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紧急通知》强调: 拆迁恶性事件要追领导责任 要求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重拳出击遏制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据南都记者从东部省份一知情人士处获悉,《紧急通知》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4月,吉林市北山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大型机械臂正忙碌着扒倒一栋栋旧楼。CFP供图 南都讯 记者陈宝成 实习生吴俊丽 发自北京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重拳出击遏制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据南都记者从东部省份一知情人士处获悉,《紧急通知》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一: 6月底前实施新征地标准 《紧急通知》把农村土地征用置于首位,颇显不同。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的规定,成为《紧急通知》中最大的亮点之一。 “影响比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多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发生,征地引发的社会问题与当前的维稳结合在一起。”曾参与建言废改《拆迁条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指出,原有的农村征地程序、补偿标准、补偿款分配,都严重过时。《紧急通知》针对性强。 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曾两次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新《征收条例》专家座谈会。他昨晚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认为,《紧急通知》花大力气阐述农村征地拆迁问题,可以看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土地是老百姓永久性的生产资料,对农民来说,如果被征地,不只影响农民十年二十年的生活,甚至会影响好几代农民子弟。” 前文知情人士称,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征收农村土地之前,政府应当进行公告,并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政府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并且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农村征地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 上述知情者说,《紧急通知》明确,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市自治区,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并且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将尽快调整提高。 应松年指出,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低,有的地方补偿款甚至解决不了农民当下的生活和就业,所以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一定要到位。 上述知情人士还称,《紧急通知》要求,农村征地如果需要拆迁农民住宅,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并且要解决好他们的居住问题,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对此,王锡锌认为,光靠这两句原则性规定,政策很难落地,因此有必要出台实施细则。比如说长远生活有保障的长远,是多长时间?生活水平不降低,由谁来判断?怎么判断?都需要细化。这些核心信息应该让老百姓知道,才能让政策落地,从而发动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有效参与,进而监督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