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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

新京报评聂树斌父亲去世:望这个家庭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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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4-25 04:47:00|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案复查将举行听证会

源自:新京报

  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李树亭(左)在查阅相关材料。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山东高院昨日发公告称,将于4月28日13时30分举行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工作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这是最高院去年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该案复查工作的一次重要进展。
  据悉,听证会将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群众代表等作为听证人员参加。因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依法不接受旁听。山东高院将通过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及时播报听证会有关情况。

【解析1】
为何复查要开听证会?

  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用听证会形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表示,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案件复查如何进行作出具体规定,但山东高院对该案的复查定下了两个原则,一是复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让社会公众、申诉人以及代理律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这些原则来考虑,我们认为举行听证会是比较合适的复查方式之一。”朱云三表示,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了解不多,难免产生猜疑。举行听证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保证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不受侵犯。
  “这次听证会,将是合议庭法官在阅卷之外听取申诉人代理律师和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的一个重要环节。”朱云三认为,在复查工作中采取听证形式,具有一定的探索意义。

【解析2】
哪些人将参加听证会?

  据悉,将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人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件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二是原办案单位代表,三是法院邀请的听证人员。
  此外,山东省检察院将指派2名检察员参加听证会,进行法律监督。
  朱云三介绍说,本次法院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条件邀请了15名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会,包括专家学者5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2人,妇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监督员2人以及基层群众代表2人。
  他表示,听证人员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对该案能够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法院为充分体现中立性和公正性,明确要求听证人员没有对聂树斌案发表过评论性的意见。”
  此外,参加听证人员年龄需在45岁以上,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品行端正。

【解析3】
听证会将如何进行?

  在听证会上,申诉代理律师将向该案合议庭法官充分说明申诉请求和理由。原办案单位代表将介绍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依据,出示相关证据,并就申诉代理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同时,听证人员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有关办案单位代表进一步了解情况。
  “总的原则就是各说各话,充分向法官说明各自的理由和看法。”朱云三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表示,案件要妥善处理好申诉人、申诉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三者的关系,不要搞成控辩交锋,而是要让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解析4】
对案件复查有何作用?

  朱云三表示,对于听证会各方发表的意见,合议庭都需要认真考虑和研究。“法院以及合议庭是否采纳和吸收他们的意见,标准就是这些意见有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
  卞建林认为,在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中,对于被告人死亡的,一般不开庭审理而是书面审理。但是聂树斌案属于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从这个角度来看,召开听证会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对于推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很有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听证会,让社会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司法透明度。”朱云三说。

■ 追访
合议庭成员“背靠背”独立阅卷
该案复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山东高院负责复查聂树斌案的合议庭由5名法官组成,有两名成员具备20年的刑事审判经验,死刑案件审判与复核经验丰富。为了避免互相干扰,合议庭成员均“背靠背”独立阅卷,在听取律师意见之前不允许交流意见。
  2015年3月10日,合议庭全体成员前往河北实地调查核实。
  3月17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开始阅卷。朱云三表示,凡是法官能阅的、法律允许公开的案卷,律师都可以阅。聂母及申诉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
  4月8日,聂树斌案两位申诉代理律师各自提交了代理意见。
  4月20日,山东高院约谈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向律师提供了河北检察院复查聂树斌案的相关卷宗。
  朱云三表示,目前该案复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原文标题:聂树斌案复查将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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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4-8 13:47:0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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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案代理律师提出四大疑点:口供前后矛盾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朱柳笛)今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李树亭在全文111页,7万余字的《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阶段的代理意见》中,对聂树斌案提出四大疑点。同时,他递交了3份申请书,分别请求对聂树斌法律文书上签字笔迹进行鉴定,对《现场笔录》及所附现场照片进行鉴定,以及对《康某某尸体检验报告》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疑点一:
聂案定罪无人证、物证,依赖口供,口供前后矛盾

  此前在查看卷宗后,李树亭曾表示,聂树斌案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无任何直接人证、物证,仅凭口供定罪。
  在代理意见中,李树亭再次重申这一观点,他称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件基于受害人亲属报案,在抓获聂树斌之前,没有任何人指认、控告其强奸、杀人犯罪,公安机关也没有掌握其任何犯罪事实或犯罪证据。
  1994年11月30日,《石家庄治安报》曾登载《青纱帐静悄悄》一文,是聂案专案组侦查人员采写,披露了抓捕聂的过程。
  这份报道称排查无线索后,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公安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称“骑一辆蓝色山地车”的男子有问题,而聂树斌符合这一线索,故将其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并蹲守抓获。
  聂案卷宗也显示,在受害人的衣物上,没有检验出任何精斑,也没有检验出任何与聂树斌体液或血液及毛发有关的任何物证。包括在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以及对聂树斌家进行搜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和提取任何证明聂树斌实施犯罪或与聂树斌有关的物证。
  此外,聂树斌案的两审判决,主要依据聂树斌的口供作出,但李树亭查阅聂树斌本人的口供内容,发现无论是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过程、杀人工具、抛藏被害人衣物地点,还是逃跑路线等,都先后互相矛盾之处。
  李树亭还指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聂树斌自始至终,都没有供述一个最关键的隐蔽性细节:被害人遗落在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

疑点二:
花上衣来源存疑

  据公开的聂树斌相关判决书所称,聂的行凶过程是将受害人拖入玉米地打昏强奸,随后用花上衣将其勒死。花上衣也一度成为此案的关键性信息。
  李树亭说,根据卷宗中的《现场笔录》,勘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件衬衣,拍摄了一套照片。根据彩色照片显示:证物衬衣比较干净,背部有一个绽裂的直角形口子,该绽裂口子的两端分别有5cm左右,已经用白线进行缝缀。
  李树亭认为,此前曾有信息披露,被害人康某被发现时,尸体已经高度腐烂。若有花衬衣是行凶工具,不可能如同照片所示那么干净。而衬衣缝缀的针脚粗疏,李树亭认为不是女性所为。
  他还发现,关于杀人工具即短袖上衣或褂子,亦即所谓的“花衬衣”的来源,聂树斌先后的供述混乱。聂树斌曾在一次供述中说,是从一位收破烂的梁某三轮车上顺手拿来的。
  但原石家庄市郊区留营乡张营村收破烂的梁某,在警方调查取证时,并没有证明自己曾经丢失过花上衣,或曾在三轮车把上搭过并丢失过任何衣物,更没有辨认过聂树斌供述的作案用的短袖上衣,是自己曾经丢失的衣物。
  李树亭还说,侦查机关也从未将作为重要物证的彩色照片上的短袖上衣,交由梁某辨认过。
  2005年,李树亭还曾去案发现场走访,在对案发现场重要目击证人焦某某、李某某的询问中,李树亭发现这二人都描述了见到案发现场康某尸体高度腐烂的情景和细节,却都未提及现场有衬衣类的物品。
  另外,李树亭与另一名代理律师陈光武观点一致:把短袖上衣用缠绕方式或套在脖子上勒紧的方式,从物理学角度讲,由于摩擦力太大,难以达到收紧致被害人死亡的程度。
  基于上述多种因素,李树亭认为:关于花上衣缠绕在受害人脖子上的细节,值得怀疑,并申请对被害人尸体照片和彩色照片上的物证衣物进行技术鉴定。

疑点三:
1994年的询问笔录现2001年地名

  李树亭指出,现存卷宗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其中卷宗中的《讯问笔录》的日期标注混乱,页码涂改严重。
  且上述所有《讯问笔录》显示:聂树斌回答讯问时话语流利,且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了内容量很大的供述。
  而据公开信息显示,聂树斌本人严重口吃,“口吃的厉害,一天说一点”,但卷宗显示,他在两个多小时内,完成了长达8页、数千字的供述内容。
  此外,一份签署日期形成于1994年8月12日的《现场笔录》及现场平面图中,出现了多处“新华路”、“新华西路”等道路名称。
  根据李树亭走访调查河北省石家庄市区划地名办公室了解到:石家庄市新华路指东起公里街,西至西二环路段。而西二环往西至石太铁路铁道桥路段,则称为“石获南路”,且至今仍未变更。
  至于“新华路”的称谓,乃是2001年1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国函〔2001〕10号),将原石家庄市郊区留营乡划归桥西区管辖后,民间才将西二环以西至石太铁路铁道桥路段称为“新华路”。
  但在官方文件和户籍证簿中,该西二环以西至石太铁路铁道桥路段,至今依然称为“石获南路”。石太铁路铁道桥再往西通往鹿泉段,称为“石获公路”。
  这意味着这份1994年的《现场笔录》,出现了2001年才开始兴起的民间称谓“新华路”。李树亭猜测,这份《现场笔录》的真正形成日期,应当晚于2001年。
  此外,卷宗中石家庄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的内容被进行过添改。
  石家庄市公安局作出《起诉意见书》【94】石公诉字第30号附文第4项:“1、毛发一部随案移交”,第5项:“5、被告人聂树斌作案用花上衣一件,随案移交”,都是用钢笔添加,而不是和正文一起打印出来。

疑点四:
王书金供述隐蔽性细节

  此前,王书金曾在供述玉米地案件时,说记不清具体时间,但他记得作案前那段时间常下雨,还打雷,雷声很大,作案当天天气很热,作案时没有下雨,作案后下了一场雨;第二天天气也很闷热,没下雨;过了一天又下了一场大雨。
  李树亭前往石家庄气象局查阅资料后发现,王书金供述的作案前后的天气情况,与案发地当时的气象资料吻合。
  根据石家庄市气象局1994年8月的相关气象资料:1994年8月3日、4日、5日期间,24小时内有雷、阵雨。1994年8月6日24小时内有小雨、阵雨。而1994年8月7日这一天,24小时内从20:00到22:04分有阵雨,降水量为25.4毫米,达到暴雨量级。
  他称,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王书金供述作案时间的准确性。
  此外,代理意见提及,王书金供述的大量隐蔽性细节直指聂案,而这些细节并不是案外人所能熟知。
  比如王书金供述出了案发现场被害人遗落的钥匙,并准确供述出了抛埋受害人衣物地点有水井和水池,还先后带领广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河北省公安厅工作组人员进行指认。而孔寨村村民、案发现场玉米地主人段某某等人确认了王书金供述的水井和水池的存在与填埋时间。
⊙编辑:李雪莹 艾峥
原文标题:聂案律师李树亭代理意见提出四大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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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8 09:47:00|显示全部楼层

王云帆:律师完整阅卷不该是“超出想象”

源自: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李树亭和陈光武昨天阅卷,是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申诉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的完整卷宗。这个“首次”虽然来得太晚,但好在还是开启了程序正义的关键一步。
  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正式进入律师阅卷阶段。当天上午,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赶到山东省高院,她的两位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已进入高院阅卷室,开始对相关卷宗进行阅卷、复印。据报道,这些卷宗包括聂树斌案的3卷、王书金案的8卷,还包括河北省当时的6本复查卷,共17卷。长期关注此案的媒体人马云龙感慨说,“超出大家原来的想象,足见山东高院下的决心,要彻底把事情搞清楚”。
  “超出大家原来的想象”,说明很多人对聂树斌案中律师阅卷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本不抱太大期望。这种不信任,也许并不是某些人的狭隘和偏见。10余年来聂案的律师在河北高院的阅卷从未顺利过,一次又一次的无奈汇聚成“刻板印象”,也难怪山东高院会“躺枪”了。
  律师阅卷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基本诉讼权利。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如果不能保障律师阅卷权,辩护律师就不可能有效知悉侦控方对被告人的指控事实和理由。连支持控方的举证材料都不知道,也就不可能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
  正因为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对律师阅卷权保障不足,抗拒有余,最高法院前年曾特别发文要求,“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从2005年起,曾代理过聂树斌案申诉的李树亭等多名律师多次向河北高院提出阅卷要求均无果。
  本来,围观者对聂树斌案的了解仅止于媒体报道。中立而论,要认定聂案系冤案可能证据并不充分,但河北高院对律师阅卷权的轻漫和推诿塞责,在舆论传播上几等于“欲盖弥彰”。
  两会期间,有记者向山东省高院白泉民院长了解聂树斌案复查进展情况,白表示:“山东高院会保障律师阅卷权,在该案复查结束前,一定会安排律师阅卷。”从负责异地审查聂案的山东高院昨天的表现来说,给律师阅卷,天并没有塌下来。
  李树亭和陈光武昨天阅卷,是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申诉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的完整卷宗。这个“首次”虽然来得太晚,但好在还是开启了程序正义的关键一步。当然,保障律师阅卷权只是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落实。对律师阅卷权的保障不能一味依赖法院基于舆论压力或上级要求来进行“安排”,保障律师阅卷权的实现,本是法院的义务而非权力。法治化的刑事司法实践,要求法院平等保障所有辩护律师的阅卷权。当这种保障成了司法的常态,个案的围观者才不会喊出“超出想象”。
  相关报道见A16版
原文标题:律师完整阅卷不该是“超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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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8 03:27:00|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案律师:阅卷后证实聂案证据不完整推测

源自:新京报

  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李树亭(左)在查阅相关材料。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 聂树斌案复查追踪
  昨日8时30分,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并被允许拍摄和复印聂树斌案及与该案有关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共计17本。
  律师李树亭认为,依据阅卷内容,可以初步判断“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卷宗内容不得外泄
  前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自当日起,聂案律师可以查阅相关卷宗材料。
  昨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及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一早进入山东高院阅卷。
  进入阅卷室后,两位律师先向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转达了委托人张焕枝的意见:聂树斌案的案卷材料仅限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两人查阅、使用且内容不得对外透露,若有律师外泄材料,张焕枝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合议庭法官也重申了这一说法,称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阅卷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
  同时律师被山东高院告知,由于聂案卷宗是上世纪90年代形成的,已经过去20多年了,时间比较长,希望律师在阅卷的过程中仔细一些,保护它的完整性。

阅卷范围广超出预期
  李树亭对新京报记者说,上午9时签收完阅卷通知书、进入正式阅卷程序后,两位律师向山东高院提出要求,希望阅卷方式是拍照一套,复印一套。
  李树亭解释,这是因为卷宗的有些细节方面,比如有涂改、签字等,复印可能看不清楚,还得拍照。此外,律师还提出,要查看王书金案的相关卷宗。
  山东高院当场答复称,拍照也是一种法律允许的阅卷方式,并尽量保证律师有充分的时间阅卷,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相关卷宗都可以阅。
  随后,山东高院方面给出此次阅卷范围,包括聂树斌案侦查卷一本,聂树斌中院一审卷、高院二审卷各一本,以及王书金侦查卷5本、王书金一审卷一本、二审卷两本,另有河北高院、河北公安复查等6本相关卷宗,总计17本。
  李树亭称,这次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陈光武也称,这最后6本卷宗完全可以不给律师阅,仅作为法院内部资料处理,没想到这次能够列入阅卷范围。
  参与阅卷的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也称,在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阅卷范围后,她与律师均认为阅卷范围之广超出预期,对此做法表示满意。

136页侦查卷没有删改痕迹
  尽管连夜从石家庄赶到济南,但张焕枝看起来仍然要比往常精神许多。等待10年后终于能阅卷,张焕枝说她心里挺高兴,她希望法院给聂案的律师们充足的时间阅卷,将聂卷和王卷比对验照。
  陈光武称,他仔细观察了这136页聂树斌案侦查卷,尽管纸张发黄开裂、有磨损,但其中没有任何删、改或变动编号的痕迹,作为聂案复查的关键性材料,能保存得这样好,很珍贵,“除136页侦查卷外,个别卷有瑕疵或缺陷,现在还不便做具体说明”。
  关于此前媒体多次报道过的案件关键疑点和重要物品,诸如“花上衣”和“钥匙”,李树亭与陈光武均称,目前只是粗略浏览了卷宗,还未来得及细看,至于聂树斌供述中是否涉及花上衣和钥匙,还需等到仔细阅读卷宗后,再解答疑问,形成辩护意见后递交给山东高院。
  两位律师均称,若阅卷进展顺利,10天之内他们将形成一个完整的申诉代理词,递交给山东高院。陈光武推测,本月月底前聂案复查将有一个初步结果,看是否会进入再审程序。

■ 阅卷疑点
1 仅凭口供和证人证词就定罪?

  目前,从已经公布的有关聂树斌的判决书来看,聂案的证据基本是靠聂树斌口供和其他人的证词。
  除此之外,原始案卷中是否还有其他有力证据,不得而知。
  昨日阅卷后,陈光武律师披露,聂树斌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并没有精斑、DNA检验等客观证据。
  “一旦口供拿掉,就什么都没有了,连最基本的证据要求都没有达到。按现在的证据要求来说,根本过不了关。”陈光武说,这证实了此前关于聂案证据不完整的推测。
  李树亭律师介绍,昨日上午,他一共拍摄了聂树斌案原始卷宗3本共228页。
  从阅卷状况来看,他的初步判断是,聂案是站不住脚的,存在严重程序问题,是哪些具体问题还需详细阅卷后做出辩护意见递交法院。

2 之前的“假供述”在哪里?
  李树亭律师发现,这136页卷宗虽然保存完整,但作为一个大案,卷宗页数还是太少,证据页才有几十页。
  陈光武律师称,从聂案136页侦查卷内容来看,聂树斌是当年的9月2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日开始转刑拘,聂案卷宗的第一份材料是“预审询问笔录”也是出现在10月1日,也就是聂树斌被抓后的第7天。而按照规定,预审阶段前的破案阶段就应该有被告人笔录材料,目前这部分材料是缺失的。
  另外,陈光武还说,在后来的笔录中,聂树斌称“之前说了假话”“我检讨”“认罪”等。
  “那之前说的‘假供述’在哪里?怎么没有出现在卷宗里?”陈光武提出疑问。

■ 聂树斌案历程
▲ 1994年
  聂树斌因被怀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而被抓

▲ 1995年
  聂树斌被判死刑,后被枪决

▲ 2005年1月
  涉多起奸杀命案的王书金被抓,一审中其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 2005年3月
  媒体对于聂案的报道刊出后,河北省高院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

▲ 2007年4月
  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 2007年7月
  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王书金继续对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

▲ 2013年9月
  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 2014年12月
  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 2015年3月16日
  山东高院通知聂案律师可以阅卷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朱柳笛
原文标题:律师首次阅卷宗提聂树斌案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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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7 09:47:01|显示全部楼层

袁伊文:让阳光照进聂树斌案卷宗

源自:新京报
  第三只眼
  聂树斌案可以阅卷之后,聂案的很多原始信息、焦点证据将进入公众视野,这些关键点都可能“以点带面”地推动聂案的全面突破。
  聂树斌案有了新进展,3月16日,被最高法指定异地复查此案的山东省高院,正式通知聂案的申诉律师可于即日起查阅相关卷宗材料。这是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年来,案卷首次完整曝光。
  1994年,聂树斌被认定是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次年被执行死刑。十年之后的2005年,犯下多条命案的王书金自认是“真凶”,然而,这案子一拖又是十年。直到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复查此案。
  事实上,之前律师就屡次向河北省高院申请阅卷,都被驳回;2013年二审王书金案中,聂案至少137页的案卷也只有26页被检察院披露,而且这还是用作王书金不是玉米地奸杀案凶手的“无罪证据”使用的。将关乎聂树斌清白、性命的案卷,藏着掖着,自然让人心生疑窦。
  庆幸的是,中国法治大环境在悄然变化。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最高法、最高检的报告中都谈到去年昭雪的一系列的冤假错案,包括与聂案堪称姊妹案的“呼格案”;此外,最高法院长周强罕见地使用了“自责”一词,表达他对错案的态度。
  这其中,律师的充分参与、监督,以及代表当事人表达诉求,成为公正处理聂案的应有之义。非有律师的充分参与,不能跳出之前河北法院系统十年没有跳出的“内部审查”的死循环;非有律师的充分参与,不能保障重新复查聂案的公信。
  所以,最高法在指定山东高院复查之初,就明确了“开门办案”原则:复查工作期间,要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委托律师。
  可以正常阅卷之后,通过律师,聂案的很多原始信息、焦点证据将进入公众视野,包括:作为勒死受害者凶器的“花上衣”,有没有出现在聂的口供中?聂是否供述过王书金供述过的案发现场的那串钥匙?这些关键点都可能“以点带面”地推动聂案的全面突破。
  需要说明的是,按“罪疑从无”原则,只要聂案当初定罪的证据疑点,足以构成“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就应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总之,有了透明的复查程序,有了原始卷宗向律师(事实上是整个社会)的开放,相信司法公信的阳光就能照进聂树斌案里。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原文标题:让阳光照进聂树斌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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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14 16:07:00|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政法委书记:聂树斌案复查结果两会后见分晓

源自: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消息,题:追踪呼格等三大错案疑案最新进展 代表委员呼吁堵住正义失守制度漏洞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直面冤假错案,分别用“深刻反省”“深感自责”来总结冤案纠错工作。
  “新华视点”记者对2014年备受关注的三起重大错案疑案──呼格案、于英生案、聂树斌案等的后续处理进行了追踪。代表委员认为,问责司法正义失守的根源,才是避免冤假错案的关键。

追踪三大案件进展
呼格案:对办案人员违纪违法正调查取证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说,依法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后,自治区立即成立了办案小组,对原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人大做报告时也表示,对呼格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于英生案:公检法内部调查程序正在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说,目前,公检法内部调查程序都正在进行。其中,“于英生案造成的原因是存在刑讯逼供,公安源头肯定要追责,并且公安的源头还存在着一些关键证据没有提交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检察院和法院的起诉判决。”与此同时,案件在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检察院和法院也都发现存有疑点。在追责上,既要看是否存在司法理念的问题,也要看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枉法裁判的违法违纪行为。
  “于英生案追责尚无明确的期限,但每个部门都要抓紧,因为当事人在等,社会公众也在等,不能无限期拖延。”薛江武说。
  于英生杀妻案曾经历中院宣判死刑和高院驳回重审,前后六年六审。2013年8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判于英生无罪。今年1月份,安徽蚌埠市公检法部门相继启动调查错案追责程序。

聂树斌案:复查结果两会后见分晓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山东高院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聂树斌案已经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两个多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透露,复查结果“两会后将见分晓”。
  此前,合议庭已会见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委托的代理律师,并同意了律师查阅、复制案卷的申请。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两会上也再次向媒体表示,山东高院会保障律师阅卷权,在该案复查结束前,一定会安排律师阅卷。

追责应明确办案环节“责任清单”
  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对冤假错案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说:“冤假错案的问责机制的建立,意味着问责将成为常态,成为悬在法官、检察官和公安人员头上的一把利剑。”
  但是,如何问责追责却面临着一些现实难题:
  首先,责任主体难界定。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说,由于过去审判权运行中主要是集体审判、集体合议,责任主体难以界定,容易造成集体负责成集体不负责。从主审到庭长到审判委员会,在层层把关过程中,错案到底是谁造成的,责任很难说得清。
  其次,追责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持续跟踪于英生案的张跃律师说,对于英生案安徽省公检法三家均启动了错案调查追责,但目前的调查往往是公检法部门“自己查自己”,缺乏外部第三方监督,这种调查难以保证公信力。
  薛江武代表认为,建立办案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办案责任制实际上是办案权的再分配,涉及裁判权、检察权等,涉及权力清单,比如主案检察官负什么责任,分管检察长负什么责任,这一系列责任清单必须科学合理而且有操作性,如果设计不合理,办案责任就难以追究,司法公正和质量就难以到位。
  汪利民委员建议,追责机制中可借鉴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经验,由法官、律师、法学学者等组成法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解决错案追责过程中“自己人查自己人”问题,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
  此外,为避免某些法官以审判委员会为“挡箭牌”,在办理个案中逃避责任,有必要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深度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建议,对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作出转变,把审判委员会定性为一个业务指导和咨询机构。审委会成员构成必须是从事过审判实践的法官。

堵住漏洞在每一个环节做百分之百努力
  一些法律界代表委员认为,对错案追责并不是最终目的,堵住其背后司法正义失守的制度漏洞,才是司法改革应该追求的目标。
  “有罪推定”往往是一系列冤假错案的意识源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法庭上不再出现囚服这一细节的变化,是“无罪推定”理念得到遵循的一种体现。
  朱征夫说,“无罪推定”不仅应体现在法官庭审,也应该是全社会基本的法律素养。朱征夫建议,应规范媒体对案件报道的客观准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利保护相关法律。
  其次,要让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得到预防。中央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专家朝克认为,改革方案通过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将对刑讯逼供起到更好的制衡作用。
  庭审作用的淡化,证据规则执行不严格也是冤假错案产生的重要土壤。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专门对防范冤假错案部署明确,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非法证据排除”有关制度。
  杨伟程说,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等得到有效保障既要重视控诉有罪的证据,也要重视无罪的证据,这样才能全面衡量判断一个案件。
  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的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赵皖平说:“过去的一年,司法机关在纠正、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让人们看到了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实效。我们社会个体的幸福、安全牢牢系于国家司法机器的健康运转上,只有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堵住冤假错案链条上的漏洞,法治才能更好地成为每位公民的护身符。”(记者:甘泉、杨玉华、翟永冠、王海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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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3-8 15:27:01|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高院院长:将保障聂树斌案律师阅卷权

源自:法制晚报

  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高院院长白泉民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 摄/法制晚报记者 王南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南 陈斯 赵颖彦 李洪鹏)“对于聂树斌案,社会各界都很关注,目前复查进展顺利,不会有什么干扰。”3月7日下午,针对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复查进展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山东高院会保障律师阅卷权,在该案复查结束前,一定会安排律师阅卷。

复查进展 目前进展顺利未受干扰
  2014年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聂树斌案复查的进展情况一直备受关注。
  3月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向法晚记者表示,目前该案正在复查过程中。
  鉴于聂树斌案此前的复杂情况,持续关注此案多年的一些法律界、媒体人士曾担心山东高院在复查该案时可能遇到一些干扰因素。
  对此,白泉民院长表示,社会各界对这个案子都比较关注,目前该案复查进展顺利,不会有什么干扰。

一定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法晚记者注意到,聂树斌案尚未被最高法指令异地复查前,该案的原代理律师曾数十次前往河北高院申请阅卷未果。
  自山东高院成立合议庭复查聂树斌案后,聂家新聘请的申诉代理律师也曾联系山东高院阅卷,但截至目前尚未阅卷。
  对此,白泉民院长表示:“一定会安排、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当记者询问律师大概何时可以阅卷时,白泉民院长表示在该案复查结束之前,一定会请律师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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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为何成“审虎场”:因素多方面</b>
  法晚记者注意到,自2003年以来,山东各级法院已经依法审理多起落马省部级高官的案件。
  2003年和2006年,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和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均在济南中院受审;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2007年12月在临沂中院受审;2010年7月,浙江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在枣庄中院一审开庭。
  自2013年以来,又有多起备受关注的落马高官案件在山东审理。2014年12月15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站在东营中院的被告人席上痛哭悔罪。最近一次是今年1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烟台中院受审。
  对此,白泉民院长表示:“可能是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吧。”
  法晚记者注意到,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山东各级法院系统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当法晚记者询问是否因山东几个主要中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上的经验及法官业务能力比较强、而被屡次委以重任时,白泉民院长笑着说:“这个事情你们可以去问问最高法。”

山东审理过的8名高官
  浙江省纪委原书记 王华元
  枣庄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10.07
  重庆市委原书记 薄熙来
  济南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13.08
  安徽省原副省长 倪发科
  东营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14.12
  南京市原市长 季建业
  烟台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15.01
  安徽省原副省长 王怀忠
  济南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03.12
  安徽省委原副书记 王昭耀
  济南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06.11
  安徽省原副省长 何闽旭
  临沂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07.12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孙善武
  潍坊中院一审开庭时间:2010.01
⊙记者:王南 陈斯 赵颖彦 李洪鹏
原文标题:聂树斌案保障律师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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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4 14:07:01|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聂树斌案办案者多荣升 查清面临多方阻力

源自:南方都市报
  2014年12月22日,律师李树亭接受记者采访。当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亲属和申诉代理律师。CFP

律师李树亭:“长跑”与“谎言”
⊙记者:孙旭阳

  2014年12月20日,在北京执业的河北律师李树亭,获得了聂树斌家属的授权委托,成为聂案在山东高院复查、申诉及再审阶段的两名代理人之一。这是李树亭第三次获得聂家的授权,前两次他都被解除了委托。
  自从最高法宣布制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案后,有不计其数的律师与聂家联系,请求免费代理该案。甚至还有与聂母打过交道的律师,去电责骂聂母没有委托自己。“乱成一窝蜂。”接近聂母的一位人士说,不能否认律师群体推动司法进程的诚意,但也不排除有一些人见时机到了,“想摘桃子”。
  如果说聂案是一场司法长跑,李树亭就是最早接棒的那个选手。早在2005年3月15日,《一案两凶,谁是真凶?》刊发当天,他就与张焕枝签订了委托协议。之后的两年,该案却陷入了“22条军规”:河北高院既拒绝给张焕枝下发聂树斌案判决书,却又以她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她的申诉。
  帮张焕枝找到判决书的人,正是李树亭。为了保护李树亭,张焕枝当时还对全国媒体撒了一个谎。聂案十年中,聂家一共先后委托了7名律师,其中数李树亭时间最久,取得的进展最显著。

风险代理
  李树亭生于1964年,持有中文和法律双学位,1999年获得律师执照。文学梦未泯的李树亭,一直坚持写日记。这些留在电脑硬盘里的记录,成为廓清聂案进展不可或缺的材料。
  在2005年3月14日的日记中,李树亭写道:
  “老太太(张焕枝)听了我的话,可能以为我托词不管,竟然当场跪下,号啕大哭,恳求我一定为她儿子讨个公道。没办法,我也只好跪在她的面前,答应她:如果聂树斌是冤枉的,我会克服一切困难,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也要把冤案翻过来。老太太听我这样下了保证,方才起身拭泪。”
  在这个场景之前,李树亭告诉张焕枝,聂树斌案想水落石出,最大问题不是案情本身,而是可能遭遇的各方阻力,很多当年的参与者都立功荣升。
  “一直到这天,还没有任何人给我打招呼。”李树亭说,他事后才知道,是马云龙听了朋友的推荐,让记者楚扬带着聂母来考察他。这场话刚过,楚扬亮明了身份,又过了一会儿,他出门打电话,李树亭听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水平还不错”等评价。
  通过了马云龙的考察后,李树亭第二天便与聂家签订了授权委托书,事项为“申诉,提请再审”,期限为“再审立案。”
  “签完委托书,我才注意到网上到处有聂树斌案的报道。”在做律师之前,李树亭做过多年的记者,他意识到事态可能比预想的还要严重。
  按照石家庄市司法局的规定,律师代理重大案件,必须向上写情况报告。在向律所领导汇报张焕枝到访情况后,李树亭开始琢磨报告的措辞。“这次代理并不是免费的。”李树亭说,当时有一种“风险代理”。他与张焕枝约定,先不收聂家任何费用,待拿到国家赔偿后,20%的金额归律所。
  2005年3月16日,就有络绎不绝的记者来找李树亭,其中央视就来了两拨人。“律所领导很高兴,我却压力很大。”李树亭说,当时有媒体报道他“直指国家赔偿”,“哪有的事儿呀,八字还没一撇呢。”
  尽管被记者们簇拥,李树亭还是有一个清晰的判断:这个案子,靠媒体翻不了案,得靠证据。

夹缝中的律师
  2005年3月16日,李树亭向聂家建议,尽量配合媒体采访,最好是能写成书面材料,以避免记者多次追问相同问题对家人造成伤害。
  当天中午,李树亭便赶到河北广平县公安局,见到了郑成月,“他没怎么理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树亭一边应付记者采访,甚至关掉手机,一边开始到聂案案发地、河南荥阳等地,寻找案件的疑点。“我了解得越多,越感到这案子问题很大。”李树亭说,当时因为没有拿到判决书,他只能从事实层面一点点调查。
  更“我不断接到指令,要求务必低调,尽量不接受媒体采访。”李树亭说。
  李树亭发现自己陷入了夹缝之中,聂家人急于看到成果,媒体到处找他,主管部门却不断施压。可事实上,媒体报道虽然热闹,但河北省除了召开一个宣布启动调查的发布会,并无实质进展。
  甚至,李树亭、张焕枝和聂淑惠轮番去河北高院和石家庄中院,连聂树斌的判决书都拿不到,而河北高院则以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聂母的申诉。“这就是第22条军规。”李树亭打比方说,你进屋必须用钥匙开门,但钥匙却被锁在屋内,怎么开门,你自己想办法吧。
  到2005年4月10日,李树亭突然听说河北政法系统高层已内部传达了对聂案的调查结果,认为其不属于错案。李树亭认为,只有让趟聂案混水的人尽量少一点,案件才有一线曙光。这一天,李树亭为聂家起草了两份声明,一份是《聂树斌家人对媒体的声明》,另一份是:《聂树斌家人对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的质疑》。同时,他让聂家人告诉记者们,因为他连判决书都拿不到,还限制聂家接受媒体采访,已经解除了对他的授权委托。
  “不逃出漩涡,根本无法办案了。”李树亭说,其实聂家一直到他进京执业,换了律所,委托手续才算正式解除。

判决书真相
  2005年4月13日,湖北佘祥林“杀妻”案在京山县再审开庭,佘祥林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佘祥林案一出来,记者们都跑去湖北了。”李树亭说,聂家人一看关注少了,又听说官方已准备公布聂案非错案的结论,精神都濒于崩溃。
  “聂案从这个时候起,基本上算是停顿了。”李树亭说,“直到我在2007年,从被害人父亲康老汉那里拿到判决书。”
  在此之前,李树亭数十次找过康老汉,想寻求对方的帮助。面对“杀女仇人”家的代理律师,康老汉一开始并不信任。“我就跟他慢慢磨,当时媒体又报道我被聂家解除了委托手续,他也开始跟我交流了。”
  被害人康某是康老汉的独生女,在对聂树斌的审理过程中,因为其代理人张景和的“压价”,康老汉最终只获得了聂家两千元的丧葬费。事实上,“康老汉在法庭上见到聂树斌时,也曾怀疑他是否真凶。”
  在康某被害案“告破”后,康老汉曾去送过锦旗,结果却被当地电视台拍入镜头。“他从1995年的时候就开始告媒体侵犯他隐私权和肖像权。”李树亭说,在聂树斌案十年后重新激起关注后,康某的真实姓名被爆出,聂母又将多家媒体以及张焕枝告上法庭,但最终败诉。
  李树亭能拿到康老汉手里的判决书,正是因为对方托他帮助写打官司的诉状。在2007年4月的一个下午,李树亭拿到判决书后,忙到街上复印了20份。拿到判决书的张焕枝,又到最高法上访。2007年11月5日,最高法回复张焕枝,已将聂案转河北高院处理。
  这一转,又是7年,直到2014年12月12日。
  然而,在对媒体谈起判决书的来源时,张焕枝曾将其归功于一封“匿名的特快专递”。这个说法也是李树亭的主意。“我得保护自己和康老汉。”李树亭说,他终于可以说出真相:那个传说中的“体制内良心”,不过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意外又被委托
  李树亭说,在卷入聂案后,他几乎没睡过几个好觉,每天想起这个案子就烦躁抑郁,晚上多梦,头发也开始变白,“严重的时候,我每天就躺在家里,饭也不想吃。最后,我只好短期出家。”
  2010年4月3日,张焕枝约李树亭在石家庄裕西公园见面,递给了他两份《终止委托代理协议意见》书,一份是给李树亭的,另一份是给他所在的律所。
  “张阿姨一方面觉得此事长期没有进展,另一方面,律所收了聂家两万元代理费。”李树亭说,律所也面临着经济压力,当又要求张焕枝追加代理费的时候,她选择了解除委托手续,另外选择了自愿免费代理的律师。
  “就像背上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事实上,李树亭当时已经对聂案完全丧失了信心。在裕西公园告别的时候,张焕枝苍老而疲惫。李树亭只好鼓励她告下去,没敢说出这个判断。
  一直到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宣布聂案异地复查,李树亭还认为已经与他无关。“我想都不用想,肯定有无数律师会站出来要求主动代理。”
  张焕枝的手机那几天一直响个不停,不是记者就是律师,让她疲于招架。她给马云龙打电话,要他尽快北上帮忙。2014年12月16日,马云龙踏上了从海口飞往石家庄的飞机。此时的聂家小院内,完全可以用熙熙攘攘来形容。
  “我一开始被叫过去打个杂,开个车。”李树亭说。聂案十年的核心参与者从四面八方而来,齐聚在石家庄的一家快捷酒店。在一个大套间的麻将桌四周,大家围坐着商讨案情和对策。
  马云龙的第一个提议是,李树亭对案情的熟悉无人能及,必须上。
  2014年12月20日,聂家与李树亭、陈光武两律师签署了委托协议。按照山东高院的要求,聂树斌的亲属最多只能指定两名律师作为代理人。
  “我又重新开始梳理证据。”李树亭分析了聂案的多个疑点,并要求暂时别公开。“越是到这个时候,越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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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4 14:07:01|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母亲:儿子未获平反我真不能死

源自:南方都市报

  71岁的张焕枝站在儿子聂树斌的坟头。儿子被枪毙已经快20年,“一案两凶”被曝光也已近十年,她仍在等待。南都记者 郭现中 摄
  导语: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聂树斌案由山东高院复查。1个月后,聂家代理律师还未如愿查阅该案的卷宗,再审更未有定期。“一案两凶”,仍为悬疑。
  在聂案谜团被媒体披露十年来,最高法异地复查的指令,无疑是一道曙光,在中央重申“依法治国”的当下,更是恰当其时。人们相信,无论聂案最终被披露的真相是什么,司法又如何裁判,公正将不再遥远。
  在这十年来,聂树斌的亲属,披露“一案两凶”的记者,周旋其中苦撑等待的律师,还有在押的自供“真凶”王书金,他们所经历见证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故事,他们也成为这起中国司法标本案件的亲历者和当事人。
  我们选取了聂母张焕枝、前记者马云龙、律师李树亭以及自供“真凶”王书金等人的故事,作为对聂案十年演进的切片式回顾。
  在“一案两凶”疑案曝光后,聂案已经不再仅仅是发生于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的强奸杀人案,它更是一场寻求真相,呼唤司法正义的征途。

母亲张焕枝:生死之间
⊙记者:孙旭阳 71岁的张焕枝站在祖坟里,指着一处脸盆大的土地说,“这是我和树斌他爹的地方。”她接着朝20多米外的聂树斌坟头看了看,“我们埋了之后,树斌就可以迁过来了。”

  她筹划着能在死后与儿子团聚。聂树斌口吃,人又太老实,见到生人和女人还会害羞。张焕枝很害怕他在另外一个世界仍旧被人欺负。儿子被枪毙已经快20年了,张焕枝多次在梦中见到他。他有时候在埋头干活,有时候则会眼巴巴地与母亲对望,问道,“妈,这可咋办呢……”
  梦中的聂树斌没有长大,还是一二十岁的模样。张焕枝说,树斌正在另一个世界流浪,等着家里给他送去好消息。张焕枝不怕死,死对于她来说,就是去一个亲人见不到的地方。不过,在跨入70岁后,她多次忍不住告诉亲友,“树斌还没有平反,我真不能死。”
  这位1960年代初的农校肄业生,从来不信奉任何宗教,却相信有另一个世界可以收留这个世界上冤苦的灵魂。正是另一个世界里巴望的眼光,支撑着她在这个世界上奔忙。

坟前“报喜”
  说不清多少年前,张焕枝就已满头白发了。不过,她每隔两三个月就会去染一次发,这让她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她不想让世人和儿子看到自己的老态。“我要表现得有一种力量支撑着我。”
  每一年,在清明节和十月初一,乃至心情特别烦闷的时候,张焕枝就会扶着一把铁锨,走一里多的山路,去给聂树斌的坟填土,再跟他说一会儿话。2014年12月28日上午,她又一次来到坟上,中国北方冬天的大地特别坚硬,她用力铲了十几下,只铲起几捧浮土来。
  聂树斌的坟头又矮又小,也就到张焕枝的膝盖。坟头下边,埋着他和自己阴婚妻子的骨灰。那是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3年,中间人给说的一门亲事,女方比聂树斌小6岁,死于白血病。张焕枝梦想儿子可以在死后也能成家,就给女方家长掏了两千元的彩礼钱,还吃了一顿饭。但两家人并不称亲家,也不走动。
  每一次,张焕枝烧了纸钱,摆上水果点心,总是叮嘱聂树斌别乱跑。“你一个人太孤单,妈知道。你要没地方去,一些事情做不了,被谁欺负了,就去找你爷爷奶奶,你没见过爷爷,奶奶你是见过的,可以找奶奶说一说。天底下,没有奶奶不喜欢孙子的,她会帮你。”
  去年12月12日,最高法指令聂案转山东高院异地复查。第二天早上,张焕枝就到聂树斌坟上“报喜”。“妈没有放弃你的事情,妈也在努力去做。河北高院它不作为,妈真是没办法。儿呀,你在那边不要放弃,妈也不放弃,一直去做……这次到山东高院,我不相信山东还会再拖妈9年……”
  她还会讲起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以及中央领导“依法治国”的讲话。10年来,她一直在学习律师和记者们说话的方式。她一直害怕自己说错话,或者说出没质量的话。另一种有别于农民的话语,似乎可以让她更有自信。

最后一面
  张焕枝与聂树斌的最后一面,是在1995年3月的一天。张焕枝骑了13公里的自行车赶到后,被拒绝入场旁听。“法院说我是被告一方。”张焕枝说,“又说这牵扯妇女被强奸的隐私。”
  在张焕枝的记忆中,这场决定儿子生死的庭审,只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在看到法官出来后,她走进法院,循着大哭声找到了被四五名警察簇拥的聂树斌。他正背靠着外边,仰天大哭。张焕枝趋前,然后被拦下,就大喊一声“树斌”。聂树斌则回头,喊了她一声“妈”。
  她没来得及问儿子是否真的强奸杀人了,就被赶了出去。一个多月后,1995年4月28日,聂树斌父亲聂学生去看守所给儿子送夏衣时,被告知儿子已于前一日被执行了死刑。
  几天后,靠着法院开的一纸证明,聂家人领到了由一块布包裹的骨灰,用一根白色的尼龙绳扎着。一个不到200元钱的骨灰盒装下了这提骨灰,在火葬场的骨灰寄存处放了3年,一直等到有人提阴婚,聂树斌才被接回下聂庄。
  10年以后,张焕枝才知道,聂树斌在案发后一个多月,被纳入警方视野,是因为群众反映,有人骑着山地自行车在案发现场来回转悠,形迹可疑。张焕枝还记得那辆山地自行车,是在1994年买的,蓝色,一个轮子大一个轮子小。当时这种车子比较贵,花了四五百元。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不久,父母睹物伤心,就贱卖了它。
  聂树斌很喜欢那辆自行车。他还有个日记本,在案发后也被警察搜走,再没有归还。至今,这个少年在家里留下的印记,只有两三张照片,一个旧写字台。在案发前不久,聂家还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先是放在客厅,预备着聂树斌结婚后,再放进他和妻子的卧室里。当时电视机在村里是稀罕物,聂树斌也很喜欢,不过他没有等到电视机归他的那一天。
  他曾经的卧室成了一个储物间。用过的旧写字台上,现在堆着杂物,蒙着浮尘,还放着十几个冻柿子。在20年前,这是他放茶缸和牙膏牙刷的地方。这个储物间平时关着门,进去次数最多的,是来自各地的记者。

十年转机
  2005年3月初的一天,时任河南商报记者范友峰在下聂庄找到张焕枝,见到了一张“神情恍惚”的脸,对来人充满了怀疑甚至敌意。“她一直问我,你们河南记者来河北做什么呢?”在下聂庄,聂树斌的事情当时是个禁忌,聂母曾一度拒绝告诉聂树斌“不在了”的原因。
  在张焕枝对媒体的表述中,她20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儿子无罪。而在范友峰的回忆中,他初见到的张焕枝,看上去已经默认了10年前的那场判决。重提聂案,让她又惊又疑。
  直到第二天,张焕枝在范友峰的要求下,带着范及其同事去拜访聂树斌当年的辩护人张景和,向张讨要判决书,而张自称丢失了。之后,“张焕枝开始相信我们,并越来越觉得儿子的案子有问题。”范友峰说,张景和还忠告张焕枝,“你是信记者还是信政府?”
  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聂家又向受害人康某的父亲赔偿了两千元。再加上之前聘请辩护人张景和的两千元,聂家总共为这场官司支出了四千元。直到10年以后,张焕枝才知道张景和并无律师证。
  获得初步信任的范友峰,向张焕枝讲了王书金一事,“她好像很多事情都被激活了一样,马上积极了起来”。2005年3月11日下午,石家庄律师李树亭接到一个老太太的电话,问他“有个天大的案子,你敢接不敢?”
  李树亭问什么案子,对方不说案情,只问他敢不敢接。如是十来次,李树亭有点不耐烦,选择了妥协,就告诉她,“只要不是把天戳个大窟窿,我就敢接。”3天后,也就是河南商报《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报道刊发前一天,李树亭见到了张焕枝和河南商报记者楚扬,了解了“一案两凶”的基本情况后,李树亭分析说,此案一定会遭到有关方面极大阻挠,困难重重。
  张焕枝“扑通”给李树亭跪下,旁边的人上前扶她不起,李树亭只好也给她跪下。当晚,张焕枝正式决定聘请李树亭做代理律师。
  张焕枝之后的生活,已简化为了“申冤”。很多次媒体采访,她也得面对一个问题:既然你认为儿子是冤枉的,那么,在河南商报报道前,为何不见你上访呢?
  事实上,在儿子刚被执行死刑后,张焕枝就到法院和检察院打探案情,想要一份判决书回来看看。“我到哪里哪里不理我,到头来连案情都不知道,只听张景和说我儿是强奸杀人”。张焕枝唯一能确定的细节是,本案中被害者是井陉人。
  跑了两年,张焕枝不再跑了。心中的怀疑和不平,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印证。她变得很爱看电视上的法制类节目,听到哪里有强奸杀人案,她就听得特别仔细,看能否提到石家庄西郊的那起案子。“我模模糊糊在等一个人出来,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现在我知道他叫王书金。”

九年申诉
  从石家庄北郊的下聂庄到河北高院,大约有15公里远。张焕枝要上访,必须先从村里骑电动车3公里多,到了石家庄市动物园,再寄存了电动车,坐旅游5路公交车,15站之后,到达和平医院站,然后再换乘一站公交车到西里站,最后再步行数百米,到达河北高院。
  这是一次拥挤漫长的行程,又都是工作日,张焕枝经常要在拥挤的人流中等待很久,才可以挤进去一辆公交车。为了赶上河北高院的排号,她必须早上7点就从家里出发,走运的话,能在8点半到9点之间赶到。
  然后,就是近乎无望的等待。“九年多,我一个月至少去一次。”张焕枝说,“我必须见到负责案子的王琪法官,哪个月要是见不到她,我就连去两三次,一定要见到她。”
  见到王琪又如何?“她每次态度都很好,说话很客气,说你大老远来了不容易,河北高院没有把树斌的案子放下不管,你回家等着吧。”张焕枝知道,这案子不可能在河北高院解决,但她也不在家等,她把去河北高院上访视作一种做母亲的仪式。“我这么大岁数了,有时候真不想起早出门呀,不过,树斌的案子我不跑谁跑呢,咬咬牙,该去还得去。”
  她几乎靠着一口气在支撑自己。在去年的一次体检中,张焕枝发现自己血压指数飙升到了190,医生叮嘱她加大药量,她也一直没听。在12月中旬的一天,在接待一群记者时,她提起聂树斌案被拖,越说越难受,“头突然嗡了一下,里面空了黑了,我赶紧合了一下眼,给自己说不要再激动了,不要再难受了。记者们没有看出来,我坐在那里,歇了一会儿接着说。”
  张焕枝曾经有机会逃离农村。在她小时候,家庭成分被划为贫农。1960年,“根正苗红”的她被推荐到鹿泉当地的农校上学,吃饭管饱。只上了一年多,农校就和很多厂子一起解散了,她又回到了村里。1970年,她嫁给了化肥厂锅炉工聂学生。在为儿子跑案子之前,她与国家权力最接近的经历,则是年轻时代扛着红缨枪,作为民兵四处拉练。
  对聂树斌,张焕枝寄望的就是娶妻生子。在聂树斌被抓前,作为技校实习生在鹿泉冶金机械厂工作,一天基本工资只有5元钱。张焕枝叮嘱他要省吃俭用,攒了钱结婚用。还没攒够两千元,母亲便失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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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12-22 12:47:00|显示全部楼层

聂树斌案复查法官为薄熙来案二审法官

源自:法制晚报

  聂树斌的母亲来到山东高院
  法制晚报讯(文/深度记者 王南 杜雯雯)今天(12月22日)上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亲自来到山东高法,就聂树斌案复查表达诉求。
  山东高院法官单独会见聂树斌母亲及其他亲属,就案子的复查和再审进一步交换意见。
  大约十分钟后,张的两名代理律师也和法官进行了会见。
  陈光武律师向记者透露,山东高法建议在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之后,在适当时机通知律师和聂树斌家属阅卷。目前山东高法已经组成5人合议庭,其中一名担任复查的法官是薄熙来案二审合议庭成员。
  今天上午,聂树斌案两位律师向山东省高院提出三项申请,一为申请调阅聂树斌案卷宗,二位申请调阅王书金案件卷宗,第三为请求法官协调被害者家属调取聂案更多证据。
  上午现场:
  上午9时10分,张焕枝在李树亭律师陪同下来到山东高法,快步进入法院,未发一言。
  聂树斌家属的两位代理律师今天正式向山东高法递交材料,并提交阅卷申请,要求尽快阅卷。
  此前的2014年12月12日晚,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宣布指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法)复查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
  12月15日,包括刘博今在内的3名原聂树斌家属代理律师,就前往山东高法递交材料并提出阅卷申请。不过,当天会面时,山东高法提出建议,由聂树斌父母及姐姐共同委托两名代理律师参与复核程序。山东高法的这一意见,被3位律师采纳,因此当天也并未阅卷。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获悉,聂树斌家属委托的两位代理律师人选发生变化,最终确定的分别是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位律师。而15日曾赴山东高法申请阅卷的杨金柱和刘博今律师则相继退出。
  今天上午,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位律师正式向山东高法递交材料,并向山东高法提出阅卷申请。申请中除了聂树斌案卷宗外,还包括对王书金案卷宗的阅卷申请。
  今早8时40分,陈光武律师向法晚记者表示,律师人选更换不会影响团队相关工作开展,今天依然会提出阅卷申请,要求尽快阅卷。陈光武律师表示,的确在申请中提出也要看王书金案卷宗,但法院方面是否同意,得看沟通情况。
  被确定为代理律师后,陈光武表示,自己目前最关心何时可阅卷。“根据30年刑辩经验,案子有没有问题,看完卷宗心里就会有数。”陈光武律师表示。
  对于今天张焕枝来山东高法,陈光武律师表示,老人主要是想向法官了解复查进展,进行沟通,了解是否会再审等情况。
  稿件统筹:朱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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