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1月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 政治保卫局,是今天国家 公安部的前身。
中央苏区的治安保卫和肃反工作,1930年底以前由各级苏维埃政府裁判肃反委员会负责。1931年六七月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江西赣南苏区成立中共苏区中央局政治保卫处,王稼祥兼任处长,负责苏区的肃反与治安保卫。同年9月,邓发继任处长。11月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时,中共苏区中央局政治保卫处改为国家政治保卫局,仍由邓发任局长。
1932年1月27日由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规定:国家政治保卫局在苏维埃境内依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宪法之规定,在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管辖之下,执行侦查、压制和消灭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反革命的组织、活动、侦探及盗匪等任务。
国家政治保卫局内设侦察部、执行部、总务处和政治保卫大队。侦察部部长胡底,执行部部长李克农,总务处处长欧阳毅,政治保卫大队大队长吴烈。
国家政治保卫局在省、县两级以及红军中的中央 军委(或其他苏区军委会)、军团、军(或师)均设分局(后红军中师一级设特派员)。必要时,国家政治保卫局可向某些机关或组织派遣特派员。
国家政治保卫局与下级各分局、特派员之间在组织与业务上均实行垂直领导。苏区内凡拘捕审讯人犯(一般治安案件除外),一律由国家政治保卫局负责,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此权力;政府等其他机关只有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才可将可疑人犯拘送保卫局机关讯办;国家政治保卫局需拘捕政府机关、红军与革命团体负责人时,只有在行动之前才能通知有关机关最高负责者,有关机关不论是否有异议,均不得阻挠国家政治保卫局的行动。
国家政治保卫局虽享有特殊权力,但亦须在苏维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为镇压反革命,维护苏维埃国家安全,保障革命战争和苏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国家政治保卫局机关,1931年11月成立之初设在瑞金叶坪村,同年12月底迁驻叶坪庙背村弯丘众厅,与少共苏区中央局同驻一处,1934年4月从庙背村迁驻沙洲坝铜锣村李屋,1934年7月再迁驻云石山艾园村岭下曾氏祠厅。
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叶坪村和沙洲坝铜锣村的机关旧址,因年久失修,已经倒塌;在庙背村的旧址也因年代久远而十分破旧。1999年6月,瑞金市公安局领导致信公安部领导,反映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现状,请求重建旧址。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贾春旺对此十分重视,同年8月派出由部办公厅、政治部组成的考察组赴瑞金实地考察。1999年10月11日,公安部部长会议正式决定拨出专款重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并新建中央苏区公安保卫史料陈列馆。
2001年6月2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旧址揭幕仪式在瑞金叶坪隆重举行。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贾春旺,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钟起煌,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中共赣州市委书记张海如,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彭焕恭等领导出席了揭幕仪式。兄弟省(市)公安厅(局)领导、公安英模代表和部分老红军代表、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之子邓北生夫妇等,应邀参加了揭幕仪式。
源自:《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