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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7-29 22:27:01|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14年男子为赚700元托运冰 毒70克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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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衢州7月29日电(见习记者:施佳秀 通讯员:周秀涛)为了不过700元的利润,男子杨某利用客车向下家何某托运冰 毒70克,却没想到整个运毒过程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中。7月28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贩卖毒 品案件进行了宣判,以贩卖毒 品罪判处被告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非法持有毒 品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明,杨某与何某此前就因贩 毒相识,在何某囊中羞涩无力支付毒资时,杨某还曾给过何某毒 品让她以游戏币抵价。
  有了这份“情谊”,何某在被“毒友”催促购买一批毒 品用来吸食贩卖时第一时间想到了杨某,双方在简单商议后就相互约定,杨某同意以80元每克的价格将70克冰 毒卖给何某,并以货到付款的形式交易,而杨某从他人处的冰 毒进价为每克70元。
  2014年4月27日下午,杨某来到杭州汽车北站,将毒 品藏在包裹内交给黄牛要求运往衢州,但杨某并不清楚,他的行为从此时开始就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4月28日上午,当这辆带着毒 品的客车缓缓进站后,早已等在车站的何某上车找到包裹还不及离开,此前已在周围设伏的民警在观察到这一切后,当即上前对何某进行了逮捕。两天后,躲藏在杭州某家旅馆的杨某也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知是毒 品而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 品罪,被告人何某非法持有冰 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 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
原文标题:男子为赚700元托运冰 毒70克 因贩卖毒 品罪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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