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帅的时节,出现在二十一岁那年夏天。 那年夏天太阳分外骄傲,一如我露在短袖制服外黝黑健壮的肱二头肌。我戴着夏制大檐帽,额头上有金闪闪的反光,那块肌肉一直绷紧,牵连一只人造革箱子;那双廉价的皮鞋也一直亮着,反射太阳脆生生的光。 民工潮、学生返家潮,火车拥挤不堪。我把箱子搁到行李架上,表情严肃,汗珠不争气地从鬓角滴下,我不会去擦,在学校就是这样要求的。面前座位上有一群学生,笑闹着玩“拖拉机”,将扑克牌弄得稀里哗啦。我不去看他们,眼睛平视,看那些庄稼和房屋。要是我没有记错,扑克牌旁边有一本《普希金诗选》,那时候,普希金也被我认真地阅读。我想,书的主人(或许是)大约不会装模作样。风从车窗灌进来,将她齐肩的头发吹散开来,她的眼睛并没有离开书本。车停北碚,车厢空了很多,那群玩扑克牌的和看书的女孩道了别,我就有了坐在她对面的机会。我把帽子挂在衣帽钩上,心头宽松起来。我注意到对面的女孩,圆脸,戴副眼睛,皮肤白皙。最后我把目光停留在那本诗集上。“怎么样,你喜欢?”我想,我的举动早已进入女孩的视野,脸有些羞红。“是的,读过,在学校的图书馆。” “学校,你是警校的?”她问。我点点头。我们的对话由此开始。我知道了一些热闹的成都,和在成都举行的歌星演唱会,女孩也和同学一起站在凳子上遥望明星模糊的影子。我想我不会去,如果去,也是去义务执勤。她拿了一包话梅,我摇摇头,她含了一枚在嘴里,我看见她皱眉的表情。既然这么酸,为什么还要吃呢? 我想那时候我挺老实,对女孩就像上了一堂模拟审讯课。不过她对我描绘的农村物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还叫我趁暑假里带她到农村看看。我当然点点头。她也告诉我她的家在达县城里,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并叫我今晚就住他们家,明天再乘车回去。我当然也点点头。 我们还彼此留了联系方式,我留下了父亲在乡上的工作单位的地址。留完之后,达县站到了。女孩兴冲冲地叫我同路,我说不用了,车站外有长途夜班 汽车。她说,她一个人回家害怕。于是,我同意了。下了车,她兴奋地冲月台那边挥手,我看见那边的三个人,一男一女,可能是她的父母,还有一个男的。三人背后是一辆打开车门的桑塔纳轿车。她说,爸爸妈妈带上司机来接她了。 我死活不走了,我女孩道别。女孩拉住我,我挣脱开去,混入了拥挤的人流。回过头来,女孩着急地四处张望,一边和父母说些什么。出站的时候,我看见那辆桑塔纳在广场上缓缓地行进,女孩从车窗探出头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找我。 回到老家不到一个星期,父亲带回一封信,看地址我知道是女孩写来的。读信的时候,我后悔没有乘坐小汽车和她一起回去。回信的时候,太阳的光从玻璃瓦斜射下来,我的情感就进行得非常迟缓。在农村,邮递不方便,近两个月的暑假,我们也就通了两三封信。 暑假结束后,也就彼此忘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