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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独家:“枪毙人贩子”引热议超八成网友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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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下午,一则以“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为名的消息席卷了网友的朋友圈,掀起了一轮有关“法制”与“民意”的讨论热潮。
  根据新浪民调数据,截止18日上午11时30分有近六万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81.3%的参与者赞同“拐卖儿童一律死刑”,更有十余万网友参与讨论。
新浪网络民意调查结果
  支持判死刑:这样才有威慑力
  知名演员黄磊在其微博表示:“支持死刑!尤其是买者!身为父母,见之杀之!”,这句话道出了很多父母的心声。此外网友们还亮出以下“论据”:
  @黑豹1523认为:“不判死刑没有威慑力,法律不严,何谈从严治国?”
  @冷门2008:“拐卖儿童就等于杀了一家人,不仅仅是一个儿童的问题,建议死刑。”
  @StarkYAN:“所有参与的人应该全部死刑!他们这种性质比直接杀人还要恶劣。”
  @5582920677:买卖双方应该都判重刑,否则无论如何都存在买卖
  诸如“不枪毙天理难容”、“畜生行为和杀人没有区别”、“量刑太轻,人贩子风险太低”等等言论占据了评论区的大量版面。
  “反对判死刑”观点遭围攻
  @过客琥珀沙耶:靠死刑预防犯罪是没有前途的。
  @夏天的冰心:我反对死刑,一个国家如果靠死刑来减少治安案件,未必是社会的进步表现。欧洲国家没有死刑,国家治安并不比我们差,加强国民教育,增加知识,社会安保防护加强,公开透明公共事业,DNA采集等等,到那时候,你即便买个孩子,政府马上能查出来是谁的。我们真正推进的事业是让国家机关更加有作为。
  在舆论大潮中“特别声音”往往招致群起围攻。网友cuplzhenglu发帖“我是法学专业大学生,我反对死刑,即使我的孩子因拐卖死亡”后招致其他网友吐槽甚至诅咒:
  “丧尽天良,活该绝户”、“祝贺你子女被拐”。在公众眼中,持这些观点的人仿佛比拐卖儿童者更加可诛。
  现行法律对于贩卖人口的量刑是否真的过轻?事实上,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达56.59%。
  比较同期数据,故意杀人罪的重刑率为82.02%,绑架罪的重刑率为79.3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重刑率为44%。强奸罪、爆炸罪、强奸罪和涉毒罪的重刑率在30%左右。换言之,“卖孩子”其实是仅次于故意杀人、绑架的重罪。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新浪新闻采访时认为,鉴于拐卖危害巨大,应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人贩子坚决依法适用死刑,以震慑犯罪。此外他认为,买卖人口犯罪活动中,买方同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减少收买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拐卖犯罪发生。
  从国外立法情况来看,2010年欧盟法律规定,包括强制乞讨、非法领养等为目的均列为拐卖人口。其中收养方个人最高将面临5至10年的监禁,非法收养的组织法人将面临严厉处罚和关闭机构的结果。此类法规可为我国有关人口买卖方面的处罚提供借鉴。
  新浪新闻
  倪子牮 李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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