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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体育总局官员受贿30万助河南获全运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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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法制晚报

  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在亚洲跆拳道锦标赛首日新闻发布会发言 供图/CFP
  左右全运金牌 拳跆中心副主任受贿
  自称30万为竞选赞助 法院:以全运会金牌事宜为由对价收受钱款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罪一审判10年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此案开庭时,赵磊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的执委赞助费。
  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给赵磊30万,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其接受请托收受钱款,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指控
国内跆拳道第一人懂两门外语

  现年53岁的赵磊来自陕西省商洛市,大学文化,系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据了解,拳跆中心具有对拳击和跆拳道运动全面管理的职能。
  赵磊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担任枣庄(滕州)赛区跆拳道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一职。
  拳跆中心作为项目管理中心,在全运会跆拳道比赛中主要负责竞赛组织、制定规程、技术指导、选拔技术官员、协调确定赛程及竞赛器材等竞赛管理工作。
  在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里,常建平任中心主任,主抓拳击。平时跆拳道方面的赛事安排、集训,乃至和跆拳道本家韩国之间的交流等等,都是赵磊进行运作。因此,赵磊在国内跆拳道界有着很高的威望。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磊可谓国内跆拳道第一人。
  1986年,赵磊受国家体委委派去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俄语,由于成绩优秀,他此后曾多次担任中国体育代表团出访东欧国家的俄语翻译。
  1992年,他到北京体育大学强化学习一年英语,此后能用英文流利交谈。
  1995年,赵磊参与组建跆拳道国家队,并创建中国跆拳道协会,他也成为中国跆拳道发展的关键人物之一。
  2005年8月,赵磊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此后,赵磊担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级别副厅级。
  2008年执裁北京奥运会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连续执法三届奥运会跆拳道比赛的顶尖级裁判员。

为河南跆拳道提供帮助受贿30万
  2011年10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确认,拳跆中心副主任赵磊于本月中旬已由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带走,现正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011年10月13日,赵磊被羁押,同年10月27日被逮捕。
  2012年3月27日,赵磊被取保候审,2014年6月19日再次被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15日,赵磊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赵磊在任职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于同年4月底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某给予的钱款20万元。
  2009年9月,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比赛期间,在山东省滕州市滕州宾馆收受韩某给予的钱款10万元。
  案发后,上述钱款已追缴。

自辩
  庭上辩称30万元是竞选赞助款
  在法庭上,赵磊称自己确实收了韩某的30万元,但他这笔钱不是贿赂,而是赞助款。
  据了解,2009年5月14日,世跆联下发通知,让世界各国单项协会报名推荐竞选执委人员。
  2009年6月,世跆联确认赵磊为候选人。
  拳跆中心曾经为赵磊竞选一事部署工作,强调有条件的省市单位就予支援。同年10月,赵磊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世跆联执委换届会议上当选世跆联执委。
  赵磊称河南体育局向其提供的30万元是赞助,因为有单位布置在先,他也向领导汇报过此事,是纯粹的工作行为。他代表中国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经手地方体育局的一笔经费不应定性为受贿罪。
  赵磊辩护人认为,韩某分两次送钱给赵磊,是为了支持赵磊竞选世跆联的执委或副主席。河南作为跆拳道项目的大省,为赵磊提供资金帮助。赵磊所收的钱款完全用于执委竞选的公关工作,他没有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
  赵磊仅是违反财务制度,不应构成受贿罪,建议法庭宣告赵磊无罪。

证言
  豫体育局局长:为全运会得金牌给钱
  对于给钱的目的,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某则称与赞助无关,而是为了得金牌。
  韩某说,他2001年11月认识赵磊。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赵磊将本已获胜的河南队的陈某,改判为负,导致河南省体育局与赵磊产生了矛盾。
  2009年全运会前夕,因为河南省有多名运动员具备夺冠实力,所以确定了夺取两枚金牌的任务。但是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期间,赵磊告诉河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某,说河南省只具备一枚金牌的水平。赵磊的意思就是河南省这次就拿一枚金牌,其他的就别想了。
  韩某说,为了能完成拿两块金牌的任务,韩某跟李某商量给赵磊一定的好处费。
  2009年4月底,韩某让李某从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拿了20万元,俩人到了北京,住在体育总局对面的天坛饭店,约赵磊见面。在韩某房间,韩某说起陈某在奥运会失利的事,然后说“这次全运会上别卡河南,河南跆拳道完成两枚金牌的任务还要多帮忙。”赵磊同意了,韩某便把放在深蓝色文件包里的20万给了赵磊,说是一点心意。
  赵磊收下钱就走了。
  韩某说,2009年9月,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在山东滕州市举行,第一个比赛日,河南赢了一块跆拳道金牌,这块金牌是赵磊协调给某省队的。怕赵磊不高兴,在之后的比赛中为难河南队,韩某跟李某商量再给赵磊10万元现金。
  韩某称,他印象中是第二个比赛日傍晚,他和李某一起带着10万元到滕州宾馆找赵磊。钱是放在一个浅色纸袋里,他单独进了赵磊房间,说感谢赵主任对河南代表队的支持,为保证河南代表队两枚金牌任务的完成,给您送点奖金。赵磊客套了几句就收下了。
  韩某说,给钱是为了全运会。李某也证实了韩某的说法。

拳跆中心主任:不知赵磊收钱
  原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称,赵磊是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业务副主任,裁判选拔是由赵磊负责。应当说,拳跆中心在赛事的组织过程和裁判的选任过程中,都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拳跆中心对外的言论也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赵磊收韩某30万元这件事,常建平说赵磊没跟自己汇报,私下也没说过,更谈不上说过这钱是否用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了。按照财务制度,不允许私下收受他人财物。
  常建平说,他知道赵磊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那是2009年上半年的事,当时魏纪中是世跆联的执委,但是当年魏继中又被选为世界排球协会的代主席,于是魏纪中在2009年上半年时候推荐由赵磊代替他参选新一届世跆联的执委。
  跆拳道中心研究同意赵磊作为候选人参与世跆联执委竞选。体育总局研究批准同意由赵磊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当时跆拳道中心为赵磊参与竞选,包括印刷宣传册、制作专门纪念品、公关拉票,一共花了十几万元。
  对于参与竞选,常建平说,他曾经在拳跆中心主任办公会或是周例会上提出,既然总局已经批准,中心就要全力以赴予以支持,争取成功。而且拳跆中心还向各省市体育局号召过的,希望得到各地人财物的支持。
  据他了解,地方体育局和相关运动中心没有给予金钱的支持,都是以实物的形式,支援的财物有正当的程序和正规流程,都要进行登记。赵磊个人从中拿钱未经报告、不登记入账是严重违纪,是不允许的。

拳跆中心:竞选地方未提供资金
  证人张某回忆,作为跆拳部工作人员,他参与了赵磊竞选的全过程。
  当时我们有一个工作小组,工作内容有赠送委员礼品、材料等,这是国家体育总局出的钱。
  而拳跆中心出具的证据显示,赵磊竞选的印刷品印刷费是财务出的,这些费用列支在自筹资金项下;赵磊他们出访的机票、差旅费、住宿费等,是从外事经费支出的,这部分是从总局批准的。赵磊竞选单位出了两部分经费,地方体育部门在财务方面没有向拳跆中心提供过资金支持,并没有公关经费。

判决
体现权钱交易符合受贿罪要件

  法院审理认为,赵磊供称韩某是基于其竞选世跆联执委而送钱。但韩某与李某证言相互印证,均能证明送钱是为了全运会金牌事宜,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赵磊虽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且有证人证明赵磊出钱请有关人员吃饭、送礼,但仅能证明赵磊有可能将本案受贿款项用于上述支出,并不影响对赵磊以全运会金牌事宜为由对价收受韩某钱款行为性质的认定。综上,对于赵磊关于韩某送钱的理由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赵磊作为拳跆中心副主任,并对跆拳道项目有一定的影响力,韩某等多人证言,均能证明地方体育局与赵磊搞好关系对地方跆拳道项目有好处,赵磊明知韩某请托,先后收受30万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二中院认为赵磊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从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没收30万元。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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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买到假牛肉敲诈勒索商户数万元 中国维和部队官兵在非洲曾遭色诱
2# 四姑娘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1-5 03:27: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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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官员受贿30万承诺帮拿全运会金牌

源自:京华时报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收受河南省体育局局长给予的贿赂款30万元。赵磊辩称此款是赞助其竞选世跆联执委的经费,送钱者则称是为了让河南在全运会得跆拳道金牌而给予的贿赂款。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双方是权钱交易,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 案发
受贿30万被带走调查

  早在2011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就确认,中心副主任赵磊于当月中旬被带走调查。2011年10月27日,赵磊被逮捕,随后两次被取保候审,直到2014年12月15日一审宣判而再次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赵磊在任职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于同年4月底在北京市天坛饭店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某给予的钱款20万元;于同年9月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比赛期间,在山东省滕州市滕州宾馆收受韩某给予的钱款10万元。案发后,上述钱款已追缴。

■ 辩解
所收钱款是竞选赞助

  赵磊受审时承认自己收了韩某的30万元,但辩称此款是赞助款,不应认定其受贿。
  据介绍,2009年5月,世界跆拳道联合会下发通知,让世界各国单项协会报名推荐竞选执委人员,赵磊当时被单位推荐参与竞选,并于2009年6月被世跆联确认为候选人。相关证言显示,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曾经为赵磊竞选一事在会议上专门部署工作,强调有条件的省市单位进行支援,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同年10月,赵磊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世跆联执委换届会议上当选世跆联执委。
  赵磊辩称,河南体育局局长韩某向其提供的30万元,就是为其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给予的赞助经费。因为有单位布置在先,他也向中心主任常某等领导汇报过此事,但记不清具体在哪汇报的。他认为,自己代表中国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是为了国家的根本利益而开展的工作行为,经手地方体育局的一笔经费不应定性为受贿罪。另外,30万元他全花在竞选工作上,具体开支有请客吃饭、购买礼品,还有给非洲的一部分跆拳道协会的官员支付旅费、解决食宿等。
  赵磊辩护人认为,韩某分两次送钱给赵磊,是为了支持赵磊竞选国际跆联的执委或副主席。体育是举国体制项目,河南作为跆拳道项目的体育大省,为赵磊提供资金帮助。赵磊所收的钱款完全用于执委竞选的公关工作,他没有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赵磊仅是违反财务制度,不应构成受贿罪。

■ 证言
河南体育局局长
“给钱是为了全运会”

  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的韩某则证言称,30万元与赞助无关,给钱就是为了河南在全运会得跆拳道金牌。
  韩某说,2001年11月他认识的赵磊。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赵磊将本已获胜的河南队的陈某由胜改判为负,导致河南省体育局与赵磊产生了矛盾。
  2009年全运会前夕,因为河南省有多名运动员具备夺冠实力,所以确定了夺取两枚金牌的任务。但是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期间,赵磊与河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某交流,称河南省只具备一枚金牌的水平。
  韩某说,为了能让河南完成两块金牌的任务,他与李某商量给赵磊一定的好处费。2009年4月底,他让李某从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拿出20万元,两人到了北京,住在体育总局对面的天坛饭店,之后约赵磊见面。在韩某房间,韩某说起陈某在奥运会失利的事,并提出:“这次全运会你别卡河南,别难为我们代表团。河南跆拳道完成两枚金牌的任务你还要多帮忙。”韩某说,赵磊同意了,之后他把20万元现金放在一个深蓝色文件包里,说是一点心意,赵磊收下钱就走了。
  韩某说,2009年9月,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在山东滕州市举行。第一个比赛日,河南代表队的男队员赢了一块跆拳道金牌。为了让赵磊在之后的比赛中不为难河南队,他跟李某商量再给赵磊10万元现金。
  韩某称,他印象中是第二个比赛日傍晚,他和李某一起带着10万元到滕州宾馆,他单独进了赵磊房间,说:“感谢赵主任对河南代表队的支持,为保证河南代表队两枚金牌任务的完成,给您送点奖金。”韩某称,赵磊客套了几句就收下了。
  韩某表示自己从没提过帮助赵磊竞选世界跆拳道联合会执委的事。“给钱是为了全运会。”李某的证言内容和韩某的基本一致。
  记者查询当年的报道发现,河南代表队也并未得到两枚金牌。

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
收钱后未向上级汇报

  赵磊辩称收30万“赞助经费”和领导进行过汇报,但时任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的常某称,赵磊收韩某30万元这件事,没跟他汇报,私下也没说过,更谈不上说过这钱是否用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了。而且按照财务制度,不允许私下收受他人财物。
  常某说,他知道赵磊参与世界跆联执委的竞选是2009年上半年,中心为赵磊参与竞选印刷了宣传册、制作专门纪念品,还有公关拉票等,一共花了十几万元,都在拳跆中心的财务报销了。拳跆中心向各省市体育局号召过,希望得到各地人财物的支持。据他了解,地方体育局和相关运动中心没有给予金钱的支持,都是以实物的形式,且支援的财物有正当的程序和正规流程,都要进行登记。赵磊个人从中拿钱未经报告、不登记入账是严重违纪,是不允许的。
  常某还表示,赵磊是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业务副主任,裁判选拔是由赵磊负责。“应当说,拳跆中心作为全运会跆拳道项目的管理机构,对金牌的归属肯定有一定影响;在赛事的组织过程和裁判的选任过程中,都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拳跆中心对外的言论也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拳跆中心财务主管证言称,赵磊竞选的印刷品印刷费是财务出的,列支在自筹资金项下;赵磊他们出访的机票、差旅费、住宿费等,是从外事经费支出的,经过总局批准。赵磊竞选过程中,单位就出了这两部分经费。地方体育部门在财务方面没有向拳跆中心提供过资金支持。

■ 判决
法院认定受贿判10年

  法院认为,韩某与李某的证言相互印证,均能证明送钱是为了全运会金牌事宜。且韩某得知赵磊竞选世跆联执委应在2009年5月以后,韩某2009年4月底送钱给赵磊并非基于竞选事宜。
  法院认为,赵磊作为拳跆中心副主任,具有分管国内跆拳道项目的职责,并对跆拳道项目有一定的影响力。韩某等多人的证言,均能证明地方体育局与赵磊搞好关系对地方跆拳道项目有好处,故赵磊在明知韩某有请托的情况下,先后收受韩某给予的30万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综上,赵磊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赵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赵磊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在案扣押的30万元予以没收。

★ 人物介绍
  ·赵磊</b>

中国跆拳道界领袖人物
  现年53岁的赵磊出生于陕西省,大学文化。
  在中国跆拳道界,赵磊堪称领袖人物。从1995年国家体育总局引入跆拳道项目以来,赵磊就是该项目主要负责人。他参与组建了中国跆拳道国家队,并负责创建了中国跆拳道协会。2008年奥运会,赵磊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位连续三届执裁奥运会的裁判。2011年年初,他又被世界跆拳道联盟任命为裁判委员会副主席。曾有跆拳道业内人士坦言:“如果没有赵磊,就没有中国跆拳道的今天。”
  2005年8月,赵磊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此后又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京华时报制图何将
原文标题:体总官员受贿30万承诺帮拿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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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5 04:07:00|只看该作者

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原副主任获刑10年

源自:新京报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图/CFP
  (记者:李禹潼)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赵磊于2009年4月、9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全运会期间“权钱交易”
  根据法院审理时查明的情况,2009年,赵磊在任职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于同年4月底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给予的钱款20万元。
  此外在2009年9月,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比赛期间,在山东省滕州市滕州宾馆收受韩时英给予的钱款10万元。案发后,上述钱款已追缴。
  二中院判决认为,赵磊作为拳跆中心副主任,在明知韩时英请托的情况下,先后收受30万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没收30万元。

体育局长称行贿为金牌
  记者了解到,赵磊在受审时承认收了韩时英30万元,但辩称这笔钱并非贿款,而是河南体育局为其竞选世跆联执委的“赞助费”。据了解,2009年10月,赵磊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世跆联执委换届会议上当选世跆联执委。赵磊辩护人则认为,赵磊仅是违反财务制度,不应构成受贿罪。
  不过,出庭作证的韩时英称,给赵磊30万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到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
  此外,出自拳跆中心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证据显示,赵磊竞选所涉费用由体育总局批准由单位支付,地方体育部门并没有向拳跆中心提供过该项资金的支持。法院对于赵磊所称韩时英送钱助选的理由不予采纳。

■ 追访
为保金牌送钱 获金牌后再“谢”
拳跆中心主任称赵磊事件“教训深刻”,建设阳光、公开的竞赛平台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全运会前夕,河南省确定跆拳道拿两枚金牌的任务。据韩时英称,赵磊赛前透露出了河南省只能拿一枚金牌的意思。同年4月底,韩时英等人在北京给赵磊送了20万元,希望其在全运会上别“卡”河南,赵磊收下了这笔钱。
  2009年9月,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首个比赛日,河南赢了一块跆拳道金牌,次日韩时英等人找到赵磊,又送上10万元表示感谢。
  去年8月被任命为拳跆中心主任的李强昨日表示,赵磊事件“教训深刻”,体育工作者将继续建设一个“阳光、公开的竞赛平台”,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健康发展。
  53岁的赵磊从2000年开始,多次在奥运会比赛中担任裁判。在雅典奥运会周期,他曾任总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后改为举摔柔中心、拳跆中心)跆拳道部部长、中国跆拳道协会秘书长,后担任拳跆中心副主任。
  综合新华社 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原文标题: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原副主任获刑10年)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5 17:47:00|只看该作者

新华社谈体育赛事腐败:不正之风因扭曲政绩观

源自:新华网

  这是2008年3月15日,赵磊(前)在第十二届全国跆拳道锦标赛暨第二十九届奥运会选拔赛赛后为执法比赛的裁判员集中授课的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新华调查)国际权威裁判被30万元“撂倒”,赛事腐败背后几多黑洞?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涂铭、熊琳)他是全国乃至世界跆拳道界裁判权威,却被30万元所“撂倒”: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因受贿30万元,日前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从谢亚龙到陆俊再到赵磊,国内频现的赛事腐败已引起社会关注。权威人士指出,体育赛事出现的不正之风,原因在于体育领域某些扭曲的政绩观。

负责选拔裁判,竟能影响金牌归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称,赵磊于2009年4月、9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赵磊于2011年10月13日被查获归案。
  2000年起,赵磊担任世界跆拳道联合会裁判委员会委员,多次在奥运会比赛中担任裁判。随后赵磊担任拳跆中心副主任,还被世跆联评为2005年度六位最佳裁判员之一。在赵磊的管理任期内,中国跆拳道女队延续了多年的优势,涌现出吴静钰等一批奥运冠军、优秀选手。
  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韩时英说,2009年全运会前夕,河南省确定了夺取两枚金牌的任务,但赵磊告诉河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岩,河南省只具备一枚金牌的水平。为了能完成拿两块金牌的任务,韩时英和李岩商量给赵磊一定的好处费。
  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原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称,赵磊是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业务副主任,负责裁判选拔,拳跆中心在赛事的组织过程和裁判的选任过程中,都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拳跆中心对外的言论也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影响。
  韩时英说,2009年4月底,韩时英在北京交给赵磊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文件包,让其别卡河南,赵磊同意了并收下了钱。2009年9月,韩时英在山东滕州宾馆再次向赵磊送上了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感谢其对河南代表队的支持,赵磊客套了几句就收下了钱。
  据了解,韩时英送给赵磊的第一笔20万元,是从河南省重竞技运动中心以“运动员外训”的理由借出的,后来以五张营养品的发票入账。而第二笔则是从河南省体育局当年的参赛经费中出的。

30万元,是好处费还是赞助费?
  对于检方的指控,赵磊对收受韩时英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不持异议。但赵磊和辩护人称,赵曾代表中国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河南省体育局向赵提供的30万元是赞助,是工作和组织行为。
  对这种说法,常建平表示,体育总局拳跆中心的确向各省市体育局号召过支持赵磊竞选,但地方体育局和相关运动中心没有给予金钱的支持,都是以实物的形式。而各地方予以支援的实物都有正当程序和正规流程,要进行登记的,赵磊个人从中拿钱未经报告、不登记入账是严重违纪,是不允许的。
  法院判决认定,赵磊关于2009年4月收受韩时英人民币20万元用于竞选世跆联执委的辩解不合逻辑,不能成立。赵磊作为拳跆中心副主任,具有分管国内跆拳道项目的职责,并对跆拳道项目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赵磊在明知韩时英有请托的情况下,先后收受韩现金人民币30万元,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赵磊虽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相关证人证明赵磊有可能将本案受贿款项用于上述支出,并不影响对赵磊以全运会金牌事宜为对价收受韩时英钱款行为性质的认定。

赛事不正之风频现,竞技体育岂能成功利体育?
  体坛界曝出的丑闻背后,往往与腐败联系在一起。
  潜规则、暗箱操作、私相授受、身份造假、年龄造假、假摔假球,体坛曝出的丑闻背后,很多都与金钱交易有关。
  2001年至2002年,足坛曾掀起一阵“打黑风暴”,始于2009年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更是震动全国,最终两名中国足协前专职副主席谢亚龙、南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昔日在足坛呼风唤雨的人物杨一民、张建强、陆俊等也分别受到法律的惩处。
  调查显示,这些人为竞技项目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因为缺乏监督,在自己的小圈子当中权力极大,其中个别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成为重要比赛结果的操纵者。
  2014年11月初,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了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包括赛事的行业不正之风突出,赛事审批和运动员、裁判员选拔选派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比赛违背公平原则、弄虚作假,破坏赛风赛纪现象比较严重等。
  2014年12月底,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说,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指出,体育系统围绕赛事的不正之风,原因在于金牌至上的政绩观扭曲了体育精神。
  “金牌至上的政绩观所导致的赛风赛纪方面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自身并误导部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公然违背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甚至铤而走险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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