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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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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巨贪李荣飚借红头文件3年受贿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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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被立案侦查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讯(记者:王英占)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开网上获悉,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重大受贿犯罪,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已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荣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李荣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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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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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治安总队原副队长被捕 家中搜出1100万连号百元钞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川治安总队原副队长涉重大受贿被捕

  李荣飚还是四川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或利用协会敛财;公安厅多名官员称其涉嫌受贿3100万
  2月7日,春节放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会议,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主持,所有厅科级以上干部参会。当时会场气氛凝重。会议通报了数起四川省公安系统违法案件,其中最严重的一起是李荣飚案。
  18天后,2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四川发布”消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重大受贿犯罪,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已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李荣飚,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民爆企业主等人的财物。四川省公安厅多名官员称,李荣飚于去年8月已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涉嫌受贿3100余万元。
  而李荣飚同时还担任省工程爆破协会(后简称爆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有官员称,李荣飚涉嫌利用爆破协会敛财。

“搜出1100万连号百元大钞”
  四川省公安厅处级官员李力(化名)回忆,他最后在公安厅大楼见到李荣飚是在去年8月初。平时李荣飚逢人总是摆出笑脸,但那一次却很沉默,心事重重的样子。
  据了解,官方通报前,省公安厅的部分官员早就得知李荣飚案发。
  李荣飚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去年7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网站发布的一条消息显示,当天上午,李荣飚等向上级汇报了工作。
  此后的8月份,省公安厅多名官员就听说李荣飚被举报,公安部纪委将其带走调查。
  2013年12月底,四川省公安厅的督导巡视工作总结会,侍俊曾向巡视组成员通报李荣飚案的部分细节。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一名副厅级巡视组成员说,会上通报称:李荣飚作为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业务部门,利用职权向民用爆炸物企业等受贿3100万余元。
  “在自己监管的行业中犯罪,涉案金额巨大,是很严重的犯罪案件。”该巡视组成员评论。
  李力称,某了解李荣飚案详情的省厅领导曾私下提起,办案人员从李荣飚办公室搜出500万余元现金,从其家中搜出600万余元现金,总计现金1100万余元。“搜出的都是连号的崭新百元大钞。”
  上述说法得到两名公安厅处级以上干部的证实。
  四川公安厅内部一名处级干部告诉新京报记者,“据说,3000多万元贿赂大都是李荣飚自己交代的。他还对办案人员说,把收的贿赂交还后,希望能做回民警。”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李力的证实。

“检查合格后还得塞好处费”
  李荣飚自2010年起,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特种行业管理支队、枪爆管理支队等。其中民爆企业是其重点监管对象。
  国家对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
  凉山州一位高姓矿业老板告诉新京报记者,申请购买开矿用炸 药,需经公安机关层层审批和检查,最后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枪爆科批准发放购买许可证。
  德阳市一家烟花爆竹燃放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需要的燃放许可证,跨省运输证,均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放。
  李荣飚的一位老上级说,李荣飚掌握民用爆炸物的购买、销售、运输的审批许可权,有很大权力寻租空间,因此经常接受企业贿赂,乃至索贿。
  当地一名负责监管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的警察,介绍了行业“潜规则”。此类企业安全能否达标,公安部门的监管、检查至关重要。而有些监管人员在例行检查合格后,会捞取一笔好处费,才发给企业相关许可证。
4# 金佛山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这一说法得到四川某民用爆炸物公司负责人证实。他们每年需向相关监管人员送钱,“几万到十几万不等。治安总队的一些领导也是送钱对象之一。”
  上述两位企业主都承认送过钱,并称与李荣飚相识,且关系良好。
  这位大型烟花爆竹老板告诉记者,据行业内部知情人透露,李荣飚被纪委调查时交代了不少行贿人员,其中有泸州一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总经理钟某和遂宁一烟花爆竹厂厂长唐某。“据说,后来他俩都被纪委的人叫去谈话。”
  记者近日消息,话联系上述两位企业主,唐某并没有否认向李荣飚行贿,而钟某则称:“与李荣飚没关系。”
  这位老板还告诉记者,从2013年下半年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管的人不敢收钱了,连请吃饭也不来了。“今年春节我们没有去省里拜访领导。”
  “今年整肃政法系统纪律,没人敢弄钱了。”前述监管民爆企业的警察称。
  2月7日,《人民公安报》报道,侍俊指出,要着眼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制定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

爆破协会成索贿平台?
  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荣飚还有另一个身份: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的常务副理事长。
  “前者让他成为爆炸物销售企业的监管者,后者则为李荣飚与企业提供了交流、升华感情的平台”,省公安厅一名内部人士指出,李荣飚常以副理事长的身份,出席行业内的多次会议,结识了不少朋友。
  该工程爆破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员是四川省从事工程爆破的科研、设计、教学、施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为自愿参加,其业务主管部门是省公安厅。
  2011年8月,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第五届理事选举,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樊建民当选为理事长。李荣飚当选为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据公安厅内部一名官员透露,该协会由公安厅治安总队监管,实际上是李荣飚敛财的“小金库”,李荣飚通过变相转移会员费、开设培训班捞钱,甚至通过协会平台密切接触民爆企业老板,私底下索贿、受贿。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2月23日,记者联系了理事长樊建民。
  他说,虽然挂着协会理事长的头衔,但很少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是李荣飚在做。李荣飚被抓后,协会活动基本就停止了。

每年上百万会费“去向不明”
  这个工程爆破协会的经费来源:会费、捐赠和赞助。
  一位烟花爆竹燃放公司的负责人、也是第五届理事会成员介绍,他的企业每年向协会缴纳1万元会费。
  据他说,按照企业规模和企业老板在协会中的级别,会费有所不同,普通会员每年交纳3000至8000元不等,理事会成员每年交纳1万元,常务理事会员、副会长、会长交纳2万至5万。
  雅化实业集团作为理事长单位,交纳的会费最多,为5万元。
  协会网站称,2011年8月16日,四川省21个市、州的213家会员单位的代表参加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其中理事会成员有128名。
  按照理事会成员每年交1万元,则有128万元,再加上其他普通会员的会费,总会费超过150万。
  企业会费流向何处?根据会员章程介绍,协会会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协会资产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但一名理事成员告诉记者,每年协会财务部门会汇报一次会费使用情况,但因为“无人监督、审查,财务汇报只是走过场”。
  他还透露,协会负责人曾说使用部分会费向监管部门“争取政策”,实际上就是“给监管部门领导送钱”。
  该协会还会组织涉爆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层、管理层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6# 青城山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记者搜索发现,从2011年5月到2013年7月,该协会共举办了2期共12个工程爆破技术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近2000人。
  据一名参加工程爆破协会培训班的企业员工透露,培训费用为1000元左右。粗略计算,两年间,协会收取培训费不低于200万。
  此外,据多家企业介绍,协会还举办烟花爆竹和焰火燃放资格培训等多类培训班。
  协会理事长樊建民说,“会费和培训费的具体流向我不清楚,虽然协会章程中规定协会资产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但实际上比较宽松。”
  上述那位理事成员告诉记者,除了交钱的培训班,协会“基本没有什么活动,入会就是为了交钱。”
  他说,入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认识监管部门领导和专家,以便逢年过节送礼。在申请企业从业许可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时,可以疏通关系。
  其他两名协会理事成员亦向记者证实该理事的说法。
  省公安厅的一名内部人士说,李荣飚既是协会副理事长,又是协会和成员企业监管机构的领导,因此相当比例的会费和培训费都要流入他的手中。而李荣飚通过协会,直接接触到一大批需要疏通关系的企业主,受贿也更为方便。
  “李荣飚是栽倒在自己负责岗位职权上的典型案例。”李荣飚的老上级感叹。

李荣飚
身份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
可能的敛财手段

  掌握民用爆炸物的购买、销售、运输审批许可权,可以“经常接受企业贿赂,乃至索贿”,“例行检查合格后,捞取好处费才发许可证”。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7#
 染姐 发表于: 2014-2-27 08:24:00|只看该作者
身份
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的常务副理事长
可能的敛财手段

  1、变相转移会员费
  2、开设培训班捞钱
  3、通过协会平台密切接触民爆企业老板,私底下索贿、受贿。

☆ 相关资讯
  民爆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b>
  国家对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民爆企业老板称,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燃放许可证、跨省运输证等,均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放。(新京报记者 萧辉 实习生:杨雪 四川成都、德阳报道)
8#
 楼主|壳子 发表于: 2014-5-15 13:24:00|只看该作者

原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涉嫌受贿案审查起诉

源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5日消息(记者:李秀江)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荣飚,男,现年49岁,汉族,硕士研究生,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
  经侦查查明,李荣飚在担任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利用分管民用爆炸物品等业务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1000余万元。
  现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9#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28 17:47:01|只看该作者

四川公安厅官员伪造红头文件敛财 3年受贿千万

源自:新华社

  李荣飚(资料图)
  新华社成都1月28日消息,题:利用“红头文件”大肆敛财 脚踩“监管”与“协会”两条船──透视四川“公安巨贪”李荣飚腐败之路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光于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的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

红头文件干预市场,发文推广价格翻番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民爆物品的移动储存库和固定仓库的设计、寄放、安全评价的企业都涉及资格准入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公安部门监管。作为分管领导,李荣飚多次提出发文确定有资格开展业务的企业。
  “发文前枪爆支队也开会,开会前让各企业申报,然后筛选,开会研究。送了钱的就进入名单,开会成了一言堂。”负责李荣飚案件侦查、起诉工作的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雷毅说。
  条例还规定,所有民爆企业在使用雷管、炸 药的3天内都需到县级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在李荣飙担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时,由于很多工矿企业地处偏远,无法准时备案,规定的执行并不理想。
  2010年7月,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找到李荣飚,请他帮忙推广该公司研发的民用爆炸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信息无线平台,通过该平台,民爆企业可以实现网上备案。
  为了打开产品销路,两个月中,李荣飚先后签审《关于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民用爆炸物品信息报送时限的通知》《关于推广使用民爆物品信息系统无线平台的通知》《关于分期分批组织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信息无线平台操作人员培训通知》3份“红头文件”。而这些文件实则是由北京丹灵公司亲自起草,并在文件中伪造出“受公安部委托开发该产品”的内容。
  该公司还与李荣飚商定:无线平台在四川的销售价格为每台8800元,公司按每台5600元的标准入账。每台1000元作为地市州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的好处费,由该公司销售经理陈某负责“打点”,每台2200元作为李荣飚的“推广好处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一名购买该平台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丹灵公司最初在销售该无线平台时,价格不过3000多元,经过治安总队发文一推广,价格翻了一番。
  在销售过程中,北京丹灵公司负责发货、运输、培训,李荣飚安排人员分组收款,开具四川丹灵公司收据。根据记者调查,四川丹灵公司名义上是北京丹灵公司的代理商,实际上是李荣飙以其侄子的名义注册的一家空壳公司。该次交易中,李荣彪共计受贿600万元。
  2011年11月,北京丹灵公司因销售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再一次找到李荣飚,双方商议比照无线平台模式提价销售。该系统售价每套6220元,李荣飚从中每套“提成”1200元。
  当年11月25日,李荣飚签发《关于举办全省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的通知》,组织全省烟花爆竹企业和公安机关人员到成都培训,培训费每人“提成”200元。
  2010年7月,江西远大公司和江西卓尔公司销售人员请李荣飚帮忙推广两家公司生产的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民爆物品专用箱(柜)。李荣飚亲自起草、签审了《关于规范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可移动储存库及专用箱(柜)的通知》。
  “实际上全国具有这类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有很多,允许谁进入市场却是李荣彪说了算,不是通过制度和程序确定。”雷毅说。

跨界任职 行业协会成权力寻租掩护
  记者采访发现,李荣飚在治安总队任职的同时,还具有另一个身份──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会长。
  该协会网站显示,协会成员包括工程爆破,烟花爆竹生产和焰火燃放,民爆物品原料和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销售,民爆仓库设计、安全评价、移动炸 药库生产销售,民爆物品使用和矿山机械设备销售等213家会员单位,协会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公安厅。
  “在治安总队,他的身份是民爆行业的监管者;在协会,他又跟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办案人员说。据了解,在李荣飚被调查前,该协会的出纳是他的侄子,办公室主任是其亲信朋友,李荣飚受贿的赃款许多是通过协会转移。
  “利用协会,他结交了很多企业老板,多次为他们提供帮助,协会实际成为了受贿的中转站。”雷毅说。
  雷毅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民爆作业企业开展业务需要不同的资质,各等级的资质对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和技术等级都有具体要求,人数、技术等级不够的企业要对人员进行培训,而这些培训又是通过该协会组织。李荣飚作为常务副会长,与考核专家很熟悉,拥有建议权,为此先后有20多家企业向他送钱。据李荣飚交代,对于收了钱的企业的学员,往往100分考上50多分就让过关。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彤指出,类似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这样的行业协会目前在我国大量存在,这些协会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在管理上也是行使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双轨制”,行业协会定位不准,容易沦为权力寻租的中介机构。她呼吁,尽快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职能进行准确定位,使行业协会独立于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部门权力封闭运行为腐败提供温床
  “李荣飚虽然级别并不高,但能在3年中受贿高达1500万,说明这个岗位权力太大,受到的监督微乎其微。”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里赞教授说,“公众对类似民爆事务这样的特殊行业并不熟悉,管理部门讳莫如深,权力运行不透明,因此钱权交易能够以一种相对隐蔽的形态存在于公众视线之外。另一方面,这些行业又与生活息息相关,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
  “以民爆事务为例,目前我国民爆物品除生产和销售环节由国防科工委负责监管外,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都必须在公安部门的监管之下进行,公安机关权力庞大,权力运行不透明,实际操作中监管和干预多有错位之处,导致行业市场畸形竞争。”曾彤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李荣飚案件中的部分线索还牵出了包括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刘剑平、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原局长郭波等16人在内的一系列公安部门腐败案。办案人员表示,这些案件几乎都如出一辙,无不是利用手中权力,披着监管外衣实现个人利益。
  相关学者指出,权力部门的关键岗位应当进行分权,使权力公开运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避免插手市场交易,严格划定监管的边界;特种行业应当完善资格准入制度,充分调动发挥市场作用,才能真正解决集权部门的腐败问题。 ●
10#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1-29 01:47:00|只看该作者

四川公安巨贪李荣飚借红头文件3年受贿1500万

源自:北京晨报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

红头文件干预市场
  记者调查发现,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的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
  2010年7月,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找到李荣飚,请他帮忙推广该公司研发的民用爆炸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信息无线平台,通过该平台,民爆企业可以实现网上备案。
  为了打开产品销路,两个月中,李荣飚先后签审3份“红头文件”。而这些文件实则是由北京丹灵公司亲自起草,并在文件中伪造出“受公安部委托开发该产品”的内容。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一名购买该平台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丹灵公司最初在销售该无线平台时,价格不过3000多元,经过治安总队发文一推广,价格翻了一番。
  在销售过程中,李荣飚安排人员分组收款,开具四川丹灵公司收据。根据记者调查,四川丹灵公司名义上是北京丹灵公司的代理商,实际上是李荣飚以其侄子的名义注册的一家空壳公司。该次交易中,李荣飚共计受贿600万元。

协会掩护权力寻租
  记者采访发现,李荣飚在治安总队任职的同时,还具有另一个身份──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会长。
  “在治安总队,他的身份是民爆行业的监管者;在协会,他又跟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办案人员说。据了解,在李荣飚被调查前,该协会的出纳是他的侄子,办公室主任是其亲信朋友,李荣飚受贿的赃款许多是通过协会转移。
  “利用协会,他结交了很多企业老板,多次为他们提供帮助,协会实际成为了受贿的中转站。”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雷毅说。

爆出公安腐败窝案
  “李荣飚虽然级别并不高,但能在3年中受贿高达1500万,说明这个岗位权力太大,受到的监督微乎其微。”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里赞教授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李荣飚案件中的部分线索还牵出了包括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刘剑平、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原局长郭波等16人在内的一系列公安部门腐败案。办案人员表示,这些案件几乎都如出一辙,无不是利用手中权力,披着监管外衣实现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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