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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6-6 12:46:24|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灾害·事故[转帖]陕西汉中“老师禁跑令”轻视教师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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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新华网发布了一则消息,称陕西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勉县教育局更强调,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这一规定当即引来了广大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强人所难”不顾老师生死。
  勉县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教师有职责保护学生的安全”,而当地大多数老师则对该规定表示理解。
  网友反应
  “学生生命价值大于老师?”
  昨日,新华网上的这则关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规定老师在建考时,遇到余震不得先于学生离开,否则将给予处分”的消息发出后不到两小时,随即引来几百网友的跟帖留言。对于勉县教育局“学生先走,老师殿后”这一看似照顾学生的人性化规定,绝大部分网友却并不感冒。大部分网友都表示勉县教育局这一规定不仅是“强人所难”,而且不顾老师的生死。
  不少网友都表示,在面对天灾的时候,比起这种“死”规定,理智显得更为重要。虽说教师有特殊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保护学生是一个老师的责任和义务,但也需根据当时的情况而定。若能保证大家都安全撤离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实在不行“也没有必要再搭上一条性命”。有网友打出比方说,这就好像“强迫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去救落水的人一样”。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老师同样是人,与学生一样也有生存的权利。更有网友质疑,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勉县教育局认同“学生的生命价值”大于“老师的生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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