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912|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蓝色简单 发表于: 2019-1-24 10:53: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人物·人事白银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国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复制链接]
源自:白银市纪委监委
原文标题:白银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国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白银市委批准立案的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国锋严重违纪违法案,白银市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现已查明,万国锋在担任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逃避组织审查调查;违规打探案情,串通他人做伪证,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烟酒、礼品、礼金;违反规定经常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破坏组织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亲属和他人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之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涉嫌职务犯罪,多次收受巨额贿赂。
  万国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背弃宗旨,党性缺失,无视党的纪律规矩,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置党的政治纪律于不顾,台上大讲廉洁,台下贪欲膨胀,在中央和省、市委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坚强决心的形势下,仍然肆无忌惮破纪违规;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不知敬畏,不思为国为民,处心积虑为违法犯罪行为做足准备;想方设法转移隐匿非法所得,在得知组织调查后又心存侥幸、不知悔改,精心组织订立攻守同盟,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全家共同参与隐匿赃款赃物,试图瞒天过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是典型的“两面人”;罔顾中央禁令,甘于被围猎,热衷于声色犬马的奢靡生活,喜好吃请请吃,家风败坏,奉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全家坦然接受商人老板的旅游安排,上门礼品,来者不拒,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蔑视组织纪律,破坏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严重扭曲,逢年过节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借红白喜事之机疯狂敛财,所用物品一律安排老板埋单,置业所用电器家具皆由商人购买,可谓贪财无度,惜财如命;生活放纵糜烂,道德底线丧失殆尽,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权力观异化,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长期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收受巨额贿赂尚不满足,视全市国土系统如“万氏公司”,自己身居后台指挥拿项目,安排家人亲属前台合伙分利润,滥权逐利可谓极致。万国锋自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起,长达十余年间,一步步丢弃党性、违背宗旨、放纵自我,突破红线底线,败坏党员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白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白银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万国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人物履历
  万国锋,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甘肃靖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在靖远县委宣传部工作;1987年7月任靖远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1990年2月任靖远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7月在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室工作;1992年8月任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02年8月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10年1月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1年12月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4月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2018年11月市委免去万国锋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中共白银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白银市第九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29日,白银市平川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万国锋辞去白银市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蓝色简单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蓝色简单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蓝色简单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蓝色简单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蓝色简单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蓝色简单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省应急管理厅督导组到大朗检查督导 肯定平安社区发挥的积极作用 这些鸟儿别乱碰,会被判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6 12:51, Processed in 5.49121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