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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娴 发表于: 2014-7-30 11:24: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自贡男明知女友未满十四岁 偷吃禁果被判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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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29日消息(杨勇军 何巧俐)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岁的幼女,仍与其交男女朋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近日,荣县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胡涂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胡涂系荣县旭阳镇人。2013年9月中旬的一天,胡涂在旭阳镇西街一网吧与李小娟(女,1999年12月20日出生)相遇,得知李小娟和其同学吴娴没有住处,便让二人到其家住。随后,胡涂同李小娟、吴娴乘坐一辆三轮车来到其家中。
  在与李小娟聊天过程中,胡涂得知李小娟未满十四周岁,仍向其表达了喜欢之意。当晚,胡涂将李小娟带至其父亲的房间,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胡涂又以谈恋爱为名,在其家中和其母亲家中,先后多次与李小娟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被告人胡涂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涂明知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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