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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北京公安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终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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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建国,男,汉族,1954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5年11月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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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2-22 01:48: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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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终审被判无期

源自:法制晚报
原文标题: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宋建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正局级的“一级警监”。
  2014年5月,将满60岁的宋建国被北京市纪委调查。
  生于1954年的宋建国堪称老公安,毕业于北京市公安学校。在北京市辖下派出所当了10年基层民警和8年派出所所长。从1995年开始,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保安管理处处长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局长。2006年,52岁的宋建国升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5年5月25日,宋建国在一中院受审,2015年11月6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对检方的指控予以认可。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青、总经理刘某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的受贿事实主要有四项:一是宋建国于2004年至2008年9月,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的请托,为谭谭峰及其亲属、朋友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为此,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共计价值47万元。
  二是宋建国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利用其担任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至2012年,宋建国以明显低于市场价94万元,购买到翟玉堂的公司开发的通州区马驹桥镇潼关三区房屋两套,送给其情妇。此外,翟玉堂还主动将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的马驹桥潼关二区商铺两套送给了宋建国。
  三是宋建国于2007年至2012年6月,利用其担任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为新月联合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驶员培训中心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政泉控股有限公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大厦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1530万元。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刘长江给予的180万元、金条1800克,折合人民币共计228.78万元。
  四是于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利用其担任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宋建国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4.5万元。
  一审判决后,宋建国不服,向市高院提起上诉。经审理后,市高院驳回宋建国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宋建国在被捕后,曾在2014年10月15日写过一份忏悔书。“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2006年到2012年担任交管局长期间。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惹(惑),我没有抵制,贪心贪念多了,胆子也逐渐大了。从开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认为都是朋友,相互帮忙没什么。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主要问题在两个方面:多年好友孙士平经商分得利益,再有就是为刘长青、翟玉堂、陈光明批牌照和相关事项,收受钱财。”
  他总结,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问题,“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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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1-7 05:28:02|只看该作者

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源自:中国政府网
原文标题: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办理“京A”车牌等受贿巨款
  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熊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宋建国无期徒刑。
  此前,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于今年5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审判。“新华调查”栏目曾播发《“京A”车牌背后的千万巨贪──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庭审透视》文章,对此案进行了详细报道。
  2014年8月,宋建国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宋建国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6# 青城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11-6 18:28:01|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审获无期

源自:新京报
⊙记者:王巍 郭超

  今日上午,曾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宣判。法院对检方的指控予以认可,一审判处宋建国无期徒刑。

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万元,在市一中院受审,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FCUl-fxknius9705944.jpg  保存到相册

  据新京报2015年5月26日报道:
  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余万元一案,在一中院开庭。宋建国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但其对一起受贿1530万元的指控不予认可。该案未当庭宣判。

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
  昨日10点半,头发花白的宋建国被带上法庭,身穿白衬衫,外罩蓝色夹克的原交管局长显得有些憔悴,比案发前消瘦了很多。当天有部分与案件相关的证人到达法院,宋建国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案件。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 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 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但对其中一项涉及1530万元的指控提出异议。他认为这笔钱是通过朋友卖画所分利润,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这也成为庭审焦点。
  除了陈述案情以外,宋建国在庭审中情绪平稳,鲜少发言。在庭审结束前,宋建国用三句话进行了最后陈述,他表示,自己确实犯了错,因此认罪悔过,希望法院对自己作出公正判决。

其子因倒卖车牌被查
  宋建国案因为“京A”牌照而引发关注,那么宋建国利用“京A”牌照为自己牟利多少?从检方指控宋建国的4起犯罪事实来看,宋建国利用办理“京 A”牌照并仅以此收受贿赂的指控为一起,金额为4.5万元,起诉中其他涉及车牌的部分,均与请托人找到宋建国办户口等其他请托事项有关。
  证据材料显示,经宋建国手而办理“京A”牌照的请托人,都是与宋建国私交甚好的“老朋友”,而宋建国为对方办理牌照,都没明码标价。宋建国受审当天,他所写的一份悔过书随之被公开,相关内容是解释其理解自己的很多行为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忙。
  在宋建国受审前,已有5名交管系统人员因“京A”牌照落马。其中,宋建国秘书王飞因“京A”车牌受贿,获刑14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而宋建国之子也被曝因倒卖车牌被查,据了解,目前宋建国之子的案件仍在审查阶段,尚未被起诉。

■ 延展
宋建国悔过书摘录

▲ 关于贪腐 有求于我的多了,各种利益诱惑也多了,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惹(惑),我没有牢记职责、党的重托,没有警惕,更没有抵制,贪心贪念多了,胆子也逐渐大了。从开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 关于朋友 讲哥们义气,乱交友。总认为多个朋友多条路,对自己对工作都有好处。围着我追着我的很多人都是看重我的职务和权力,利用办事获取利益。我不加约束无原则的(地)乱交友,既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是极端错误的。

▲ 关于家人 对家人和身边的人疏于教育管理……我自己不检点的行为和一些做法实际上起到了影响和纵容的作用,是我害了他们,这是我最大的罪孽。

▲ 关于车牌 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社会关注,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 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北京纪检监察网

写悔过书能否影响量刑?
  案发后,宋建国分别在接受纪委和反贪局调查阶段写过两份悔过书。昨日,他在反贪局所书写的那份悔过书被公开。官员写了悔过书能不能被从轻处罚? 有没有相关法律效力?对此,曾代理过药监局腐败窝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作了相关回复。

  :悔过书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吗?
  许兰亭:不是法定程序,官员可以书面写,也可以口述表达悔罪之意。

  :写悔过书的官员有级别限制吗?
  许兰亭:没级别限制,属于官员表达认罪悔罪态度的书面形式,是自愿行为。

  :悔过书都是官员亲自书写吗?会在什么时候书写?
  许兰亭:悔过书都是官员亲自书写,可以在接受纪委调查阶段书写,也可以在进入司法程序以后书写,或者在以上两个阶段都写,写完交给办案人员,有 人问悔过书是否是律师代笔,这个不会,在纪委调查阶段,律师当时都还没有介入,无法代笔,而这些,也是官员们对自身行为的认识,是他们的真实想法。

  :悔过书会对量刑有影响吗?
  许兰亭:悔过书对量刑没有直接影响,这属于认罪悔罪的书面表现,与口头的悔罪在效果上是一样的,在法院裁判的时候,认罪悔罪表现是法官参考因素之一,但还要参考其他的多项因素综合做出判决。

■ 揭秘
“京A”车牌 风光不再

  包括原局长宋建国在内,交管系统已有6人被查,而他们都与“京A”车牌有关。这一方小小车牌,究竟有何“魔力”,能将下到警长、司机,上至车管所副所长、交管局局长都牢牢套住?

风光一时的“京A”
  现在使用的车牌制式,是自1994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使用的“92”式车牌,车牌号的第一个字符是汉字,代表该车户口所在地的简称;第二个 是英文字母,代表该车所在地的地市一级代码。“京A”是北京最早开始发放的车牌号段,上世纪90年代初,私家车远未普及,街上跑来跑去的轿车大部分属于政 府公务用车,不是送文件的就是接领导的,“京A”车牌于是被贴上了“官与权”的标签。
  此外,为了公务车办事便利,在“92”式号牌发放前,交管部门还预留了“京A8”的部分号段给中央机关公务车使用。

什么人在挂“京A”
  据媒体报道,“京A”车牌一直发放至1996年,此后出现公开交易。一张“京A8”号牌在车牌交易市场曾叫价20万~30万元。“京A”号段由此渐渐失 去了其真正的“特权”。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从2001年左右开始,“京A”号牌就在路上不好使了,有违章行为,交警也会拦下执法。
  曾经靠近宋建国的一名知情人士称,“京A”牌到后来被推崇,主要是因为其曾经的“风光”,也因此它成为权力者对人的馈赠,宋建国和人吃一次饭交朋友就可能答应给别人“弄一个”。

风光不再的“京A”
  据内部人士透露,宋建国落马以后,交管局开展了清理“特权”证照工作,清理停用了多种具有特殊通行权的车证,同时严格要求停止“京A”牌照的发放。“京A”车发生违章,照样会被摄像头记录依法处罚。
  “京A”号牌“走下神坛”后,不少使用人购买新车后,主动放弃“京A”车牌,改为普通车牌。一位靠近政府部门的人士透露,一个新的公务用车号段已代替“京A”,目前该号段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审批异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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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华蓥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1-6 11:08: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原交管局长宋建国案今日宣判 其子获刑20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宋建国之子一审判20年罚200万
⊙记者:王巍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又有新动向,近日,宋建国之子宋喆因为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今天上午,宋建国一案也将在一中院一审宣判。

指控
被控贪污受贿共1200余万

  检方对宋喆的指控罪名总共两起,一是涉嫌贪污罪。宋喆于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民警的便利,伙同被告人赵某,私自将宋喆在办案过程中扣押的一辆走私白色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变卖。赵某实际收入卖车款17万元,但告知宋喆卖车款为15万元,二人将卖车款据为己有。后因害怕受到追究,宋喆指使赵某购买了一辆同款银色车并将其改装为白色。
  在检方指控的第二项罪名,宋喆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共涉及5起犯罪事实。
  宋喆于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间,身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之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昊、孔某,通过宋建国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宋建国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北京市交管局其他主管领导职务上的行为,分别为高某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深圳市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1176.6万元,美金12.32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256.45万元。

受审
辩称提供劳务服务获报酬

  在法庭上,宋喆辩解说,在贪污罪的指控中,他从未同意赵某将扣押车出售,出售该车是赵某擅自所为。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指控中,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本意是想靠自身优势赚取报酬,涉案投标产品均符合招标要求,而为高某办理车牌的行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
  宋喆的辩护人表示,宋喆没有非法占有涉案卡宴车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犯罪的客观行为,在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指控中,部分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时,宋喆为高某办车牌的事实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增加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名之前,因此该项指控不应该成立。

宣判
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20年

  法院一审后认为,宋喆收受高某钱款的时间是2009年6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因此对此条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宋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宋喆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宣判后,宋喆已经提出上诉,其认为一审存在程序违法,关于贪污罪系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对认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系适用法律错误,或系认定事实错误,或系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当宣告无罪。
  宋喆要求二审改判涉嫌贪污罪无罪;改判为高某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为威尔公司、多伦公司、中鼎安公司、直真视通公司承揽北京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的行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无罪。

宋建国之子怎么和交管局做生意?
  今年5月25日,宋建国因涉嫌受贿罪在一中院受审,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 揭秘
帮发小办两张“京A8”收60万

  宋喆表示,托他办理“京A”号牌的高某是自己的发小,当时在花乡二手车市场贩卖二手车。
  2009年,高某找自己办个“京A8”号牌,他为此找到了父亲宋建国。宋建国将此事交给秘书处理,在宋建国签字后,申请表转到了车管所,高某获得了“京A8”号牌。2011年,他再次帮高某办了一副“京A8”号牌,两次收的60万元均用于日常花销了。
  高某则表示,自己也是受朋友之托办理“京A8”号牌,在办理牌照的过程中,自己从中收取好处费一万元。
  “京A”是北京最早开始发放的车牌号段,上世纪90年代初,私家车远未普及,街上跑来跑去的轿车大部分属于政府公务用车,不是送文件的就是接领导的,“京A”车牌于是被贴上了“官与权”的标签。据媒体报道,一张“京A8”号牌在车牌交易市场曾叫价20万~30万元。
  不过,像“京A”这种特殊的车牌,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已经在北京市“绝迹”,一般车主都无法办理,而交管局内部给部分单位留有一定京A牌照的配额,虽有规定但执行不严格,这点从宋建国受审前,已经有5名交管局内部人员因倒卖京A牌照获刑就可以看出。

投标前谈好价获利近400万
  宋喆在其他被控犯罪事实中,基本是利用自己宋建国之子的身份,与交管局做生意,其“生意伙伴”王昊就表示,他们的业务中,负责交管局关系的方面,均是宋喆“出马”,而在获利后,宋喆的部分钱款用于理财。
  比如交管局的执法记录仪采购中,几个人就有分工。据王昊说,2010年采购前,宋喆会提前安排他和孔某到网上找好的厂家及产品,准备投标。王昊找到曾经在警用 器材设备展上认识的中鼎安公司老板张某,让张某公司投标。投标前他们约好底价,投标价格高出底价的都是佣金。宋喆此后再跟交管局的相关领导打招呼。
  在宋喆记忆中,该笔投标他们私下最终赚了近400万,王昊后来跟宋喆提过,去地下钱庄将该笔钱款的支票串成了现金。
4# 金佛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8-27 18:47:00|只看该作者

北京原交管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

源自:北京纪检监察网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日前,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丁镇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资料图)  U7939P1T1D30753200F21DT20140827184240.jpg  保存到相册

★ 人物履历
  宋建国,男,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待证实)。
  2012年12月初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3年3月,免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2014年5月2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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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兰草卡吉 发表于: 2011-6-3 02:58:54|只看该作者

人物事件

一:接受被查
  2012年12月,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宋建国被调查的原因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二:免去职务
  2012年12月,因涉嫌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并被免去职务,保留正局级。

三:双规措施
  2014年5月27日,宋建国方被北京市纪委“双规”。

四:立案侦查
  2014年8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4年8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同年9月16日被逮捕。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4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

五:提起公诉
  2015年02月06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00余万元。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宋建国案。
  宋建国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庭审的焦点是关于宋建国通过他人购买字画方式收受1530万元。律师认为,这在法律性质上并不是受贿,只是违规经商而已,因为这些画都是以正常市场价格出售的,并不存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差额。但判决认定,画作是特殊商品,没有正常市场价格之说,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认为,任何商品都有基本稳定的市场价格,一审判决对1530万元的认定是错误的。

六:公开宣判
  2015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宋建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七:驳回上诉
  一审判决后,宋建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四姑娘山
 我本流浪人 发表于: 2011-6-2 23:08:08|只看该作者

人物履历

  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
  2007年,调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2年12月,年龄到线被免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职务任免
  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宋建国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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