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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不取 发表于: 2018-11-3 23:08:02|只看该作者|只看大图|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交通·通讯兰州兰海高速交通事故致15死46伤案宣判:2人均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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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多车相撞 15人遇难事故。2018年11月3日19:21,G75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辽宁籍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黑龙江籍车主李佳林在副驾驶位置乘坐,牵引“吉B2870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装载履带起重机部件,途经G75兰海高速七道梁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灵造成车辆失控,行至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广场附近时,与1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后,连续与13辆小型客车直接碰撞,所载货物甩出砸中车辆,并导致周围18辆小型客车相互碰撞。
  11月4日凌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均派出工作组赴兰州指导兰海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此次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45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10人、轻微伤33人)、33辆机动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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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员: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 国合会:建议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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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做下去 发表于: 2019-8-29 14:23: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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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临高速致15死46伤案宣判:2人均获刑7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兰临高速致15死46伤案宣判:2人均获刑7年

  新京报快讯 据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消息,2018年11月3日,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驾驶员李丰及车主李佳林被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交通肇事罪。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8月29日上午依法公开宣判,二被告人分别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宣判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前,该车因频繁使用制动,致牵引车及挂车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减弱。期间车辆经过5处避险车道,被告人未采取避险措施,最终该车辆高速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广场211.5米处时,直接撞击前方排队缴费的小型车辆,致33辆车受损、14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46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90163元。
源自: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3#
 宇彬 发表于: 2019-8-3 10:38:00|只看该作者

兰临高速交通事故案2被告受审 曾致15死亡46人受伤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兰临高速交通事故案2被告受审 曾致15死亡46人受伤

  新京报快讯 据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消息,8月2日上午,“11.3”兰临高速兰州南收费站重大交通事故一案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丰、李佳林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到庭受审。
图片来自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3日17时许,被告人李丰驾驶辽AK4481重型半挂车,被告人李佳林同乘,从甘肃省广河县出发沿兰临高速驶往兰州方向。19时13分许,该车驶离七道梁隧道口两公里左右时,发现刹车出现故障,遂采取连续踩刹车、打开水箱装置给刹车降温等方式减速,均未达到减速目的,车辆持续以90-100公里/小时高速行驶,因频繁使用制动,致牵引车及挂车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减弱。期间车辆经过5处避险车道,被告人未采取避险措施,最终该车辆高速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广场211.5米处时,直接撞击前方排队缴费的小型车辆,致33辆车受损、14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46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90163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丰、李佳林身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严重忽视车辆行驶安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员重大伤亡及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
源自: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2#
 闪亮山 发表于: 2018-11-17 02:23:00|只看该作者

兰州兰海高速交通事故调查结果:病车上路违法超载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兰州公布“11·3”交通事故调查结果
⊙记者:屈畅 实习生:施世泉

  16日上午,兰州通报了“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通报中称,事发当日,涉事半挂牵引车因制动失灵导致车辆失控。而在今年10月,司机就曾向车主反映车辆制动存在问题,但直至事故发生,车主都未进行检修。目前,司机和车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律专家表示,肇事者在知道该车辆制动失灵或者有问题的情况下仍选择驾车上路,在法律上属于由于主观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货车制动失灵致15死45伤
  16日上午,兰州市委宣传部就“11·3”致15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做出通报。通报中称,11月3日,兰州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紧急救援处置、全力做好善后的同时,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査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事故发生当日,辽宁籍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黑龙江籍车主李佳林在副驾驶位置乘坐,牵引“吉B2870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装载履带起重机部件,途经G75兰海高速七道梁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灵造成车辆失控,行至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广场附近时,与1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后,连续与13辆小型客车直接碰撞,所载货物甩出砸中车辆,并导致周围18辆小型客车相互碰撞。此次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45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10人、轻微伤33人)、33辆机动车受损。

事故系病车上路违法超载
  兰州市委宣传部称,经调査查明,今年10月21日,李丰就已发现肇事机动车制动有问题并多次告知李佳林修理,但直至事故发生,李佳林未对制动系统进行检修。
  经鉴定,事故发生前肇事机动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事发时在长下坡路段频繁使用制动,致牵引车和挂车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减弱,因挂车制动储气筒接头处肇事前有漏气现象,制动效能进一步减弱,整车制动距离加大,制动失灵,造成车辆失控。
  调查还发现,该车制动失灵后,在长约10公里、行驶近8分钟的路程中,途经4处避险车道,肇事人未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肇事机动车有超载违法行为;货物装载时捆绑固定存在安全隐患,加剧了事故损害结果。
  目前肇事驾驶人李丰及车主李佳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4日经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及有关挂靠、装载运输涉事企业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车辆制动有问题仍上路需担责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民事责任方面,司机和车主主要需要对伤亡者进行赔偿,也需要对路面的损坏和交通设施的损坏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肇事者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顾大松认为,肇事者在知道该车辆制动失灵或者有问题的情况下仍选择驾车上路,在法律上属于由于主观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肇事者可能会面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检方对肇事者的指控以及法院最终的量刑、判罚很大程度上会考虑此次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当时的路面、交通情况等因素。”顾大松说。
  顾大松表示,如果车主是雇佣司机全职驾驶该车辆,那么车主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车主和司机分工驾驶,那么车主可能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1#
 问薇千柔 发表于: 2018-11-15 16:23:00|只看该作者

官方通报兰海高速事故:向死者家属预付10万丧葬费

源自: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善后处置工作的通报

  2018年11月3日,兰海高速(G75)兰临段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甘肃省、兰州市和七里河区三级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分赴事故现场和医疗救治点指挥救援。经过省、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死亡人员善后安置基本结束,伤员救治以及死伤人员家属安抚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善后处置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死者善后处置情况
  “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兰州市政府立即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设立了8个工作组,抽调200多名工作人员,按照每位死者1个工作小组的原则,一对一负责协调死者善后、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先期已向每位死者家属预付10万元丧葬费,并妥善安排好外地来兰129位家属的食宿,临夏州和东乡县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兰州市对当地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和慰问。截至11月10日,在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14名死者已安葬;目前1名死者待后事处理后安葬。

二:伤者救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共有45人被送往医院检查和救治,接收伤员的各医院按照“先救治、后统一结算”的原则,采取一切措施给予伤者救治,其中:22人经检查无伤情后于11月4日凌晨离院,6人接受治疗后已陆续出院。尚有17人住院治疗,其中2人病情危重,经专家会诊后正在进一步治疗;15人伤情平稳,经过治疗,近期可出院。同时,抽调40人成立了4个医院工作组,妥善解决好四所医院133名伤员家属的食宿问题。目前,伤者及家属均得到安抚。

三:下一步工作
  事故善后组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协调做好未安葬死者的家属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医院做好伤员后续治疗和家属安抚,确保伤员能得到最好的救治,最大努力减少因伤致残;三是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死伤人员的赔付工作,及时与死伤人员家属做好沟通,确保后续赔付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20#
 真爱你 发表于: 2018-11-7 12:08:00|只看该作者

兰海高速事发路段明起暂时禁止三轴以上货车通行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兰海高速事发路段明起暂时禁止三轴以上货车通行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3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自8日起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通行。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为了预防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决定自8日零时起,该路段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禁止通行时间至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通车之日止。
  禁止通行路段总长度共21.5公里,从兰海高速井坪收费站至兰州南收费站。过路的禁行车辆需从井坪收费站驶出,经国道212线驶往兰州。
  3日19时21分,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拉运塔吊的辽宁籍半挂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新七道梁17公里长下坡路段,刹车失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等候缴费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15人死亡。
  编辑 刘佳妮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9#
 杨坝河 发表于: 2018-11-6 17:08:00|只看该作者

兰海高速车祸事发路段严禁货车驶入客车道和超车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兰海高速车祸事发路段严禁货车驶入客车道和超车

  新京报快讯 据兰州交警指挥中心官方微博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预防G75兰海高速公路21.5至0公里长下坡路段(临洮至兰州方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车辆分道行驶和限行。该路段左侧车道为客车道,中间车道为客货车道,右侧车道为应急车道。货运车辆应当在客货车道行驶,严禁货运车辆驶入左侧车道,严禁货运车辆超车,严禁占用应急车道。该路段南北双向禁止运输不可解体的超限运输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严格控制车速和车距。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客货车道限速7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100公里/小时;七道梁隧道内客货车道限速50公里/小时,客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机动车在该路段行驶时,与前车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加强路面管控和应急管理。途经该路段的所有重型货车必须自觉驶入七道梁隧道出口处的公安检查站,接受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发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大型货车发生制动失灵等故障,须立即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并报警求助,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倪艳楠
18#
 chuanyezf 发表于: 2018-11-6 02:08:00|只看该作者

公安部工作组调查兰海高速事故

源自:山西晚报
原文标题:公安部工作组调查兰海高速事故

  11月3日19时21分许,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
  接报有关情况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立即调度指导事故处置工作,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原因,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并派出工作组赶赴兰州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从兰州交警部门获悉,3日晚一辆拉运塔吊的辽宁籍半挂车沿兰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等候缴费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31车受损。肇事司机受轻伤,事发后其随即被公安机关控制,目前正在接受调查。据其本人交待,事故发生时因连续下坡、刹车失灵导致车辆失控。
  事故发生后,兰州市公安、消防以及医疗等相关部门赶往现场救援,甘肃省主要领导带领省市相关部门人员紧急赶赴现场指挥处理。甘肃省委省政府3日夜间召开兰海高速交通事故处置现场会,要求甘肃省公安厅对全省类似情况进行排查,甘肃省安委会要抓紧下发通知,对加强司机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冬季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驾驶提出要求。
  3日23时30分许,沈阳建华新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辽AK4481号车是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的数辆车之一,但该车跟其公司“没有利益关系”,该公司“不向该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该负责人称,对于挂靠车辆,车主与该公司签有协议,公司要求挂靠车辆按时年检,各种保险办全,不能有违法违章,交通事故与该公司无关,责任自理。他暂不清楚辽AK4481号车的具体载重等信息,正在联系该车的车主。他表示,其公司自有车辆的自重一般不超过19吨,载重量在30吨左右,在高速上的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80公里/小时。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稿件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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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杨坝河 发表于: 2018-11-5 23:08:00|只看该作者

有多少兰海高速事故可以早些避免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有多少兰海高速事故可以早些避免

11月3日19时21分,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已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兰州市相关部门迅速开展生命救援。图片/视觉中国
  据媒体报道,11月3日19时多,一辆拉运塔吊的半挂车沿兰海高速由南向北行驶,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排队等候缴费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截至目前,事故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公安部门第二天发布的消息显示,事故原因是由于驾驶半挂车的司机不了解路况,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惊慌失措的司机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
  此次事故发生后,有不少网友指出该“17公里长下坡”路段存在设计不合理问题。巧的是,甘肃省交通运输厅4日上午召开了一个紧急视频会,会议要求甘肃省各地、各单位抓紧落实133条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保证公路安全畅通。虽然未直接点出兰海高速“17公里长下坡”路段也在整治之列,但却指出要“重点加强对长大下坡、桥梁、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其实,不管点不点名,这段“17公里长下坡”路或许的确存在不合理,也需当地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因为问题路段不整改就还可能继续发生事故,唯有整改好才能体现政府的担当,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据统计,自2004年12月底兰临高速开通至2013年6月中旬,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即此次事故发生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死55伤。仅2012年该路段即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正因如此,兰海高速该路段一直是当地交管部门管控的重中之重。
  而一位长期从事道路桥梁设计的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段和青兰高速柳沟河段,如果在当初设计的时候,能将坡度设计得缓和一些,兴许能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在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迅速增加的语境中,出现一些问题路段也属正常。但有问题就整改,这才是政府应有的担当。比如厦蓉高速福建和溪路段,14公里的长下坡导致了不少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就是该路段坡度设计超过了国标,以致司机长期处于刹车状态,容易发生追尾事故。当地政府最后采取了改线措施以达到整改的根本之效。
  其实,各地对于高速公路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陆续解决。比如2014年10月启动的湖北省高速公路标志标牌专项整治活动,一年时间累计整改标志标牌达1.1万块。今年上半年,贵州省对省内325处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进行了整改。就兰海高速“17公里长下坡”路段而言,是否需要补充更有效的大货车减速设施,或者通过适当改线来降低坡度都需当地相关部门借此机会认真总结经验。
  因此,面对高速公路的问题路段或设计缺陷,有关部门还是需要引起重视,对问题路段缺陷设计进行“手术”。尤其是有关部门在管理上要有充分认识,比如在高速公路通车之前有无尽量避免出现设计缺陷问题,以致相关路段存在“先天不足”;对已通车的高速公路,有无设置相关意见收集的反馈机制,以便随时对有设计缺陷的路段进行整改。
⊙左生一(媒体人)

⊙编辑:肖隆平校对:贾宁
16#
 qwer222 发表于: 2018-11-5 20:08:00|只看该作者

兰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兰海高速"11.3"特大交通肇事案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兰州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兰海高速"11.3"特大交通肇事案

  正义网北京11月5日消息,据甘肃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3日晚,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获悉该事故后,兰州市检察院于当晚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主动与市公安局对接,于4日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就案件定性、规范取证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
  目前,肇事司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5#
 btkj 发表于: 2018-11-5 17:08:00|只看该作者

兰海高速车祸关键词:为何刹车失效 何为避险车道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兰海高速15死重大车祸关键词:为何刹车失效,何为避险车道

  据《中国日报》11月4日消息,针对11月3日晚发生的兰海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李某惊慌失措,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11月4日,一名来自某中部省份、在山区高速工作的交警告诉澎湃新闻,车辆制动失效的具体原因,需要通过进一步检查才能知道;但这种大货车在长下坡连续刹车后,刹车鼓高温容易出现热衰减(热衰减指的是在高温下,机械性能下降),甚至出现自燃的情况。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张学礼分析认为,此类事故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车本身有没有超载,二是车本身是否存在缺陷,三是司机本人因素,驾龄以及自身操作能力。
11月3日晚19时30分左右,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出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东方IC 图

为省油大货车经常空挡滑行
  根据兰州公安部门初查,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上述交警介绍,大货车基本都是使用的气刹车,不少会安装刹车降温装置,就是通过一个水箱喷水给刹车鼓降温。一些大货车在长下坡的时候,为了省油用高档位甚至空挡滑行,速度过快时会不停踩刹车来降低速度。兰海高速事故中的这名司机第一次跑这个路段,可能对长下坡的长度没有心理预判,为了降低速度又不停踩刹车减速,也有可能刹车降温装置的水没有加满,导致刹车鼓温度过高失效,但具体情况如何需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张学礼告诉澎湃新闻,通过水箱喷水给刹车鼓降温的方式本身是不允许的,虽然可以暂时降温,但是治标不治本。据其介绍,牵引车主要有三种制动方式,包括排气制动、电涡流制动和缓速制动(机械制动)。第三种效果最好,但需加装,成本较高,前两种车上有,司机不一定会用。
  安装水箱喷水给刹车鼓降温在现实管理中也让交管部门左右为难。据《华商报》2010年11月30日报道,丹凤县交警大队铁峪铺中队中队长刘龙生说,车辆上路喷淋是不允许的,私自安装水箱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些车主年审前把水箱卸掉,年审通过后又重新装上。
  该报道称,“现实中让我们很难管理。”刘龙生说,载重车走在秦岭地形复杂的特殊路段,不通过喷淋给刹车降温,刹车会失灵,结果很可怕;而一旦洒水降温,又会导致路面结冰。

制动失效可找避险车道
  此外,处于山区的高速公路通常还会设置一些避险车道。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兰临路段在各大弯道之前都铺设有避险车道,总共5处,最后的一个避险车道在距兰州南收费站约1.5公里处的位置。此外,兰州南收费站还专门设置了2个车道的紧急通道。
  有高速交警向澎湃新闻介绍,这些避险车道设置在高速公路一边,是一个长上坡,上面铺了很多石子或沙,司机如果发现车辆失控可以开上去,此次事故中司机惊慌失措没有找避险车道,有可能是对路况不熟,对长下坡没有一个心理预判,也有可能是驾驶经验不足。
  澎湃新闻注意到,高速公路上的“坡长、弯道多”路段,往往事故高发。例如,沪渝高速公路湖北宜昌至恩施段开通后,被很多人称为“魔鬼高速”。
  据《长江商报》2010年6月21日报道,在沪渝高速公路1181KM-1278KM近97公里路面,半年来交警已处理284起交通事故,平均每天近1.6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达30人。尤其是湖北长阳段金龙隧道至高家堰,有一段长达的26公里的长下坡,落差达912米。
  2012年9月20日,参警才8个月的湖北高速交警长阳大队民警覃荆龙,在执行巡逻任务时被刹车失灵的大货车追尾,不幸殉职。
  公开资料显示,为了让货车司机在长下坡前加水和在长下坡前做好准备,2013年4月28日,沪渝高速榔坪停车区通车投入试运营。这处停车区设在26公里长下坡的顶端,高速交警在货车经过时,会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区加水并检查车辆状况。
  据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办2016年4月1日发布的消息,覃荆龙生前执勤的沪渝高速公路长阳段地处鄂西山区,道路条件极为复杂,桥隧众多,坡长弯急,最长的下坡达连续26公里,且恶劣天气频发,货车极容易发生刹车失灵状况,是事故高发、易发路段。覃荆龙就牺牲在这段连续26公里长下坡的中间。
  上述消息称,为了守护过往百姓的平安,告慰战友在天之灵。长阳大队民警克服巨大的安全压力和思想包袱,在两个执勤点实行24小时勤务,三班轮流倒,无缝交接班。他们不畏难,不惜力,总结出“危险路段单道通行、坡顶交通管制、主线引导货车加水、间断分车放行、重点节点值守、分段应急管控、恶劣天气预警、提前防滑防冻”一系列山区高速管理经验。
  那么,货车司机在下坡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四川雅西高速交警告诉三联生活周刊,首先,为了预防刹车失灵情况的出现,驾驶员应事先对车辆情况,包括刹车制动、淋水器等装置性能进行检查;其次,下坡之前应换入适当的低速档位,减速行驶;最后,下坡行驶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能长时间踩刹车制动或空档滑行,可间歇性地使用制动以控制车辆速度,在轻踩刹车的同时配以手刹,慢速前行,避免使用紧急制动。万一发生了刹车失灵、车辆失控的情况要镇定,要注意道路两侧的指示牌,就近寻找避险车道。尤其是对不熟悉路况的司机来说,在长下坡和弯道处看清警示牌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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