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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天津港爆炸]天津爆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当庭鞠躬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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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20 20:08:00|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死鱼河段未检出氰化物

源自:新华社
  【海河出现死鱼 天津环境监测中心采样水质未检出氰化物】针对网友反映在海河大闸附近出现死鱼现象,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20日通过对该河段水质采样分析,未检出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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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20 15:07: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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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港局批复瑞海试运营仓储危化品涉嫌违规

源自:新京报
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注册地新建的写字楼

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注册地新建的写字楼,楼层铭牌几乎都是空的。在其同一注册地址,还有36家注册公司。新京报记者 张维 摄

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瑞海国际物流公司试运营期间港口经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其中包括储存危化品。

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瑞海国际物流公司试运营期间港口经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其中包括储存危化品。

2015年6月23日,天津市交通委颁发给瑞海国际物流公司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2015年6月23日,天津市交通委颁发给瑞海国际物流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公司爆炸事故之后,天津市交通委在公众和媒体面前,一直保持着沉默。仅有的一次公开发声是8月17日,也即爆炸事故事发5天后,该单位发布的通知,要求天津港“停止一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作为天津港的行政主管部门,舆论对天津市交通委多有问责,但自始至终,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
  昨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的一份文件显示,2014年5月4日,在“瑞海国际”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时,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曾涉嫌违规批复“瑞海国际”试运营危化品半年,进行部分危险品储存业务。而这份批复文件上还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而在获准试运营半年后,瑞海国际更是无证“裸跑”8个月之久,直到2015年6月才获得上述两证。

37和1
  5012室,天津自贸区金融贸易中心的一间办公室。这是瑞海国际的公司注册地。这里同时还注册了36家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瑞海国际的公司地址是: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2室。
  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楼下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金融贸易中心南区只有A栋和B栋之分,没有所谓的1栋1门。而且该中心2014年底才完工。瑞海国际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成立是2012年,且注册地未发生过变更。瑞海国际注册信息显示,办公地是该中心的5012室。本报记者在5楼发现,那里还是水泥地。
  上述公司涵盖汽车租赁、飞机租赁以及汽车贸易等多个领域。据资料显示,上述36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从3000万美元到10万人民币不等。
  工商资料并不能显示与瑞海同在一房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在36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法人为同一自然人,例如,国银宇飞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国银振飞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国银鑫飞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法人均为:王威。
  昨日,记者就此向天津市工商局12315热线致电,被告知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是否违规他们并不清楚,注册时实体建筑尚未完工是否违规也无法答复。
  一业内人士则称,瑞海国际此情况涉嫌虚假注册。
  按照《公司法》198条规定,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岳成律所的赵律师听说此事后表示惊讶。他熟悉《公司法》,说自己从业多年从未遇见类似情况。任何公司注册时都要提供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要是连房屋都没完工,工商局怎么给其注册呢?”

无证运营危化品的能量
  瑞海国际在天津物流界以“能量大”知名,一直是同类企业的羡慕对象。天津港北疆海事局辖区内,只有3家物流企业具有经营七类危险品存储资质,瑞海国际是其中仅有的民营企业。
  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企业资质要求极为严格,东疆保税区内有40多家物流企业,其他公司也曾尝试将经营范围由普通货物改为一般化工品,但无一审批通过。
  瑞海国际2012年成立,2015年6月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有此两证,企业才能仓储危化品。
  但瑞海国际的特殊性还在于,未取得两证之前,即开始运输、仓储危化品。
  一位接近瑞海国际的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3月,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天津市开发区一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将一批甲苯二异氰酸酯存储在瑞海国际的仓库。
  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显示,甲苯二异氰酸酯属于危险性类别,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可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加热或燃烧时可分解生成有毒气体,甲苯二异氰酸酯对人体会造成严重损伤,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对甲苯二异氰酸酯过敏者,可能引起气喘、伴气喘、呼吸困难和咳嗽。
  “我确实在去年3月代理过一批危化品。”昨日下午,天津市这家货运代理公司总经理刘先生说,他不知道当时瑞海国际是否获得运营危险化学品仓储资质。
  他说,该公司在去年3月与瑞海国际的确有业务来往,受河北一家公司委托,他把一批危险化学品甲苯二异氰酸酯存储在瑞海国际的危险品仓储里。
  “选择范围很小,前两家是国企,瑞海国际是民营企业,服务热情,价格相对较低,所以我选择瑞海国际做业务。”刘先生说,瑞海国际公司后来居上,运货、报关、装船速度快,生意很红火,他去过瑞海国际的仓储看过,“货物就没断过,仓库摆得满满的。”他表示,并没想到瑞海国际没有资质,“那是安监、港务局该管的事,我们只要货物能拉出去就行。”

涉嫌违规的“试运营”批复
  记者在调查“瑞海国际”的经营资质时,掌握到一份特殊文件。那是2014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2014年与其他单位合并为天津市交通委)批复了瑞海国际可以试运营危化品。
  这份《关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试运营期间港口经营资质的批复文件》显示,同意瑞海国际在试营业期间(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从事港口仓储业务经营,并同意瑞海国际在集装箱堆场重箱区(包括装箱区),面积1.8万平方米,储存包括压缩气体2类危险品、易燃液体3类危险品等9种危险品货物。
  记者就此询问重庆市交通委港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长期负责办理港口经营管理许可证。他表示,从未见过类似的行政许可。
  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审核一家企业是否有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缺一不可,“没有两证,在港口作业化学危险品都属于违法。”
  这份文件涉嫌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求“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同时”,如果没有“三同时”,则不允许批准危化品经营许可。
  “三同时”的规定来自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由中滨海盛公司完成,完成时间为2014年8月。而2014年5月,天津交港局批复“瑞海国际”可试运营危化品仓储。这份来自天津交港局的内部文件没有遵循“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设施未能和主体工程同时使用。
  据了解这个规定的安全生产专家表示,“三同时”是从事危化品经营、贮存的一条“红线”,“任何单位都不能违反。”

“此文件不公开”
  上述文件批复4天后,即2014年5月8日,瑞海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工商局变更了经营范围,将“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
  瑞海国际即可堂皇开展危化品仓储业务。
  2014年9月25日,瑞海公司获得滨海新区审批局的“环保验收批复”。“也就是说,瑞海拿着一个”非法“文件,更改了经营范围,开始运营危化品,还获得其他职能部门的许可”,一位港口管理专家告知,这一程序事实上应该倒过来才算符合常理,只有在获得相应职能部门,诸如工商、环保、消防、安监等单位的许可之后,瑞海公司方能取得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批复文件的最后,还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这让上述港口管理专家大跌眼镜,他认为,如非特殊情况,职能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就应该公开,这不仅体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也有利于公众监督。但对瑞海国际运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却要求“不公开”,这不由得让人生疑。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到天津市交通委,询问该部门对瑞海国际公司危险品仓库的审批和监管情况,但该单位拒绝接受采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将会向国务院调查组汇报,不接受个人采访。”从天津港爆炸事故事发,天津市交通委至今一直沉默,拒绝回应媒体对此事件的关切。
  天津港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王强(化名)昨日表示,危险品仓储业务是一块肥肉,它的报价比普通货物仓储报价高2、3倍,属于垄断性行业,过去由中化天津滨海物流公司和津港化物流公司两家国企垄断,要想获得港口管理局批复的危险品存储资质非常难、门槛很高。
  “我也想申请,但一直批复不下来。但瑞海国际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不到2年就获得运营危化品的资质。”王强说。

谁来负监管责任
  王强认为,此次瑞海事发,天津市交通委应该承担失察之责。这位常年在天津港内经营业务的负责人表示,“港口管理局在天津港的权力很大,他们经常来巡视港口业务,说仓库不合格就立马查封、罚款”,而瑞海国际之所以能够在管理部门的眼皮底下违规经营,显示了两者有不一般的关系。
  有意思的是,昨日,中纪委宣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而此前一天,国家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上,挂出了一条“法规速递: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来源是交通运输部。这条规定明确,港口危险货物的安全评价审批到监管,责任部门都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跟安监系统没有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安监总局是想说明,此次天津港爆炸,虽为安全责任事故,但和该单位没有关系。
  与之相呼应的是,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新闻发布会上,具体引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因此,高怀友表示,涉事企业的安评报告是否公开,需要跟交通部门协商。这位安监局副局长的话外之音,交通部门应该对此次安全事故负责。
  新京报记者获悉,天津港此前一直属于天津港务局管理,直到1984年,天津港开始实施“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天津港务局再行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天津市整合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关职能,组建交通运输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因之,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为天津港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天津港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2013年,交通运输部曾下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港口危险品的管理。天津市交通委向下辖单位转发了这份通知。根据这份通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然而,在对瑞海国际的管理上,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做到上述通知所要求的部分。

“有关系”的瑞海
  同样经营物流企业的王强介绍,“瑞海国际”欲经营危化品有两个途径。要么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要么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前者去滨海新区安监局办理,后者去交通委办理,而瑞海国际选择的是后者。
  记者向滨海新区安监局询问“瑞海国际”的监管问题时,该局一名办公室主任说,瑞海的手续是在天津港务集团审批的,他们有一套独立的审批手续,具体的你要问问他们。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这说明瑞海物流的人脉网能在交通运输部门发挥作用。
  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已经身在看守所的瑞海国际的负责人之一董社轩说:“我的关系主要在公安、消防方面,于学伟的关系主要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公司成立时,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说想做危化品仓储。当时我把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给设计的改造方案这些材料都拿了过去,很快消防鉴定就办下来了。”
  董社轩是原天津港公安局局长董培军之子。董培军一直在天津港担当安保工作,直至2007年,担任天津港公安局局长一职,董培军在天津港工作50多年,天津港公安局负责天津港区范围内陆域、水域、抵港船舶、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毗邻区域的公安保卫工作。
  董社轩提及的于学伟是瑞海国际的实际拥有人,于学伟1994年进入国企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2012年9月离职,离职前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危化品行业非常熟悉。也正是在中化集团任职期间,于学伟与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建立联系。因而当其2012年自立门户,创办瑞海国际后,很快就能拿到同行眼馋的危化品经营资质。
  在天津港同业的眼中,或许是自信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等单位有关系,瑞海国际在拿到试运营批复的有效期截止日之后,选择了“裸奔”──长达8个月时间无证经营,直到2015年6月23日,才重新获得天津市交通委的港口经营许可。
  对此,于学伟对新华社记者解释:“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
  瑞海物流获得的相关批复和许可证的日期显示,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交通委前身)在瑞海国际未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两证之前,就已经批复其可以经营危化品仓储。
  对此,重庆市交通委港口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关企业“没有上述两证,在港口作业危化品都属于违法行为”。而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瑞海国际甚至在还未获得天津交港局试运营批复前,即2014年3月,就已开始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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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20 15:06:00|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回应受损房屋理赔问题:该赔的赔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9日消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今天下午举行第十场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受损房屋回购的问题,政府已经宣布成立了房屋修缮中心,受损房屋修缮过程中,因程度不同需要过渡,要给受灾居民救灾安置费,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他表示,关于回购的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概念,回购发生在甲乙双方的商业买卖中。
  宗国英介绍,政府已经宣布成立了房屋修缮中心。受损房屋修缮过程中,因程度不同需要过渡期,要给受灾居民救灾安置费,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关于赔偿问题,宗国英表示,现场很多房屋的受损程度不同,有的很严重,有的很轻微,这些需要专业资质群众认定的评估机构鉴定后拿出完整的方案,在评审鉴定过程中,居民代表要全程参与,根据结果提出一个方案,该拆拆,重建或搬迁。需要修缮的修缮,该赔的赔,该理得理。
  宗国英表示:“一定要相信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我相信政府有这个能力。”
原文标题:官方回应“房屋回购”问题 称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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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20 03:36:02|显示全部楼层

美媒评天津市长自我揽责:中国政府态度现转折

  “天津市委代书记、市长、天津港8.12大爆炸救灾总指挥黄兴国,19日首次出席天津市发布会,承认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他还解释此前未出席发布会是因为要‘集中精力指挥救援’”,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9日称,对于是否有领导会因爆炸事件引咎辞职,黄兴国称将“根据事实客观公正处理”。他还誓言:“对这个事故,造成事故的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我们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有什么样的关系,我们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袒护,决不姑息。我向你们保证。”
  “中国报道天津爆炸事件中的官商关系细节”。《纽约时报》称,市长在电视上公开表示承担责任是政府应对这场灾难态度的一个转折信号。在经过几天的沉默后,政府开始公布涉事公司的信息,并且暗示其中存在贪腐问题。报道称,天津可怕的爆炸事故至今原因不明,许多中国人对网上“廉价点燃虚拟红蜡烛”表示沮丧。而天津当地官员在此前几次新闻发布会上的吞吞吐吐加剧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甚至官方媒体也加入了质疑行列。新华社报道称责任单位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执照1月就已失效,直到6月也未换发。
  法新社称,天津市当局19日首次承认爆炸当事公司与天津前官员之间有关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在19日的记者会上承认,瑞海公司董事长叫于学伟,曾任中化天津公司的副总经理,占股55%,公司的另一名董事叫董社轩,是原天津港公安局局长董培军的儿子,占股比例45%。香港《南华早报》则称,董培军与津门落马的“首虎”武长顺交好。
  该报另一篇报道还称,在中纪委宣布安监总局负责人、天津原副市长杨栋梁因“涉嫌严重违法乱纪”被调查后,19日他的儿子据报也在天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对人们关注的到底谁让瑞海公司通过了安评审核的问题,天津副市长何树山19日介绍称,瑞海公司的安评是委托一个名叫中滨海盛的第三方机构来评估和制作的,“按照规定,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由国家安监总局来核发”。何树山还公开指责,“现在目前为止,我们发现(该机构)还没有向社会公开这个安评报告。政府将立即责成这个企业,尽快地向社会公开安评报告”。
  【赴天津特派记者 刘欣 环球时报驻外记者 张涛 纪双城 孙微 青木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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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20 01:52:40|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港集团总裁出席发布会:我们是被冤枉的

源自:华夏时报
⊙记者:栗泽宇 张智 滨海报道

  天津港终于发声了。
  “天津港集团是被冤枉的。”8月19日,被媒体呼唤多日却姗姗来迟的天津港总裁郑庆跃在出席“8·12滨海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时甫一露面,就迫不及待地对在场媒体“澄清”。
  此一时彼一时,在完成体制改革脱离了行政管理职能的11年后,天津港集团已经不能和此前的天津港务局同日而语。然而,在体制改革的多重交接棒中,职能落后于权力,监管落后于审批,改革中遗失的环节,究竟由谁来补齐,始终没有答案。

天津港躺枪?
  “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本次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坐落在天津港区域范围内。天津港集团公司也是坐落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国有企业,我们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郑庆跃说。
  “瑞海国际使用的土地是向天津港租用的,相互关系类似于房东和房客。天津港是房东,家里有多余的房子租给了瑞海国际,至于这位‘房客’做的是不是违法的生意,天津港是没有权利知道的,他的企业资质没有问题,天津港就没有把人家轰走的理由。”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天津港集团员工介绍。
  据了解,港口的体制改革在海运行业已经开展很久。2004年6月,当时的天津港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正是这场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标志。自那时起,天津港港务局便已经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这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现在归属于天津市交通委。而改制后的天津港集团公司成为了一家天津市市属国有企业,其人事任免由天津市负责。
  上述天津港集团员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瑞海国际很早就已经在天津港港区内从事集装箱运输的业务,“他们的路子很广,有很多企业专门找他们做。”该天津港集团员工说,“在他们申请下来危险品仓库资质之后,我们这边有人提出来过,这个仓库不适合做危险品,离地铁站和居民楼都太近了,我们私底下也讨论过是不是要上报一下。”但他承认,从现在的结果来看,当时确实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魔鬼藏在细节中。
  《华夏时报》记者从瑞海国际员工张宝炎处证实,瑞海国际对化工品的管理并不严谨。张宝炎是瑞海国际的搬运工,每天负责把货物在仓库与集装箱之间搬运。而安全帽是瑞海国际发放给他们的唯一的防护装备。这些每天在一线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在上岗前没有任何关于防护措施的培训,对可能有的危险茫然不知。

港区壁垒
  问题装满了口袋,答案却扑朔迷离。
  事实上,“8·12滨海爆炸事故”发生后,瑞海国际取得的安全评估、环境评估两份报告,均引发了大量质疑。然而,截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举行的第十场新闻发布会,负责事故处理的天津市有关方面,依然没有给出安评、环评的结论性答案。
  但追问总会有成果。在第十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代书记黄兴国面对《华夏时报》记者提出的“现在究竟是谁在监管港口的安评、环评”质疑时表示:“港口的仓储装运由港口的主管部门发证监管,关于1000米这个问题,国务院调查组会给一个认真的答复。”
  黄兴国所指的“港口的主管部门”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天津交委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许可”、“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表格,这表明相关行政许可应当在交通委办理。
  针对安评报告明显不符合标准却能顺利获得通过一事,《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天津市交通委,希望了解安评、环评报告在港口管理中具体通过哪些流程审批,但天津市交通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天津市各部门均已得到“封口令”,与爆炸事故有关的一切消息,均由天津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发布会统一发布,各部门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但由港区壁垒引发的悲剧不止于此,从事集装箱液体运输的业内人士张思恒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她看来,消防官兵的伤亡或许与港区的信息壁垒有关。
  “2004年,国家出台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里面有一条明文规定要求危险品运输必须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当时设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希望一旦发生事故,消防官兵可以第一时间查询到里面是什么货物,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但现在港口消防属于天津港集团,他们归了地方,而这些信息却归了交通委,信息不能第一时间传到消防人员手里,他们现场去勘察就要费很大的力气。”张思恒表示,是在港口改制的过程中,形成了这些信息、管理上的壁垒。

港口改革之殇
  改革早已前行,但职能却总是掉队。
  据张思恒介绍,我国的港口改革始于21世纪初。“天津港企事业剥离是当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但是这种剥离里面牵扯很多的问题,像人员安置问题、行政职能问题等等。港口消防按理说应该随着政府职能归到港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但是因为职能部门没有多余的开支,就把消防留给了港口企业,让企业养活他们。这就形成了一个畸形的状态,实施救援归港口公司管,消防承担的管理职能却被带走了,两边都不健全。”张思恒说。
  事实上,在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方面,同样存在改革不完整的痕迹。
  2012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是杨栋梁就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后签署的第一份法规。在杨栋梁被调查后,该法规被质疑是为天津港项目开绿灯。
  一位要求匿名的公务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实际上只是理顺管理程序的一个调整而已。“当时的放权只是为了配合这种管理上的调整,为了迎合大部制改革,把所有港口方面的管理都交给交通运输部。”
  资料显示,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末出台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接管了安监总局释放的监管职能。
  “这种调整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是交通系统建设一支专业的安全审查队伍是需要时间的。而且他们在2014年末的简政放权浪潮里,把这个权限又给了地方的交通主管部门,未来的安全监督工作可能会更令人担心。”上述公务人员表示,“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在技术上把关,就必须由安评机构负起这个责任,但是仅从这次天津港爆炸事故来看,安评机构恐怕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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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19 23:07:00|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杨焕宁:依法彻查事故原因

源自:新华网
  国务院“8·12”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调查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
  新华网天津8月19日电(记者:李靖)8月19日,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天津召开,对调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调查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认真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深刻总结梳理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8月1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
  杨焕宁指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非常严重,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数量大,调查难度很大。调查组全体成员一定要深刻认识此次事故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成立调查组的决定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敢于担当,不辱使命,认真履职,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杨焕宁强调,事故调查工作要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高质”的原则,全力投入事故调查,全面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造成的损失,准确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客观评估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深刻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依法依规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调查工作要讲原则、讲效率,只要涉及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的,不管涉及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要查清、查细,一查到底,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科学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据了解,国务院调查组由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同时聘请了相关专业的优秀专家参与工作,为事故调查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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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19 22:27:00|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回应受损房屋理赔问题:会赔不会回购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9日消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今天下午举行第十场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受损房屋回购的问题,政府已经宣布成立了房屋修缮中心,受损房屋修缮过程中,因程度不同需要过渡,要给受灾居民救灾安置费,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他表示,关于回购的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概念,回购发生在甲乙双方的商业买卖中。
  宗国英介绍,政府已经宣布成立了房屋修缮中心。受损房屋修缮过程中,因程度不同需要过渡期,要给受灾居民救灾安置费,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关于赔偿问题,宗国英表示,现场很多房屋的受损程度不同,有的很严重,有的很轻微,这些需要专业资质群众认定的评估机构鉴定后拿出完整的方案,在评审鉴定过程中,居民代表要全程参与,根据结果提出一个方案,该拆拆,重建或搬迁。需要修缮的修缮,该赔的赔,该理得理。
  宗国英表示:“一定要相信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我相信政府有这个能力。”
原文标题:官方回应“房屋回购”问题 称过渡费不影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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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19 21:27:00|显示全部楼层

“十句话”看懂瑞海公司神秘关系网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消息,由新华社独家报道的《失控的“炸 药包”──瑞海公司调查》引发社会关注,真相开始浮出水面,瑞海公司的神秘面纱被掀开,其高管层的“神秘背景”也在抽丝剥茧中逐渐清晰。下面用十句话带你读懂瑞海公司的背景和复杂关系网。
  【瑞海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李亮、舒铮,法定代表人为李亮。其中李亮持股55%,舒铮持股45%。2015年1月29日,瑞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只峰。
  【总经理只峰】只峰妻子告诉记者,“只峰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没有股权,一个月领一万多的工资。”
  【李亮55%的股份为代持】李亮表示,“真正的大股东叫于学伟,是我表姐的老公。55%的股份是我替于学伟代持的”。李亮表示,自己“没有开过一次会,没有签过一个字,没有拿过一分钱”。
  【“二股东”董社轩】董社轩,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之子,由高中同学舒铮代替其持有瑞海公司45%的股份。“我先后投了1000多万,但并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瑞海公司成立至今没分过红,我每个月只拿1.5万元的固定工资。”曾萌生退股想法,2015年春节期间于学伟表示2015年年底分红。
  【实际控制人于学伟】于学伟,瑞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公司55%股份,股份由妻弟李亮代持。1994年进入国企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2012年9月离职前担任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危化品行业非常熟悉。在酒桌上认识的董社轩。
  【瑞海公司核心成员多来自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2012年末,从中化离职的于学伟找到董社轩,决定利用双方的资源共同创业。公司成立后,他从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挖来大量人员,瑞海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总经理只峰、主管操作部的副总经理曹海军、主管业务部的副总经理刘振国均曾就职于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
  【瑞海公司一年半拿到经营危化品的试运营资质】瑞海公司成立之初只有普通物流仓库,2014年4月,瑞海公司拿到危化品经营资质(试运营)。在此之前,瑞海公司陆续通过了消防鉴定、规划审批、安全评价、环境评估等一系列程序,从而获得了从事危化品仓储的资格。从成立公司到获得危化品经营资质,瑞海公司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没有反对意见”的环评民意调查】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而记者采访中,没有附近居民曾看到这张调查问卷,此前也完全不知道这里是一个危化品仓库。
  【换了家安评公司才拿到安评报告】记者实地脚步测量发现,万科清水港湾小区与该仓库直线最近距离约为560米,而该仓库与轻轨东海路站距离也仅约630米。董社轩称,“做安评时,第一家安评公司说距离居民楼太近,不符合规定,安评做不下来。后来于学伟换了家安评公司,结果拿到了安评报告。”外界质疑颇多的安评报告,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向社会公开。
  【爆炸前有半年多没有危化品运营资质但仍正常运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瑞海公司经营危化品的试运营资质,到2014年10月份到期,正式资质是在2015年6月拿到的,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瑞海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但在此期间公司危化品业务正常进行,没有受到影响。(参与采写:牛纪伟 邓中豪 付光宇 李鲲 翟永冠李倩薇 王厚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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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19 20:47:00|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调查爆炸原因:灭火过程或引发化学品反应

源自:《财经》杂志
  《财经》报道(记者:孙爱民 贺涛 王丽娜 毛嘉辰)2015年8月19日,天津港爆炸发生第八天,有关起火爆炸的原因报告还未见公布。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瑞海国际物流公司(下称瑞海公司)最近一个月出口量比较大的危险品,有硫化钠、硫氢化钠、氯酸钠、钙、镁、钠、硝化纤维素、硝酸钙、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等。
  爆炸发生在该公司的运抵区。运抵区里可能储存量比较大的,也是以上这些物资。
  8月12日23时06分,有多个集装箱起火,且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正组织用水灭火,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支队赶来增援。“现场出现黑烟掺白烟,这就是爆炸的前奏。”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一位消防员告诉《财经》记者一个细节,令人唏嘘。第一次爆炸前,现场用水灭火期间,曾有消防员听到有人喊撤退!不幸的是,一切都来不及,爆炸发生了。浇上去的水,被认为可能是引发爆炸的源头。东北大学工业爆炸及粉尘防护研究所所长钟圣俊对《财经》记者分析,灭火过程可能直接引发了化学品的爆炸。而碱金属是嫌疑较大的元凶。碱金属钾、钠遇水会剧烈反应,乃至爆炸。还有一些碱土金属钙、镁,常温下在空气中表面上形成一层氧化物,在加热条件下则会与氧气剧烈反应。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绿色化学与技术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安也认同,金属钠遇水引发爆炸的可能性,“金属钠、钾都很活泼,都是泡在煤油里保存的。”如果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很快就会被氧化。
  曾有猜测认为,引发爆炸的是电石。现场存储的电石,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化学品,工业上常用它与水混合反应以制取乙炔气体,乙炔高度易爆。大量消防水冲击到电石,相当于制造出一枚杀伤力巨大的炸弹,也会引发大爆炸。不过,钟圣俊认为,最先爆炸的不是电石。
  因为电石存储的位置不在运抵区,在库藏区。多位目击者称,运抵区是起火点所在,消防人员也是在此进行作业的。此外,电石与水反应之后,放热不很激烈,即温度上升程度不足以点燃产生的乙炔气体。
  第一次爆炸发生几十秒后,第二次爆炸来得更为剧烈。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牛跃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时场内有硝酸铵800吨,硝酸钾500吨,氰化钠700吨。
  钟圣俊介绍,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本身不具爆炸性,但与一些特定物质混合后就具有了爆炸性;悲剧的是,现场的所有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硫化钠、甲酸以及一些腐蚀物质,都可以与硝酸盐混合构成炸 药。
  此外,现场的硝酸铵本身性质上就属于“钝感炸 药”,不需要混合其他物质,当受到较大的能量冲击时即会爆炸。许多汽车的安全气囊中就储存有少量硝酸铵,汽车发生较强碰撞时,硝酸铵迅速分解膨胀气囊,以保护驾驶员和乘客。
  之前还有报道说,爆炸可能是因为乙醇、乙醚之类引发,“应该不可能,乙醇不会出现那么大的威力,爆炸威力相当于21吨TNT。”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副教授张婧对《财经》记者说。两者的差距太大。
  不过,如果乙醇、乙醚挥发到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此时有火星,也会引发小型爆炸。据媒体报道称,8月16日下午,曾发生两起小型爆炸。
  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官方称,可能存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
  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在遇到强氧化剂和强酸的时候也有可能燃烧爆炸,比如遇到四氧化氮,就可能有爆炸性。同时遇明火可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也就是说
  装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的钢瓶,在适当的条件下,相当于一个爆炸装置,非常危险。
  事故中的爆炸威力巨大,更大的可能性是,一部分来自危化品与水发生反应后爆炸,一部分来自于首次爆炸后化学品相互之间的剧烈反应。
  由于爆炸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这使得回溯从起火到爆炸的究竟发生什么以及可能的爆炸原因,变得异常困难。
  要确认爆炸原因,需要依靠物流的原始记录,了解原来存放了哪些危化品,爆炸后还残余哪些,结合起来进一步分析,张建安介绍说。
  “确认爆炸物质很难,尤其是连环爆炸后,现场烧得比较彻底,化学物质提取及化验复杂需要一定时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安全工程系教师亢永告诉《财经》记者。
  重大事故原因调查,一般由国务院安监总局组织,从数据库中随机挑选相关专家进行分析。钟圣俊称,最迟两个月内就要公布结果。
  据了解,现场专家组还在调查事故原因,更多危化品相关领域的场外专家在陆续参与到事故原因的解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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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8-19 18:27:00|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调查组首次成立环保组 强调公安侦查办法

源自:中国经营报
  #天津爆炸事故#【国务院调查组首次成立环保组】国务院调查组今日下午召开第一次全体大会。成立五个分组,环保组首次出现。这是公安部首次牵头国务院调查组。“公安侦查办案的原则强调的多,希望在十天内实现突破。”据透露,习近平、李克强分别在13日和15日两次做出批示,内容均较长。本报@记者郝成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杨焕宁多次强调公安侦查办法。知情人透露,在国务院调查组首次全体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多次提及公安侦查中的证据链、物证、证据交互印证、录像取证等原则、方法。他还指出,由于罕见爆炸对现场破坏严重,所以调查难度加大,但相信可以做出对党和国家、对历史负责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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