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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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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7-20 15:27: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官员呼格案一审2名法官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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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法制晚报
  法晚深度即时 (深度记者 冯明文)今天中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备受关注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晚记者随后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获得证实。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今天中午更新微博称:“我们从《呼和浩特日报》的人大任命公告上发现,曾经一审判处死刑的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尔查、宫静两名法官,被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法晚记者随后查询发现,6月27日出版的《呼和浩特日报》二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名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的公告。该公告显示:“2015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人员名单──记者注)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这份20人的任命名单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宫静、胡尔查分别处于第十位和第十四位。
  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引起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当中,呼格吉勒图一审被判决死刑的合议庭三名法官当中,胡尔查、宫静分别以“代理审判员”名义,出现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书当中。
  法晚记者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6月27日的任命名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核实时,被明确告知:胡尔查和宫静为“呼格吉勒图案”一审审判法官,且“本院没有其他人和以上两人重名,呼和浩特日报的消息属实。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所有的业务庭室负责人都进入审判委员会。”
  新华社在回顾“呼格吉勒图冤案”时报道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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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7-21 02:27:01|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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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被任新职 官方称不意味不追责

源自:京华时报
  (记者:怀若谷)昨天,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微博称,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因胡尔查、宫静曾在一审中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有网友质疑该任命系“带病提拔”。呼市中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任命系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职,对呼格案的追责正在进行中,“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呼格父母介绍,他们是在6月27日的《呼和浩特日报》上看到胡尔查、宫静的任命信息。记者查询了解到,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任命名单显示,李欣达等20人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宫静在第10位,胡尔查在第14位。在1996年5月23日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一审判决书中,宫静、胡尔查为“代理审判员”。
  呼格母亲尚爱云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去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到现在已过去7个多月,为何这两个人还能继续工作,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追责为何仍然没有结果,太不负责任了”。尚爱云称,当年办案人员触犯了法律就应承担应有的责任,“我这不是报私仇,我儿子用生命才换来法律的公正,就要有错必究,否则约束不住办案的人,法律怎么能得到公正的实施?”
  该任命消息在网上传播开来后,引起大量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认为二人在一审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后,到现在仍未得到处理,并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系“带病提拔”。
  京华时报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据一名负责人介绍,胡尔查、宫静在2013年底开始分别任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监督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均为正科级,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法院业务部门正职负责人需兼任审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讨论,该职务同样为正科级,属正常任命,并非提拔升职。另据该院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呼格案的追责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尚无结果,“这个任命跟追责没有关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原文标题: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被任命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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