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674|回复: 1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普通人报社记者出租屋内死亡 警方认定自杀遭家属质疑

 [复制链接]
源自:新京报

  死者生前照片。家属供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程媛媛 实习生:马金凤)12月15日,福建一家报社的记者陈玮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当地警方初步认定系自杀。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认为现场存有诸多疑点,要求立案侦查。
  近日,死者家属发布长微博对警方认定结果提出质疑,还称陈玮曾因负面报道遭威胁。
  一位陈玮的异性朋友介绍,陈玮26岁,家中独子,今年11月17日被当地一家报社录用,在教育专刊部做见习记者。
  12月15日早上,陈玮被同事发现死在位于晋安区茶园街道火车站山洞口新村租住的宿舍里,随后报警。
  据见过现场的亲属描述,事发当天,陈玮房间的衣柜是开着的,房间很乱,工作电脑处于休眠状态。
  “我们看到陈玮靠在阳台的墙上,脖子后部有伤痕。”据家属称,警方认定陈玮在晾衣架上吊自杀。
  12月30日晚间,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经警方现场勘查,有证据显示陈玮是因个人因素厌世自杀。但这位负责人没有解释个人因素的具体细节。
  死者家属对警方的结论表示质疑。陈玮母亲回忆,12月14日下午3时许,母子两人还曾通话,并未发现异常。当晚18时30分许,陈玮与澳大利亚的表哥通话半小时左右,“对前景充满期待。”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陈玮最后一条微博发于12月11日0时51分,内容为一组猫咪图片。陈玮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转发教育孩子的微调查,也在12月11日。
  据陈玮的母亲和异性朋友回忆,陈玮转正前曾透露,因负面报道受到过电话恐吓威胁。但报社相关负责人拒绝对此作出回应。
  12月30日下午至深夜,新京报记者反复多次向福州市公安局和晋安区公安分局提出采访要求,截至发稿,当地警方尚无正式通报。
  据家属透露,12月30日18时许,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民警再次勘查了现场。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远方的雁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远方的雁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远方的雁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远方的雁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远方的雁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远方的雁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东莞扫黄后娱乐场所生意冷清 复工遥遥无期 72岁医生抓错药后进电视台中断节目寻患者
2# 四姑娘山
 楼主|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2-31 15:07: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警方通报记者自杀事件:生前上网记录有自缢内容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刚 程媛媛 实习生:马金凤)今天(12月31日)14点左右,福建晋安警方在官方微博正式发布《“12.15”陈某自杀事件调查情况通报》,警方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分析,判定死者系自杀,生前上网记录有自缢内容。
  12月15日,福建一家报社的记者陈某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家属日前发布长微博对警方认定自杀的结果提出质疑,认为现场存有诸多疑点,要求立案侦查。
  12月30日晚间,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经警方现场勘查,有证据显示陈某是因个人因素厌世自杀。但这位负责人没有解释个人因素的具体细节。
  据晋安警方通报内容,12月15日中午12时,该局茶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沁园支路山洞口新村某单元阳台发现一具颈部有绳并挂于上方金属晾衣杆的男尸。
  通报称,事发后,针对死者家属质疑该局作出的死者自杀认定,该局进一步开展缜密勘查和调查并向家属通报相关情况:事发现场物品摆放整齐,无破坏、打斗痕迹;死者随身物品与财物俱在,排除侵财、他人入室可能;死者卧室衣柜发现有2根同样的绳索,其中一根已打结,结法与死者缢死时使用的绑法一致;尸体双手握拳垂于身体两侧,且衣着完好,尸体表面除缢沟(表皮有生活反应,说明死者并非死后被缢)外无其他明显外伤,无明显搏斗或挣扎迹象。
  警方通报披露,经查看死者上网浏览记录,发现一些涉及自缢自杀的内容和现场死者脖子上绳结相同的打绳结照片。综合以上调查情况,该局认定死者陈某系上吊自杀,目前无证据显示其为他杀。
  目前,由于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我局无法对其死因送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医学鉴定。
原文标题:晋安警方通报记者自杀事件:上网记录有自缢内容)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2 00:36,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