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子澄|查看: 30620|回复: 65
[军人

“孙立人将军”被民进党当局扫地出门?当年他率中国远征军在缅甸解救7000英军

 [复制链接]
36#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2:04:15|只看该作者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UpJ2oqtX.gif  保存到相册
1990年11月19日11时15分,孙立人将军瞌然长逝,留给世人永远的痛。
35#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2:03:14|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孙立人将军90华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4 19:42:09编辑过]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nDhY3xxn.jpg  保存到相册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4#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2:02:39|只看该作者
将军与友人在一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4 19:41:14编辑过]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X1HNRMUy.jpg  保存到相册
33#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2:01:57|只看该作者
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1900-1990】  tS2rZUOl.jpg  保存到相册
孙将军墨宝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2#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2:00:10|只看该作者
郭廷亮“匪谍”案真相(二) 郭廷亮
9月12日,被囚禁在“保安司令部”的我的内人分娩,侦讯官苏忠泉,将我四岁纳男孩志忠和二岁的女孩志强,送到囚禁我的小黑牢中来,陪我在这人间地狱中,受了一段时间的活罪。 1955年12月初,毛惕园主任对我说:“九人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公布后,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应。因此,你的自首虽获上级批准,但仍须经过军法审判。不过你不必忧惧,这不过办个手续而已,手续办完后,毛局长就会立即给你恢复自由,并释放所有在押的军官。我说:“毛主任的说法,我有些不大明白,上级既已批准我的自首,依法就不应该再军法审判,既要军法审判,就是自首没有批准,我请毛主任不必再谎言欺骗,坦诚的将实情告诉我好了。”毛惕园主任说:“因为本案经过九人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后,这个案情弄得太大,且牵连太广,政府为了对舆论及社会各界有所交代,所以必须经过军法审判。”我说:“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非法的行为,所有的指控都是你们所捏造、伪编、诬陷、自导自演,才弄到今天这个地步,你们的目的何在?”毛主任说:“你所问我们办理本案的目的何在7我实在无法答复,因为我也是奉上级的命令行事.”我说:“既然如此,我也无可奈何。主任可否将九人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书,给我看 看?”毛主任说:“你要看九人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书,这个是可以的。”于是毛惕园将登在《中央日报》上的《九人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交给我看。12月中旬,“保密局”侍勤室主任毛惕园和侦防组长谷正文,又将我押到士林毛局长办公室,晋见局长毛人风将军,谈话约二个小时。 1956年元月中旬,“军法局”法官曾岂凡上校,前来“情报局”(其前身为“保密局”)问话。在其侦询中,对“假匪谍自首书”及口供笔录等,均持非常怀疑的态度,并一再要我说实话,不要有所隐瞒。当时,在其强烈的逼问下,我只好坦诚的向他说明: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与任何共党官员有过接触,何来之“匪谍”。所有的“假匪谍自首书”和口供笔录,都是在毛惕园主任所指挥下的侦讯官赵公暇、苏忠泉等所捏造伪编。然而,军法官曾岂凡上校不但不接受我的申诉,反而将我的翻供转告毛惕园主任等,使我的身心再度受到重大压力和胁迫。 1956年2月初,军法官曾岂凡再度到侦防组来侦询。他先拿出一份保证文件给我看,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为:“郭廷亮匪谍自首有效,绝不判刑。”在该文件上,有当时“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张彝鼎中将、‘军法局’长汪道渊中将,以及该两单位上校以上主管十余员,分别盖有其职衔宫章。 8月中旬,本案军事检察官赵公暇上校,到牢房门口对我说:“本案很快就要开庭审判了,但是对审判不必有所惧伯,这只是在军法局’办个手续而已,等手续办完后,毛局长就会立即恢复你和所有在押军官的自由,并调派工作的。” 8月29日上午,我被从“情报局”侦防组的小黑牢中,在严密的戒护下押到“军法局”接受审判。开庭侦询不到20分钟,我所提出的答辩未被记录。在答辩的过程中,我曾一再强调我绝对不是“匪谋”。所谓“匪谍”乃是在情报局长毛人风将军的导演下所捏造伪编。然而,审判官曾岂凡上校则大声怒吼:“郭廷亮,你争辩也没有用,凭军事检察官的起诉书,就可判你重刑!”公设辩护杨世勇,在审判前没有和我见过面或讨论过案情,开庭时也没有为我辩护过,却替我承认犯罪,请庭上从宽处分。事实上口供笔录都已事先拟好.只要我签名益手印,认罪就算了事。 1956年10月1日,侦防组长谷正文将小黑牢的门打开,两手抱拳,喊出洪亮的声音说:“郭先生,恭喜,恭喜!”我说;“组长,喜从何来?是不是我被判无罪开释?”谷组长压低声音说:“有人想杀你灭口,已将你判成死刑,但是‘总统’已下令持赦,改为无期徒刑。你放心,死不了!所以,我特来向你恭喜。” 我以极为悲痛的心情说:谢谢组长。 过了数天,审判官曾岂凡上校和一名书记官,前来“情报局”侦防组,将我和田样鸿、刘凯英,分别从小黑牢中提出来,就在牢房的大铁门外,放置一张吃饭用的大木桌,由审判官曾岂凡正式宣判:“郭廷亮原判决为死刑,经‘总统’特赦减为无期徒刑;田祥鸿、刘凯英,各判有期徒刑15年。” 然不幸得很,毛人凤局长却在本案审判定案不到半月,于1956年10月14日与世长辞。由于毛局长之去世,不但使他的诺言无法实践,就是想依法到军监服刑亦不可能。反而将我单身囚禁在不到半坪的小黑牢与外界完全隔绝:不许用笔,不准阅读报刊,每天上下午各放风15分钟,长达10年之久。 1960年“情报局”的侍勤室和侦防组,奉命拨归“国家安全局”,侦防组改名“情报局”看守所。1964年4月,所长郭文翰上校视察牢房时,我向他面报:“我自1956年被判刑后,即单身秘密囚禁在这小黑牢中,达10年之久,请难予依法送军监服刑。”经他答应向上级请示后再说。过了二个多月,也就是1964年6月,才将我从小照牢中转送到桃园分所。 1975年4月5日,“总统”蒋公逝世,实施减刑,依减刑条例规定,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当时,我已服冤狱20年零50天,超过应服刑期5年零50天。所以,政府依法发给“国防部”代监字第零零陆七号释放证明书,明令于1975年7月14日零时准予开释回家。 按当时规定,获得减刑释放的所谓叛乱犯,必须在7月12日下午,押送到“警备总部仁爱之家”,于7月13日,接受—天的讲习,至14日零时即释放回家。所以我们依法获得释放的人,于7月12日上午8时,即奉命携带行李,按序排队走出看守所的大铁门。当时走在前面的是李鸿中将,接着是陈鸣人少将、彭克立少将、曾长云上校,我则跟在曾上校的后面。但是轮到我走出大铁门时,看守长刘天赐少校突然拦住我说;郭先生,因为上级已经给你指派丁工作,所以请你等一等。 当天下午3时,我被带到所长办公室。所长张维翰上校对我说:“郭先生,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是我们乃奉命行事。因为有部份正在绿岛指挥部服役的预备军官,即将服投期满,他们正积极准备参加留美考试,在英文方面急须加强,所以需要一位英文教宫去指导。因此,‘参谋总长’赖名汤上将已下达命令,命你前往绿指部担任英文教官,月新是新台币5000元,每月可休假5天,回到台湾看看亲友。” 我说:“所长,请你不必用此幼稚的谎言来欺骗我。赖名汤 上将原是空军的高级将领,在过去我与他根本就不认识.也从未见过面,他怎么会凭空的下令要我到绿指部担任英文教官?难道赖上将也被特工官员所欺骗操纵了吗7请所长将参谋总长赖名汤上将的命令给我看。” 张维翰所长满脸通红的说:“目前参谋总长’的书面命令尚未到达,我是接到上级的口头命令。” 我说;“请问所长,你所说上级口头命令的‘上级’是局长汪敬熙?还是处长赵公暇?” 张维翰所长稍微犹豫后说:“是赵处长公暇。” 7月14日,也就是“政府”明令准予开择,恢复自由,理应回家与被非法隔20多年的妻儿团聚之日,然而“情报局”看守所派该所副所长刘玉强中校和看守长洪士杰,于当天下午8时将我押到松山机场,登上远东航空班机,直飞台东机场,再转乘台航小飞机至绿岛,于上午11时。送交绿指部非法监管。 当时,绿指部负责接管我的是感训组长林昭明上校,他很客气的和我交谈后,除面交“警备总司令”郑为元上将赠我的慰问金新台币2000元外,并立即带我去见指挥官吏恒丰少将。在和指挥官谈话的过程中,我曾将“情报局”看守所长张维翰上校对我所说的,奉“参谋总长”赖名汤上将的命令,派我到绿指部担任英文教官,指导即将退伍、准备留美的预备军官英文,待遇月薪5000元,每月休假5天,回台湾探望亲友等,向指挥官作了扼要的说明。 史指挥官听了我的说明后,他很坦诚的说:“他们欺骗你啦!目前,在这里服役的预备军官,情绪低落,他们连报纸都懒得看,哪有心情去学英文。而且上级给我的命令,你根本就没有休假,也不准过海到台湾,你的活动范围只能在营区内,连出大营门都不行。我看你的资料,过去曾在摩托化炮兵任职多年,并且在美国汽车学校毕业。所以,你暂时先到后勤组,担任有关车辆方面的工作,至于待遇方面是月薪5000元,没有错。” 我被以莫须有之罪名非法被捕,饱受刑求、逼供、捏造、诬陷,罗织罪名,非法秘密审判,饱受冤狱达28年之久。每思及妻离子散、家庭破碎之境况,更是寝食难安,苦不堪言。故乃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于1981年7月12日,向当时的蒋“总统”经国先生坦诚陈情。 1982年4月,指挥官刘效文少将对我说:“你的陈情,经承办人萧桃庵上校亲至台北松山寺,拜访前保密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园将军,将你向蒋‘总统’经国先生的陈情查证属实。所以你的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的,安心的等待好了。” 6月9日,“警备总部”萧桃庵上校.亲临绿指部对我说, “为了查证你的栋情,我曾亲自到台北松山寺,拜访前‘保密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园将军,据他说,你的确与共党毫无关系,当然也不是‘匪谍’,只因当时案情上需要,毛人风局长本着最高当局的决策,命他来劝服你,站在党国利益的立场扮演假‘匪谍’,使政府对国内外舆论有所交代,所以你是无辜的。他要我签请上级特别给你优待,并且强调这件案情,先‘总统’蒋公知道,现任‘总统’蒋经国先生也知道。当时,我曾请毛主任写个题,最近就会获得解决的。” 6月28口上十午,“警备总司令”陈守山上将,特派刘静斋少将、萧桃庵上校,亲临绿岛指挥部处理我的问题,深为感激。 当时,刘静斋少将转达上级的四项指示:一、你所请恢复军籍、复职补薪、依法办理退役手续等,因碍于法令,目前无法办理,等到将来情况许可时再说。二、“总司令”命我带来新台币60万元,作为生活补助费,你写个收据.就可领取。三、再过三天,也就是7月1日,你就可以离开绿指部,完全恢复自由,回到台湾与家人团聚。四、恢复自由回家以后,平平静静的过生活,做一个与世无争的隐士。 1988年初,舆论纷纷报道孙立人案,“监察院”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于1988年3月30日,将该院33年前未经查证,仅凭那些刑求、捏造、构陷、罗织、伪编,而毫无事实根据的自首书、自白书,以及不实的所谓调查报告书等,所写成的监察院五人调查小组报告书勉强公布。这对被诬陷迫害的当事人,以及各国关心人士都难以心悦诚服。然而“监察院”却不顾国内外舆论及社会人士的反应,而一意孤行,决意不再复查本案。只以轮派“监委”罗文富先生,调查前“陆军总司令”孙立人上将,以及郭廷亮获释后之生活言行是否自由等细节,而置孙立人上将30多年来被非法软禁,以及郭廷亮被非法逮捕、严刑逼供、还加罪名、非法审判、饱受冤狱近30年等重大冤情,不闻不问,把这个号称民主、法治的“自由中国”,带回到中古世纪之最黑暗的时期。
31#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1:59:45|只看该作者
“匪谍”案真相(一) 郭廷亮
1955年5月25日下午6时,一位政工中校来到我的住宅(凤山诚正新村东二巷89号)门口对我说:“郭教官,校长请你立刻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当即遵命前往,进入(陆军步校)校长办公室后,校长吴文芝少将,指着总政治部第四组长宋公言上校说:“宋先生要和你谈话。”我正要问谈什么的时刻,就被非法逮捕,拖出校长办公室,推上吉普车,向凤山郊区驶去。车行约10多分钟,在一栋充满恐怖的大宅院门前停下。立刻有数十大汉拥上来,将我拖入大宅院内。行约10多公尺,又被推入右侧一间厢房内。我抬头一看,在厢房的正上方坐着第十军政治部主任阮成章将军,他对着我大吼;“郭廷亮,你是匪谍!”这出可我意料之外的境遇,使我直觉的提高声音说:“你胡说!我乃为国家流过血、流过汗的革命军人,你才是匪谍!”只见他将桌子一拍大声的说:“给我打!”站立在两旁的打手,一拥而上,拳脚交加,将我打倒在地,并将我的肩领章和识别证取下,然后拖到“刑求室”,将我绑坐在老虎凳上,开始严酷的刑求、拷问、逼供。政工侦刑官员所要刑求、拷问、逼供的,就是要我承认有谋叛之意图,要逼我交出孙立人上将的谋叛计划,孙总司令为什全会经常召见我,奉谁的命令在军中联络,其目的何在?“总统”亲校时是不是要呈递意见书等等毫无事实根据、捕风捉影的荒谬问题。 就这样,由数十名政了侦讯官不分昼夜的轮流着刑求、拷打、逼供。在身心完全崩溃及非自内意志之下,依照侦讯官们所设计的奸险政治阴谋,捏造了许多荒谬而毫无事实依据的口供和自白。如此经过10昼夜不停的刑求、拷问、逼供,至6月十日,才将我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奄奄—息的躺在地上作生死的挣扎。而在这10个昼夜坐老虎凳,接受极端惨酷的刑求、拷问、逼供的过程中,使我受到伤害最大。 6月5日上午,政工官员带着与我同时非法被捕的妻子和两个稚龄的儿女来看我,眼见她挺着怀孕己五个多月的大肚子,满脸青肿,神情忧伤,很显然的,她也受到刑求拷问。不禁使我伤心流泪,苦痛万分。 6月5日下午8时,我被带到一间坐有100多位政工官员的大厅里,接受彻夜的大公审。其布置情形如下:审判长:阮成章(第十军政治部主任)居中而坐。审判官:各师、团政治部主任,依序坐在阮成章的左右。营、连以下的政工干部,则排成三排,坐列在两旁。我则被安置在中央,接受公审。 首先发言的审判官是于载书(团政治部主任),他说:“郭廷亮,你就据实招供了罢,免得再受皮肉之苦。因为唐守洽(时任海军陆战队司令)已经逃到旧金山,并且发表宣言,承认你们的政变失败。”我说:“于载书,你不可调说八道,我们绝对没有任何非法的行为。很显然的,这是一项极为奸险的政治阴谋,意图迫害诬陷我们。你不要受人利用,而随便侮辱战功彪炳、绝对效忠领袖和国家民族的唐守治将军。念在我任入伍生总队营长时,你曾在总队部担任过政工人员,所以我不想当众给你难堪。但是由你刚才的满口胡言,血口喷人的幼稚言论,证明你是—个没有骨气,而且非常可耻的应声虫!”于载书听了我的话后。很不高兴的大声说;“孙至刚在哪里?”我说:“他在哪里与你何干?”就这样,无法无天的所谓公审就展开了。他们将我坐老虎凳十昼夜所问过的指控,再度提出来作密集紧迫的逼供,我则坚决的驳斥了他们的栽诬指控。到了深夜以后,我的身心均陷于崩溃边缘,但仍然必须被迫喝下提神的黑色咖啡,恍恍惚惚的回答审判官们所提的荒谬问题。一直被非法的疲劳大公审折磨至第二天(6月6口)清晨,也就是阴谋者们所设计捏造的所谓“兵谏之日”,才再度被押回刑求室。而就在我被押回刑求室不到10分钟,“国家安全局”魏宜生处长和“国防部”总政治部第四组宋公言组长,也就来到刑求室。大约过了10分钟,驶来一辆吉普车,由车上走下来二位配带手 枪的特工人员,先在我的手足上各加带—副镣拷,立刻将我抬上吉普车,命驾驶员将车开出大门。当时,我猜想一定是到郊外执行枪决。但车却不停的向北驶去。过了桃园以后,特工官员用一块黑布将我的眼睛蒙住。车行约30分钟停下来,我被送到一间仅够容身的小黑牢中。经过一段时间后,始知这是台北市延平南路113号,在日治时代是囚禁东南亚重要政治犯的地牢,而今却成为“保密局”用来迫害爱国志士最惨酷的黑牢。 自被囚禁到“保密局’侦防组的小黑牢后,即在极端恐怖的气氛中接受特工人员的疲劳侦讯。他们所要求的就是要与他们密切合作,交出他们所捏造的所谓孙立人将军的叛乱计划,以及在“总统”亲校时呈递意见书等的荒谬说法。 1955年6月20日以后,“保密局”侍勤室主任,也就是本案调查小组长毛惕园少将,以及在其指挥下的侦讯官赵公理、苏忠泉等,伤然改变口气说:“由于被捕军官300余人,而今又找不出你们的罪证,致使中外舆论哗然,社会谣言四起,众说纷坛。所以你必须站在党国利益的立场,来与我们密切合作,扮演假匪谍自首,使政府对舆论及社会各界有所交代。” 当时,听了侦讯官们这种无法无天的劝说,使我极为震惊而悲愤的说:“你们为了达到奸险的政治阴谋,因而以‘莫须有’的罪名,大肆非法逮捕无辜。而今既找不到罪证,就该立刻将所有被捕的人释放。然而,你们不但不释放,反而诬陷我来作“假匪谍自首”,以对舆论及社会各界有所交代,这实在是太荒谬了,绝对不行。” 经过20多个昼夜的折磨、胁迫、诱骗,在我的身心陷于崩溃,完全失去抗拒力,而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终十被迫进入他们的圈套,于7月14日晚上,被押上毛人风局长的自用轿车,在“保密局”持勤室主任毛惕园及侦防组长谷正文的监押下,前往北投毛公馆,晋见毛局长,旋承毛局长的接见,谈话二个多小时,其要点如下:

一、在你担任陆军官校教导营长时,我曾随侍“领袖”,在南部参观过你指导的野战演习。那次的演习你表现得很好,“领袖”非常满意,所以特别与你们演习人员合影留念。因此。我知道你不仅是训练的能手,而且在过去抗战、“平乱”各战役中的英勇战绩,也证明你的勇敢善战。我非常喜爱年轻有为的人才,所以我保证你再为党国效劳,将来在带兵练兵作战方面,还要贡献心力。二、孙立人将军在大陆上任税警总团长时,我就与他相识,他是我多年的好友,今天他遇到麻烦,于公于私我都必须尽全力来协助解决。我看你在南部坐老虎凳10天10夜。并受到近200名政工人员的彻夜公审,吃尽苦头、来北部后,也受尽折磨,但始终没有说过孙将军的坏话,这足以证明你对孙将军的祟拜与敬仰。所以,我要毛惕园主任劝你与我们合作,出来扮演“假匪谍自首”,使本案完全变质,也就是将本案变为共产党的背景。这样一来,不仅政府方面可以对舆论及社会各界有所交代,而对孙将军来说,也就可将其所受的压力减轻。三、据毛惕园主任多次向我报告,你是誓死不愿扮演“假匪谍自首”的,这表示你对三民主义信仰的笃实及反共意志的坚定。但是你要知道,作为一个革命军人,不但在战场上要勇敢的为党国牺牲,以达成任务,而在平时的政治事件中,如果为了党国利益,上级要我们扮演任何角色,或采取任何行动时,就要把个人的荣辱得失完全置之度外,毫不迟疑遵照上级的指示去做,以达成政治上的任务。我看你的党龄已15年,而在抗战、“勘乱”各战役中,曾为党国流过血、流过汗,这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府该是具备有的。四、解决本案的主要原则,是以你的“假匪谍自首”来办理,所以既不公开,也不起诉,仅在政府内部办个手续,对舆论及社会作个交代,然后以政治方式来解决,将所有被捕的军官和你的妻子儿女,全部释放,当然也绝对不会影响到“参军长”孙立人上将。所以,你不必再有所顾虑。从现在开始,在案情方面,必须听毛惕园主任的指导,生活方面就找谷正文组长好了。五、为使自首日期在法律上有效,并获得长官的准予自首,所以自首的日期,必须写你被送到本局来的那天,也就是1955年6月6日。

第二天,也就是7月15日,侦讯官苏忠泉将已经杜撰伪编好的“假匪谍自首书”和口供笔录,拿来给我看。当时使我非常吃惊,因为在“假匪谍自首书”中,居然有我从未见闻过的所谓“兵运工作”,以及经共党授与进行“兵运工作”之方法、手段、原则等名词。而更荒谬的是“假匪谍自首书”及口供笔录中,还捏造、诬陷说:“于总统亲校国军时呈递意见书,视情况许可时激成兵谏、兵变,以达成为共党做兵运工作之目的等。”所以,当时我就很坚决的拒绝照抄“假匪谍自首书”,也不同意在口供笔录上打手印,并且与侦讯官苏忠泉发生激烈的争辩。 9月初,毛惕园主任对我说:“你的自首业已经政府批准,本来很快就可将所有被捕的军官,以及你的妻子儿女释放了,但是,由于本党部份从政同志及无党派人土,根本就不相信你是匪谍,也怀疑你所说的是事实,因此纷纷请求调查。所以总统已指派陈诚、王宠惠、吴忠信、许世英、张群、何应钦、王云五、黄少谷、俞大维等,组成九人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本案。现在委员会已推派委员王云五先生,在最近要来和你谈话。”当时,听完毛裼园主任的谈话,使我非常震惊──“总统”特派“副总统”陈诚先生等党国大员来调查本案,很显然的,案情已经扩大,这与毛人凤局长对我所说的已背道而驰。所以,我必须向调查委员王云五先生坦诚报告,并将杜撰伪编之“假匪谍自首书”和口供笔录等,全部加以否定,以免犯下欺骗和伪证罪。 9月9日的晚上,毛人风局长亲临侦防组召见我,并作了如下的谈话:

一、你的想法毛惕园主任已经向我报告过了,因为明天上午,调查委员王云五先生就要和你约谈,所以我特别到这里来给你作进一步的说明。二、为使本案能圆满顺利的结束,你必须毫无迟疑的照我的话去做。特别是王云五先生约谈时,一定要根据我们为你所编的资料去回答,以免引起不良的后果。三、王云五先生现任“行政院”副院长,他不仅在学术界界崇高的地位,而且也是无党派人士有力的代表人物。作为一个革命军人和忠贞的国民党员,绝不可在无党派人士之面前,说出有损党国利益之言论。所以王云五先生约谈时,必须特别谨慎。四、现在,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本案之所以耍这样的做,我们完全是执行最高当局的决策。因为我们不能因为本案的处理不当,而产生不利于政府之舆论,致影响到中美间之合作关系。更不能为处理本案有欠周之处。而导致军中意见分歧,损及部队之团结。所以,你必须站在党国的立场,以大智、大仁、大勇的牺牲精神将本案承担起来。

9月10日上午,在严密的戒护下,由“保密局”侦防组乘车至“军法局”,接受调查委员王云五先生的约谈。当我被带入 约谈室,使我极为震惊。因为我看到坐在王云五先生左右的官员,居然是在南部非法逮捕、刑求、捏造、逼供、胁迫我的“总政治部”第四组宋公言组长和“国家安全局”的魏宜生处长,更令人难解的是担任约谈记录的人,就是捏造、伪编“假匪谍自白书”的侦讯官苏忠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0#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1:59:16|只看该作者
《九人调查报告》摘编及当时的舆论质疑
以下便是九人调查报告部分内容:

主犯郭廷亮,云南河西人,现年34岁。1939年考入税警总团训练所,次年3月毕业,留所任教育班长、区队副、区队长等职,从此与当时任税警总团团长的孙立人建立起上下级关系,随孙赴缅抗战。1948年1月.郭廷亮在新一军任榴弹炮营少校连长,驻守沈阳。连部设在沈阳市某巷,与某店主白经武日渐熟识,常有往来。郭廷亮经白经武介绍,与一女子李玉竹结婚。白经武还借此常以“匪党”言论煽惑并争取郭廷亮。

1948年11月2日共军占领沈阳,郭要求白协助取得路条,以便离开匪区”。白经武介绍郭廷亮与他的哥哥白经文会面。白经文当时任共军“东北铁路护路军吕正操部联络科科长”。白经文要郭廷亮 到台湾长期潜伏,从事兵运,完成两项任务;一,制造台湾国民党军队大规模之变乱;二,等共军进攻台湾时实行内应.郭廷亮表示同意,并与白经文约好联络方式、到台后进行兵运工作的方法及手段,然后拿了黄金10两及路条一张,与妻子一道到达天津,转往上海,同年底与原新一军溃散下来的官兵—起来到台湾。郭廷亮到台湾后,投奔老长官孙立人。孙立人指派他先后出任陆军训练司令部储训班第四队副队长、第四军官训练班入伍生8队少校营长、陆军军官学校教导营营长、“陆军总司令部”搜索组大队长、陆军步兵学校少校教官等职。

但在1954年8月之前,“郭并无显著或积极之匪谍活动”。直到1954年9月间某日晚7时,忽有一身穿白香港衫、年约三十七八岁、操北方口音的人,来到凤山的郭廷亮家中,告诉郭廷亮“白先生要我来看你”,这是郭在沈阳时与“匪方“约定好的联络暗号。来人自称姓李,对郭廷亮说:“白先生要你积极进行,不久他会到台湾来。”郭廷亮最后对来人说;“清白先生放心好了。”

另在1953年11月下旬,孙立人曾指示陆军总司令部第五署督训组中校组长江云锦,借到部队督训机会,在每一团中指定第四军官训练班毕业的高阶学生,与其他同学联络。1954年6月,孙立人卸下陆军总司令职务,改任“总统府”参军长时,又曾令江云锦将已指定的各联络负责人造具名册、7月通知副组长于新民将该名册送交孙立人。8月,孙立人认为江云锦“没有把这事办好”,便命令郭廷亮担负联络责任。 郭廷亮对于孙立人交代的任务“极感兴趣”,认为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完成“匪谍”任务。于是,郭廷亮在田详鸿、刘凯英协助下,积极联络100余人,并在各部队中形成组织。 1955年屏东机场阅兵前,郭廷亮认为时机已到,想借助第四军官训练班同学对孙立人未能当上参谋总长产生的不满,发动 “兵谏”,并激发“兵变”,以制造更大的变乱,实行颠覆政府的阴谋。5月15日,郭廷亮到台北晋见孙立人,报告联络工作进展情形,并趁机劝请孙立人采取行动。据郭廷亮后来的“自白书”说,孙立人当时吩咐郭廷亮转告其他同学,不能轻举妄动,如有意见,可以等他5月25日左右到了屏东再说。但是,郭廷亮却在事后转告各同学说,孙立人将军已经同意,5月底或6月初有所行动。请各同学做好准备。但是,郭廷亮“阴谋叛乱”的事,却被他所联络的同学向“因防部”告发,5月25日,郭廷亮被捕。5月27日,刘凯英到台北报告孙立人,孙立人送钱资助他逃脱,并派侍从参谋陈良埙于5月28日晚上,坐车南下通知了许多人。“兵变”遂告破产。随后案内其他人员也相继被捕。他们是:江云锦.王善从、陈良埙、田详鸿、刘凯英。

郭廷亮被捕后供称:‘他(指孙立人)有他的意图,就是利用我联络部队学生,造成一股势力,作为他苦谏的本钱,我有我的意图,就是利用他的关系,达成我兵运工作的任务。”孙立人与郭廷亮关系是,“孙立人将军对于郭廷亮信任甚深,不仅未觉察其为匪谍,且因孙将军企图利用郭廷亮在军队中建立个人力量,乃至堕入郭廷亮匪谍活动之阴谋而不自觉。”

调查报告认为孙立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一、孙立人将军在军队中,对第四军官训练班部分结业学生发动联络组织.其动机并不正常,虽据称此非有形之组织,但详查此项联络活动之发展过程,以及此事之迄未报告国防部,实不能逶为非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秘密性质之组织,又孙立人将军在调任总统府参军长后,对此项联络活动仍继续进行,且更加积极,显然企图形成以个人为中心之一种力量,虽据称用心无他.然在行为上实有在军中违法密结私党或秘密结社集会之嫌,孙立人将军对此应负其责任。二、孙立人将军就任总统府参军长后,为加强上项联络组织,加派郭廷亮等更积极展开此项违法之秘密活动,赋予郭廷亮以主持此项活动之核心任务,并给予活动费用。实为郭廷亮利用以进行匪谈活动之重大因紊。孙立人将军虽然不知郭廷爽为匪谍,但应有觉察之机会,而偏信不疑,直至郭廷亮之被浦,迄未作任何适当之防范.孙立人将军对于匪谍之活动于其左右,至少应负失察之责任。三、关于郭廷亮阴谋变乱之计划,本委员会除郭等六人供辞证言之外,尚未发现出自孙立人将军或其他方面有关其为此项变乱行动主谋的证据。但详按本委员会查明之各点,孙立人将军下容诿为对郭之阴谋毫不知情,孙立人将军既未举报,亦未采适当防止之措施。又孙立人将军以总统府参军长之重要地位,自承对旧部之不法言行,桓采循情姑息之态度,尤为养成其亲信人员行动乖常之因素素,孙立人将军此种对亲信人员不法言行之知情不报以及其平日之管束无方与训导失当,实难辞酿成郭廷充阴谋之咎,孙立人将军对此应负其责任; 四、孙立人将军于6月28晚间刘凯英来见时,知其为在逃嫌疑犯,虽据称曾劝其复回部队,然既经刘凯英说明不敢回去,仁纵其逃脱并资助其路费,实有循情包庇之嫌。五、本案关于郭廷亮,江云锦、王善从、陈良埙、田详鸿、刘凯英,历次所个别供认而有关孙立仁将军之其他种种情节,以郭廷亮暨江云锦等均未提供出自孙立人将军或其他方面之证据。本委员会亦尚未发现其他直接近据,因均不予置论。

调查报告最后表示:惟念孙立人将军为总统多年培植之人才,且为抗战建功,孙立人将军在八月三日上总统签呈中曾痛陈愧悔自责之情,在九月十九日答覆本委员会询问时,亦痛切自承错误,一再声述愿负全责。且已引咎辞去总统府参军长职务并奉政府令准免职。本委员会谨建议总统于执行法纪之中,兼寓宽有爱护之意。”

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的公布,新闻煤体纷纷发表质疑观点。香港《祖国》杂志,即以《孙立人案件献疑》为社论,提出下列疑问:一、孙立人身为陆军总司令,“部下军官何止千百”,没有人可以担保其中“一个共谍都没有”,以此指责失察,实在不合情理。二、“失察”不能成立,以在“军中作小组织活动”为由指责孙非法秘密结成组织,似也欠妥。“何以黄埔同学可以联系,孙立人所训练的学生不可以联系?何以别的将领可以进行军官联谊组织。孙立人则不可以进行?” 三、有联系活动.并不表示准备进行“兵谅”,报告书仅根据几个下级军官的供证,引人入罪,是无法服人的。 四。关于郭廷亮案件部分,无确凿证据,仅郭本人的供词有下列疑点:1,既无证人,又无证物,是怎样破获他的间谍活动的? 2,既无证人证物,郭廷亮怎么会供认是共谍,自寻死路? 3,假如郭廷亮是“共谍“,一定在台湾还有同伙,给他下命令或接受他的命令,对中共方面,也应有通讯联络方式;何以长期孤零零地无联系地进行工作? 4,郭廷亮的证供,是否可能“屈打成招”,经过别人歪曲? 5,调查报告书,字里行间,“用了很多假定的语气”,这种调查和“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

疑问何止这些.仔细研究一下调查报告书,不难发现它漏洞百出:郭廷亮被指控在台进行“兵运”工作之方法与手段原则。报告书中指出有四项;一是在高级将领间找矛盾,扩大矛盾并运用矛盾以进行挑拨离间及分化,二是对中下级干部多从事联络工作;三是对部队确实做到有力的掌握;四是在共军攻台前,寻找机会制造大变乱。郭廷亮1948年11月在沈阳晤面的中共人员,仅为东北护路军一联络科长,职位甚低,有何资格下指令?当时郭廷亮官阶少校连长,阶级亦不高,如何有机会“在高级将领问找矛盾”,“进行挑拨离间分化”? 调查报告书中,郭廷亮到台湾后,与中共有联络活动,其中所指“白先生”为何许人?“李先生”又是何许人?均无明确交待,特别是“李先生”在与郭联络后又有何活动,无任何说明,这种过于简略而语焉不详的说法,无法令人心服。报告书中承认“郭廷亮在四十三年(1954年)八月以前,并无显著之匪谍活动”,但何以到1955年孙案发生前一段时间里,活动就变得“显著”起来呢?这也欠缺有力的说明。如此说词,是否为了配台“孙立人事件”之发生,而为有计划之一部分? 在企图酝酿“兵变”方面,报告书亦有漏洞。“兵变”是何等重大事件,郭廷亮只联络有100余人,且分散在陆军备单位,只凭这些人发动“兵变”,如何组织?如何协调?如何行动?受阅人员陆军各兵种皆有,多达数万人,即使郭廷亮联络之人全部参加受阅,如何能指挥得动现场所有的部队,在戒备森严的情况下又如何有机会呈递所谓的意见书?孙立人久历戎行,焉有不知用兵之理,此等‘兵变”,形同儿戏.孙立人再没有军事常识,也不会同意郭廷亮所拟之计划。“兵变”之说,或仅为无中生有之词。
29#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1:58:51|只看该作者
孙立人辞职签呈
以下便是孙立人被迫写的辞职签呈:

窃职材识庸愚,惟知忠义,自游说归国,预身宿卫以还,念八年间,自排长以迄今职,纯出于钧座一手之栽培,恩深谊重,虽父母之于子女无以过之,对于钧座尽忠效力,不惜贡献其生命以及一切,冀报万一,为职此生惟一之志愿,属当国家危难.奉命练军.匪祸方深,求效心切,但问事功,未虑得失,于人材方面,急于搜罗,疏于甄选,竟至贤愚未辨,瑕瑜互收,近者陆军部队发生不肖事件,奉副总统谕示郭廷亮案情,昨日黄、傅两局长奉命交阅江云锦等供词资料,职涉有重大之罪嫌!钧座未即付之法司,仰见格外爱护之恩德,天高地厚,感激涕零!职随从垂三十年,尽忠效死,惟恐不及。 乃竟发生郭廷亮及江云锦等案情,不但五内如焚,急涑万状,且愧对钧座,直欲刻腹以明心曲,连日深切反省,职实有过错.应向钧座坦率自陈,请予惩处者:一、郭廷亮为职多年部下,来台以后,又迭予任使,乃竟是匪谍,利用职之关系肆行阴谋,陷职入罪,职竞未警觉,实为异常疏忽,大亏职责。二、两年前鉴于部队下级干部与士兵中,固反攻有待,表示抑郁者,为要好心切,曾指示督训组江云锦等于工作之便,从侧面联络疏导,运用彼等多属同学友好关系,互相策勉,加强团结, 以期领导为国效忠,原属积极之动机,不意诲导无方,竞致变质,该江云锦等不但有形成小组织之谋.且甚至企图演成不法之举动,推源究根,实由职愚昧糊涂,处事不慎,知人不明,几至贻祸国家,百身莫赎。 上述二事,均应接受钧座严厉制裁,伏念弱冠之年,即追随钧座,今已两鬓俱斑。无日不在培植之中,感激知遇,应有以上报,乃今日竞发生此种不肖事件,抚衷自省,实深咎愧!拟请赐予免职,听候查处。倘蒙高厚,始终保全,俾闭门思过,痛悔自新,到不胜感激待命之至。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8#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1:58:04|只看该作者
“孙立人事件”前前后后
蒋介石坐定台湾后,便着手扫清他心目中亲美的两位文职和武职高官,文即留美的台湾省主席吴国栋,武即陆军司令孙立人。

1955年5月,爆发所谓的“郭廷亮匪谍案”。孙的原部下郭廷亮,江云锦等几位军官,商议借55年6月南部大阅兵之际,将部队退化,军风不良等现象及提高官兵待遇,使军队国家化等改革事项提出来向总统呈报,且必要时采取游行示威上电总统。

不久,国防部接到陆军官校教官孔惠农,陆军步兵学校科员史崇汇及十师的原景辉等密报,认为郭等意图发动大规模变乱,嫌疑重大,又言郭系代表孙立人将军对外之联络人。(其实,所谓的联络人,主要是由于当时岛内军政派系林立相互排挤,倾轧,使中下层官兵在狭缝中压抑地生存,加上反攻无望,悲观情绪,待遇又差,导致士兵逃跑,自杀甚至暴力火拚时有发生,作为总司令的孙立人针对这种情况,便委派陆军步校少校教官郭,田等联络军队下层官兵,以便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解决其困难。以达安抚,使其安分守己,尽职尽责。此举案发后被认为是“意在结成一种力量,以为实行其意见之支持,遂予郭廷亮等以酝酿事件之机会”。)

5月25日郭以匪谍罪被捕。经过长时间的严酷刑讯利诱,迫使郭在身心崩溃,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依照侦讯官们杜撰、伪编的假“匪谍”自首书而自首。据说制造郭廷亮案的目的是要取得郭的“自白书”。办案人员收集了郭廷亮写的“自白书”,去威胁王善从和江云锦等写“自白书”,而且必须按照办案人员的授意去写,拿到王善从、江云锦等人写的“自白书”,然后再拿郭廷亮修改过的“自白书”,去逼他人修改各自写的“自白书”。从郭廷亮被捕的5月24日起直到7月末,这程序来回往复,直到办案人员满意为止。收集了满意的“自白书”,办案人就拿了这些资料去逼孙将军写引咎辞职、自请查处的签呈(即“自白书”)。 1955年8月3日,“总统府”局长黄伯度和傅亚夫两人带了许多份“自白书”及一张300多人的名单来到已被宪兵包围的孙府,要孙看后,写一张辞职签呈,孙将军起初拒不接受,于是黄伯度就花言巧语,要孙将军顾全300多名部下的性命,还是遵照“上面”(即蒋介石)的意思写了为好,以保平安,不然事情闹大,可能连累更多的人。是自己的人格重要,还是300多条性命重要?权衡利弊得失,第二天,孙立人写了一份简单的“签呈”,给黄伯度拿去。不久黄伯度又来见孙将军,说:这个签呈不行,要求重写。黄还暗示如何写法,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一再修改的签呈都被打回,到后来总算交了一份符合“上面”要求的签呈,时间已拖至8月19日,黄伯度仍要求把日期写为8月3日。这是孙将军被迫写签呈的经过,也是8月20日蒋介石发布命令的依据。对照孙的几次手稿,其实,改来改去就是加上“处事不慎,用人不明,几至贻祸国家,百身莫赎,愿负失察之责,接受钧座严厉制裁……”几句话,非有这几句则不能通过而已。

拿到孙被迫写的签呈后,8月20日老蒋发布总统令曰:总统府参军长陆军二级上将孙立人,因匪谍郭廷亮案引咎辞职,并请查处,应予照准。著即免职。关于本案详情,另组调查委员会秉公彻查,报候核办。此令。派陈诚、王宠惠、许世英、张群、何应软、吴忠信、王,云五、黄少谷、俞大维组织调查委员会,以陈诚为主任委员,就匪谍郭廷亮案有关详情,彻查具报。此令。

随后,副总统陈诚等九认组成的调查小组开始对事件展开调查,9月19日孙立人应召在阳明山第一宾馆与调查委员谈话,“方式颇似座谈”。孙“坦白诚恳,在座诸人,有感极泣下者。” 不久九人调查小组结论指出:“郭廷亮等人执行阴谋叛变证据确凿,而其长官孙立人受到谍匪活动左右,未适当防范,也有失察之责云云”。九人调查委员会对调查过程只向新闻界透露了些程序性问题,调查细节则讳言莫深。黄少谷谈及对孙立人的调查印象认为孙基本上是个很负责任的军人.能打仗,会练兵,为人也正直,却不懂政治,政治头脑不够灵敏。还有—个致命缺点是一有不满就发泄出来,连上级长官也批评,这就犯了中国官场之大忌。孙立人的军人作风是西方式的,不是中国式的,中国军人也应该懂政治。这位调查委员事后的这番话,不仅流露出对孙的同情,而且是话里有话。九人调查小组报告疑团重重,引起舆论普遍质疑。

10月21日,“监察院”国防委员会指派曹启文、肖一山、陶百川、余俊贤和王枕华五人成立了“孙案”调查小组,依“法”公开调查。就在九人小组公布调查认定孙立人等人有罪时,由监察院五人专案小组得出的结论却与九人小组大不相同,认为该事件的本意,仅为向总统呈送改革部队行政的建议书,其所拟的建议手段,虽属违法有刑责,但难以叛乱罪相论,并认定孙与此事无关,此事不过是派系相互倾轧,诬陷孙立人而已。

遗憾的是,“监察院”五人小组的调查报告,受到种种压力,始终不得公布。“监察院”将该报告列为机密文件,加封加锁,甚至事隔多年后,五人小组之一的陶百川要求借阅,也遭拒绝:陶百川曾坦言,他们五人调查小组调查的结果,“与其他机关提出的报告,颇有出入”。曹启文则私下告诉海外的来访者,称这一切都是陈诚有计划的‘阴谋”,他们黄埔的人看了都觉得心宽。孙立人原本寄希望于“监察院”五人小组的调查,能对他发生平反的作用,甚至他在接受五人小组的调查对,也明告他们,不仅他本人是无辜的,连郭廷亮也是被陷害的,希望“监察院”能救他们。后来孙立人得悉五人小组的调查报告竟受到政治压力,不得公布,失望之余,告诉前来解释不能公布原因的五人小组召集人曹启文说:“这件事不必再深完了,由它去算了。我们当以国家前途为重,对他们这些人.你们也是没有办法的。”
第二年,即1956年9月国防部军法局以惩治叛乱条例判处郭廷亮等三十五人死刑,无期徒刑等不等刑罚。判决主文为:郭廷亮,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而着手行,处死刑 ,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际酌留其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对于孙立人是“准予自新,毋庸另行议处,由国防部随时考察,以观后效”。
戏剧性的是,宣判2小时后,“国防邦”总政党部所属的通讯社──军闻社,以采访新闻的方式发布蒋介石的特赦令:[军闻社讯]郭廷亮叛乱一案,经国防部军事法庭慎重研讯终结.以郭廷亮罪恶重大应判处死刑,余犯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其无知盲从情有可原者、悉予以宽免究。该项判决日前依照军事审判程序呈报总统府。兹据总统核示.该郭廷亮犯罪情节重大,原判死刑应予照准;但念该犯尚能自知后悔,并自白不讳,特依赦免法改处无期徒刑,以示宽大。其余各犯均准照原判办理。 50年代,是台湾所谓“白色时代”,“匪谍”罪为公认的十恶不赦的第一大罪,。“匪谍”郭廷亮被判了死刑,却能在2个小时后,独享“总统”特赦的“思典”,实在是颇含玄机之事。真正特赦他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郭的“自白不讳”,供出了孙立人.导致孙立人辞职,并交“国防部”随时查考,实则是软禁,达到了某些人的目的。

从此,孙立人被看管起来,一看就是三十三年。 后来的事情越发奇怪,郭廷亮被流放到绿岛,他在那里养了不少鹿,竟发了财,数年后回台莫名奇妙发生火车跳车事件而死亡,当局称“交通事故”,“跳车身亡”,后经多方查证似可证明其有先被锐钝击杀之疑,至今尚无定论。

1975年4月5日,蒋介石去世。 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去世。

蒋经国去世后,孙立人的义子揭钧为孙的平反四处奔波,获得积极效果,2月29 日李文邦在《新新闻》发表《孙立人打破33年的沉默》,自此孙立人案成为全台湾报章杂志注意的焦点。 3月14 日,揭钩分别致函“监察院”、“立法院”,说明了孙将军不自由的实情。经过孙立人的子女、亲属及者部属的日夜奔波,并获得台湾社会舆论的强烈支持,台湾当局终于有所回应。1988年3月20日,“国防部长”郑为元,亲自到台中市向上路的孙立人家,向孙立人宣布,从即日起,“恢复一切行动、言论的自由”。孙立人虽然对此表示感谢,但仍要求台湾当局为他恢复名誉,“还我青白”。在接受记者采访谈到‘平反”之事时,孙立人说:“从未‘反’过,何‘反’之有?” 然而,33年漫长的幽居岁月,便当年55岁壮年的孙立人,已变为现在的白发苍苍88岁的老人了。“恢复自由已无意义,还他清白始合天理”。在这个“共识”下,为他辩冤白谤的呼吁,就形成了新的气流。至于如何恢复他的清白,不论舆论界,还是“立法院”,都异口同声,要求台湾当局重新调查此案,至少应公布1955年“监察院”五人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

在各方压力之下,台湾“监察院”终于在1988年3月30日。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布了这份调查报告。然而这份人们盼望已久的报告,并不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部分内容已经被修改删涂,这实在令人失望。尽管如此,“监察院”报告所做的解释,与九人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仍有大相径庭之处。如:一、认为郭廷亮不是“匪谍”,屏东机场兵谦事件的企图仅为向“总统”呈递改革部队行政之建议书,并无叛乱之意图,且未实行,不能以叛乱罪相绳。“郭廷亮等极少数人,虽有刑责,然亦难料以叛乱罪,至在押之极大多效嫌疑人犯,或仅知有请愿之酝酿,或仅为郭廷亮等联络之对象,多无职责可言,自不宜多所株连。二、说孙立人派人侦察阳明山、西子湾的“总统”官邸地形,意图以兵力包围后实现其兵谏计划,实际只是孙立人派人到阳明山找地建屋而已。三、孙立人联络下级军官之动机,出于爱惜其苦心经营多年培育之成果,并没有发展秘密小组织。 报告有两点关键之处与九人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书不一致,一是认为郭廷亮不是“匪谍”,二是孙立人联络部下不是搞“秘案组织”。加之“国防部长”郑为元已公开宣布恢复他的行动和言论自由,这实际上等于表明孙立人的“无辜”与“无罪”。。
同年,监察院决定由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朱宏源补齐五人小组调查报告中被涂掉的文字。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及论证,补实报告研究结论于五人小组的结论一致,2000年12月,朱将报告送监察院审查。联合报2001年一月十日头版报道:监察院九日公布民国44年(1955年)监察院五人小组对孙立人事件的完整版调查报告,并审查通过朱宏源研究员近年对孙案重新论证及访谈结论,确定孙立人将军并未谋叛,其部属郭廷亮亦非匪谍,也未着手实行叛乱。这是官方首度为孙立人公开平反。
27#
 楼主|子澄 发表于: 2004-10-4 01:57:27|只看该作者
前奏:孙案发生之前的几个人
国民党退守台湾初期,以肃清“匪谍”为名,铲除异己,搞白色恐怖。表面上为了治安,其实是“杀鸡给猴看”,也是为削弱孙立人将军的权力而上演的“前奏曲”。孙立人将军清华学校前后同学魏振武,他是孙立人的好友,早在都匀孙立人训练财政部缉私总队时,他便任总队的体育教练。多年来,孙立人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孙立人在风山办了陆军子弟中、小学校,也就是诚正学校,魏振武担任该校教师。 1950午夏,魏振武和王晓春两位老师,一同被特务莫名义妙地抓走,而后又不明不白地以“匪谍”罪给枪毙了。

1950年7月1日,孙立人将军陆军总司令部的一位少将军法处处长周芝雨,无缘无故地被扣押在彭孟缉的台北保安司令部的看守所内、对周芝雨大搞逼供信。两个月后,周芝雨的夫人去看望丈夫,她简直不敢辨认那是周芝雨。周被人打得伤痕累累。夫妻二人见面,抱头痛苦。周芝雨泣不成声地说;“不必难过,好好照顾该子吧!天地良心,我个能做害人利己的事。”周芝雨吉外之意,可以想象……,周妻最后见到他时,简直惨不忍睹,他的手指被砍掉,脚被打断,腰骨也被打伤.佝偻着不能行动,1950年11月23日凌晨,周芝雨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枪毙。

1949年3月,自称已经“下野”的蒋介石,却任命黄埔军校毕业的董嘉瑞少将为陆军训练总司令部的第二副总司令。显然,蒋介石这一任命是针对孙立人的,是想让董嘉瑞暗中监视孙立人为他服务。孰料,董嘉瑞将军为人正直,忠诚,他见孙立人一心扑在陆军训练、整编和系列的建设上,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董亲瑞深为孙立人将军的这种公而忘私的精神所感动,遂暗决心认真辅佐孙立人,办好陆训总部的工作。陈诚任台湾省主席兼警备司令后,曾密呈蒋介石,拟将孙立人的训练司令部改名为督训司令部,命孙立人交出凤山基地,将训练基地迁往台南,改第四军官训练班为黄埔分校,免去孙立人 班主任职务,并撤销储备军官训练班,解散孙立人自大陆招来的人伍生总队……对陈诚的这些建议,蒋介石自然暗自欣慰,他立刻发布命令,予以批淮。然而,就在这重大的关键时刻,董嘉瑞看出这是陈诚要将孙立人等扫地出门,于是面呈蒋介石,以执行困难为由,迫使蒋介石收回已经发布的命令…… 如此,董嘉瑞非但不与孙立人处处作对,反而时常代孙立人受过.于是1950年6月,被蒋介石打入冷宫,免去陆总司令部副总司令之职.降为“国防部”高参这一闲职。

郑洞国将军在长春投诚后.第1军军长李鸿、陈鸣人、彭克立等人。不愿留解放区、要求回国统区,郑洞国电请蒋介石派飞机将他们接走。蒋介石却不予理睬。李鸿等人只因他们是孙立人将军的多年老部下,情同手足,所以他们才—心想投奔老长官,他们持“东野”发的路条南下,于1949年年底,才抵达香港,后探知孙立人在台凤山任陆军总司令,才离港去台湾投奔孙立人。李鸿等人都是在印缅战区赫赫有名的抗日英雄,在孙立人鞍前马后多年,立有战功。然旧他们1950年4月来到台湾后、仅一个月、于5月底就遭到毛人凤等一伙特工人员的逮捕。尔后,毛人风等人又分别先后逮捕了吴颂扬、彭克立、余 汝干等人。罪名自然又是“匪谍”。孙立人闻讯后,相当气愤,因为,李鸿、陈鸣人、彭克立等人来台湾前,孙立人曾请示过蒋介石:“委员长,可以让他们来台湾吗?” 蒋介石经过一番思索就对孙立人说:“可以让他们来台,再任军职。” 李鸿抵台后,蒋介石还在“总统”府邸接见过他一次,并当面对李鸿说:“我准备成立‘成功军’和军官学校,打算请你出任军长或校长……” 所以,这是一次背信弃义的诱捕丑行。李鸿等人被捕后的四年中,特介石对他们的态度十分暖昧:不杀、小放、不审、不问……知道到1955年孙立人被诬有“匪谍”嫌疑时,毛人凤才用酷刑逼李鸿等人承认是“共产党派来台湾策反的”,李鸿等人在印缅战场上都是铁骨铮铮,以战死为荣的硬汉,当然至死不认,更何况逮捕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陷害他们的老长官孙立人。后来,毛人风等用尽国民党保密局种种酷刑拷打逼他们承认是“匪谍”,来台湾是策反孙立人的,不果。国民党政府又以李鸿“失守长春”为由,判处李鸿无期徒刑,后改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李鸿出狱后,长期卧床。1989年8月14日因中风病逝于屏东。孙将军闻讯后,老泪纵横,执意要去屏东,为李鸿将军主祭。后经李家恳辞,众袍泽一再劝慰,才改由孙公子安平先生代父前往屏东主祭。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8 11:42, Processed in 0.140401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