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这个社会,无论商务办公大厦,还是居民住宅小区,或是厂矿、部队机关、机场、车站、学校、公园等等区域,只要是有人生活、工作、学习、休闲等这些地方,都有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但人们对物业管理服务已到了千夫指的地步,虽然国家有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各省市也有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仍然挡不住物业公司被一些业主指责、漫骂,为什么呢?首先是人们的利己主义,主观上就存在着高低不平等心态,物业服务行业是服务,业主认为花了钱将物业公司雇佣来的,就得事事为业主服务,要不花钱雇物业公司干什么?这种心态的业主占了绝大多数,但这些人在市场上买东西时却是另一种心态,即高价的质好,低价的就质差,理所当然,换到物业服务上却是无论缴纳多少物业费,都要求高品质服务,同时外加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无偿服务,也就是业主家中的事也要物业公司负责,若物业公司与其讲法理,他就耍无赖,物业公司无奈也耍无赖,他就拿出歪歪理来对付,这种业主就属于不要脸的无赖之徒!这种人真的不少。 再看物业公司,明明可以正大光明把物业服务合同公示出来,把物业管理条例公示出来,但却掖着藏着,说白了就是怕不利于物业公司的条款让业主看到,都是利己主义,这样反而让业主觉得物业公司象个贼娃子。同时,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低参差不齐,也导致服务有高低之分,让不满的业主更是抓到把柄不放。而物业公司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很多都没办法让业主看到,就得需要物业管理人员利用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但很多物业公司很是忽视了这一点,最后拿不出证据,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而且物业公司人员对业主一直都是低声下气,而忘了是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就因为物业公司认为是为了赚钱,为了公司发展,为了养活物业员工,为了不惹麻烦,最后成了恶性循环,最终物业公司还是被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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