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回首。图片来源:https://www.zcool.com.cn
达尔文也思考过类似问题,并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的由来及其性选择》(《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一书中,给出一个说法:这是因为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的存在,使得两性中的一方(通常是生殖细胞过剩的雄性)为争夺交配机会而竞争,致使有助于竞争的“漂亮”性状得到巩固和发展[1]。
简单来说,因为雌性喜欢漂亮的、闪光的、鲜艳的羽毛,喜欢“甜言蜜语”、“花言巧语”,喜欢动感的的舞蹈、富有节律的舞姿,所以那些拥有对应性状的雄孔雀、雄画眉鸟、公鹿便有了更多繁殖机会,自然也就有了进化优势,就会有更多携带它基因的后代会更多(即适合度收益增强)。
因此可以说,审美基本上是由女性引领的。
然而,变美以及维持美,都是很昂贵的。孔雀的长尾巴(实际是尾上覆羽)固然漂亮,但对于在林间飞行穿梭、躲避捕食者来说,是一个大大的累赘。北美驯鹿的大鹿角在繁殖季过后就要脱落,等到第二年春天再快速长出来,这是一种平衡效用与消耗的进化策略。显然,如果不能增加自己的性吸引力,头顶着大而碍事的鹿角是很“愚蠢”的,它们容易勾连在树枝上,还可能与同类的鹿角撕扯在一起,不及时分开的话二者都会饿死[2]。
对一只雌鸟来说,通过检查雄鸟所持有的昂贵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然后严格履行进化内置的择偶偏好(mate preference),就能筛选出实力雄厚者,以免白白浪费了自己宝贵的生殖资源[1,2]。这是鸟类界的通行规则,只不过不同种类的雌鸟在选择“男朋友”的时候有着不同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