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374|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29 19:4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执行死刑山西男童遭继母分尸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8月29日电(范丽芳 靳彦)2012年山西夏县一名8岁男童因偷吃鸡爪,遭26岁继母分尸。2014年8月29日,记者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29日在夏县对该案凶手朱某霞执行死刑。
  2011年农历十月,朱某霞与夏县瑶峰镇的樊某结婚,二人均系再婚。樊某与前妻育有一子樊某某。朱某霞对8岁的樊某某曾多次偷拿家中现金产生不满和愤恨。
  据此前媒体报道,7月12日下午,朱某霞见婆婆外出买东西,丈夫也没有回来,想起樊某某前一天偷吃了自己买的鸡爪,特别生气,便把樊某某叫到自家平房顶进行恐吓。
  樊某某因害怕啼哭,朱某霞便用拳头殴打其头部,随后又将其拉至房屋客厅。朱某霞从院内拿一把斧头返回客厅,用斧头朝樊某某头部猛砸一下,孩子倒地后一直啼哭,朱某霞遂用斧头朝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朱某霞用菜刀将孩子身体解肢分两处藏匿,对现场和作案时所穿衣服进行清洗后,骑摩托车至夏县附近路边小树林,将两条小腿扔掉。次日18时许,朱某霞趁家中无人,将尸体取出后将大腿和上肢割下,用衣物分别包裹,上肢藏于卧室衣柜内,大腿抛于夏县路边的草丛中。14日18时许,朱某霞将樊某某的主躯干扔至家中平房顶。
  随着案件的侦破,继母朱某霞将男童残忍杀害并碎尸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经审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9日,朱某霞在夏县被执行死刑。 ●
原文标题:山西夏县8岁男童遭继母分尸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西蜀教师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西蜀教师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杭州任命范辉(女)为副市长 凉山母子3人喝下农药 或因母亲精神病发作导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5-30 01:39, Processed in 0.124800 second(s), 9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