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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

广州区伯放弃就嫖娼事件起诉长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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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广州区伯放弃就嫖娼事件起诉长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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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少坤,曾在海珠区当农贸市场管理员。依靠每月480元的低保,住保障房。已离婚(仍与前妻同居),因举报公车私用、监督政府部门失职等行为而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多次在大街上拍照,检举公车私用,区少坤很快便为广州人所熟知,还被亲切地称为“区伯”。

广州区伯在长沙被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
源自:南方都市报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嫖娼被抓  U11443P1T1D31656316F21DT20150328215739.jpg  保存到相册

  记者李平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前日(3月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执行期限从今日起至4月2日,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

  3月26日,区伯在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发布了最后一条信息,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公车私用两起,微博内容还透露,当天上午10点半,毛泽东故居“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内,区伯监督到@广州公安 粤0A2041公务车公车私用。3月25日在衡山也监督到一辆其它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都已向@廉洁广州 举报了,等待调查处理回复。微博还附了多张粤0A2041照片,为一辆旧款丰田霸道。

  今天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有关人士证实确有其事,但拒绝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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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希望尼泊尔不允许任何势力从事反华活动 斯里兰卡总统在习近平建议下体验中国高铁
3# 峨眉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3 04:47: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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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称继续监督公车私用 其律师将诉长沙公安局

源自:钱江晚报

  广东区伯在长沙被拘留 警方称其嫖娼
  4月2日凌晨1时30分许,5日拘留期满,62岁的区伯乘坐广州警方的车辆离开了长沙拘留所。
  区伯真名区少坤,在广州以监督公车私用闻名。
  3月26日夜,区伯因涉嫌嫖娼在湖南长沙被处行政拘留5日。一同被抓的还有广州冼村人冼某。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打通了区伯的电话。电话中,区伯的声音显得十分疲惫,并一度抽泣。他仍然为自己喊冤,称自己是掉进了陷阱。
  钱江晚报记者多次拨打长沙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在微博上通过私信联系网友“春桑”,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春桑”的回应。
⊙记者:黄小星

  :你是什么时候回到广州的?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区伯:上午11点,广州警方带我回到了广州。一打开手机,看到有几百条来电提醒。从凌晨1点开始,我就不吃不睡,一直在不停地听电话,接受采访。回到广州以后我的一些粉丝和朋友帮我接风洗尘,但是我一口饭都吃不下。我现在很困,很累,和你说话都要睡着了。


  :感到压力很大吗?
  区伯:最大的压力是不敢回家面对家人,他们肯定看到了这些天的报道,对我有很多的误解。我觉得很冤,当时我刚被抓,我的所有情况就很快向外界公开了。站在常理想一想,你说我是不是掉进陷阱了?


  :那你觉得是谁给你布下了这个陷阱?
  区伯:(沉默)不好说。我现在就在想,为什么做一个好人这么难?(抽泣)为什么一个人做点好事,就成了名人,而一个名人连一个普通公民所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没有?为什么做个名人就这么难?我觉得太不公平了。


  :约你去长沙的那名网友“春桑”,你后来还有和他联系过吗?我看他以前还发微博说,你家的情况让他心酸泪下,“如此家境竟还在为社会做贡献,要为区伯竖起大拇指”。
  区伯:没有,出事后,小王(指网友“春桑”)和当天也在饭局的陈老板就消失了。我强烈要求警方调查他们的去向,但是警方说人跑了,抓不着。那个女孩子(被指卖淫的女子)当时也一起被拘留,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以后还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吗?
  区伯:会,这和那个(指因涉嫌嫖娼被行政拘留)是两码事。
  长沙市公安局自今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区某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是这次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
  4月2日上午,区伯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这次去湖南旅游是受到一位网名叫“春桑”的王姓男子邀请。3月24日,区伯和冼某及小王和另外一位湖南朋友小彭开车去湖南玩。
  3月26日,四人抵达长沙,小王联系当地一位陈姓老板“叙旧”。随后,陈老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四人在长沙市湘府大酒店开了四间房。当晚,他们酒后去酒店4楼唱歌,期间陈老板安排几个女孩作陪。
  据报道,区伯提前离开回房间后,作陪的女孩进屋,“她脱光了,还脱掉了我的衣服,抱住我。在这个时候,我不自觉地就搂住了她的腰。她就吻我嘴巴,我也吻她。正在亲她身体的时候,房门啪地被一脚踹开了,警察冲进来了,说别动,还给拍照了。”
  区伯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嫖娼,而是被人设圈套陷害。目前他已委托两位北京和广州的律师,将依法维权,“我觉得不应该倒下去。就算我是卖淫嫖娼,没有法律说作出处罚后,就不可以监督公车私用。”“在这个(监督公车私用)路子上,应该越战越勇。”
  律师隋牧青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接下来会起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对涉案的小王和陈老板进行信息公开,然后对长沙市拘留所和公安局进行刑事控告,前者是滥用职权,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后者是非法公布区伯的嫖娼信息。
  综合新京报等媒体报道
原文标题:我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2 03:27:00|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区伯今日拘留期满 长沙警方称证据确凿

源自:新京报

  昨日下午,拘留区少坤和冼耀均二人的长沙市拘留所几名工作人员表示,二人将于今日拘留期满。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 摄

  2013年4月23日,广州,区伯在流花湖内的高档酒楼摸查公车私用情况。图/CFP
  广州区伯拘留期满警方称“证据确凿”
  长沙警方回应网友质疑:该案有现场视频资料、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以监督公车私用闻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因涉嫌嫖娼于3月26日在湖南长沙被处行政拘留5日。昨日下午,长沙市拘留所工作人员介绍,区少坤将于今日拘留期满。今日凌晨1时30分许,首批8辆车次序快速开出该看守所,随后又开出4辆,但隔着玻璃未能核实区少坤是否在其中。
  昨晚,此前一直对“区伯嫖娼”案保持沉默的长沙市警方也作出回应,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其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今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区某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是这次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记者:范春旭 萧辉 实习生:韩雪枫

被抓前举报公车私用
  3月26日,从广州开车到长沙的区少坤,及同行的广州冼村“钉子户”冼耀均因涉嫌嫖娼被长沙警方抓获。
  长沙公安局官微3月29日凌晨发布消息,3月26日晚23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警方消息称,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被抓的同日下午,区少坤还曾通过微博账号“广州区伯”发布了在湖南发现的两起公车私用。
  他在毛泽东故居“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内,发现牌照为“粤OA2401”的公务车公车私用,向广州公安举报。从区伯上传的9张照片中可以看出,这是一辆银色丰田。区少坤还介绍,25日,他在衡山也看到一辆其他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并通过微博向广州市纪委官微举报,但其未上传该车照片展示牌照及车型。
  新京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根据广东省车牌号编排规则,“粤O”仅向公车发牌,其中“粤OA”号段属于广州市公检法司系统,广州市公安局拥有“粤OA+4位数字”号段,悬挂粤OA2401号牌的车辆应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公车。“这辆车可能是我们的吧”,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但其并未提供更进一步消息。
  昨日,冼耀均曾经的代理律师李海霞介绍,这已不是冼耀均第一次“嫖娼”了。2011年12月26日凌晨,广州警方突然闯入冼耀均家中,将冼耀均及其妻子、未满10岁的儿子带走。被带走的理由是,冼耀均41天前曾“嫖娼”。
  李海霞称,当时警方未提供任何物证,以失足妇女的口供及一条通话记录便认定冼耀均“嫖娼”。冼耀均被广州警方处以22个月的收容教育。此案一度引起社会关注。
  昨日,冼耀均的妻子李女士介绍,同冼耀均、区少坤一起去湖南长沙的还有两名男子,“他们4个人开一辆车去湖南的”,“4个人最后被抓的就我老公和区伯。”李女士说,她不知道他们去湖南具体做什么。区少坤的朋友张先生说,区出发前曾说“要和朋友去湖南旅游”。

律师三次探视均遭拒
  区少坤被拘留期间,长沙市民周伟等4人曾获得一次探视机会。但之后,包括区少坤的律师在内的多人多次尝试探视均遭拒绝。
  周伟此前在广州结识区少坤,3月30日约14时半,他和另3人到长沙市拘留所探视,通过可视电话和区少坤聊了大概十分钟。
  电话中,区少坤对周伟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冤枉的”。
  周伟称“从视频里看到区伯是拖着左腿走路的,通话时区伯一直哭,状态很不好。”
  区少坤还让周伟通知两位律师朋友隋牧青和张磊来探视。
  3月31日、4月1日,隋牧青、张磊和周伟等一行人3次到拘留所申请探视区少坤,均遭拒绝。
  “我几次给区伯代理维权案子,早有他的委托书,也带了律所介绍信、律师证,可拘留所工作人员没给任何理由,就是拒绝。”隋牧青介绍,3月31日下午,拘留所工作人员曾出示一张纸条,称是区少坤写的。“只晃了一下,深色中性笔,大概写了一句‘区伯不方便见人’,来不及看完,工作人员就收回去了。”隋牧青说。
  隋牧青当场质疑,“首先不能确认是区伯写的,即便是,也不能确认是他的真实本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指出,长沙拘留所无权拒绝律师会见,“不让律师会见是违法的”。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依照相关程序可以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处罚决定书泄露隐私
  “嫖娼”案发后,网上出现相关《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引起了争议。法律专家表示,区少坤涉嫖娼的具体细节属于公民隐私,泄露该决定书涉嫌违法。
  在长沙警方发布区少坤等人涉嫌嫖娼被拘留信息前,3月28日,一份《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上流传,该《决定书》落款是2015年3月28日,盖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的红章。
  该《决定书》称,3月26日23时许,区少坤在长沙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内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区少坤、赖某某的陈述及辩解、证人证言、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区少坤行政拘留5日。
  经查询,率先在网上发布该《处罚决定书》的是新浪微博注册名为“鱼脑猫小姐_L33”的网友,该微博账号地址显示来自广州市。目前,该博主已删除这条微博内容。
  这份有个人详细信息的《处罚决定书》如何在网上流传?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长沙警方政治部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未予回答。
  目前,警方仍未透露区少坤的处罚决定书如何流出去的。
  一名民警指出,区少坤涉嫖娼被抓只有公安机关和区少坤等极少数人知道,决定书由公安机关做出,微博女子获得判决书并公布于众,属于非法行为,通过微博后台很容易锁定博主身份,查找判决书泄露的途径。

■ 专家观点
  广州区伯可对警方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针对区伯嫖娼被公开事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认为,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公民隐私应该受法律的充分保护,区伯嫖娼受行政处罚属于个人隐私,不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之列。区伯被释放后,可对相关机构或泄露其个人隐私的相关个人进行行政诉讼。
  国务院发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调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但何兵指出,信息公开不代表不保护公民隐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应该以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为标准,涉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必须公开,但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不能公开。
  区伯嫖娼的具体细节属于公民隐私,不在信息公开之列。“即使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信息公布都不公开点名道姓,用某某来代替真实姓名,区伯嫖娼这类对社会危害不是很大的行为,不应该被公开。”
  网上公开的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区伯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嫖娼的细节,何兵认为这份处罚文书包含了区伯大量隐私,公安机关理当保密,但处罚决定书公开侵害了区伯的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受到处罚。
  何兵认为,区伯释放后可以对公安机关和相关个人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组织调查区伯的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一旦涉及违法行为,应当接受相应处罚。”
原文标题:广州区伯拘留期满警方称“证据确凿”)
1# 贡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3-29 23:07:01|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区伯嫖娼被抓前称回广州将上传举报视频

源自:红网
  长沙晚报讯(记者:聂映荣)昨日,网传因监督公车私用“走红”的“广州区伯”区少坤3月26日在长沙嫖娼被警方抓获,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天。今日凌晨,长沙警方证实确有此事。
  网友贴出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6日23时许,区少坤在长沙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内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该决定书称:“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区少坤、赖某某的陈述及辩解、证人证言、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区少坤行政拘留五日。”这份决定书的落款时间是昨日(2015年3月28日),下方盖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的印章。
  区少坤是广州人,今年62岁,多年来,因为经常监督公车私用,并把情况曝光至网络,引来当地市民及网友的关注。他的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已加V认证,介绍栏里写着“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其粉丝量已超过10万。
  记者查询发现,3月26日,也就是“广州区伯”被抓的那天,他发布微博称,自己在湖南发现两辆广东的公车涉嫌公车私用。其微博显示:“今天早上10点半,毛泽东故居‘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内,区伯监督到@广州公安(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粤0A2041公务车公车私用。昨天在衡山也监督到一辆其他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都已向@廉洁广州(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举报了,等待调查处理回复。”他最后一条微博发布于当日21时50分。他在这条微博中转发了上述曝光公车私用的内容,并回复一名网友:“视频回广州后上传,请留意!”
  今日凌晨0时40分左右,据天心分局民警介绍,3月26日晚23时许,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47岁,广州市人)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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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3-29 02:47:07|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警方公布广州区伯嫖娼被抓案详情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9日消息,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3月26日晚23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原文标题:两名广州男子在长沙嫖娼被抓 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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