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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泉 发表于: 2018-11-29 08:54: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乐山居民基础养老金下月起再提高 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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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乐山新闻网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陈阳路)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37.3万余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
  据了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今年以来,我省已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共增加25元,提高幅度达33%,乐山与省上保持一致,在全省政策出台后及时调整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待遇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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