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470|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一对山 发表于: 2018-11-30 11:38: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山脉·森林《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复制链接]
源自: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国有林场内 禁止九种行为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我省国有林场内禁止九种行为。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权属争议大等问题突出,致使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乏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条例》的制定对保护、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在国有林场内禁止九种行为:倾倒和堆置废弃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建筑、工业、医疗、生活等垃圾;新建、扩建坟墓;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修筑便道;新建高尔夫球场;破坏自然水系;毁林开垦、烧荒和毁林采种、采石、采砂、取土及其他毁林行为;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非法采伐、毁坏树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违反上述行为中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钱丽)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一对山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一对山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一对山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一对山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一对山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一对山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美威胁对中国汽车加征高关税 中方回应:挥舞制裁大棒于事无补 重庆: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同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3 05:03, Processed in 0.0468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