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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李征琴案]南京虐童案涉事男童:不恨养母 都是为了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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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童被曝养父母虐待 性格大变畏惧人群
源自:南方都市报
  【网曝南京养父母虐待6岁男童】据@南京晨报,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男童班主任看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试图寻求网络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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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称基本法对今日政改早有规定 什么是乌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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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3-23 10:48:0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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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涉事男童:不恨养母 都是为了我好

源自:新京报

  在养子的作文草稿上,满篇都是李征琴的修改备注。

  养子6岁时在亲生父母家门前的留影。李征琴见表妹家困难,主动提出收养孩子。

  3月18日,出狱后的“南京虐童”母亲李征琴,在自己家中向记者讲述自己与养子的故事。

  “南京虐童案”母亲李征琴与养子小宝的合影照片。
  一年前,因为撒谎,她抽打了养子,却不曾想自己因此丢了工作,进了监狱,还成了众人口中的“恶母”。一年后,出狱的她,第一时间更想知道的是,养子 还爱不爱她,还想不想跟着她生活。让李征琴高兴的是,孩子还是选择了跟她一起生活,然而,在“南京虐童案”的标签下,即便是孩子及其亲生父母都同意,被剥 夺了监护权的李征琴,也难以逾越法律门槛,再跟养子一起生活。而另一边,孩子的生母也为难,她觉得孩子已经习惯城市生活,再也难适应农村的艰辛。
  3月13日上午7点50分,常州女子监狱大门左侧的小门打开,李征琴从中走出。服刑半年之后,这位“南京虐童案”的当事人释放出狱。
  去年3月31日,李征琴在家用挠痒拍、跳绳殴打养子施小宝(化名),致使其背部、腿部等部位留下一道道血印。同年9月30日,李征琴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刚走出监狱,张传霞一下子跪在李征琴跟前,大声痛哭,说:“表姐,我对不起你!”张传霞,李征琴的表妹,施小宝的生母。10岁的施小宝也上来,紧紧抱住李征琴,三人哭成一团。
  过去一年,施小宝重新回到母亲张传霞身边,但成绩一落千丈,和母亲关系也是若即若离,反倒是对李征琴,施小宝表现出更多的依恋。

4年前的欺骗
  4年前,李征琴见表妹家生活困难,主动收养表妹最小的孩子,并一直告诉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走出监狱之后,李征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养子对她的看法有没有改变。“南京虐童案”发生后,她知道网上不少人叫她“恶母”。
  李征琴今年51岁,事发之前,是一家媒体驻江苏记者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丈夫是一名从业20多年的律师,两人组成了南京城里的一个典型的中产之家。按理讲,李征琴不是一个不会教育孩子的母亲,在收养施小宝之前,她女儿已在南京一所知名的大学就读。
  “我现在是一个罪犯了,不再是宝宝心目中骄傲的‘记者妈妈’了,这么长时间没见,宝宝还要我吗?”尽管孩子已经10岁,李征琴还是习惯称养子为“宝宝”。
  回到家之前,李征琴先订了一个宾馆洗澡,按照家人吩咐,她要把在监狱里的晦气洗掉。洗完澡之后,李征琴决定和养子正式地谈一次。
  她从未告诉施小宝收养的真相,即使事发后,李征琴在庭审之前曾被取保候审,施小宝多次问及,李征琴仍是对孩子说:“你是我亲生的!”施小宝不相信:“那为什么警察叔叔说,你不是我的亲妈?”“他们都是骗你的”,李征琴说。
  事实上,关于身世的问题,施小宝已被骗了4年。
  4年前,李征琴到安徽来安农村,见表妹张传霞家里生活困难,养3个孩子捉襟见肘,主动提出收养一个。
  “我们家条件差,我没有知识,不能辅导他们。表姐家条件好,两人的文化水平高,小宝在他们家会成材。”张传霞说话时,眼里含着泪。
  张传霞当时告诉孩子,说他是李征琴亲生的,当时之所以要送到安徽,是因为要忙工作,现在家庭条件好了,所以来接他回家。“孩子很开心,跳上车就跟着去了南京。”
  施小宝到李家后,先是被送进当地最好的幼儿园,随后又进当地最好的小学学习。
  张传霞开始还担心小孩不适应,结果非常适应。即使虐童案事发之后,去年暑假,施小宝回到安徽老家,孩子生父问小孩,接下来怎么办?小孩说要回南京;生父又问,假如李征琴不要你怎么办?小孩说,那我就死在南京。

仍选择了“恶母”
  “说实话,我挺高兴的,虽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孩子对我的感情还是没变。”
  在宾馆洗完澡后,李征琴决定告诉孩子真相,“我觉得他毕竟也这么大了,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当时,在宾馆里,李征琴坐在椅子上,施小宝站在旁边,孩子的亲妈张传霞坐在对面,李家很多亲戚都在。李家一大家人也在。
  李征琴说了她的想法,大意是她现在是个进过监狱的人了,也不知道适不适合再做施小宝的妈妈,“你跟亲妈也生活这么长时间了,两个妈妈你肯定要选择一个。”李征琴对施小宝说。
  此前,关于孩子的将来,李征琴和表妹沟通过。张传霞表达了她的顾虑,对于表姐因为自己的孩子被判刑、而且丢掉工作,张传霞一直很自责。
  “如果当初没把孩子给她,她就不会被连累。”张传霞今年50岁,这位朴实的农村妇女认为,如果现在再把孩子给李征琴的话,“我内心的负担会更重”。
  但通过最近一年的相处,张传霞意识到自己与孩子的疏离。施小宝每次喊她,都喊她表姨。
  “其实喊什么不重要。”张传霞对记者说。
  对于孩子的将来,张传霞觉得,还是随孩子本人的意愿。
  在宾馆房间,施小宝低着头,站在李征琴旁边,两只手不停地抠来抠去,不肯作出选择。“我也知道他的难处,一边是我,一边是他亲妈,肯定不好选。”李征琴说。施小宝迟迟不肯开口,大人们让其用手指,指到谁就表示选择谁,但孩子仍然没有任何表示。
  李征琴于是拉着施小宝的手,往他的亲妈方向指,没想到孩子的手使劲往回缩,“这时我心里有数了”,李征琴说,“说实话,我挺高兴的,虽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孩子对我的感情还是没变。”
  最终,施小宝将他的选择悄悄告诉了他最信任的姐姐,小男孩的选择还是李征琴。
  “我看见表妹脸色有变化,她毕竟是亲妈,带到了6岁。”李征琴说。

撒谎与失控暴虐
  施小宝撒谎,说没有英语作业,直到学期末老师问及,李征琴才知道,孩子整整骗了她一个学期。
  对于曾经抽打孩子,李征琴承认确实不对,“当时发现孩子说谎,一下子情绪失控。”
  去年3月31日,李征琴接到孩子的“报喜电话”,他说自己的语文考了全班第一名。看到试卷后,李征琴发现孩子撒谎。
  “他的功课都是我辅导,哪些知识点掌握,哪些不掌握,我很清楚。这次考试的知识点好多都是小宝不会的。”李征琴说,很显然,他是抄的。
  施小宝一开始不承认,直到李征琴准备给其同桌打电话,他才认错。
  李征琴最痛恨撒谎。施小宝时常会撒谎。他曾说没有英语作业,直到学期末老师问及,李征琴才知道,孩子整整骗了她一个学期。
  李征琴拿起桌上的挠痒拍,就开始打。
  “我有高血压,平时不能生气,一生气脑子就发晕。”李征琴用挠痒拍抽施小宝的腿,一边打,宝宝喊,妈妈,我下次再也不了,这样让李征琴更生气,“每次他这样说,就又多抽了几下。”
  打完后,孩子准备做作业,打开书包,李征琴看见书包里面的跳绳,情绪再次失控。
  “除非体育课,不准带跳绳到学校。”李征琴说,因为孩子顽皮,担心他不知轻重,用跳绳勒孩子,所以一再叮嘱,孩子也答应了,没想到他又撒谎。
  李征琴拿起跳绳又打。
  3天后,一组施小宝身上累累血印的照片传遍网络,发帖人称,孩子遭受到了养父母的虐待。
  微博配有9张图片,显示一佩戴红领巾的男童耳孔外有血痂,脸上有一大豆大小伤疤;脱去衣服后,男童双手手臂、背部、双腿,布满上百条长短不一的红色血印;脱去袜子后,男童右脚红肿。
  这不是施小宝第一次被打。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了相关报告,证实2014年6月,民警潘超接到施小宝学校陈老师的反映,老师发现施小宝脸上有被打造成的淤青痕迹。2014年9月,陈老师再次致电潘超,反映施小宝被李征琴殴打,造成身上受伤。
  陈老师是施小宝所在学校的德育处主任。
  潘超打电话询问李征琴是否殴打过施小宝,李征琴表示因为孩子调皮,教育的过程中打了几下。
  公诉方还提供了施小宝所在学校多位老师以及李征琴一位邻居的证言,均证实他们发现施小宝以往受伤的情况。
  李征琴对上述证据证言予以否认,她说,2014年6月和9月她没有打过小孩,也没有接到过警察的电话。
  李征琴说,她在法庭上曾要求证人出庭、要求警方提供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法庭没有采纳。

不打不成材?
  一位家长说,打小孩肯定是打过的,不过都是吓唬吓唬,像李征琴那样确实太过分了。
  张传霞最初看到孩子被打的照片,也很心疼,“但我知道表姐是为了孩子好。”
  张传霞说,农村都这样,她的3个孩子每个都打过,经常手边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
  这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在大多数中国父母的观念中,打孩子跟违法犯罪从来都是两回事。杭州一家网络媒体 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310位家长中,有84%承认打过孩子;同样是这310位家长,又有88%的人有被自己的父母打过的记忆。
  3月17日下午,施小宝所在学校的放学时间,很多家长前来接小孩。记者问及“南京虐童案”,家长们都知道此事。一位家长的评价得到了多数家长的认同,他说,“打小孩我们肯定都打过的,但每次都是吓唬吓唬,像她(李征琴)那样确实太过了。”
  李征琴绝对不认同自己是“恶母”,但承认对孩子要求严格。她出身在一个革命家庭,父亲是位老军人,对子女的各方面尤其是品德要求严格,膝下有8个子女,除了3个女儿外,5个儿子没少被打。“现在来看,反倒是那几个被打得最厉害的最有出息”,李征琴说。
  某种意义上,李征琴认为“虐待儿童”这样的说法对她是侮辱。她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道,虐待是心怀恶意、长时间、持续性、反复性的行为,而她对于自己的养子一次殴打够不上这些标准,即使是这次殴打,也是希望孩子能够改正说谎的毛病。
  施小宝在南京期间,李征琴给他拍下数千张照片,记录了他从一个又黑又瘦的农村小孩,变成一个调皮、自信的城市小男孩的全过程。照片上,施小宝笑逐颜开。李征琴一一介绍拍摄这些照片的故事,然后对记者说:“说我虐待小孩?我宠他还来不及呢!”
  李征琴记得施小宝最初时的老实、本分,上幼儿园时没少受小朋友欺负,但在她和丈夫细心呵护下,孩子的自信心恢复,“以致到后来调皮得有些过头了”。
  南京虐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徐聪萍对此案有自己的解读。
  她说,该案反映了社会传统教育理念与现代法治文明的碰撞,体现了家长威权主义思想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理念的冲突。
  案发后,检察院作出不批捕李征琴的决定,理由是“小孩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其亲生父母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批捕李征琴的请求。且不批准逮捕李征琴可以让小孩早日安心正常学习、生活,对恢复其身心健康有积极作用。”
  但这一决定引起轩然大波,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公开表示反对。检方不得不再次解释:不逮捕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
  最终,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六个月。
  至此,沸沸扬扬的“南京虐童案”画上句号。它成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你在家里鞭打孩子构成轻伤也是违法的。”参与此案听证的黄琼花如此评价,此前她曾担任“南京饿死女童案”陪审员。

何去何从
  张传霞觉得孩子已不能适应农村生活,而李征琴又被剥夺了监护权,即便孩子和亲生父母同意,也难再一起生活。
  张传霞和施小宝目前住在南京浦口一套简陋的公寓房内。这间公寓房是事发之后,南京市浦口区一街道租的,为了保障施小宝正常的上学不被影响,民政部门还负责每月发放两三千元的生活费。
  张传霞从老家来安赶到南京照顾孩子。但施小宝对此仿佛并不领情,他对记者说,“这里的生活什么都不好”。
  与李征琴装修考究的大房子相比,施小宝母子寄居的这套公寓房实在简陋点。客厅里仅有的三件家具中,其中一件桌子是施小宝同学的奶奶送的,另一件茶几是张传霞花10元从拾垃圾人手中买的。
  为了省电,张传霞没有用冰箱,在客厅的一角,她铺上几个塑料袋,上面摆放米和菜。
  记者注意到,当天张传霞准备了两个土豆、一个西红柿以及两个包菜,这是母子俩当天晚餐的全部。
  张传霞介绍,自从“虐童案”事发之后,施小宝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以前在班上有时还能排到前几名,现在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倒数。“我还不能问他(的成绩)”,张传霞颇为无奈地说,“每次一问,小宝都会顶回来:我不会啊,你又不会教我!”
  在亲生母亲面前,施小宝表现得叛逆、缺乏尊重,母子俩很少深入交流。“有什么心事,他从来不告诉我!”张传霞遗憾地对记者说。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施小宝口中的母亲指的还是李征琴。
  已经习惯优越城市生活的施小宝,对简陋的公寓变得挑剔,“这么长时间,他一次都没在房子里大便过,他嫌脏”。张传霞说,小宝每次大便,宁愿舍近求远去小区的会所。
  记者特意去这套公寓的厕所里看了一下,马桶确实很脏,一看很久没有洗刷过,冲水按钮也按不下去,只能接水冲洗。客厅里的电视机也是坏的,施小宝曾经想把 电视机修好以打发放学后大把的空闲时间,这位10岁的小男孩找来几节铁丝做天线,遗憾的是几经努力,电视机始终没能闪出图像。
  今年4月,张传霞的房租就到期。孩子的生活费也是问题,“上个月去民政领生活费,他们说下个月就没有了,让找我表姐去。”
  张传霞觉得也没法把孩子带回农村。她说,家里盖房子欠了10几万,而且孩子也不习惯在农村生活了。
  李征琴也很为难,一方面报社让她去办离职手续;另一方面她已经被剥夺监护权,即便孩子和其父母愿意让施小宝和她重新生活,也很难跨过法律门槛。
  3月18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见到了施小宝。10岁的小男孩表现得敏感、寡言,但和记者玩熟之后,很快便显现出调皮、好动的一面,他使劲挥动乒乓球拍,像打羽毛球一样打乒乓球。
  记者问,“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一点也不喜欢。”
  “你恨你妈妈吗?”
  “不恨。她都是为我好。”
  “你将来想做什么?”
  “当宇航员。”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南京报道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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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3-23 08:08:00|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男童:若养母不要自己 就死在南京

源自:新京报

  2016年3月18日,李征琴接受采访。新京报记者尹亚飞 摄

  2016年3月18日,南京,施小宝和生母“租住的家”。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李征琴和养子曾经外出游玩的照片。新京报记者尹亚飞 摄
原文标题:“南京虐童”母亲出狱之后

  李征琴说,她现在是个罪犯,不知道适不适合再做孩子的妈妈,“你跟亲妈也生活这么长时间了,两个妈妈你要选一个。”施小宝低着头,站在李征琴旁边,两只手抠来抠去,迟迟不肯说话。当虐童成为案件之后,涉案家庭正在经历什么?
  3月13日上午7点50分,江苏常州女子监狱大门左侧的小门打开,51岁的李征琴从中走出。服刑半年之后,这位“南京虐童案”的被告释放出狱。
  接她出狱的人,是表妹张传霞以及养子施小宝。张传霞是施小宝的生母。
  张传霞一下子跪在李征琴跟前,大声痛哭:“表姐,我对不起你!”施小宝扑上来,紧紧抱住李征琴,三人哭成一团。
  去年3月31日,李征琴在家用挠痒拍、跳绳殴打养子──10岁的施小宝(化名),致其背部、腿部等部位留下一道道血印。同年9月30日,李征琴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事发后的一年中,施小宝重新回到生母张传霞身边。但他已经不再习惯寄居简陋公寓的生活,由于长期分离,他和生母亲关系生疏。

“孩子还会要我吗”
  走出监狱之后,李征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养子对她的看法有没有改变。
  “虐童案”发生后,她知道网上不少人叫她“恶母”。
  事发之前,李征琴是一家媒体驻江苏记者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丈夫是一名从业20多年的律师。两人组成了南京城一个典型的中产家庭。
  李征琴和丈夫之前都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两人离婚后重组家庭。李征琴有一个女儿,去年刚从南京一所知名大学毕业,目前正准备考研。
  4年前,李征琴回安徽农村老家。当时,表妹张传霞有三个孩子,包括已经6岁的施小宝。
  张传霞家里生活困难,养3个孩子捉襟见肘,李征琴主动提出收养施小宝。
  “我们家条件差,我没有知识,不能在学习上辅导他们。表姐家条件好,两人文化水平高,小宝在她家会成才。”张传霞说。
  当时,张传霞告诉孩子,说他是李征琴亲生的,之所以送到安徽生活,是因为要忙工作,现在家庭条件好了,所以来接他回家。“孩子很开心,跳上车就跟着去了南京。”
  “我现在是一个罪犯了,不再是宝宝心目中骄傲的‘记者妈妈’,这么长时间没见,宝宝还要我吗?”尽管孩子已经10岁,李征琴还是习惯称养子为“宝宝”。
  回家之前,李征琴订了一个宾馆洗澡,按照家人嘱咐,她要把在监狱里的晦气洗掉。洗完澡后,李征琴决定和养子正式谈一次,告诉孩子真相。
  当时,在宾馆里,李征琴坐在椅子上,施小宝站在旁边,生母张传霞坐在对面,李家很多亲戚都在。
  李征琴说,“你跟亲妈也生活这么长时间了,两个妈妈你要选择一个。”
  施小宝低着头,站在李征琴旁边,两只手抠来抠去,迟迟不肯说话。大人们让其用手指,指到谁就表示选择谁,但孩子仍然没有任何表示。
  李征琴于是拉着施小宝的手,往生母方向指,孩子的手却使劲往回缩。
  最终,施小宝将他的选择悄悄告诉了他最信任的姐姐,他的选择是李征琴。
  “我看见表妹脸色有变化,她毕竟是亲妈,带到了6岁。”李征琴和剥洋葱说。

“在家里鞭打孩子也是违法的”
  对于曾经抽打孩子,李征琴承认确实不对,“当时发现孩子说谎,一下子情绪失控。”
  按照李征琴的描述,去年3月31日,李征琴接到报喜电话,施小宝语文考了全班第一名。看到试卷后,李征琴发现孩子撒谎。
  “他的功课都是我辅导,哪些知识点掌握,哪些不掌握,我很清楚。这次考试的知识点好多都是他不会的。”李征琴说,很显然,他是抄的。
  施小宝一开始不承认,直到李征琴准备给他的同桌打电话,他才认错。
  李征琴最痛恨撒谎。而施小宝时常会撒谎,他曾说没有英语作业,直到学期末老师问及,李征琴才知道,孩子整整骗了她一个学期。
  李征琴拿起桌上的抓痒耙,就开始打。
  “我有高血压,平时不能生气,一生气脑子就发晕。”李征琴用挠痒拍刷施小宝的腿,施小宝喊,妈妈,我下次再也不了。
  打完后,施小宝准备做作业,打开书包,李征琴看见了里面的跳绳,情绪再次失控。
  “除非体育课,不准带跳绳到学校。”李征琴说,因为孩子顽皮,会和同学开玩笑,担心他不知轻重,用跳绳勒孩子,所以一再叮嘱,孩子答应过,没想到他又撒谎。
  李征琴拿起跳绳又开始打,扎好的跳绳刷一下,施小宝身上便会多好几道痕迹。
  2015年4月3日,即施小宝被打3天后,一组显示其身上累累血印的照片传遍网络:施小宝佩戴着红领巾,耳孔外有血痂,脸上有一道大豆大小的伤疤;手臂、背部、双腿等部位,布满上百条长短不一的红色血印;右脚红肿。
  微博图片迅速发酵,要求严惩李征琴的民意汹涌。南京警方很快介入此案调查,并于4月4日将李征琴刑拘。
  2015年9月30日,“南京虐童案”一审开庭。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11月2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你在家里鞭打孩子构成轻伤也是违法的。”参与此案听证的黄琼花和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她将案件视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
  此前,她曾担任“南京饿死女童案”陪审员。

不打不成才?
  这不是施小宝第一次被打。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相关报告,证实2014年6月,民警潘超接到施小宝学校老师反映,发现施小宝脸上有被打造成的淤青痕迹。
  2014年9月,老师再次致电潘超,反映施小宝被李征琴殴打,造成身上受伤。
  潘超打电话询问李征琴是否殴打过施小宝,李征琴表示因为孩子调皮,教育的过程中打了几下。
  公诉方还提供了施小宝所在学校多位老师以及李征琴一位邻居的证言,均证实他们发现施小宝以往受伤的情况。
  李征琴对警方和公诉方的指控予以否认。她说,2014年6月和9月她没有打过小孩,也没有接到过警察的电话。
  李征琴说,她在法庭上曾要求警方提供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法庭没有采纳。
  李征琴不认同自己是“恶母”。施小宝在南京期间,李征琴拍下数千张照片,她一一介绍这些照片背后的故事:“说我虐待小孩?我宠他还来不及呢!”
  出狱后,李征琴拒绝了多家约访的媒体,最终答应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采访,是希望能够早日解决孩子的遗留问题。
  她觉得,打孩子,源于对孩子要求严格。
  她出身在一个革命家庭,父亲是位军人,对子女要求严格,其下8个子女,除了3个女儿外,5个儿子没少被打。“现在来看,反倒是那几个被打得最厉害人最有出息”,李征琴说。
  生母张传霞认同这种观点。
  看到孩子被打的照片,张传霞很心疼。但她并没有表示出异议,“我知道表姐是为了孩子好。”
  50岁的张传霞生活在安徽农村。她说,农村都这样,她的3个孩子每个都打过,经常手边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
  这是传统的“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在大多数中国父母的观念中,打孩子和违法犯罪从来都是两回事。
  杭州一家网络媒体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310位家长中,有84%承认打过孩子;他们中间,又有88%的人有被父母打过的记忆。
  出于“表姐是为了孩子好”的考虑,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张传霞向检察机关提出不批捕李征琴的请求;她甚至对表姐被判刑、丢掉工作表示自责。
  “如果当初没把孩子给她,她就不会被连累。”张传霞和剥洋葱(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说。

“我要回南京”
  张传霞和施小宝目前住在南京浦口一套简陋的公寓房内。
  这间公寓房是在事发后租的,为了保障施小宝正常的上学不被影响,民政部门每月发放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
  张传霞从安徽老家赶到南京照顾孩子。但施小宝仿佛并不领情。他和剥洋葱说,“这里的生活什么都不好”。
  与李征琴装修考究的大房子相比,施小宝母子寄居的这套公寓房无比简陋。客厅仅有三件家具,桌子是施小宝同学的奶奶送的,茶几是张传霞花10元从拾垃圾人手中买下。
  为了省电,张传霞没有用冰箱,在客厅的一角,她铺上几个塑料袋,摆放米和菜。
  当天,张传霞准备了两个土豆、一个西红柿以及两个包菜,这是她们的晚餐。
  已经习惯优越生活的施小宝,一直没能适应这套简陋的公寓,“这么长时间,他一次都没在房子里大便过,他嫌脏”。张传霞说,小宝每次大便,宁愿舍近求远去小区的会所。
  近一年的相处中,生疏感在施小宝和生母之间一直存在。
  他每次喊生母张传霞,都叫表姨;他口中的母亲,仍然是指李征琴。
  “有什么心事,他从来不告诉我!”张传霞对记者说。
  张传霞介绍,“虐童案”事发之后,施小宝的成绩下滑得厉害,现在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倒数。“我还不能问他(的成绩)”,张传霞说,“每次一问,小宝都会顶回来:我不会啊,你又不会教我!”
  张传霞觉得,现在没办法把孩子带回农村。家里盖房欠了十几万,孩子也不习惯在农村生活了。
  李征琴也很为难,一方面,报社让她去办离职手续;另一方面,她已经被剥夺监护权,即便孩子和父母愿意让施小宝和她重新生活,也很难跨过法律门槛。
  “南京虐童案”的二审主审法官徐聪萍对此案有自己的解读。
  她说,该案反映了社会传统教育理念与现代法治文明的碰撞,体现了家长威权主义思想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理念的冲突。
  案发之后,施小宝曾被带回到安徽老家,生父问他,接下来怎么办?他说要回南京;“假如李征琴不要你怎么办?”施小宝说,那我就死在南京。

对话施小宝
  剥洋葱: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施小宝:一点也不喜欢,想到妈妈(李征琴)那去。
  剥洋葱:同学知道你的事情吗?
  施小宝:知道。
  剥洋葱:他们会笑话你吗?
  施小宝:(沉默)
  剥洋葱:你会不会反击?或者告诉老师?
  施小宝:不会。

对话孩子生母张传霞
  剥洋葱:你觉得你表姐这样做对吗?
  张传霞:看到孩子被打得的照片,当然有一点心疼。但农村不都这样吗,我3个孩子哪个没打过,经常手边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打。
  剥洋葱:你表姐出狱后,你向她下跪,当时怎么想的?
  张传霞:我觉得对不起她,如果我不把孩子给她,表姐也不会判刑,工作也不会丢,都是我连累的。
  剥洋葱:可是你表姐打孩子的啊?
  张传霞:天底下哪个父母没打过孩子,只要他是为了孩子好,我觉得打没问题。
  剥洋葱:你想过自己抚养这个孩子吗? 张传霞:家里条件差,盖房子欠了十几万,他现在生活在农村也不习惯,不过我们随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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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3-14 13:16:14|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养母出狱 生母下跪道歉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 编辑:吴洁)今早7点50分,南京虐童案主角李征琴走出常州女子监狱,被打养子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上前扑噗一声跪倒在地说,“表姐我对不起你,让你受罪了。”这时10岁的施某某一边叫着“妈妈”一边跑过来抱着李征琴,三人抱头痛哭。去年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服刑完毕,今日上午被释放。

最新进展
一家人迎接李征琴出狱

  凌晨4点半,李征琴家的灯亮了,李征琴的老公及李征琴的姐姐早早起来,带上给她买的新衣服,早晨5点,一行人分坐两辆车,向常州开去,行驶了110公里,早晨7点一行人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女子监狱,此时大门外还没有人。7点50分,李征琴走出监狱,张女士迎上去跪倒在地,哭着说“表姐对不起,让你受罪了。”10岁的施某某叫着妈妈跑上去,三人抱头痛哭。

家人讲述
孩子学习成绩下降

  昨日晚上8点,记者在南京市一小区一层的楼房内见到了10岁的施某某,与3个多月前李征琴二审开庭时相比,孩子明显的长高了,脸上没有10岁孩子应该有的天真、烂漫,相反的是眉头紧锁。 看到记者,施某某不太愿意说话,并不时的咳嗽几声,“是不是病了?”记者问,施某某摇摇头,小声回答:嗓子疼。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接过话说,周日她们母子赶回老家看比施某某大两岁的女儿,“女儿刚上六年级,由于从小跟着自己身边长大,现在因为要照顾儿子施某某,我和他爸爸在南京和安徽来安县农村老家两边跑,很是无奈。”张女士说,记者询问施某某学习情况,“我听不懂,都听不懂。”施某某说,施某某摇摇头,春节前他期末考试考得不好,原来的成绩大多是全班前五名,出事后学习成绩下降很快,这次期末考试考了全班后五名。至于到底考第几名,施某某不愿意告诉记者。 对话:现在即便不会做 也不会打小抄了
  法制晚报:想妈妈(李征琴)吗? 施某某:想,我今年春节前曾给妈妈写过一封信,告诉她我想她了。现在上课很多听不懂,想等妈妈回来教我。
  法制晚报:妈妈打了你,会埋怨她吗? 施某某:不会。我期末考试有很多不会做的,我就空着,没去抄。我妈打我也是因为我抄,撒谎,我跟我妈保证过,今后再也不抄别人的了,听妈妈的话。
  法制晚报:妈妈明天就回来了,你会去接她吗? 施某某:我明天要去接妈妈。


  :如果你再调皮,妈妈说你你会听吗? 施某某:妈妈说我,我一定会听。

孩子亲生母亲:表姐被拘孩子才知道他的身世
  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告诉法晚记者,李征琴被刑拘后,施某某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跟她们夫妇俩产生了很大的隔阂。由于案发后李征琴被剥夺了监护权,公安部门通知远在安徽来安县农村的张女士来南京,将施某某接走负责监护。张女士夫妻俩赶到南京,带着施某某住在一间小旅店里,为表姐的事奔走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
  去年10月中旬,房东上门索要房租,后来他们回到了安徽来安老家,孩子再次辍学。过了20多天,街道给张女士打电话说,说帮他们租好了房子,让她带着施某某回南京上学,“孩子本来学习挺好的,但是事发后学习成绩下降,加上20多天没上学,回到学校后更加跟不上了。”张女士说,今年寒假前的期末考试,施某某的语文考了70多分,而班里的平均成绩都在80多分,儿子连平均分都没达到,名次也从前五名掉到了全班最后五名里。英语成绩就更别说了,“我没有文化,根本辅导不了孩子,平时只是看着孩子做作业,但是作业做得对不对,我不知道”。张女士说,以前老师布置作业是通过小灵通在校讯通里布置,现在小灵通不用了,改在QQ群里了,她的手机很破,智能手机又不会用,老师有没有布置家庭作业她根本不知道。

案情回放
南京虐童案 养母因故意伤害判6个月

  李征琴和施先生在2010年登记结婚,婚前各有一女。2012年下半年,李征琴夫妇收养了表妹张女士的儿子施某某。2013年6月,李征琴夫妇在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施某某的手续。2015年3月31日,因认为施某某撒谎,李征琴在家中先后用抓痒耙、塑料跳绳抽打施某某,造成施某某体表150余处挫伤。经鉴定,施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2015年9月30日,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一审判决后,李征琴不服,提起上诉。 2015年11月20日,南京中院经过近一天的审理,对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李征琴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李征琴当庭向公众道歉但称无罪,将继续向江苏省高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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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1-20 16:07:00|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二审驳回养母上诉维持原判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南京虐童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中新网南京11月20日电(记者:崔佳明 杨颜慈)20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审在南京中院第六法庭开审。南京中院经过一天的审理,当日下午对“南京虐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30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征琴有期徒刑六个月。李征琴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11月20日,“南京虐童案”二审在南京中院第六法庭开审。李征琴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称,1.一审判决认定孩子的身上打了155余处伤是虚假的。2.判决书有多处证据都不合法,违反了法律程序。3.故意伤害罪定罪定性错误。4.挫伤的鉴定无法律依据。
  当日庭审法庭辩论中,辩护人发表了李征琴无罪的辩护意见。同时,李征琴在庭审中也发表了自我辩护意见和最后陈述,“我觉得立案没有法律依据,伤情鉴定的过程不合法,挫伤的定义无依据。”“一审对我判了实刑,表面看起来是维护了孩子的权利,孩子跟我分开了,其实恰恰现在才是孩子最不安全的状态。我觉得孩子回到我的身边,不管对他的学习也好、生活健康也好、教育方面也好,都要比他现在安全的多。”
  对此,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量刑适当,证据充分,应当维持原判。出庭检察员对李征琴说,从来没有人否认你对孩子的好,三年来你对孩子的付出、对孩子的好不会因为你这一次的行为而湮灭,这事实不会改变。在会见你的过程中,虽然时间并不长,但检察员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跟你深谈过,对你对孩子的情感是认同的,能感受到对孩子是出于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因此检察员希望李征琴能够通过这件事检讨自己的行为,正视自己,这是一个母亲应具有的责任与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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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10-24 02:58:02|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养母:因与学校有纠纷致被举报

源自:中国青年报
⊙记者:章正《中国青年报》(2015年10月11日04版)

  南京,国庆长假前一天的下午,备受关注的“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面无表情地坐在被告席上等候宣判。相比于前一天的表现,她的平静,让现场的记者都感到意外。
  从9月28日开始连审三天的南京“虐童案”终于有了结果,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宣判,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我不服!”李征琴连喊四声,走出法院。宣判之后,法警迅速把她带离法庭,在场的媒体记者也围了上去,场面显得有些混乱。
  记者注意到,孩子的生母张传霞,下午一直在法院大门口徘徊,等待判决结果。当被告人李征琴被押上警车之后,媒体们发现了张传霞,立刻围上来采访她。这位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显得有些愤懑,一直重复她的表姐也就是养母李征琴被判重了。
  她蹲在地上,双手掩面,泣不成声。

一组微博照片,揭开“虐待”孩子的真相
  在半年之前的一个早上,9岁的小毛(化名)早上7点半左右就来到学校,在老师的办公室门口,看到班主任施老师却欲言又止。
  “我问他怎么了,小毛说他脚疼。”小毛的班主任施老师在证词中讲述发现的经过时说。施老师知道小毛有被他妈妈打的经历,就脱了小毛的鞋袜,看到孩子的两个脚趾间有淤血。
  小毛告诉班主任,这是妈妈用棍子打的,因为他课间没有看课外书。孩子又说,当时他的爸爸(养父)就在家中的书房,并没有阻止妈妈打他。
  “我觉得事情严重,就把小毛带到了德育处陈老师那里,然后就去上班。”班主任施老师回忆。
  在法庭中出示的证词显示,德育处主任陈老师把小毛带到了行政办公室,发现孩子的脚肿得很高,脚面都是青色的。他当时立即打电话给派出所民警,并委托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倪老师拍照。
  现场的老师们发现,小毛的双手、双脚面、双腿、背部都有伤。小毛说这是他母亲用跳绳抽的。
  小毛受伤的照片在该校老师中间流传。
  2015年4月3日晚,微博名为“朝廷半日闲”的网友发布了一张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伤痕的照片。
  在南京采访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曾多次联系该网友,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根据记者调查发现,该网友是该校一名女教师老公的朋友。当晚他看到照片,对虐待孩子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随即将照片发到微博上。
  当晚9点左右,他发布了第一条微博,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他发现微博的转发量太大了,担心对自己有影响,就删除了这条微博。
  “删除过后,有网友私信我,质疑我,我迫于压力于21时40分许再次将微博发出去。”“朝廷半日闲”在证词中说,“我发布微博是想解救小孩。”
  发布照片之后,“朝廷半日闲”一直承受着舆论压力。2015年8月12日,男童小毛和亲生父母以侵犯小毛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为由状告“朝廷半日闲”。9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理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理由是:其微博的内容既没有夸大或隐瞒事实,更没有虚构、造谣和污蔑,微博反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一致。
  记者查看“朝廷半日闲”微博发现,该微博已经删除“虐童案”有关内容。他在微博中签名:“我也需回归自己的生活,请理解!”

孩子被打疑云:学校诬陷还是养母狡辩
  公诉人:“在今年的3月31日晚上,你是否打了孩子?”
  李征琴回答:“我打了。”据她声称,打孩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孩子说谎,考试抄别人的。
  “我当时顺手抓过跳绳,就这样往他身上刷,刷一次就是8道,3下就是24次,没有打那么多下,就刷了两三次。”李征琴在法庭现场演示打孩子的全过程。
  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被告人李征琴打孩子并不只一次。
  早在去年的五六月份,班主任施老师就发现小毛的脸上淤青、红肿。小毛对老师说,这是前一天晚上,因为妈妈布置的课外作业没有写,被妈妈用棍子打的。班主任把孩子带到德育处,又发现小毛的腿上都是被棍子打的痕迹。
  当年9月,班主任还发现小毛脸上发青,小毛说是妈妈打的,原因是没有记下作业的内容。
  小毛经常被打的情况得到了小毛一年级的数学老师的证实。“小孩比较调皮,后来他母亲打电话问情况,我就比较客观地把孩子情况说给家长听。后来,小毛第二天来学校就和我说被妈妈打了。我当时看到他的脸上有手掌样的痕迹,但比较浅。”王老师在证言中如是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专门前往安徽来安县的小毛亲生父母家,遇到了小毛22岁的亲哥哥。他承认,小孩被养母打并不止一次。
  当时看到小毛被打的图片,小毛的亲哥哥坦言有些心疼。但是他强调,小毛也不止一次撒谎了。除了撒谎,小孩还是挺可爱的。
  邻居也听到过李征琴大骂孩子的声音,一位孙姓邻居在法庭的证言中表示:“曾两次听到楼上有打骂小孩的声音,两三个月前的晚上11点,听到楼上女主人喊叫,小孩在哭。还有四五个月前,晚上10点左右,女主人在家打小孩,最起码打了10至20分钟。”
  “经常看到女主人抱小孩,还蛮喜欢这个孩子的。”该邻居说。
  在庭审现场,李征琴否认了学校老师的说法。她说:“孩子刚进入南京市浦口外国语学校就读时,学校以父亲的户籍不在该学区为由,收取了1万元保证金。没有给我收据,我中途打了几次电话给教务处主任,让这位老师给我一个手续。”
  后来,学校老师通知她来退款。在庭审现场,李征琴多次指出,因为学校退还了1万元,学校和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记者前往南京市浦口外国语学校了解情况,该校一名陈姓老师,以采访要通过宣传部为由,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
  随后,记者找到浦口区委宣传部,经宣传部联系,浦口区外国语学校方面以感到压力太大不便进行回应为由,再次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
  浦口区外国语学校究竟有什么顾虑?是否如养母李征琴所言?记者并没有从学校方面找到答案。

养母收养孩子时,所提交的材料系假证明
  “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包括了无子女证明?”公诉人向被告人李征琴发问。
  “不包括。”李征琴回答。
  “公安机关在收养材料中调取了这两份无子女证明,上面的印章与在相关单位调取的印章不一致的,你有何解释。”公诉人进一步发问。
  “我不知道。”李征琴回答。
  在南京“虐童案”庭审第一天,公诉人就办理收养手续中,围绕无子女证明展开了交锋。
  “我们先在村里和镇派出所开了证明,再到来安县民政局办了手续,双方都是在民政局签字的。”孩子的生父桂德聪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来安县民政局了解情况,分管的副局长苏少山指着两份材料证实:“这两份无子女证明都是假的!”
  这两份2013年养父母开具的“收养当事人无子女证明”所盖公章,比较清晰,即便是仔细看,也难辨其真假。
  在两份材料上分别写着,“经查,该居民一直无子女,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经查,该居民因客观原因一直无子女至今,特此证明。”
  事实上,李征琴有过一段婚姻经历,她与现在的丈夫各自都有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无子女的条件。显然,李征琴夫妇都不具备这个条件。
  “表姐离异了,她的女儿跟着丈夫,养父的孩子不在身边。养父母希望老了之后,身边有一个孩子给他们养老送终。”生母张传霞说出了李征琴收养孩子的目的。
  来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曾兆春是该手续的经办人。他回忆,在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一直是由李征琴主导的。在办理收养手续之前,李征琴就来民政局咨询多次。他给李征琴一份材料清单,让她按照清单上所需材料进行准备。在该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办公室的墙上,还挂有“申请收养登记办理材料”的示意牌,列举办理收养所需要的材料。
  “我们是只负责书面审查材料,材料的真假,我们没有能力鉴定。”该民政局副局长苏少山拿出一叠涉及虐童案的材料,“申报材料就有十几份,我们不可能一份一份都去怀疑材料是假的。”
  民政局工作人员曾兆春也有类似的无奈:“我们辨别不出材料的真假,这些材料是跨省的,不像是在本县开具的证明,我们可以核实。”
  本案的审判长徐文露表示,被告人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在办理收养关系过程中,有重要的文件印章经公安机关鉴定系伪造,且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庭审情况看,从保护儿童权利角度考虑,合议庭认为,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被告人不适合收养、监护包括本案被害人在内的儿童。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另外,就如何解决本案所涉收养关系,我们也将向安徽省某县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审判长徐文露说。
  截至发稿时,来安县民政局表示,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没有到,什么时候解除该收养关系,现在尚不清楚。
  在国庆假期之前,记者见到小毛,他正在来安县的生母家看动画片。
  “平时不听话的时候,妈妈打我也不多。”小毛对记者说。为了不打扰孩子生活,记者并没有继续追问。
  目前,小毛暂时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小毛对记者表示,想回到南京城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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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30 05:08:00|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养母欲撞墙自杀 男童生母求情称不怪她

源自:现代快报
  昨天上午9点,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上午刚开庭时,男童养母李征琴情绪激动,而且试图撞墙自杀,被法警及时制止。经浦口法院院长批准,对她进行逮捕,昨天下午庭审结束后,她被带至看守所。
  经过一天的审理,案件质证阶段结束,今天将继续开庭。
⊙通讯员:浦研 见习记者:姚茜
⊙ 记者:张玉洁

庭审直击
李征琴情绪失控欲撞墙自杀,被当庭逮捕

  昨天上午庭审刚开始,李征琴对法官庭审直播有意见,大吵大闹。法官解释说,双方此前同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随后,检方出示证据,其中一份是会议记录,刑侦部门召开法医会议,对孩子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对于这份证据,李征琴提出了不同意见。她认为,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已经出具了法医鉴定报告,为什么还需要这么多的专家来给它作证、说明,难道这个鉴定不能说明孩子轻伤一级的问题吗?而且她提出,自己开庭前并没有看过这份证据,她希望案件能够延期审理。
  李征琴情绪激动,不听审判长的解释。审判长多次敲槌制止,但她仍然喊着要咨询专家,导致庭审无法继续。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一直到当天上午11点钟,才恢复开庭。
  审判长宣布,在休庭期间,经过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第一,关于李征琴此前在庭审中提出的控方提交的证据问题,这份材料公安机关已提前提交法院,且法院已电话通知李征琴的辩护人到法院查阅,不存在“证据突袭”的说法;第二,在上午庭审中,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在休庭期间,她在羁押室试图撞墙,被法警制止。经合议庭评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5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9条第2项规定,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由浦口法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随后法官再次宣布休庭。而当庭被带上手铐的李征琴,情绪激动到无法行走,被法警抬出法庭。
  昨天下午,案件继续审理,此时的李征琴,看上去平静了很多。

听到孩子的话,她偷偷擦拭眼泪
  在这两天的庭审中,小虎的亲生父母也请了一位律师,作为小虎的代理人出庭。昨天下午在公诉机关出示完证据后,他也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视频证据,是小虎想跟养母说的话。由于视频涉及到孩子的个人隐私,审判长没有允许当庭播放,但是让他把视频里小虎说的话,当庭转述。
  以下是代理律师转述内容:
  “妈妈,我好想你,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呀?你的事情处理好了吗?我不想住在表姨家,我要回家!
  妈妈,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说谎了,我不会再惹你生气了,我一定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孝敬你。
  妈妈,暑假已经过了一半时间了,我的暑假作业还没有做,我不会做,又没有人教我,我该怎么办呀?
  爸爸,我好想你,说好放暑假带我去北京玩的,我想姐姐了,想去北京看姐姐,什么时间才能去呀?”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听代理人转述小虎的话时,李征琴低着头,手撑在脑袋上,时不时用纸巾擦拭眼睛。
  后来她说,孩子提到的姐姐,是她的亲生女儿,在北京读书。他们之前说好暑假去北京玩,没想到事情变成这样。

出示孩子生活照,微笑着回忆往事
  昨天下午,李征琴也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她首先出示的,是50张照片,她说,这些绝大多数都是收养小虎之后,她为孩子拍的生活照。
  第一张照片,是孩子的百日照,李征琴告诉法官,那是孩子6岁之前唯一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小虎很瘦,皮肤黑黑的。她刚把孩子带来南京时,孩子上幼儿园、幼儿园毕业、读一年级,这些重要的时段,李征琴都拍了照片。甚至小虎换下来的乳牙,她都保存下来并拍了照片。
  照片一张张往后翻,孩子也一天天长高长胖。照片中的小虎,在吃饭、做鬼脸、学包书、逛动物园、去海边等。甚至李征琴给孩子辅导作文留下的修改痕迹,她都拍了照片留存。
  在讲述每一张照片背后的故事时,李征琴的语气柔和了许多,说起其中的有几张照片,李征琴还露出一丝微笑。她说,照片中还是能看到孩子灿烂的笑容。

生母求情
孩子皮肤特殊,他们不怪李征琴

  昨天下午庭审至5点多钟时,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证据,是今年4月23日小虎生母向公安机关提出对案件予以调解的请求书。据了解,这份证据他开庭前不久才拿到。
  在这份请求书中,小虎的生母提到,李征琴给小虎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且对孩子照顾得很周到。她说自己了解表姐,她之所以打孩子,肯定不是故意的,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不要为难李征琴,不要追求她的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小虎的生母还向公安机关说明,孩子的皮肤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轻轻一碰就会出现红印子,过几天这些红印就会完全消失,并不会感到疼痛。因此她说,她并不怪李征琴打小虎,只希望孩子能够回到原来的生活。如果李征琴因为教育孩子不当而受到刑事处罚,他们夫妻二人会觉得对不起表姐,跪求公安机关同意他们的请求。
  据了解,在这份申请书之后,小虎的生母还向浦口检方提交了刑事谅解书和刑事和解书,同样提出不愿意追究李征琴的任何法律责任。
  李征琴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8条规定,应该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当书面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确系被害人自愿提交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
  因此律师认为,案件应该撤销。

庭审继续
今天继续审理此案
律师称逮捕不影响定罪量刑

  昨天傍晚6点多钟,庭审的质证阶段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将于今天上午9点继续开庭审理。此前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对她进行取保候审,并由她的丈夫作为担保人。但对于这一请求,法院并没有当庭给出答复。昨天庭审结束后,李征琴被带往看守所。
  对于李征琴被逮捕一事,她的辩护律师认为,法院的逮捕决定没有法律依据,李征琴要求延长答辩期的要求是合理的。他提出,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做出过约定,必须把证据提前5天交给对方,而他们9月27日下午才拿到这份证据。鉴定问题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专家的意见都是不一致的,非专业人士需要咨询相关的专家。李征琴提出延期审理,是合理的。
  不过,对于他的意见,法官已经在宣读逮捕李征琴前进行了解释。至于逮捕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律师表示并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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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28 17:08:00|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养母受审画面曝光 被告人否认犯罪

源自:中国新闻网

  南京虐童案养母

  被告人否认犯罪
  中新网9月28日电“南京虐童案”今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男童养母李征琴否认犯罪,对指控其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
  “我对那天晚上打宝宝是认可的,但并没有打得那么重,也不可能构成轻伤。宝宝到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改一下他的恶习,我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被告人李征琴称。
  根据检方指控:2013年6月,李某与其丈夫通过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小宝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家中抚养。今年3月31日晚,李某认为小宝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说谎,在家中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小宝进行抽打。后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小宝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检方称,李某作为养母,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使小宝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系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刑事案件,李某在案发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取得被害人小宝及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在充分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及被害人小宝的身心健康与未来成长实际,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今年4月,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16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殴打养子施某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此案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4月20日,检方公布对养母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再度引起热议。
  7月,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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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28 09:48:01|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今开审 受虐男童养母涉故意伤害罪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8日消息,据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将于今天开审,受虐男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
  今年4月,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16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殴打养子施某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此案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4月20日,检方公布对养母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再度引起热议。
  7月,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的消息称,今天上午9时30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将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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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24 02:28:01|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28日开审 养母将提交男童轻微伤鉴定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张淑玲)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将于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昨天,该案曝出被告人李征琴已向浦口法院递交新证,由专家证人胡志强及庄洪胜联合签署的一份书证审查意见认定,该名9岁男孩小宝(化名)所受的伤为轻微伤。该案两名律师也将在庭上为李征琴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其辖区一老师反映,学校9岁男孩小宝身上有多处表皮伤,疑遭其养母殴打所致。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男孩伤情照片,并由此引发网友大量转发。该案遂被社会关注。
  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鉴定,小宝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而小宝的养母李征琴,也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犯故意伤害罪。但李征琴认为自己并没有虐待小宝,其只是像“虎妈”一样管教孩子,且下手没有那么重,也不至于将孩子打成轻伤,故其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受当时舆论的影响,对小宝的伤情作出了较重的伤情鉴定。此后,李征琴曾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要重新鉴定孩子的伤情,但最终都未获批准。
  为证明其主张,今年7月25日,李征琴委托北京云智科鉴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昨天,记者查询该审查意见书,结果显示小宝的伤情仅以皮内出血为主,且小宝伤后当日能安卧,次日能正常上学,3至4日即基本吸收,说明其损伤轻微,不应属于轻伤范畴。该例损伤的发生,是由于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当,损伤的范围虽然较广泛,但大多数损伤没有肿胀,皮下组织及肌肉并没有挫伤出血,小宝的右腹部、右胸部、左肩部、背部、双上肢、双下肢等部位的皮内出血,不应当按挫伤评价,其损伤不构成轻伤,可评定为轻微伤。
  昨晚,李征琴的两名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认为,“按照新法规定,伤害等级属轻微伤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也就是说起诉李征琴的罪名不成立,”两名律师称,他们将为李征琴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该书证审查意见两名签署人分别为胡志强和庄洪胜。胡志强曾在“复旦投毒案”中有过惊人表现,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且当庭提出黄洋并非死于投毒,而是死于“乙肝大暴发”,胡本人因此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而庄洪胜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法医师,从事法医鉴定40余年。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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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9-23 10:28:00|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虐童案再转折:养母递交鉴定称孩子仅轻微伤

源自:现代快报

  南京虐童案中受害儿童后背受伤
  现代快报9月23日南京电(记者:王瑞)还有5天,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就要在南京市浦口法院开庭了,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检方提起公诉。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王常清律师处获悉,昨天李征琴已经向法院递交“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由著名的法医鉴定专家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 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孩子童童(化名)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而此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的结论为童童受轻伤一级。

“虐童案”养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受审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9岁男孩童童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童童被打照片,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4月5日凌晨,童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李征琴殴打童童致其轻伤一级。当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浦口区检察院未予批捕,随后李征琴被取保候审。
  7月20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李征琴案提起公诉。该案将于9月28日上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公开审理。

法医学书证审查:孩子受“轻微伤”
  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处获悉,李征琴昨天向法院递交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由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男孩童童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王永杰表示,此前李征琴曾多次提出要求重新对童童伤情进行鉴定,“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鉴定童童为轻伤一级时,李征琴一直认为孩子的伤没那么重。”
  7月25日,李征琴通过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明确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是否构成轻伤一级。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意见书显示: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不构成轻伤,可评定为轻微伤。据了解,鉴定人之一的胡志强,曾在“复旦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上诉案中,作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对黄洋死亡原因提出异议。本案中胡志强将作为辩方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王永杰表示,如果童童的伤情没有构成轻伤以 上伤害,李征琴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为轻微伤,则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编辑: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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