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2464|回复: 7
#
跳转到指定楼层

[经济犯北京公安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终审被判无期

 [复制链接]
  宋建国,男,汉族,1954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5年11月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相关链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番茄豆豆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番茄豆豆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番茄豆豆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番茄豆豆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番茄豆豆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番茄豆豆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英国前外相约翰逊宣布将竞选保守党领导人 已经删除
1# 贡嘎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6 11:08:00|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北京原交管局长宋建国案今日宣判 其子获刑20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宋建国之子一审判20年罚200万
⊙记者:王巍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又有新动向,近日,宋建国之子宋喆因为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今天上午,宋建国一案也将在一中院一审宣判。

指控
被控贪污受贿共1200余万

  检方对宋喆的指控罪名总共两起,一是涉嫌贪污罪。宋喆于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民警的便利,伙同被告人赵某,私自将宋喆在办案过程中扣押的一辆走私白色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变卖。赵某实际收入卖车款17万元,但告知宋喆卖车款为15万元,二人将卖车款据为己有。后因害怕受到追究,宋喆指使赵某购买了一辆同款银色车并将其改装为白色。
  在检方指控的第二项罪名,宋喆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共涉及5起犯罪事实。
  宋喆于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间,身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之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昊、孔某,通过宋建国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宋建国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北京市交管局其他主管领导职务上的行为,分别为高某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深圳市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176.6万元,美金12.32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256.45万元。

受审
辩称提供劳务服务获报酬

  在法庭上,宋喆辩解说,在贪污罪的指控中,他从未同意赵某将扣押车出售,出售该车是赵某擅自所为。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指控中,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本意是想靠自身优势赚取报酬,涉案投标产品均符合招标要求,而为高某办理车牌的行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
  宋喆的辩护人表示,宋喆没有非法占有涉案卡宴车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犯罪的客观行为,在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指控中,部分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时,宋喆为高某办车牌的事实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增加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名之前,因此该项指控不应该成立。

宣判
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20年

  法院一审后认为,宋喆收受高某钱款的时间是2009年6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因此对此条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宋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宋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宣判后,宋喆已经提出上诉,其认为一审存在程序违法,关于贪污罪系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对认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系适用法律错误,或系认定事实错误,或系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当宣告无罪。
  宋喆要求二审改判涉嫌贪污罪无罪;改判为高某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威尔公司、多伦公司、中鼎安公司、直真视通公司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的行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无罪。

宋建国之子怎么和交管局做生意?
  今年5月25日,宋建国因涉嫌受贿罪在一中院受审,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 揭秘
帮发小办两张“京A8”收60万

  宋喆表示,托他办理“京A”号牌的高某是自己的发小,当时在花乡二手车市场贩卖二手车。
  2009年,高某找自己办个“京A8”号牌,他为此找到了父亲宋建国。宋建国将此事交给秘书处理,在宋建国签字后,申请表转到了车管所,高某获得了“京A8”号牌。2011年,他再次帮高某办了一副“京A8”号牌,两次收的60万元均用于日常花销了。
  高某则表示,自己也是受朋友之托办理“京A8”号牌,在办理牌照的过程中,自己从中收取好处费一万元。
  “京A”是北京最早开始发放的车牌号段,上世纪90年代初,私家车远未普及,街上跑来跑去的轿车大部分属于政府公务用车,不是送文件的就是接领导的,“京A”车牌于是被贴上了“官与权”的标签。据媒体报道,一张“京A8”号牌在车牌交易市场曾叫价20万~30万元。
  不过,像“京A”这种特殊的车牌,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已经在北京市“绝迹”,一般车主都无法办理,而交管局内部给部分单位留有一定京A牌照的配额,虽有规定但执行不严格,这点从宋建国受审前,已经有5名交管局内部人员因倒卖京A牌照获刑就可以看出。

投标前谈好价获利近400万
  宋喆在其他被控犯罪事实中,基本是利用自己宋建国之子的身份,与交管局做生意,其“生意伙伴”王昊就表示,他们的业务中,负责交管局关系的方面,均是宋喆“出马”,而在获利后,宋喆的部分钱款用于理财。
  比如交管局的执法记录仪采购中,几个人就有分工。据王昊说,2010年采购前,宋喆会提前安排他和孔某到网上找好的厂家及产品,准备投标。王昊找到曾经在警用 器材设备展上认识的中鼎安公司老板张某,让张某公司投标。投标前他们约好底价,投标价格高出底价的都是佣金。宋喆此后再跟交管局的相关领导打招呼。
  在宋喆记忆中,该笔投标他们私下最终赚了近400万,王昊后来跟宋喆提过,去地下钱庄将该笔钱款的支票串成了现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27 18:47:00|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原交管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

源自:北京纪检监察网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日前,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丁镇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资料图)  U7939P1T1D30753200F21DT20140827184240.jpg  保存到相册

★ 人物履历
  宋建国,男,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待证实)。
  2012年12月初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3年3月,免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2014年5月2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18 09:18, Processed in 0.156000 second(s), 13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