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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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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操场埋尸案”校长黄炳松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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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炳松,男,曾任新晃一中校长。
  2019年6月20日,湖南怀化新晃警方证实,黄炳松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6月23日,新晃县纪委监委已对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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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城山
 小米粒 发表于: 2019-12-30 14:54: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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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校长判了!

源自:靖州法院
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罗光忠(均另案处理)在新晃一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杜少平安排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邓世平的妻子及弟弟先后向新晃公安局报案。经蒋爱国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铨为组长,陈守钿、陈领为组员的专案组,刘洪波组织、领导、参与案件办理。怀化市公安局邓水生参与案件查证、指导,杨学文对案件的查处予以指导。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与其舅舅黄炳松找到杨军,为其包庇罪行,又伙同杨荣安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杨军、黄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相互勾结,共同故意包庇;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未按上级要求对疑似埋尸的两个土坑深挖清查,对相关证据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向上级汇报时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杨学文、蒋爱国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请吃后,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轻信邓水生、刘洪波等人的汇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杜少平、罗光忠长达十六年未受追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12月24日至2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杨军等10名涉新晃“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和宣判。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张各国 发表于: 2019-6-24 19:07:58|只看该作者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原校长黄炳松接受审查调查

源自:三湘风纪网
原文标题: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原校长黄炳松接受审查调查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原校长黄炳松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原校长黄炳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炳松简历
  黄炳松,男,汉族,1949年10月出生,湖南新晃人,大学本科文化。1966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至2005年3月,先后任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教员、教务员、政教处主任、副校长、校长、党总支书记;2005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县第一中学)主任科员;2009年10月退休。(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4# 金佛山
 忧忧我 发表于: 2019-6-24 10:52:43|只看该作者

邓世平失踪案有新进展 新晃一中原校长接受调查

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原文标题:邓世平失踪案有新进展 新晃一中原校长接受调查

  经湖南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侦查,社会关注的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取得进展。
  “操场埋尸案”发现新线索后,湖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刑侦专家组进驻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论历时多久,不论涉及到谁,都要深挖细查,除恶务尽,一律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给死者以告慰,给家属以抚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
  2003年1月25日上午9时许,新晃一中职工邓世平的妻子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丈夫邓世平于22日上午失踪。接报警后,市县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工作,未发现邓世平下落,也未发现其遇害的相关证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经新晃公安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于今年4月查获该县晃州镇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下,经公安机关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某某、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
  6月23日,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至此,邓世平失踪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目前,在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和怀化市委统一领导下,怀化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已由主要领导带队,并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加快案件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杜少平及犯罪团伙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进行深挖。
  6月2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已对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南省纪委监委)
  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零距离 发表于: 2019-6-23 17:37:37|只看该作者

“操场埋尸案”校长还在买菜?是否为嫌疑人该有说法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操场埋尸案”校长还在买菜?是否为嫌疑人该有说法

  现在还不能指认“黄校长”就是幕后元凶,但这和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办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不矛盾。
  同事忆操场埋尸案疑似被害人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操场埋尸案”震惊全国,邓世平老师已经化为森森白骨,而他当年的举报对象、涉黑嫌犯杜少平的舅舅、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某某,还在外头自由地买菜。
  6月23日,上游新闻记者拨打了“黄校长”的电话。黄某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正在买菜,自由并未受限。关于此案,他表示不方便说,一再要求记者直接联系县委宣传部。
  案发至今,“黄校长”的相关信息一直相当混乱。6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湖南怀化新晃警方证实,前任校长黄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新晃县县委一位主要领导对媒体表示:杜少平是黄某某的外甥,黄某某现居深圳,已被监视居住,他是“案件的关键人”,目前不能叫嫌疑人。这个蹊跷的“案件关键人”说法刚出现没多久,“黄校长”就表示自己人身自由未受限。
  面对这起万众关注的案件,权威信息发布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不能藏着躲着,也不能自相矛盾,否则,会放大公众对办理该案件公正性的质疑,难以体现扫黑除恶的宗旨。
  首先,《刑事诉讼法》里根本就没有“案件关键人”这个说法。“监视居住”是与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并列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如果“黄校长”不是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对他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那么他肯定就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基本的法律逻辑。
  而且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的强制措施。新晃相关负责人既然称,黄某某已经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为什么他又能出来买菜?且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那么黄校长究竟适用的是哪一条?
  其次,6月20日邓世平老师的遗骸刚刚被凶手指认从操场上挖出,案件进入了东窗爆发期。16年前的积案,很多客观证据已经湮灭,案件高度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主观供述与客观证据线索形成证据链,以确定事实,从而定罪量刑。
  这个时候就要防止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串供,形成攻守同盟,“口径一致”,否则就会妨碍案件的侦破,失去一些案件的线索,这是最基本的刑侦常识。况且,主犯杜少平目前并没有完全承认自己曾谋害邓某某,疑似邓某某的遗骸系杜少平团伙成员交代。
  黄某某既是被害的邓老师的顶头上司,也是被举报对象,还是涉黑团伙主犯杜少平的舅舅,对这起杀人案有明显的犯罪嫌疑。
  当然,黄某某也适用无罪推定的原则,现在还不能指认他就是幕后元凶。但这和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办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不矛盾。
  “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骇人听闻。手上沾着邓老师鲜血的人,一个也不能逃脱法律的严惩。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怀化市委书记彭国甫明确表态“新官要理旧事,要深挖彻查”。但对于有着明显犯罪嫌疑,也存在串供灭证危险的“黄校长”,到底有没有被列为嫌疑人,有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问题也非常关键。
⊙沈彬(媒体人)

  编辑:杨林鑫 校对:卢茜
2# 四姑娘山
 卡罗门 发表于: 2019-6-21 00:06:08|只看该作者

“操场埋尸案”疑犯杜某及时任校长照片曝光

源自:成都商报
原文标题:“操场埋尸案”时任校长退休后居深圳 参加校友聚会视频流出

  6月20日,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关注。新晃官方通报称,此命案系在2019年4月中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疑犯杜某交代称,其于2003年1月将邓某杀害,埋尸于新晃某中学操场内。6月20日零时许,在新晃某中学操场内,工作人员挖出一具尸骸。目前,该尸骸已送上级公安机关作司法鉴定,以确认死者身份。
杜少平 图片来源警方
  邓某的家属称,邓某曾在新晃一中工作,主要负责学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因时任校长黄炳松将学校跑道工程承包给其外甥杜少平,但期间出现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邓某拒绝签字且提出异议,于2002年1月22日这天失联。失踪时,邓某53岁,至今已近16年。
黄炳松(戴白色帽子者)参加校友聚会
  据多家媒体消息,新晃一中时任校长黄炳松已被警方控制。新晃一中官网显示,1988年至2005年,黄炳松曾担任该校副校长、校长、总支书记三职。
  红星新闻注意到,多个视频平台曾发布2018年黄炳松参加新晃一中1978届校友聚会的视频。
黄炳松(戴白色帽子者)与校友合影
  红星新闻从新晃一中等多个渠道证实,此视频属实。视频中,黄炳松称,退休后,他便到深圳女儿处居住。参加聚会时,黄炳松即兴朗诵并演唱。
  “操场埋尸案”发生后,新晃一中相关论坛中,多人表示“想想都后怕”。
源自:红星新闻 记者:王春

  中学教师失踪16年 疑似遗骸在操场被挖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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