以后和她家有过沟通吗?
  李锦莲:她家也盖了新房,但我没有去见她家人,他们家人也没有找到过我。
李锦莲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了错案错判追责的《刑事控告书》图片为受访者提供

法制晚报:您这次向监察委提交了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控告,也包括对您老婆死亡事件的内容吗?
李锦莲:对,我向江西省监察委提出的控告有三部分,一部分是对我的刑讯逼供,另一部分是针对我老婆死因的调查,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还有就是对错案审判机关的追责。

  法制晚报:国家赔偿的事情现在进展的怎么样了?
  李锦莲:18号把申请书交上去了,20号法院立案了。但要说发放执行,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法制晚报:拿到国家赔偿后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我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总不能成天住在别人家里。但到底是去市里买房子,还是在老家自己重新建房子,我还没有确定。
  法制晚报:除了房子,未来还有什么打算吗?
  李锦莲:这个我还没有想法,我都快70岁了,有个房子住,过好这个晚年就算了。

析法
为何向省监察委提出控告?

  李锦莲被判无罪出狱后,他和代理律师除了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之外,还向江西省监察委提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内容是针对在李锦莲案中存在刑讯逼供、李锦莲妻子遭受刑讯逼供及其死因不明一事。
  法制晚报记者在查询以往的错判案件后,并未发现有向监察委提出控告的案例,对此,记者采访了李锦莲案代理律师刘长。
  法制晚报:外界认为李锦莲向监察委提起控告是错判案件中的第一例,为何我们会选择向监察委提起控告?
  刘长:据我们了解这确实是首个向监察委提出对错判案件追责的刑事控告。主要一个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不久,此前类似错判案件的追责都是向纪委部门或者检察院来提出,现在根据《监察法》和《刑诉法》,在错判案件中如果存在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行为,应该由监察委来管辖。而我们是依法向监察委提出刑事控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追责,而是认为被控告方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由具备管辖权的监察委来承接。
  法制晚报:监察委接到控告后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刘长:根据法律规定,首先监察委要对控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将立案侦查。所以,目前只是我们上交刑事控告书的阶段,监察委还在进行审查核实,尚没有回复立案。
  法制晚报:李锦莲案发生在1998年,距今已经超过19年了,新成立的监察委是否有权对以前的案件行使权力?
  刘长:在这个案件上,监察委行使监察权没有法律障碍。监察委具备了依法立案侦查的权力,不会因为涉案人员工作调动或者是否退休而影响到法律追责,但可能会在诉讼时有法律追诉期的问题,不过不会影响监察委的追责权。
  法制晚报:李锦莲及其女儿对于李锦莲老婆的死认为有争议,那为何不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案件呢?
  刘长:理论上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侦查其妻子死亡案件的调查。但李锦莲妻子非正常死亡,我们认为当时的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责任,所以向监察委提出会更公平。
  “李锦莲投毒案”再审无罪 申请4100余万国家赔偿
1# 贡嘎山
 红星 发表于: 2018-5-29 08:01:00|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李锦莲案有望31日再审宣判 此前已服刑19年

源自:封面新闻
原文标题:江西李锦莲案有望本周四再审宣判 此前已服刑19年

⊙记者:代睿

  5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江西李锦莲代理律师处获悉,李锦莲杀人案再审有望于31日下午宣判。
  18日,江西李锦莲杀人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李锦莲2011年之后,时隔7年再次站上江西高院的审判席。参加旁听的人员告诉记者,检察官当庭建议法院依法改判李锦莲无罪。
  1998年,江西遂川县农民李锦莲被怀疑用奶糖毒杀同村的两名儿童。1999年,江西吉安中院一审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锦莲上诉后,江西高院在2000年维持原判。
  2011年,江西高院曾经再审李锦莲案,但最终维持了李锦莲有罪的判决。目前,李锦莲仍在江西南昌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6日止。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3日,李锦莲将迎来其68岁生日,若法院当庭改判其无罪,他将有可能在20年后重新回到江西遂川老家过生日。
  18日的庭审结束后,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曾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她相信法院会改判她父亲无罪,希望父亲能尽快回家。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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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8-5-17 15:01:00|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二次指令江西李锦莲投毒案再审 18日开庭

源自:界面
原文标题:最高法二次指令江西“李锦莲投毒案”再审 明日开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时隔近7年,入狱19年的李锦莲迎来最高法指令的第二次再审。2018年5月18日上午9点,该案将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1998年10月9日18时许,江西省遂川县横岭乡茂源村发生一起中毒事件。该村11岁的李某林和10岁的李某红在家附近的石壁上捡到四粒“桂花奶糖”,食用后不久中毒死亡。
  警方从现场获取的三张“桂花奶糖”包装纸上检出“毒鼠强”成分,认定该案系投毒。翌日,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锦莲被警方带走。
  李锦莲在被审讯期间共作过11次有罪供述,但之后全部翻供,并称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1999年7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锦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锦莲与同村肖某某有多年的两性关系,被发现后,肖某某提出断绝两性关系,引发李锦莲的不满。1998年10月9日,李锦莲将一包“速杀神”鼠药,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乘机放在肖某某家附近的石壁上,致使肖的两个儿子捡到毒糖食用后死亡。
  2000年5月,江西省高院驳回李锦莲的上诉,维持原判。李锦莲坚称无罪,在狱中共申诉223次。
  2011年2月24日,该案迎来变化。经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7个月后,该案再审开庭。
  再审裁定书显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明李锦莲犯罪的证据有不足和薄弱之处,直接证据只有李锦莲的有罪供述,且证据存在矛盾。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当时出庭的检察官指出,“公安机关在办案方式、方法和相关程序上,存在争议和不当之处”。
  2011年11月10日,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江西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李锦莲案受到法学界常年关注。知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多年以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当地退休司法界人士为李锦莲持续呼吁。
  2016年2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延友接力代理此案。2017年上半年,最高检经复查后向最高法提出了再审建议。
  2017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锦莲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审。2018年2月,江西省高院向李锦莲送达再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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