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裸体是露阴癖,两个人裸在一起是伤风化,几十个人一起裸,就是行为艺术?未免有点说不过去。
但,虽然不能简单肯定其艺术,也似乎不能简单否定其艺术。有哪句说哪句,这次成都的太学生们整这个东西,究竟是不是“艺术”,不仅淫者见淫、艺者见艺,甚至有些不淫的见了也淫,不艺的见了也艺──有点搞复杂了。
但真有这么复杂吗?非也。从“动机”看,此次裸体,以好心度之,是为“行为艺术”;以坏心度之,则为“哗众取宠”。
如果是行为艺术, 有人说好有人说歹,最严肃的批评也无外乎说此行为艺术“格调不高、品位低下”。
如果是哗众取宠,同样有人说歹有人说好,最溢美的赞誉也无外乎说此惊世一裸,裸出了风格,裸出了胆量、裸出了艺术……
但在我看来,“裸出艺术”说只是对这件行为艺术作品,不,哗众取宠闹剧,浅层次的阅读 。
一个典故,只知其表,不知其里,就无法体会更深层次的快感;一件作品,如果只看成品,不懂内涵,就不得把玩的趣味。
“裸体”之前,必得先有裸体的想法。此想法没有被扼杀,说明思想没有被束缚。“裸体”能够进行,说明参与者有通过裸体表达某种想法的自由。“裸体”后也并没激起多了不起的浪,说明社会的包容、多元正在践行。
因此我认为,在传统桎梏甚深的土地,能够有裸体行为艺术的产生,暂且不论其裸体在艺术上的成立与否或高下之见,其行为本身,就已经折射出了很多东西。这东西,很显然超越了艺术。
对这裸体艺术一事,现一言以弊之:我讨厌裸体,但我更爱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