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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蜀猴 发表于: 2014-7-4 14:22:03|只看该作者|只看大图|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经济犯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一审被判14年

 [复制链接]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2019年1月23日上午,莫建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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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追缉入室盗窃犯 成都铁路局7月4日至6日加开周末动车组 方便旅客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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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sch1688688 发表于: 2019-1-23 17:23: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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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一审被判处十四年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一审被判处十四年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建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建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莫建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莫建成的亲属、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莫建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莫建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8月,时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被查。他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派驻中央部委各纪检组中,首位落马的组长。
  此前,十八届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因严重失职失责曾被问责。
  莫建成出生于1956年3月,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任职财政部前,莫建成仕途轨迹主要在内蒙古、江西两地。在江西时,他曾与苏荣一起工作近3年。
  1985年开始,莫建成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共青团、乌海市、通辽市等单位工作。2004年12月,他由通辽市委书记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晋升为副部级。2006年11月后,莫建成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10年4月,莫建成首次跨省交流,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还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彼时,苏荣已任江西省委书记3年。2013年3月,苏荣当选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也就是说,在与苏荣共事的3年里,莫建成一直担任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3年7月,莫建成出任江西省常务副省长。2014年6月,苏荣落马。他被指“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大肆卖官鬻爵,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苏荣在忏悔录中说,“我算了一下,副厅级以上干部给我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人数达40多人。”
  2015年1月,莫建成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前夕,2015年12月莫建成的仕途再次发生变化,由江西调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直至被查。
  此次庭审表明,莫建成由地方调任财政部后,仍不收手。
  调任财政部后,莫建成担任组长的纪检组,曾被中纪委指“监督执纪问责不力”。
  在莫建成调任财政部7个月后,2016年7月至9月,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曾对财政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
  2016年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财政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组长朱保成指出,财政部党政存在“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存在‘灯下黑’问题”、“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等四大问题。
  2017年9月,莫建成被“双开”。他被指存在“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和中央‘两委’人选考察期间,多次外出接受宴请”、“干预和插手财政部有关业务部门工作”等问题。

莫建成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85年至1991年分别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
  1991年至2004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记者:何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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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筝123 发表于: 2019-1-23 17:23:00|只看该作者

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受贿4259万被判14年

源自:新华视点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建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建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莫建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莫建成的亲属、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

莫建成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5月入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
  1972.02~1974.03内蒙古自治区西卓子山水泥厂工人
  1974.03~1978.07内蒙古自治区西卓子山水泥厂青年农场知青、生产队长、副场长
  1978.07~1983.0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知青办干事、劳动局技培科负责人
  1983.01~1983.09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员
  1983.09~1985.07内蒙古农牧学院农牧业经济管理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5.07~1985.09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员
  1985.09~1990.12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员会书记
  1990.12~1991.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
  1991.05~1991.1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秘书长
  1991.11~1993.1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秘书长(1989.08~1992.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2.09~1993.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
  1993.10~1995.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副市长
  1995.07~1996.06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6.06~1998.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8.02~2000.02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2000.02~2001.0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1.09~2003.0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3.0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市长
  2003.03~2004.1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
  2004.12~2006.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12~2010.0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10.04~2013.07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
  2013.07~2015.01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
  2015.01~2015.09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15.09~2015.12江西省委副书记
  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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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牛 发表于: 2017-9-29 16:08:00|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莫建成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85年至1991年分别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
  1991年至2004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
  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另经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任命汤媛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刘建玲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免去钟明强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宏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钟三英、肖映萍、李艳、葛春瑜、廖峰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鹰的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徐秋前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源自:手机江西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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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7-9-23 17:28:00|只看该作者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被双开

源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文标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莫建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和中央“两委”人选考察期间,多次外出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财政部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莫建成身为中央候补委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莫建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莫建成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85年至1991年分别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1991年至2004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简历摘自财政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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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9-2 09:08:00|只看该作者

方志敏嫡孙评莫建成落马:始终极力掩盖苏荣罪孽

源自:法律与生活杂志
原文标题:方志敏嫡孙评莫建成落马:始终极力掩盖苏荣的罪恶勾当

  8月27日,中央纪委通报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大白新闻注意到,莫建成曾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长期与苏荣共事。
  近日,也曾在江西纪检系统任职的方志敏长孙方华清对大白新闻表示:莫建成一直都在极尽全力地掩盖苏荣所犯罪孽。
  [撰文/方华清 编辑/张喜斌 统筹/纪欣]

一:我的“见面礼”,莫建成照单收下
  莫建成是2010年4月由内蒙古包头市委书记任上升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
  那时,苏荣尚在江西任省委书记。苏荣那时在江西主导和左右着对干部的任用,得以大肆地卖官鬻爵,莫建成那时领着省组个别人唯苏荣之命是从,助纣为虐,成为了苏荣当年在江西乱纲乱纪的重要帮凶。
  当然,作为回报,苏荣对莫建成也同样是信任加重用的,为莫建成后来官至江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创造了所必须的全部有利条件。
  苏荣离开江西不久,记得大约是在2013年4月的某日,我来到隐身于江西省委机关大院深处的“省委常委楼”,在此分别地拜见了新到任的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同时也顺便“拜访”了时任江西省委组织部长的莫建成。
  记得我当时走进莫建成宽大奢华的办公室,莫他“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在对我随手带来的“见面礼”照单收下后,对我大讲了一通他对江西著名先驱烈士方志敏如何如何“敬仰”的话。
  至于我向他反映苏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挤兑压制我的问题,莫建成则云里雾里地答非所问,对我是好一通敷衍。
  从莫建成办公室谈完出来,我己完全看清了莫建成的假仁假义的丑恶嘴脸。果不其然,直到2015年12月改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在江西一直在极尽全力地掩盖苏荣当年所做下的罪恶勾当,这是因为,在苏荣所犯的罪孽里,有他莫建成的巨大“功绩”的。
  话说到这里,我想,大家或会对我当时给莫建成带去的那“见面礼”有些兴趣吧?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给莫他带去的实乃是件不甚值钱的东西,我只是想试试像莫建成这样的省级大员对“礼物”的反应。
  我原以为,莫建成或会顾及到我先驱烈士后代的“特殊身份”,会对收受我送来的“见面礼”有所顾忌的。却不料,莫建成他完全地无所顾忌,毫无推辞地“照单收下”,这反倒让我是惊悚不己了。

二: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
  眼下的江西,虽仍为我国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但是,在整个的中国近代革命史中,因南昌八一起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瑞金中央最高苏维埃政府的成立,加之江西也是我党著名先驱烈士方志敏的家乡故土,可以说,江西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地位极其显著。
  为了追求远大理想的实际和革命事业的成功,江西25万优秀儿女为此付出了他们年轻的生命,江西为了新中国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
  然而,近20几年来,江西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出现的问题是严重的,被查处过的党员干部在全国“屡创第一”,如:第一个被查处并判刑的在任省长,第一个被查处并枪决的在任副省长,第一个被查处并判刑的在任省检察长,第一个因涉违纪而自杀的地市委书记,第一个涉黑而被判刑的省公安厅主管刑侦的副厅长(比重庆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文强要早得多),烈士们的英灵若在天有知,将会死不瞑目的。
  我曾听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朋友介绍,当下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监理已是相当严格的了,不仅会层层监督把关,而且还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终生负责制度,十分地严格有效。
  我由此而思,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应该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吧,但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党内腐败分子,他们都曾是组织部门依据干部任用条例选拨上位的。
  由此看来,能否真正做到对党员队伍的肌体健康负责任,关键在一个党员干部的内心对党的事业有无真正的担当。
  像莫建成这样的省委组织部部长,在江西一干就是数年之久,其任职期间也正值苏荣作为江西省委书记乱纲乱纪、卖官鬻爵的最疯狂阶段,莫不仅参与其中,还极尽地推波助澜,这对于党的肌体是极其有害的。莫建成他有今日之可悲的下场,也算是老天对他的清算和惩罚。

三:肃清苏荣余毒,江西仍任重道远
  中央第11巡视组先后两次对江西展开巡视,经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对江西为期两个月的回头看后,中央第11巡视组在对江西反馈意见中指出:(江西)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破解发展难题改革创新不够;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
  苏荣因在其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不严以自律,不严格要求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破坏党的制度与规矩,严重破坏了江西政治生态,江西原有的“苏区干部好作风”被严重破坏,带坏了江西官场风气。
  苏荣主政江西期间,将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作为“优秀干部”举荐去了内蒙古任自治区常委、常务副主席,同时又接纳了内蒙古“优秀干部”自治区常委、包头市委书记莫建成来江西任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在苏荣手上这一送一接的两位“优秀干部”潘逸阳和莫建成的相继落马,给苏荣“破坏了江西政治生态”和“带坏了江西官场”铁板钉钉。
  苏荣既然己破坏了江西政治生态,且带坏了江西官场,那么,江西政治生态将如何才能恢复,何时才能够得以恢复呢?想必大家都知道,自然生态一旦遭受到损害,要想得以完全恢复都十分的困难,更何况受到损害的是政治生态。
  要想以对江西25万死难英烈负责任的态度予肃清苏荣余毒,恢复好被其破坏的政治生态,江西省委所负的政治责任,仍然是任重道远。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苏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苏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2016年7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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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我很牛 发表于: 2017-8-27 22:08:00|只看该作者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被查

源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莫建成。资料图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莫建成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85年至1991年分别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1991年至2004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委副书记,2015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简历摘自财政部官方网站)
5# 华蓥山
 华美达 发表于: 2017-8-27 13:26:00|只看该作者

排名第一的中央候补委员莫建成被查:辗转6个副部岗位

  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莫建成被查
  系首名任上落马的中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曾在江西与苏荣共事

源自:南方都市报 南都记者程姝雯 发自北京

  据中央纪委官网昨日消息,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南都记者关注到,莫建成是十八大以来第一名在任上落马的中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调任纪检系统前,他在江西工作了5年时间,曾与苏荣共事。

辗转6个副部级岗位
  莫建成出生于1956年3月,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他的工作经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从内蒙古起步,拾阶而上,官至副部级;20 10年调任江西,直至2015年12月进京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
  在此期间,莫建成辗转了6个副部级岗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莫建成还是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至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他成为排名第一的中央候补委员。

曾在江西与苏荣共事
  莫建成调任江西时,恰逢苏荣在江西主政。2010年,苏荣在江西担任江西省委书记,莫建成则是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苏荣落马后,其在江西卖官鬻爵的行为被陆续披露。苏荣在“忏悔录”中坦承:“我算了一下,副厅级以上干部给我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达40多人。”“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随着苏荣的落马,“肃清苏荣余毒”成为江西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江西官方公布,涉苏荣案件的43名省管干部都被处理。
  在此过程中,去年6月,中央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巡视“回头看”。中央巡视组在反馈巡视发现问题中明确指出:江西“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要求坚决肃清苏荣案政治余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央巡视组对江西的“回头看”,距莫建成调离江西仅时隔半年。

进了纪检系统不等于进“保险箱”
  莫建成出任中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一度被视作“获重用”、“政治生命延长至63岁”。
  从公开消息来看,莫建成也是一名“努力作为”的监督者:在财政部,他多次与新提任的司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走马上任的司局长们要“明底线、存戒惧、知荣辱,明白为官做人的底线”;他还在部里点名道姓地公开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推动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等。
  其8月18日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也是给财政部人事教育司、驻部纪检组、巡视办全体党员干部和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属各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讲党课。
  对于莫建成的落马,有媒体表达了惊讶和唏嘘;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令人惊讶──此前,中央纪委已经多次明确表达:进了纪检系统不等于进了“保险箱”,要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老虎”,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
  在莫建成之前,也不乏中纪委“清理门户”的先例:今年6月,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曲淑辉便因“失职失责”、从驻在单位下属相关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被降级处分。更严重者,被外界视作“钦差大臣”、“打虎干将”的中央巡视组组长张化为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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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8 08:48:00|只看该作者

江西副书记莫建成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源自:综合
图片来源于财政部官网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周再奔、实习生喻先晶
  报道:1月7日,手机江西网(网址:http://m.jxnews.com.cn/微信号:dajwjx)记者从财政部官方网站获悉,“部长之窗”最新名单显示,2015年12月,江西省委副书记莫建成履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刘建华不再担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莫建成简历:
  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5月入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
  1972.02~1974.03,内蒙古自治区西卓子山水泥厂工人;
  1974.03~1978.07,内蒙古自治区西卓子山水泥厂青年农场知青、生产队长、副场长;
  1978.07~1983.0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知青办干事、劳动局技培科负责人;
  1983.01~1983.09,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员;
  1983.09~1985.07,内蒙古农牧学院农牧业经济管理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5.07~1985.09,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员;
  1985.09~1990.12,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员会书记;
  1990.12~1991.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秘书长;
  1991.05~1991.1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秘书长;
  1991.11~1993.1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秘书长(1989.08~1992.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2.09~1993.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
  1993.10~1995.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副市长;
  1995.07~1996.06,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6.06~1998.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8.02~2000.02,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2000.02~2001.0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1.09~2003.01,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3.0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市长;
  2003.03~2004.1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
  2004.12~2006.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12~2010.0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2010.04~2013.07,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3.07~2015.01,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
  2015.01~2015.09,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2015.09~2015.12,江西省委副书记;
  2015.12,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源自:中国江西网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1-18 20:07:00|只看该作者

莫建成首次以江西省委副书记身份在媒体亮相

源自:综合

  莫建成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万思报道:据赣南日报1月18日消息,1月17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在赣州调研。这是莫建成首次以江西省委副书记身份在媒体亮相。

个人简历
  莫建成,男,汉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入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现任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乌海团市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04年12月起先后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包头市委书记。2010年4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2011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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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蜀猴 发表于: 2014-7-4 14:22:03|只看该作者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8月2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双开
  2017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莫建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和中央“两委”人选考察期间,多次外出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财政部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莫建成身为中央候补委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莫建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7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莫建成开除党籍的处分。

辞去代表
  2017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7年11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莫建成的代表资格终止。

提起公诉
  2018年7月,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莫建成利用其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
  2018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办理贷款、承揽项目、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莫建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莫建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9年1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建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59万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建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莫建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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