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考级:播音员语速的合理性分析
源自:播音主持网
在传播信息的准确、快速、全面的前提下,播音员语速怎样才是合理的呢?笔者认为,一味地“提速”并不能满足大众对信息接收“快”的需求。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电视事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人们很少有机会通过电视的途径获得信息。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电视机进入寻常百姓家后,它就立刻成为了老百姓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当时的电视新闻播音员语速约为每分钟180-200字之间,播音速度尽量放慢,让大家能听清楚、记录清楚。
但进入到九十年代后,随着大众获得信息来源的途径越来越多,人们对播音员语速的要求也发生悄然的变化。部分电视新闻播报的语速已经达到每分钟300字以上,播音速度呈现出了多样化趋势。应该说,播音语速的加快是时代变化的必然,是经济发展和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的产物。
虽然现在的播音员语速比以前快了很多,但是仍有受众觉得“还可以再快点”。但据科学研究表明:人耳接收语音辨析率仅为4.6个字/秒,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在保证能听清楚的情况下,人接收语音的程度是每分钟260—300个字左右。超过人耳辨析率的播讲速度,不但不能使受众听清楚播讲内容,同时因为播音员语速刻意加快,吐字归音不到位,甚至出现“吃”字等现象,会严重影响受众收听收看效果。无法听清内容的语音成了噪音,让人产生反感。
由此可见,播音语速的快慢应该适度,因为,加大信息量只是一种促进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节目具有更好的传播效果。
有关播音语速的合理的限度,我国电视播音界泰斗张颂老师提出“要快则快而不乱,要慢则慢而不拖……气息、声音、口齿、思维、情感,都在语言流动中恰到好处。”播音是艺术创作,信息量的多少和播音语速的快慢都只是辅导的参量,一切都应该以“达于受众”的效果为目的,那种片面强调信息量而“填鸭式”的节目安排,只能使播音吃力,听者劳神。所以以文字数量的多少和语速的快慢来衡量播音好坏的做法是不对的。
在谈到语言规范化问题时,张颂老师还提出了新闻播音的三个层次,就是“对不对”、“准不准”、“美不美”,其中“美不美”则“达于受众”的最高标准。播音作为艺术创作,也同样应该以“美不美”来作为其衡量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快慢”、“多少”都是为“美”服务的。因此说,一味求快,不是目的,取得听众满意的收听效果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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