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1049|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跳台 发表于: 2020-5-12 16:34: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动物昆明:不文明养狗情节恶劣将纳入征信

 [复制链接]
源自:新京报网
原文标题:昆明:不文明养狗情节恶劣将纳入征信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日前,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其中,昆明市主城5区有36个街道办,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其余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通告》显示,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设置犬只养殖场所。
  《通告》明确,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携犬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具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诊所,不含宠物医院)、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设有禁令标识的场所。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通告》要求,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县(市、区)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表示,为规范和引导文明养犬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针对携犬只外出不束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携带导盲犬之外的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等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将根据《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编辑:杨利
源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跳台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跳台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跳台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跳台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跳台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跳台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中概股信披违规,国内刑法怎么管 14省份去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为好,各奖励3亿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21 17:49,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