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245|回复: 0

[2019年以罚款名义受贿5000元 芮城文物局原副局长获刑1年

 [复制链接]
源自: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11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芮城县文物局原副局长在抓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盗墓嫌疑人后,以罚款名义受贿5000元,私自将嫌疑人及车辆放走,致使多名盗墓嫌疑人仍未受到法律追究。近日,当地法院宣判,其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获刑一年。
  芮城县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12月某日下午,时任芮城县原旅游文物局副局长的景宏波接到该局安全股原负责人刘有民(另案处理)报告称,他人举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魏城遗址保护区内的古魏镇坑头村有人盗墓。景宏波随即组织刘有民与该局时任城隍庙文管所副所长的董俊华(另案处理)进行巡查,在该村村西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和三四个可疑人员,遂拦车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时,现场抓获盗墓嫌疑人一名,其余两三人逃走,在可疑车辆座位下发现吊土绷带、探杆、洛阳铲等盗墓工具。景宏波与刘有民、董俊华将盗墓嫌疑人、车辆及盗墓工具带回旅游文物局作进一步调查。景宏波带着盗墓嫌疑人乘坐刘有民驾驶的执法车辆载着盗墓工具,董俊华驾驶盗墓嫌疑人的车辆。
  在返回途中,王武桥(另案处理)给董俊华打电话为盗墓嫌疑人说情,想交钱放人放车。董俊华将盗墓嫌疑人的车辆停放在城隍庙文管所,来到芮城县原旅游文物局与刘有民、景宏波商量后,董俊华以罚款的名义经王武桥手收受他人贿赂款15000元,收款后每人分得5000元。
  景宏波决定私自将盗墓嫌疑人及车辆放走,未按规定将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致使多名盗墓嫌疑人现未受到法律追究。案发后,被告人景宏波主动缴纳赃款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景宏波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案件的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景宏波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其违法所得5000元予以追缴。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水晶猪猪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水晶猪猪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水晶猪猪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水晶猪猪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水晶猪猪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水晶猪猪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文物建筑“认养”值得探索 上海徐汇区负责人:西岸将成亚洲最大规模艺术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27 13:27, Processed in 0.1248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