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部分盛市政协委员实地视察了宜宾的村民自治工作,详细了解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情况,以促进自治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政协副主席李宗清、汪伯谦、郑耀银、李维远、李万铮、严晋川、王力平参加视察。
视察组先后来到翠屏区火花社区和高丰社区,通过社区负责人的介绍,视察组对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 村民自治是一种非政权性质的区域基层民主,其目标是使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委会组织下真正成为村的主人,依法行驶自治权,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目前宜宾已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1个,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2个,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1个,市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91个,县级村民自治模范村1852个,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21个。多年来,全市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即:“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落实制度建设和村务公开为重点,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通过听取了民政部门和翠屏区的介绍,结合现场考察的情况,视察组对民政部门在村民自治工作上所做的工作表示比较满意,并表示希望民政部门注重培育典型,继续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突出重点,切实把“三自”“四民主”抓落实;并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继续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基层民主进程,切实加强村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李宗清希望民政部门进一步宣传村民自治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要在“三自”“四民主”上多下功夫,提高村民自治的水平,要不断总结经验,认识规律,巩固农村社区的成效,要高度重视基层维稳工作,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
(宜宾新闻网记者杨艳文/图编辑张洋责任编辑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