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的惠民思想
http://www.phoer.net : ?" X( y8 }4 T5 L" ]⊙ 赵清文/文
http://www.phoer.net * t! j `5 w& F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在汉末农民大起义的风暴和军阀混战的恶劣环境下,他意识到,如果要想在激烈竞争的残酷现实中立足并进一步达到统一全国的目标,就不能仅仅凭借武力和掠夺,而必须考虑到老百姓的安定;只有老百姓安定了,统治才可能稳固。因此,在治理蜀国的实践中,他比较注意人民的疾苦,关心老百姓的生活,提出并实施了许多惠民的观念和措施。3 R0 b/ s0 G3 K http://www.pho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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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2 j, w" p9 z- p5 Z) h6 G 诸葛亮一生戎马生涯,南征北战,然而,他认为,战场上的拼杀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如果能够使老百姓“安其居,乐其业,至老不相攻伐”,这才是社会治理最理想的状态。因此,在社会治理的模式和方法上,诸葛亮十分注意安抚百姓,强调要充分重视农业生产,保护老百姓的积极性。具体来说,诸葛亮的“抚百姓”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http://www.phoer.net 7 ]4 T3 C5 {& O+ c5 W 一是劝农业。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农业对于国计民生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因此所有明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把发展农业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诸葛亮认为,要想实现富国安民的目标,就必须通过各种政治和经济措施鼓励农业生产。他说:“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唯薄赋敛,无尽民财。如此,富国安家,不亦宜乎?”在治理蜀国的实践中,诸葛亮也表现出了他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刘备入川之前,巴蜀、汉中一带就已经“民殷国富”。蜀汉政权建立之后,诸葛亮等人积极推行了屯田、劝农等措施,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同时,还维护和兴修水利工程,以改善农业生产的条件。战国时修建的大型水利枢纽都江堰,对于巴蜀地区的农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诸葛亮派人认真维护。据《水经注·江水》记载:“诸葛亮北征,以此堰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派1200人专门把守一座水利工程,这在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可见蜀汉政权当时对这一水利工程的重视。此外,诸葛亮还新修了一些水利工程。《诸葛亮集》卷五《遗迹篇》引《成都志》说:“九里堤在县西北,堤长九里,故老相传,诸葛亮所筑,以捍水势”。又引《一统志》说:“大诸葛堰、小诸葛堰在金齿指挥使司城南一十五里,皆有灌溉之利”。这些堤堰的修筑,对于蜀国农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由于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一直到蜀汉末年,仍然是一派“男女布野,农谷栖亩”的繁荣景象。$ \; H& ?8 Y: q# I( m1 A' _) N& L http://www.phoer.net
二是均贫富。在存在着阶级对立的社会中,都会有贫富不均的现象,但是,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势必影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生存,从而导致社会秩序和统治秩序的不稳定。诸葛亮深深的意识到这一点,他继承了先秦儒家“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思想,说:“夫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安。故唐、虞之政,利人相逢,用天之时,分地之利,以豫凶年,秋有余粮,以给不足,天下通财,路不拾遗,民无去就。故五霸之世,不足者奉于有余。故今诸侯好利,利兴民争,灾害并起,强弱相侵,躬耕者少,末作者多,民如浮云,手足不安。”在诸葛亮看来,保障贫困的生活,避免富者兼并贫者,是保持民心安定、社会有序的必要措施,否则,就会导致社会风气败坏、人心浮动、社会混乱。4 d2 Z& m+ n* d' R http://www.phoer.net
三是禁末作。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工商业生产一直存有偏见,人们普遍认为,农业才是立国之基、富民之本,工商业不但不会创造社会财富,甚至会给社会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因此一般将工商业称为“末作”。例如《管子·治国》中说:“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其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这种观点在诸葛亮的思想中也有明显的反映。他对老子《道德经》中:“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贵无用之物,使民心不乱”的观点持赞同的态度,并进一步发挥说:“各理其职,是以圣人之政治也。古者齐景公之时,病民下奢侈,不遂礼制。周、秦之宜,去文就质,而劝民之有利也。夫作无用之器,聚无益之货,金银璧玉,珠玑翡翠,奇珍异宝,远方所出,此非庶人之所用也。锦绣纂组,绮罗绫縠,玄黄衣帛,此非庶人之所服也。雕文刻镂,伎作之巧,难成之功,妨害农事,辎軿出入,袍裘索襗,此非庶人之所饰也。重门画兽,萧墙数仞,冢墓过度,竭财高尚,此非庶人之所居也。经云:‘庶人之所好者,唯躬耕勤苦,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在诸葛亮看来,“无用之器”、“无益之货”都不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只能浪费社会资财,只有引导老百姓勤苦躬耕、勤俭节约,才能使他们养家活口。; R8 S2 T' L# B9 ? k http://www.phoer.net
四是节用度。与“禁末作”的观点相联系,诸葛亮主张应当节省用度,增加积储,以备不时之需。他说:“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此治人之道,不亦合于四时之气乎?”只有节约财用,“素有积蓄”,才能免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生产和生活。- |$ y: j6 h- p. | http://www.phoer.net
0 ^0 ~# W! \2 `2 p& ]# _ http://www.phoer.net
二
http://www.phoer.net % K: w! x! ~9 |, ~9 i 诸葛亮主张社会治理中应贯彻抚民、劝民之道,但他并不是主张要对老百姓施以小恩小惠。根据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他提出了“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的主张。他举例说:“匡衡、吴汉不愿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间,每见启告,治乱之道悉矣,曾不语赦也。若刘景升、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诸葛亮认为,必须通过“示仪轨”,使老百姓明白、理解并自觉遵循社会和国家所要求的各种行为准则和规范,从而让他们能够自觉地维护社会秩序。而要达到这一目的,不外乎两条途径:教化和赏罚。
http://www.phoer.net 2 }2 `4 R; [ D4 H! S 治国之道,礼义法度不可少。诸葛亮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必须要通本识末,通过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规律,为治国施政确立明确的原则和法度,把社会发展纳入到规范有序的“规矩”之中。如果这样,治理国家时就能够事半功倍;而如果没有明确的原则和法度,不论统治者如何努力,国家也终将一团糟。诸葛亮指出,治国如同治家一样,一定要先立其“本”,本正则末正。而所谓的“本”,就是“经常之法,规矩之要”。他说:“庠序之礼,八佾之乐,明堂辟雍,高墙宗庙,所以务人之本也。故本者,经常之法,规矩之要。圆凿不可以方枘,铅刀不可以砍伐,此非常用之事不能成其功,非常用之器不可成其巧。故天失其常,则有逆气,地失其常,则有枯败;人失其常,则有患害。经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此之谓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礼法制度,就是在国家治理中为人们所立下的规矩。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 p1 U4 O+ h1 r U4 o) G$ g) O" R http://www.phoer.net
国家有了明确的礼义法度,就要通过各种途径使其深入人心,以使人们能够自觉遵守。而贯彻礼义法度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下属及百姓进行教化。而教化之道,最重要的是通过教育者的熏陶感化,将外在的秩序规范内化到老百姓的内心之中。诸葛亮认为:“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夫释己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故人君先正其身,然后乃行其令。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故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由此可见,在诸葛亮看来,实行教化,只有在上位者要以身作则,才能上行下效,使得制度规范得到人们发自内心地认同。事实上,诸葛亮一生也正是这样做的。例如,在街亭之战由于用人不当导致惨败之后,他曾经上表自贬三级,以作为对自己“授任无方”的处罚。自从跟随刘备之时起,诸葛亮的地位就非常显赫,刘备临终前甚至留下如果自己的儿子无能,诸葛亮可以取而代之的遗言。然而,诸葛亮并没有因此而骄横跋扈,而是始终“鞠躬尽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率先垂范,以至最终留给子孙的只有十多顷薄田和几百株桑树,内无余帛,外无盈财。诸葛亮之所以受到后人的尊崇,真正的原因,就在于他一生始终奉行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清正廉洁、“死而后已”的原则。
http://www.phoer.net 1 h4 D- Y7 z/ J 在对待教化与刑罚之间的关系上,诸葛亮采取了一种非常务实的态度。他虽然在原则上主张“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但具体到蜀汉政权当时面临的各种问题时,他却认为在国家治理中应当“威之以法”,以做到“恩荣并济,上下有节”。对此,他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进行了论证,他说:“秦以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济。刘璋闇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矣。”答法正书在当时社会混乱、人心浮动的形势下,只有赏罚并用、教化与刑罚并行,才能够受到好的治理效果,使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
http://www.phoer.net 6 A' t% a4 z2 w5 B8 d7 Q- k' j 赏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公平、公正。诸葛亮认为:“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通过赏罚对人民进行引导时,必须要注意赏罚得当,令出必行,严格按照事先约定和颁布的制度行事。否则,赏罚措施就不但起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会事与愿违,“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他说:“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故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如果赏罚不均,甚至有功不赏,有过不罚,法令就会形同虚设,赏罚手段也起不到引导人民自觉遵守规范的目的。尤其是对于刑罚来说,一旦刑罚加到人身上,其结果就是不可逆的,即使失误之后采取补救措施,也往往已经给被罚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缺憾,所以尤其必须谨慎。因此,虽然诸葛亮一生注重发展,认为“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但是他一再强调,统治者在“决狱行刑”时必须要慎之又慎,既不能草率莽撞,更不能有“喜怒之政”,必须要“问其情辞,如不虚不匿,不枉不弊,观其往来,察其进退,听其声响,瞻其看视”“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必明其类”只有做到了赏罚公平,使好人都能得到鼓励,恶行都能受到惩治,才能够使刑罚之政真正起到教化人民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