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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一审被控受贿4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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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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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拉之颠 发表于: 2021-9-10 20:54:07|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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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恢林敛财长达21年,与多名“警虎”有工作联系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邓恢林敛财长达21年,与多名“警虎”有工作联系
⊙作者:高语阳

  9月10日,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案一审开庭。
  根据检察院指控,邓恢林敛财时间从1999年春节前开始,到2020年1月,时间长达21年,共敛财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老公安”落马前两天还在主持会议
  邓恢林2020年6月14日被通报落马,今年1月4日被双开。
  他1965年3月出生,是湖北武汉人,早年在湖北省任职,在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工作多年,官至乡镇企业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年底,邓恢林调往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历任办公室主任,经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7月,邓恢林出任宜昌市副市长。2010年10月,他升任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成为宜昌警界“一把手”。也是从这时开始,他踏入公安系统。
  在宜昌市公安局担任局长4年后,2014年10月,邓恢林仕途更进一步,升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年6月,邓恢林上调中央政法委,出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之后又兼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次年1月出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落马时,邓恢林在重庆市工作了近3年。
  邓恢林的落马比较突然,2020年6月12日,他在落马前两天还在主持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

敛财时间长达21年
  随着邓恢林落马,重庆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均被查。


  2017年10月,邓恢林的前任、重庆市公安局时任局长何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通报中说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再往前,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于2012年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15年徒刑。
  9月10日,邓恢林受贿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保定市检察院起诉指控,他在1999年春节前、还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的时候就开始敛财,一直到他担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仍在敛财,前后一共21年。
  邓恢林的敛财时间跨度之大,在落马“老虎”中很少见。
  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3“警虎”被指“搞团团伙伙”
  邓恢林今年1月4日被双开。通报中说他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称,在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中,不时出现“捞取政治资本”说法。该文章解释,捞取政治资本,是指通过某种不正当手段,获得更高官阶和各种政治上的好处。
  上述文章表示,“捞取”有特定含义,就是私窃并占有本不属于自己的某种东西。而“政治资本”或可指资历、声誉以及具有某些特殊含义的条件。换言之,“不正当”的显著特征,是觊觎并私窃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政治资源。
  此外,政知君注意到,去年4月至今的4名落马“警虎”有工作联系,3人被指搞“团团伙伙”。
  邓恢林落马两个月后,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今年4月,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落马。“双开”通报中,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均被指“搞团团伙伙”。其中,邓恢林、龚道安两人又都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过。龚道安曾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而且,孙力军落马时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龚道安于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公安部工作。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于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公安部工作,任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在这期间,邓恢林于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在中央政法委工作。
  资料 | 央视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北京青年报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0#
 海菜花 发表于: 2021-9-10 18:45:59|只看该作者

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一审被控受贿4267万元

源自:重庆发布
原文标题: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一审被控受贿4267万元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恢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邓恢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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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君山 发表于: 2021-3-2 10:45:56|只看该作者

“邓恢林的根本性问题是政治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邓恢林的根本性问题是政治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

  据《重庆日报》报道,3月1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参加指导市公安局党委邓恢林案件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他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教育整顿,深刻吸取邓恢林等案件教训,纵深推进公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重拾信心,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重庆公安工作新局面。
  会上,重庆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逐一发言,对照邓恢林这一反面典型,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出来,把认识和态度亮出来,把整改举措提出来,直面问题、深入剖析,取得了预期效果。
  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陈敏尔作了讲话。他指出,召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是肃清邓恢林等案件恶劣影响、推进公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现实要求。全市公安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深刻吸取邓恢林等案件教训,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坚强有力,扎实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敏尔指出,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剖析邓恢林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从主观上看,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团团伙伙用人在公安干部队伍中严重“失信”,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失德”,公正无私执法底线“失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从客观上看,是对“一把手”监督有缺失,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有缺失,涵养党内政治文化有缺失。邓恢林的根本性问题是政治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全市公安系统和广大公安干警必须深刻认识肃清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用好邓恢林这个现实的反面典型,注重从政治上认清危害、肃清流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陈敏尔强调,公安工作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过去一年,全市公安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聚力疫情防控和安全维稳,有力保障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和安全有序运行。总的来看,我市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要把邓恢林个人的问题与市公安局整个班子集体的工作区分开来,与近几年来全市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区分开来,与全市公安干警作出的不懈努力和贡献区分开来。要坚持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做起、从具体事情改起,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着力锻造一支过硬公安铁军。要做到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任务,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做到敢于斗争,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不正之风和错误倾向坚决抵制、敢于亮剑。要做到依法用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决不允许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担当履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做到以身作则,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政德建设,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陈敏尔强调,坚决肃清是为了坚定前行。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重拾信心,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实干赢得信任,用实绩立好样子。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破立并举,制定问题清单,强化分类指导,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大力整顿顽瘴痼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肌体健康。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体制机制、制度、文化层面解决深层次问题。要做到统筹兼顾,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今年2月26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恢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邓恢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特殊号段车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图
  2月23日,重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在市委党校举行。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邓恢林等案件的发生,对重庆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损害,对公安队伍造成了严重危害,对社会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邓恢林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作风专横于一身,是违反政治纪律、践踏法治、滥用权力、道德败坏、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邓恢林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从政治上吸取教训,从政治上全面清除邓恢林案件恶劣影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邓恢林案件的发生,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以邓恢林案件为镜鉴,砥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如磐石的抵腐定力、全面过硬的党性修养,不断夯实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干事的坚固防线。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在政治上做到清醒坚定。
  去年6月14日晚六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邓恢林被查。
  邓恢林是继朱明国、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长。
  公开履历显示,出生于1965年3月的邓恢林,在调入中央政法委工作以前,他一直在湖北省工作,曾任职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宜昌市等单位。2014年10月,邓恢林由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调入湖北省公安厅,成为正厅长级副厅长、党委委员。
  在湖北省公安厅工作仅8个月,2015年6月,邓恢林就被调入中央政法委,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2个月后,邓恢林开始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在中央政法委,邓恢林共任职了2年1个月。
  2017年6月,何挺被免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1个月后,邓恢林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8月,邓恢林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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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潭河 发表于: 2021-2-26 16:15:42|只看该作者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邓恢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恢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邓恢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特殊号段车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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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想人家 发表于: 2021-1-22 10:36:00|只看该作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恢林决定逮捕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邓恢林决定逮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邓恢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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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山 发表于: 2021-1-8 09:55:34|只看该作者

重庆市公安局: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重庆市公安局: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

  1月7日,据“平安重庆”报道,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明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依次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引以为戒、坚持警钟长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塑造重庆公安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公安机关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召开党委(总支)会议,第一时间把中央决定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何挺严重违纪负面影响,坚决肃清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负面影响,确保重庆公安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全市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深刻汲取邓恢林案件的教训,坚持对党忠诚不动摇,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严明组织纪律不动摇,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狠抓反腐倡廉不动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要坚持廉洁自律不动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会议要求,要坚决肃清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对重庆公安工作的负面影响,重塑重庆公安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紧密结合教育整顿,专门对邓恢林案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抓好“以案四改”工作。要扎实开展好肃清流毒影响专项调研,全面摸清各种流毒影响的现实表现,查找根源症结和累积过程,有的放矢开展肃清工作。要从严抓好队伍管理,统筹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重点工作,围绕“点、线、面、区”,进一步细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和主城区公安分局警政主官参加会议。
  另据《重庆日报》报道,1月6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
  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市委常委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
  与会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发展全市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充分表明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再次印证了我们党有着强大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中央的决定完全正确、非常及时,市委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立场坚定,以实际行动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
  会议强调,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邓恢林案件的严重危害,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高度警醒,引以为戒。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紧密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好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要深化标本兼治,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加大从严治警力度,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教育公安干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要坚持举一反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带头廉洁治家,带头反对特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高风亮节。
  1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6月14日晚六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恢林是继朱明国、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长。

★ 人物履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年6月被查
  党的十九大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15#
 快乐一家 发表于: 2021-1-4 11:56:00|只看该作者

妄议中央 重庆原副市长邓恢林被“双开”

源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原文标题:妄议中央,重庆原副市长邓恢林被“双开”

  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去年6月14日邓恢林被官宣落马,此前2天,他还出席了公开活动。
  本次“双开”通报指出,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包括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等等。
邓恢林 资料图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1月获任重庆市副市长。
  2020年6月14日下午,邓恢林被官宣落马。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重庆市政府官网显示,邓恢林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其被查前两天:去年6月12日,他列席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召开重庆市人大有关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党的十九大代表,重庆市五届人大代表
  (简历来自重庆市政府官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4#
 阿宝 发表于: 2021-1-4 11:16:00|只看该作者

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文标题: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 资料图片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党的十九大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13#
 灵动浚心 发表于: 2020-7-3 11:56:00|只看该作者

重庆市政府通知:免去邓恢林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源自:上游新闻
原文标题:重庆市政府发布通知,免去邓恢林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7月3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邓恢林免职的通知》。通知称,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邓恢林免职的通知》(渝人发〔2020〕12号),经2020年6月24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免去邓恢林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记者:刘波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12#
 丁丘 发表于: 2020-6-24 19:45:24|只看该作者

邓恢林被免去重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邓恢林被免去重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6月24日下午,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经表决,决定免去邓恢林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6月14日晚六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图

  邓恢林是继朱明国、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长。
  公开履历显示,出生于1965年3月的邓恢林,在调入中央政法委工作以前,他一直在湖北省工作,曾任职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宜昌市等单位。2014年10月,邓恢林由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调入湖北省公安厅,成为正厅长级副厅长、党委委员。
  在湖北省公安厅工作仅8个月,2015年6月,邓恢林就被调入中央政法委,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2个月后,邓恢林开始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在中央政法委,邓恢林共任职了2年1个月。
  2017年6月,何挺被免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1个月后,邓恢林“空降”重庆,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8月,邓恢林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邓恢林落马后,今年6月14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与会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确保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确保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精神状态持续向好。
  6月18日,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调研公安工作时指出,全市公安队伍主流是好的,近年来全市公安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稳定队伍、恪尽职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邓恢林简历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4.08~1991.12 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办事员(其间:1986.09~1989.06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1988.12~1990.12下派通山县乡镇企业物资供销公司任副经理、副局长)
  1991.12~1996.03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3~2000.06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1999.1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2.12~2003.12 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2003.12~2006.01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
  2017.07~2017.08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08~2018.01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8.01~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20年6月被查
  党的十九大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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