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成都商报
原文标题:快评丨野味不是“人类刚需”,但修法需容不同声音
⊙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不管是从疫情防控,还是从野生动物保护的角度,此时为“野味”辩护,都是不合常理、不够明智的。但是回到相关法律修订的层面,对于“禁野”,容忍和参考“不同的声音”也是必要的。
新冠肺炎疫情将“野味产业”推上前台,禁食野生动物的观点渐成社会主流。
不过,2月16日,蛙类养殖委微信公号发表题为《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的文章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据悉,该发文组织的全称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简称“蛙类养殖委”),于2019年3月29日在东北林业大学成立。
言论引来不少争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2月18日发布声明,对上述文章致歉。声明表示,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并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有17年前的SARS防控经验在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从相关专家到社会各界,几乎都把罪魁祸首指向了“野味”。这一背景下,抛出“禁野是武断的,野味是人类刚需”的论调,着实是逆流发声,显得极不合时宜。
事实上,疫情爆发后,相关部门也对野生动物交易采取了更严格的管制措施。如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疫情期间,全国暂停野生动物贸易,并隔离所有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
公开资料显示,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于去年成立,其主要出发点是“团结好、带领好、服务好广大蛙农”,该委员会副主任也曾建议各部门放宽蟾蜍养殖批证复杂手续和门槛。结合这一层背景,大致可以判断,在野生动物交易进入“冰冻期”,“禁野”成为社会主流呼声的情境下,此番“不合时宜”的发声,可能是为野生动物养殖行业“代言”。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冒然断言“野味是人类刚需”,不啻为挑战社会共识,也很可能对疫情防控构成信息干扰。更重要的是,“野味是人类刚需”,从现实层面也难以经得起推敲。众所周知,野味在现代社会受到追捧从来就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食用刚需,而是诸多亚文化和传统偏见作用下的结果。比如,受残存的“以形补形”观念的误导。食野味在很多语境下被当作了权力和地位的象征,成为一种炫耀工具。近几年还出现过个别人在社交平台炫耀“吃野味”的现象。这些都说明,“野味”并不是刚需,而更多是特定人群的特殊偏好。
因此,不管是从疫情防控,还是从野生动物保护的角度,此时为“野味”辩护,都是不合常理、不够明智的。
不过,抛开当前疫情防控的时机不谈,该篇声明中的一些观点,未尝不值得正视。比如,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到底是否可行,又是否科学,确实值得探讨。相关专家也表示,即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也不意味着要“一刀切”地取消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这里面其实就涉及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我们说的“禁野”,是否应该包括那些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食用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到底算不算“野味”?厘清这些问题,不管是对现实当中的野生动物保护,还是养殖产业发展,抑或是培育健康的社会食用习惯,都很有必要。目前已经启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修订,亦有必要对此作出科学、精准的回应。
疫情防控的紧要当口,大谈“野味是刚需”,与社会共识和防控需要明显形成抵牾,应该警惕。但是,回到相关法律修订的层面,容忍和参考“不同的声音”也是必要的。诚如相关专家指出的,“修法是个大工程,一定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声音”,只有不同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才能避免科学上的错误,才能够提出科学上可信可行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